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讯冈(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2016年5月18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明确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3876836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0.3元(含税),本次分配派发现金红利11630,50932元,该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 润分配方案已于2016年6月14日实施完毕。详见2016年6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hp/w. cninfo. com. cn)刊登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占合并报表中归属 现金分红金额(含中归属于上市公司于上市公司普通股以其他方式现金分以其他方式现金分 分红年度 税)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红的金额 红的比例 2017年度 187,951,787.85 808,508,556.72 38.74% 0.00% 2017年中期 125,301,191.9 2016年度 25,060,238.38 110,780,081.08 0.00% 015年度 11630,509.32 137,883,680.78 8.44% 0.0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口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口不适用 10股送红股数(股) 10股派息数(元)(含税) 10股转增数(股)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1,253,011,91 现金分红总额(元)(含税) 87,951,787.8 可分配利润(元 437,135,4314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其他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公司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301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本次分 配派发现金红利187951,78785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预案还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31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2016年5月18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明确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387,683,6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0.3元(含税),本次分配派发现金红利11,630,509.32元,该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 润分配方案已于2016年6月14日实施完毕。详见2016年6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 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的比 率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 红的金额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 红的比例 2017 年度 187,951,787.85 808,508,556.72 38.74% 0.00 0.00% 2017 年中期 125,301,191.90 2016 年度 25,060,238.38 110,780,081.08 22.62% 0.00 0.00% 2015 年度 11,630,509.32 137,883,680.78 8.44% 0.00 0.0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0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1.50 每 10 股转增数(股) 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1,253,011,919 现金分红总额(元)(含税) 187,951,787.85 可分配利润(元) 437,135,431.46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1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其他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公司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253,011,91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本次分 配派发现金红利 187,951,787.85 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预案还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亮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展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口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限公司北京金信卓 华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诚志科融控股有 限公司宁波东方嘉 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深圳万安兴 业实业发展有限公 在本次交易中认购而取得的诚志股份A股份自本次重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同可,芜湖华融渝创投 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 股份限售承诺让或上市交易。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转让和交易 2016年12月26自上市之日起 正在履行 资中心(有限合伙 珠海融文股权投资合 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 36个月 定执行 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优才股权投资中 有限合伙);珠海 志德股权投资中心 合伙);珠海卓 群股权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32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北京华清创业科技有 限公司;北京金信卓 华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诚志科融控股有 限公司;宁波东方嘉 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深圳万安兴 业实业发展有限公 司;芜湖华融渝创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 珠海融文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优才股权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珠海 志德股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珠海卓 群股权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 股份限售承诺 在本次交易中认购而取得的诚志股份 A 股股份自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 让或上市交易。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转让和交易 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 规定执行。 2016年12月26 日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正在履行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卫个月内,本公司不以任何方式 转让在本次交易前所持有的诚志股份股票,包括但不限于 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由公司回购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股份限售承诺 该等股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转让和交易按照2016年12月26自上市之日起 履行完毕 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 12个月 执行。上述锁定期与本公司所持有的因认购诚志股份2014 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取得的股票的锁定期,以届满日期晚 志科融就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惠生能源五个会计年度 预计为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以下简称 诚志科融控股有限公业绩承诺及补 净利润”)进行承诺,承诺惠生能源2016年、2017年、20 016年04月13至2020年12 年、2019年及200年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7,127万 正在履行 偿安排 月31日 68.349万元、76402万元、88230万元及101,632万元 若惠生能源在业绩承诺期间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约定的 承诺净利润数,则诚志科融以其本次交易认购的上市公司 股份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未直接或间 按接从事任何与诚志股份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从事的 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于任 何与诚志股份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构成竞争 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二、在本公司为诚志股份控股股 清华控股诚志科融关于避免同业东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将促使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016年08长期 竞争的承诺企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日 正在履行 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 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同诚志股份及其下属全资 股子公司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亦不会 以任何形式支持诚志股份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他人从事与诚志股份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目前或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33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股份限售承诺 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不以任何方式 转让在本次交易前所持有的诚志股份股票,包括但不限于 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由公司回购 该等股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转让和交易按照 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执行。上述锁定期与本公司所持有的因认购诚志股份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取得的股票的锁定期,以届满日期晚 者为准。 2016年12月26 日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履行完毕 诚志科融控股有限公 司 业绩承诺及补 偿安排 诚志科融就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惠生能源五个会计年度 (预计为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以下简称" 净利润")进行承诺,承诺惠生能源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67,127 万元、 68,349 万元、76,402 万元、88,230 万元及 101,632 万元。 若惠生能源在业绩承诺期间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约定的 承诺净利润数,则诚志科融以其本次交易认购的上市公司 股份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2016年04月13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正在履行 清华控股;诚志科融 关于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未直接或间 接从事任何与诚志股份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从事的 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于任 何与诚志股份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构成竞争 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二、在本公司为诚志股份控股股 东/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将促使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 企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 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同诚志股份及其下属全资、控 股子公司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亦不会 以任何形式支持诚志股份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他人从事与诚志股份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目前或 2016年08月23 日 长期 正在履行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今后进行的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 动。三、在本公司为诚志股份关联人期间,凡本公司及本 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 股任何可能会与诚志股份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业 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 他企业会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诚志股份或其下属全资 控股子公司。四、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违 本承诺函,本公司将赔偿诚志股份及其下属全资、 子公司因同业竞争行为而受到的损失并且本公司及本公 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诚志股份及其下属全资、控股 子公司竞争业务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均归诚志股份所 五、本公司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 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 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本公司将尽量避免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 企业与诚志股份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 性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 他企业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 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 定。二、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关于减少和规文件及诚志股份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20164 清华控股、诚志科融范关联交易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诚志股份关联交易决策程 长期 正在履行 序字进行,并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三、本公 司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诚志股份利润,不会通过影 响诚志股份的经营决策来损害诚志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 法权益四、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与诚志股份进行交易 而对诚志股份或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无条件赔偿 诚志股份或其股东因此受到的相应损失。五、本公司确认 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34 今后进行的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 动。三、在本公司为诚志股份关联人期间,凡本公司及本 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 股任何可能会与诚志股份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业 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 其他企业会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诚志股份或其下属全资、 控股子公司。四、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违 反本承诺函,本公司将赔偿诚志股份及其下属全资、控股 子公司因同业竞争行为而受到的损失,并且本公司及本公 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诚志股份及其下属全资、控股 子公司竞争业务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均归诚志股份所有。 五、本公司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 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 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清华控股、诚志科融 关于减少和规 范关联交易的 承诺 一、本公司将尽量避免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 企业与诚志股份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 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 他企业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 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 定。二、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诚志股份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 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诚志股份关联交易决策程 序进行,并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三、本公 司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诚志股份利润,不会通过影 响诚志股份的经营决策来损害诚志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 法权益。四、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与诚志股份进行交易 而对诚志股份或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无条件赔偿 诚志股份或其股东因此受到的相应损失。五、本公司确认 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 2016年08月23 日 长期 正在履行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 有效性 保证诚志股份做到人员独立、财务独立、资产独立完整、 业务独立、机构独立,具体如下:一、保证人员独立( 保证诚志股份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 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 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公司及 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保证诚志股份的财务人员不 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领薪。(三) 保证诚志股份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 系,且该等体系完全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 业。二、保证资产独立完整(一)保证诚志股份合法拥有 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 停等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 关于保持上市系统。(二)保证诚志股份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且资产 清华控股、诚志科融公司独立性的全部处于诚志股份的控制之下,并为诚志股份独立拥有和 016年08月23 长期 正在履行 运营.(三)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 何方式违规占用诚志股份的资金、资产:不以诚志股份的 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 保证财务独立(一)保证诚志股份建立独立的财务部 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二)保证诚志股份具有规范 虫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 度。(三)保证诚志股份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 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四)保证诚 志股份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公司不违法干预诚志 股份的资金使用调度。(五)不干涉诚志股份依法独立纳 税。四、保证机构独立(一)保证诚志股份建立健全股份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二 保证诚志股份内部经营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35 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 有效性。 清华控股、诚志科融 关于保持上市 公司独立性的 承诺 保证诚志股份做到人员独立、财务独立、资产独立完整、 业务独立、机构独立,具体如下:一、保证人员独立(一) 保证诚志股份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 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 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公司及 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保证诚志股份的财务人员不 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领薪。(二) 保证诚志股份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 系,且该等体系完全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 业。二、保证资产独立完整(一)保证诚志股份合法拥有 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 等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 系统。(二)保证诚志股份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且资产 全部处于诚志股份的控制之下,并为诚志股份独立拥有和 运营。(三)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 何方式违规占用诚志股份的资金、资产;不以诚志股份的 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 三、保证财务独立(一)保证诚志股份建立独立的财务部 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二)保证诚志股份具有规范、 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 度。(三)保证诚志股份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 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四)保证诚 志股份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公司不违法干预诚志 股份的资金使用调度。(五)不干涉诚志股份依法独立纳 税。四、保证机构独立(一)保证诚志股份建立健全股份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二) 保证诚志股份内部经营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2016年08月23 日 长期 正在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