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模型下的政府审计:一种权力监督机制在洛克式的国家形态下,政府因此政府审计的对象审计的委托人是原本处于自然是被让渡个人权利的状态下的个人,他们期望政府整个政府。能够更好地维护其财产权利为确保其生成的宪政规则能够对就产生了对立法型政统治者具有约束力,作为表达公府审计体制的需求。意的议会需要对政府的相关活动尤其是与公民财产权利有关的活动进行强有力的监督检查对于设置立法型政府审计体制的国家来说,其性质应该是通过社会契约将全体民众组织起来,由公民代表组成议会,在多数一致规则的条件下达成公共契约,政府依据公共契约一一宪政规则行使权力。在这种国家形态中,如果设置属于政府行政部门的审计机关,由于与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处于平等的地位,其权威性和独立性显然不足,同时也无法对最高行政首长实施监督因此,对于洛克式的国家,执行政府审计的主体应该是独立于行政系统而从属于议会的审计机关
(一)洛克模型下的政府审计:一种权力监督机制 在洛克式的国家形态下,政府 审计的委托人是原本处于自然 状态下的个人,他们期望政府 能够更好地维护其财产权利 因此政府审计的对象 是被让渡个人权利的 整个政府 。 为确保其生成的宪政规则能够对 统治者具有约束力,作为表达公 意的议会需要对政府的相关活动, 尤其是与公民财产权利有关的活 动进行强有力的监督检查 就产生了对立法型政 府审计体制的需求 。 对于设置立法型政府审计体制的国家来说,其性质应该是通过社会契约将全体民众组织 起来,由公民代表组成议会,在多数一致规则的条件下达成公共契约,政府依据公共契 约——宪政规则行使权力。 在这种国家形态中,如果设置隶属于政府行政部门的审计机关,由于与其他政府职能部 门处于平等的地位,其权威性和独立性显然不足,同时也无法对最高行政首长实施监督。 因此,对于洛克式的国家,执行政府审计的主体应该是独立于行政系统而从属于议会的 审计机关
(一)洛克模型下的政府审计:一种权力监督概制此外,由于政府的运转需要巨大的支出,被政府保护的个人都应该从其财产中支出一份以维持政府运转。但自然法的原则规定了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如果任何人凭借自已的权势,可以任意地向民众征税,那就违背了自然法中关于财产权的规定,背离了建立政府的初裹。而政府官员极有可能为了自身的利益而侵害个体的权利。因此,对统治者的控制,一直以来都是通过对征税权的约束来实现的。对征税权的约束最原初的限制机制是通过立宪规则进行的,在立宪规则确立了之后,如何在宪政基础上约束代理人的征税行为,就有赖于政府审计职能的发挥。政府随意征税或者将收取的税收随意挥霍,都是对个人财产权利的侵犯和对自然法原则的违背。政府审计不仅应当监督检查政府是否按照宪政规则征税,而且还应当对税收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这就突出了政府审计要对财政收支进行监督的法理渊源
(一)洛克模型下的政府审计:一种权力监督机制 此外,由于政府的运转需要巨大的支出,被政府保护的个人都应该从其财产中支 出一份以维持政府运转。但自然法的原则规定了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如果任 何人凭借自己的权势,可以任意地向民众征税,那就违背了自然法中关于财产权 的规定,背离了建立政府的初衷。而政府官员极有可能为了自身的利益而侵害个 体的权利。因此,对统治者的控制,一直以来都是通过对征税权的约束来实现的。 对征税权的约束最原初的限制机制是通过立宪规则进行的,在立宪规则确立了之 后,如何在宪政基础上约束代理人的征税行为,就有赖于政府审计职能的发挥。 政府随意征税或者将收取的税收随意挥霍,都是对个人财产权利的侵犯和对自然 法原则的违背。政府审计不仅应当监督检查政府是否按照宪政规则征税,而且还 应当对税收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这就突出了政府审计要对财政收支进行监 督的法理渊源
奥尔森模型下的政府审计:一种独裁统治工具二)强制力量个+长驻压帮。4人(政府)自然状态+权(君主)利(专制者)委托授权+下层官更专制社会政府审计图1-2奥尔森模型下的个人、政府与政府审计的关系
(二)奥尔森模型下的政府审计:一种独裁统治工具 图1-2 奥尔森模型下的个人、政府与政府审计的关系
奥尔森模型下的政府审计:一种独裁统治具一奥尔森模型下的个人、政府与政府审计的关系如图1-2所示。奥尔森逻辑下的国家属于典型的专制国家,国王授权其委任的官员负责处理公共事务,为检查下属官员是否忠实地履行了相关职责,政府审计应运而生。在此种国家形态中,政府审计的职能是协助独裁者(统治者)对下属官员受托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是独裁者维护和巩固其独裁统治的工具。虽然政府审计的职能同样是监督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但却不是代表社会大众对通过自愿平等契约选择的政府进行的监督,而是作为专制者的委托人,对其代理人一一各级官僚进行的监督,因此政府审计在本质上属于政府的内部审计,其审计委托人是独裁君主,审计对象是独裁者的下属官僚。从政府审计的内容上来说,偏重于经济监督,主要是监督检查统治阶层内部经济利益的分配情况以便独裁者抑制下属的机会主义行为。此外,这种国家形态下,政府审计的权威建立在统治者专制统治的基础上,而非基于公民平等自由的社会契约。由于统治者的权威是建立在暴力的基础之上,从自然法的角度来看,其统治的权威性相对不足,这就导致政府审计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二)奥尔森模型下的政府审计:一种独裁统治工具 奥尔森模型下的个人、政府与政府审计的关系如图1-2所示。 奥尔森逻辑下的国家属于典型的专制国家,国王授权其委任的官员负责处理公共事务,为检查下 属官员是否忠实地履行了相关职责,政府审计应运而生。 虽然政府审计的职能同样是监督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但却不是代表社会大众对通过自愿平等契约 选择的政府进行的监督,而是作为专制者的委托人,对其代理人——各级官僚进行的监督,因此, 政府审计在本质上属于政府的内部审计,其审计委托人是独裁君主,审计对象是独裁者的下属官僚。 从政府审计的内容上来说,偏重于经济监督,主要是监督检查统治阶层内部经济利益的分配情况, 以便独裁者抑制下属的机会主义行为。 在此种国家形态中,政府审计的职能是协助独裁者(统治者)对下属官员受托责任履行情况进行 监督,是独裁者维护和巩固其独裁统治的工具。 此外,这种国家形态下,政府审计的权威建立在统治者专制统治的基础上,而非基于公民平等自由 的社会契约。由于统治者的权威是建立在暴力的基础之上,从自然法的角度来看,其统治的权威性 相对不足,这就导致政府审计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奥尔森模型下的政府审计:一种独裁统治具二奥尔森模型下的政府审计具有两个显著特征:第一,政府审计的委托人为处于统治地位的君主,他将自已的一部分权利委托给了下属官员,期望下属能够忠实履行各项职责,尤其是经济贵任以维护其统治。政府审计的职责在于检查下属官员是否忠实地履行了君主的受托责任。但这里最大的问题是,君主所拥有的那部分权力,是个人在自然法原则下所拥有的权利的非自愿性让渡,依据自然法的原则,君主所拥有权力的合法性存在一定的瑕疵。因此,用于监督下级官员是否诚实地履行了受托责任的政府审计也就相对较缺少严肃性、合法性和独立性,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在封建社会,下层官僚腐败总是无法得到有效治理。另一方面来看,既然政府审计所检查的是君主与下属官之间的受托责任履行情况,而非公众与官员之间委托责任的履行情况,那么在封建专制制度下,政府审计便会被独裁君主所左右,审计机关的命运在一定程度上会取决于国王的喜怒哀乐(文硕,1990)
(二)奥尔森模型下的政府审计:一种独裁统治工具 奥尔森模型下的政府审计具有两个显著特征: 第一,政府审计的委托人为处于统治地位的君主,他将自己的一部分权利委托给了下属官员,期 望下属能够忠实履行各项职责,尤其是经济责任以维护其统治。政府审计的职责在于检查下属官 员是否忠实地履行了君主的受托责任。 但这里最大的问题是,君主所拥有的那部分权力,是个人在自然法原则下所拥有的权利的非自愿性 让渡,依据自然法的原则,君主所拥有权力的合法性存在一定的瑕疵。因此,用于监督下级官员是 否诚实地履行了受托责任的政府审计也就相对较缺少严肃性、合法性和独立性,这也就可以解释为 什么在封建社会,下层官僚腐败总是无法得到有效治理。 另一方面来看,既然政府审计所检查的是君主与下属官僚之间的受托责任履行情况,而非公众与官 员之间委托责任的履行情况,那么在封建专制制度下,政府审计便会被独裁君主所左右,审计机关 的命运在一定程度上会取决于国王的喜怒哀乐(文硕,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