不完善的程序正义 不完善的程序正义,也就是说,即使有独立的标准, 但在程序设计上却无法保证结果总会具有正当性, 这种不完善的程序正义最典型的是刑事审判。 。罗尔斯说:“即使法律被认真的遵守,程序公平地、 恰当的实施,但也有可能导致错误的结果。一个无 辜者可能被判有罪,而真正的罪犯却获得了自由 在这种情形下,使正义没有实现的原因不在于人的 过错,而是源自情形的偶然结合,这种结合使法律 规则的目的没有实现
不完善的程序正义 不完善的程序正义,也就是说,即使有独立的标准, 但在程序设计上却无法保证结果总会具有正当性, 这种不完善的程序正义最典型的是刑事审判。 罗尔斯说: “即使法律被认真的遵守,程序公平地、 恰当的实施,但也有可能导致错误的结果。一个无 辜者可能被判有罪,而真正的罪犯却获得了自由” 。 在这种情形下,使正义没有实现的原因不在于人的 过错,而是源自情形的偶然结合,这种结合使法律 规则的目的没有实现
纯粹的程序正义 ·在纯粹程序正义中,即使没有正确结果的独 立标准,但只要存在着纯粹的程序正义,都 将始终保证结果的正当性。 最典型的例子是赌博
纯粹的程序正义 v 在纯粹程序正义中,即使没有正确结果的独 立标准,但只要存在着纯粹的程序正义,都 将始终保证结果的正当性。 v 最典型的例子是赌博
如何看待和评价? 罗尔斯的纯粹程序正义理论试图在纯粹的程序正义中解决结 果正当问题,而不管它的实质正义,换言之,以程序正义保 证实质正义,将程序正义看作是具有独立价值的正义,以程 序正当实现实体正当。 人们无法容忍这样的情形:为了保障实质正义的实现,可以 不择手段,只要最终实现实质正义即可,这种结果就会出现 目的证明手段的正当性”。 在人权保障的时代,不正当的手段或程序可能侵害到人的基 本权利和人权。在此情况下,为了实现实质正义,就必须要 求形式上是正当的,只有在正当的程序形式正义中实现实质 正义,才是最终人们所期望的结果
如何看待和评价? v 罗尔斯的纯粹程序正义理论试图在纯粹的程序正义中解决结 果正当问题,而不管它的实质正义,换言之,以程序正义保 证实质正义,将程序正义看作是具有独立价值的正义,以程 序正当实现实体正当。 v 人们无法容忍这样的情形:为了保障实质正义的实现,可以 不择手段,只要最终实现实质正义即可,这种结果就会出现 “目的证明手段的正当性” 。 v 在人权保障的时代,不正当的手段或程序可能侵害到人的基 本权利和人权。在此情况下,为了实现实质正义,就必须要 求形式上是正当的,只有在正当的程序形式正义中实现实质 正义,才是最终人们所期望的结果
3.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 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3月在全国人大会议结 束后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说了一句话:“公 平正义比太阳要有光辉” 冬亚里士多德也说过:“公正比星辰更加光 辉” 为什么说: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 冬有三个理由:
3.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 v 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3月在全国人大会议结 束后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说了一句话: “公 平正义比太阳要有光辉” 。 v 亚里士多德也说过: “公正比星辰更加光 辉” 。 v 为什么说: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 v 有三个理由:
第一,公平正义是社会制度的基石 人类社会之所以能够发展进步,它必定存在 着某种相互认可的合理的制度。什么规则能够被 大多数人所认可?社会大致存在着不互惠的规则 与互惠规则两类: 不互惠的规则是只对一方有利而对对方不利, 这类规则包括完全利己规则、完全利他规则,以 及损人利己规则和损己损人规则 必 只有利己不损人和利人不损己的互惠规则才 是社会制度的基础
第一, 公平正义是社会制度的基石 人类社会之所以能够发展进步,它必定存在 着某种相互认可的合理的制度。什么规则能够被 大多数人所认可?社会大致存在着不互惠的规则 与互惠规则两类: 不互惠的规则是只对一方有利而对对方不利, 这类规则包括完全利己规则、完全利他规则,以 及损人利己规则和损己损人规则 v 只有利己不损人和利人不损己的互惠规则才 是社会制度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