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经济学辩论报告 Group2中国央行不应该将其独立性提高到美联储水平 Group2反方: 中国央行不应该将其独立性提高到美联储水平 我方主要观点认为,在短期内中国央行不应该将其独立性提高到美联储水平。 首先我方强调的点在于“短期”,此处短期指的是一个可预见范围内的短期,不考虑长 期的情况,因为在长期来说不确定性过高,对于影响央行独立性的各个因素都可能发生变化 也会在长期内产生各种其他的新的因素。若在长期范畴内讨论,我方认为意义不大,故此次 辩论基础点在于讨论短期可预见范畴。 对于我方观点的论述从以下方面展开。首先我们先讨论央行独立性的概念,法律上的独 立性与实际独立性区分开来,然后对中日美英四国央行独立性从组织结构、政策目标与手段 和独立性程度等方面进行比较。从理论方面,对于支持提高央行独立性的主要基础理论一一 CB理论模型一一进行简要分析,并加以驳斥;从实证方面,我方考虑到更多影响央行独立 性的内外部因素,包括政治环境、社会阶层与文化、金融体制等,以此来分析中国央行还没 有达到足以提高到美联储独立性水平的环境,即使强制提高,其他配套的金融设施没有跟上 来,其高独立性也仅仅只是一个空壳,提高的机会成本也较高。最后对此次辩论进行了一个 我方小结和对整个辩论过程的反思。 报告的最后附有我组成员名单与分工,和参考文献。 1中央银行独立性 11中央银行独立性的概述 中央银行独立性就是指中央银行在履行制定与实施货币政策职能时的自主性,即如果 国的中央银行可以“不接受来自政府的指令、亦不必与政府协商,而无条件的拥有自主决定 维持或变更现行货币政策的权力”,那么这一中央银行便具有充分的独立性。中央银行的独 立性问题,实质上是中央银行与政府的关系问题。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比较集中地反映在中央银行与政府的关系上,这一关系包括两层含义 其一是中央银行应对政府保持一定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能够独立地制定和实 施货币政策,而不受政府的干预、影响和控制,也就是中央银行具有金融调节方面的独立性。 其二是中央银行对政府的独立性是相对的,中央银行的政策目标不能背离国家总体经济发展
货币经济学辩论报告 Group 2 中国央行不应该将其独立性提高到美联储水平 1 Group2 反方: 中国央行不应该将其独立性提高到美联储水平 我方主要观点认为,在短期内中国央行不应该将其独立性提高到美联储水平。 首先我方强调的点在于“短期”,此处短期指的是一个可预见范围内的短期,不考虑长 期的情况,因为在长期来说不确定性过高,对于影响央行独立性的各个因素都可能发生变化, 也会在长期内产生各种其他的新的因素。若在长期范畴内讨论,我方认为意义不大,故此次 辩论基础点在于讨论短期可预见范畴。 对于我方观点的论述从以下方面展开。首先我们先讨论央行独立性的概念,法律上的独 立性与实际独立性区分开来,然后对中日美英四国央行独立性从组织结构、政策目标与手段 和独立性程度等方面进行比较。从理论方面,对于支持提高央行独立性的主要基础理论—— CBI 理论模型——进行简要分析,并加以驳斥;从实证方面,我方考虑到更多影响央行独立 性的内外部因素,包括政治环境、社会阶层与文化、金融体制等,以此来分析中国央行还没 有达到足以提高到美联储独立性水平的环境,即使强制提高,其他配套的金融设施没有跟上 来,其高独立性也仅仅只是一个空壳,提高的机会成本也较高。最后对此次辩论进行了一个 我方小结和对整个辩论过程的反思。 报告的最后附有我组成员名单与分工,和参考文献。 1.中央银行独立性 1.1 中央银行独立性的概述 中央银行独立性就是指中央银行在履行制定与实施货币政策职能时的自主性,即如果一 国的中央银行可以“不接受来自政府的指令、亦不必与政府协商,而无条件的拥有自主决定 维持或变更现行货币政策的权力”,那么这一中央银行便具有充分的独立性。中央银行的独 立性问题,实质上是中央银行与政府的关系问题。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比较集中地反映在中央银行与政府的关系上,这一关系包括两层含义: 其一是中央银行应对政府保持一定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能够独立地制定和实 施货币政策,而不受政府的干预、影响和控制,也就是中央银行具有金融调节方面的独立性。 其二是中央银行对政府的独立性是相对的,中央银行的政策目标不能背离国家总体经济发展
货币经济学辩论报告 Group2中国央行不应该将其独立性提高到美联储水平 目标;货币政策是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不可能超过所属的整体;中央银行的 业务活动和职能的履行是在国家的授权下进行的,特殊情况下中央银行必须服从政府的领导 和指挥。 12中央银行独立性的主要内容 中央银行独立性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垄断货币发行权,即中央银行根据货币政策目标、经济发展对货币的需求,自行决 定货币发行的数量和方式等,不受政府目标的干扰 中央银行在政府融资问题的独立性,即禁止中央银行为财政赤字融资,不能再国债 发行市场直接购买长期国债 三、中央银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体现在中央银行维护物价稳定与政府关注 的经济增长和就业矛盾时如何选择。四、中央银行政治上的独立性,体现在政府对中央银行 行长和董事会成员的任免等人事自主权。 13中央银行独立性的模式 按照独立性的强弱,中央银行可分为三类 、独立性较强的中央银行,如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瑞典银行等,其特点在于中央银行 直接对国会负责,中央银行的决策和运行在较大程度上独立于政府。 独立性居中的中央银行,如英格兰银行、日本银行,以及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的中 央银行,其特点在于中央银行隶属政府,但有一定的独立性 三、独立性较弱的中央银行,如意大利银行、法兰西银行等,其特点在于中央银行隶属 政府,决策和运行很大程度上服从政府指令。 2中央银行独立性对比 21中央银行独立性对比的概述 211美国联邦储备局 美联储直接对国会负责,对其报告工作,较强的独立性。根据《联邦储备法》,联邦储 备体系有权独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总统未经国会批准,不能对联邦储备体系发出指令。 联邦储备体系每位成员有4年任期,理事会成员任期与总统仼期错开,是总统在任期内无法 更换理事会的大部分成员。没有长期向政府提供融资的义务,通常情况下,财政筹资只能通 过公开市场发行债券
货币经济学辩论报告 Group 2 中国央行不应该将其独立性提高到美联储水平 2 目标;货币政策是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不可能超过所属的整体;中央银行的 业务活动和职能的履行是在国家的授权下进行的,特殊情况下中央银行必须服从政府的领导 和指挥。 1.2 中央银行独立性的主要内容 中央银行独立性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垄断货币发行权,即中央银行根据货币政策目标、经济发展对货币的需求,自行决 定货币发行的数量和方式等,不受政府目标的干扰。 二、中央银行在政府融资问题的独立性,即禁止中央银行为财政赤字融资,不能再国债 发行市场直接购买长期国债。 三、中央银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体现在中央银行维护物价稳定与政府关注 的经济增长和就业矛盾时如何选择。四、中央银行政治上的独立性,体现在政府对中央银行 行长和董事会成员的任免等人事自主权。 1.3 中央银行独立性的模式 按照独立性的强弱,中央银行可分为三类: 一、独立性较强的中央银行,如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瑞典银行等,其特点在于中央银行 直接对国会负责,中央银行的决策和运行在较大程度上独立于政府。 二、独立性居中的中央银行,如英格兰银行、日本银行,以及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的中 央银行,其特点在于中央银行隶属政府,但有一定的独立性。 三、独立性较弱的中央银行,如意大利银行、法兰西银行等,其特点在于中央银行隶属 政府,决策和运行很大程度上服从政府指令。 2.中央银行独立性对比 2.1 中央银行独立性对比的概述 2.1.1 美国联邦储备局 美联储直接对国会负责,对其报告工作,较强的独立性。根据《联邦储备法》,联邦储 备体系有权独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总统未经国会批准,不能对联邦储备体系发出指令。 联邦储备体系每位成员有 4 年任期,理事会成员任期与总统任期错开,是总统在任期内无法 更换理事会的大部分成员。没有长期向政府提供融资的义务,通常情况下,财政筹资只能通 过公开市场发行债券
货币经济学辩论报告 Group2中国央行不应该将其独立性提高到美联储水平 联邦储备体系只在特殊情况下提供规定期限内的短期融资,且霈要以财政部发行的国库 券作为担保。联邦储备体系不依靠财政拨款,而将所持有的财政部债券的利息以及外汇储备 利息交回财政部。美联储实际拥有不受国会约束的自由裁量权,成为立法、司法、行政之外 的“第四部门”。 212英格兰银行 英格兰银行自成立之初就与政府关系密切,甚至一度被英国政府收归国有,独立性仅限 于协助政府制定货币政策并实施。直到1997年独立性改革,英国政府做出了改革中央银行 的重大决定:第一,授予英格兰银行货币政策决定权:第二,成立没有政府代表的货币政策 委员会。这次改革之后,英格兰银行走上了独立化的道路。 英格兰银行具有相对独立性,名义上隶属财政部,但实际上享有的独立性高于法律所赋 予的独立性。除了依照银行法,执行对银行业的监督之外,英格兰银行还承担了对金融市场 的管理职能。实践中,财政部一般尊重英格兰银行的决定,英格兰银行也主动寻求财政部的 支持,二者相互配合。 英格兰银行的独立性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人事独立性方面,作为英格兰银行最高决 策机构,尽管英格兰银行理事会成员均由政府推荐、王室仼命,但众议院议员、财政部长, 以及在政府部门有工资职务者不能担任英格兰银行理事。第二,经济独立性方面,英格 银行一般不给政府垫款,只提供少量的隔夜资金融通。英格兰银行通过每周对国库券招标 卖出国库券筹集资金来解决政府的融资需要。第三,政策独立性方面,1998年修改后的《英 格兰银行法》把原法中“财政部有权对英格兰银行发布命令”改为“与货币政策无关的问题 财政部有权对英格兰银行发布指令”。由此,英格兰银行取得了较大的法律独立性。在货币 政策工具的运用方面,英格兰银行有直接决定的权力。为使货币政策决策免受各种政治压力, 新《英格兰银行法》规定,政府的各部部长、其他依靠国会拨款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以及 英格兰银行理事会的理事不得担任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的职位。此外,财政部向英格兰银行 发出的有关货币政策目标的书面指示必须公开发表,并且要提交国会备案。由此看出,英格 兰银行在政策制定和实施上具有较大的独立性。 213日本银行 日本银行的独立性较小。日本银行隶属于财政部,财政部长拥有对日本银行的一般业务 命令权、监督命令权、官员解雇命令权,但实际上财政部并未使用这种命令权。1997年4 月修订的《日本银行法》规定,日本银行的根本职责是通过调节货币及金融,追求物价稳定 以利国民经济的健全发展。该法赋予日本银行独立制定货币政策以及自行采取货币政策工具
货币经济学辩论报告 Group 2 中国央行不应该将其独立性提高到美联储水平 3 联邦储备体系只在特殊情况下提供规定期限内的短期融资,且需要以财政部发行的国库 券作为担保。联邦储备体系不依靠财政拨款,而将所持有的财政部债券的利息以及外汇储备 利息交回财政部。美联储实际拥有不受国会约束的自由裁量权,成为立法、司法、行政之外 的“第四部门”。 2.1.2 英格兰银行 英格兰银行自成立之初就与政府关系密切,甚至一度被英国政府收归国有,独立性仅限 于协助政府制定货币政策并实施。直到 1997 年独立性改革,英国政府做出了改革中央银行 的重大决定:第一,授予英格兰银行货币政策决定权;第二,成立没有政府代表的货币政策 委员会。这次改革之后,英格兰银行走上了独立化的道路。 英格兰银行具有相对独立性,名义上隶属财政部,但实际上享有的独立性高于法律所赋 予的独立性。除了依照银行法,执行对银行业的监督之外,英格兰银行还承担了对金融市场 的管理职能。实践中,财政部一般尊重英格兰银行的决定,英格兰银行也主动寻求财政部的 支持,二者相互配合。 英格兰银行的独立性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人事独立性方面,作为英格兰银行最高决 策机构,尽管英格兰银行理事会成员均由政府推荐、王室任命,但众议院议员、财政部长, 以及在政府部门有工资职务者不能担任英格兰银行理事 。第二, 经济独立性方面, 英格兰 银行一般不给政府垫款,只提供少量的隔夜资金融通。英格兰银行通过每周对国库券招标、 卖出国库券筹集资金来解决政府的融资需要。第三,政策独立性方面,1998 年修改后的《英 格兰银行法》把原法中“财政部有权对英格兰银行发布命令”改为“与货币政策无关的问题, 财政部有权对英格兰银行发布指令”。由此,英格兰银行取得了较大的法律独立性。在货币 政策工具的运用方面,英格兰银行有直接决定的权力。为使货币政策决策免受各种政治压力, 新《英格兰银行法》规定,政府的各部部长、其他依靠国会拨款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以及 英格兰银行理事会的理事不得担任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的职位。此外,财政部向英格兰银行 发出的有关货币政策目标的书面指示必须公开发表,并且要提交国会备案。由此看出,英格 兰银行在政策制定和实施上具有较大的独立性。 2.1.3 日本银行 日本银行的独立性较小。日本银行隶属于财政部,财政部长拥有对日本银行的一般业务 命令权、监督命令权、官员解雇命令权,但实际上财政部并未使用这种命令权。 1997 年 4 月修订的《日本银行法》规定,日本银行的根本职责是通过调节货币及金融,追求物价稳定 以利国民经济的健全发展。该法赋予日本银行独立制定货币政策以及自行采取货币政策工具
货币经济学辩论报告 Group2中国央行不应该将其独立性提高到美联储水平 来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权利。日本银行的总裁和副总裁由内阁任命,理事则由财政部长任 命,人气分别为5年和4年,均可连任。在于政府的资金关系上,法律规定日本银行不得认 购政府发行的长期公债和向政府提供长期贷款,日本银行仅向政府提供少量短期贷款,但政 府发行的短期债券则大部分由日本银行认购。日本银行的利润扣除规定的比例后,全部上缴 财政部,若发生亏损,则由国库款弥补。日本银行政策委员会是决定货币政策的最高权力 机构,财政部与经济企划厅各有代表1人参加,但都没有表决权。 214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可以从《中国人民银行法》对央行有关独立性的规定来判断。 、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央政府的隶属关系《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条规定:"中国人民 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 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自主程度《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五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 就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做出的决定,报国务院批准后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就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有关货币政策事项做出决定后,即予执行,并 报国务院备案。” 三、组织机构方面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由国务院总理提名,全国人大决定;全国 人大闭会期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国家主席任免。副行长由总理任免(《中国人民银 行法》第九条)。有关经济与财务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国有中央银行,其全部资本由国 家所有(《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八条)。由于中央银行资本中没有任何私人份额,故中央银行 不代表任何私人利益。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和包销政府 债券(《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八条):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中国 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九条);并实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依法提取总准备金后的净利 润全部上缴中央财政,亏损由中央财政拨款弥补《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 由此可见,中国人民银行在与政府的资金往来及财务方面,享有较大的独立性 按照衡量标准,我国中央银行属于独立性较弱的中央银行,目前,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 的现状是 法律上,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较低。它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不具有独立于中央政府的法律地位。职能上:目前 我国货币政策的决策权在国务院,而央行缺乏独立自主的决策权,实际上只有执行权。 人事上,政府有着根深蒂固的中央集权传统,具体来说就是政府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往 往占据主导地位,尤其是对金融的控制十分严格。人事不足表现在对中央银行主要官员的任
货币经济学辩论报告 Group 2 中国央行不应该将其独立性提高到美联储水平 4 来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权利。 日本银行的总裁和副总裁由内阁任命,理事则由财政部长任 命,人气分别为 5 年和 4 年,均可连任。在于政府的资金关系上,法律规定日本银行不得认 购政府发行的长期公债和向政府提供长期贷款,日本银行仅向政府提供少量短期贷款,但政 府发行的短期债券则大部分由日本银行认购。日本银行的利润扣除规定的比例后,全部上缴 财政部,若发生亏损,则由国库款弥补。 日本银行政策委员会是决定货币政策的最高权力 机构,财政部与经济企划厅各有代表 1 人参加,但都没有表决权。 2.1.4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可以从《中国人民银行法》对央行有关独立性的规定来判断。 一、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央政府的隶属关系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条规定:"中国人民 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 二、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自主程度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五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 就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做出的决定,报国务院批准后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就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有关货币政策事项做出决定后,即予执行,并 报国务院备案。” 三、组织机构方面的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由国务院总理提名,全国人大决定;全国 人大闭会期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国家主席任免。副行长由总理任免(《中国人民银 行法》第九条)。 有关经济与财务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国有中央银行,其全部资本由国 家所有(《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八条)。由于中央银行资本中没有任何私人份额,故中央银行 不代表任何私人利益。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和包销政府 债券(《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八条);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中国 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九条);并实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依法提取总准备金后的净利 润全部上缴中央财政,亏损由中央财政拨款弥补《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 由此可见,中国人民银行在与政府的资金往来及财务方面,享有较大的独立性。 按照衡量标准,我国中央银行属于独立性较弱的中央银行,目前,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 的现状是: 法律上,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较低。它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不具有独立于中央政府的法律地位。 职能上:目前 我国货币政策的决策权在国务院,而央行缺乏独立自主的决策权,实际上只有执行权。 人事上,政府有着根深蒂固的中央集权传统,具体来说就是政府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往 往占据主导地位,尤其是对金融的控制十分严格。人事不足表现在对中央银行主要官员的任
货币经济学辩论报告 Group2中国央行不应该将其独立性提高到美联储水平 职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行政机关、金融机关人事渗透太多。 经济上,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央行的财务与资金独立,不对财 政、各级政府融资,不受地方政府干预,但央行对其资金运用缺少可供操作的具体法律保障。 综上可知,中国人民银行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且独立性逐步提高,但是和欧美发达国家 的独立性相比,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程度与其依然存在一定的差距。 22中央银行机构设置的对比 221美国联邦储备局 在组织形式上,美联储采用的是联邦政府机构加非营利性机构的双重组织结构,从而避 免了货币政策完全集中在联邦政府手里。美联储把12个联邦储备银行设立成非营利机构而 非政府机构的一个初衷就是希望制定货币政策时能同时考虑政府和私营部门的声音。虽然位 于华盛顿的联邦储备局是美国联邦政府的一部分,但12家联邦储备银行不属于联邦政府机 构,而是非营利性私营组织。但需要强调,联邦储备银行不同于一般的私营组织。联邦储备 银行并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与联邦储备局一起承担美国中央银行的公共职能。 美联储的组织结构是根据《美国联邦储备法》按照不同地区在私营企业和政府部门,以 及在银行、商人以及公众之间分权的要求而形成的,主要包括:联储银行、美联储董事局、 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联邦顾问委员会以及3000多家商业银行。 一、美联储董事局 美联储董事局有7名董事:都是由总统任命并经参议院确认,董事的任期为14年,各 董事任期的起始时间不同,相互交错。董事局主席和副主席也是由总统指定并经参议院同意, 但任期只有四年(可在他们董事任期内连任)。 董事局的主要职责有: 1.每年要向国会就美国经济状况和美联储对货币和信用增长的目标等进行年度和年中 汇报。董事局主席经常与总统和财政部长会见,董事局董事们则要经常在国会陈述作征; 2.设定存款准备金率及批准由各联储银行董事们提出的贴现率 3.制定和执行金融安全、健康以及保护消费者的有关规定; 4.检査联储银行的服务、监管及会计程序;批准各联储银行的预算 联储银行 美联储共有12个大区联储银行分布在波士领、纽约、费城、克利夫兰、里士满、亚特 兰大、芝加哥、圣一路易斯、明尼阿波利斯、堪萨斯城、达拉斯及旧金山。这12个联储银 行共有25个分行分布在其他25个城市。每个联储银行都独自以公司的形式存在,并且有
货币经济学辩论报告 Group 2 中国央行不应该将其独立性提高到美联储水平 5 职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行政机关、金融机关人事渗透太多。 经济上,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央行的财务与资金独立,不对财 政、各级政府融资,不受地方政府干预,但央行对其资金运用缺少可供操作的具体法律保障。 综上可知,中国人民银行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且独立性逐步提高,但是和欧美发达国家 的独立性相比,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程度与其依然存在一定的差距。 2.2 中央银行机构设置的对比 2.2.1 美国联邦储备局 在组织形式上,美联储采用的是联邦政府机构加非营利性机构的双重组织结构,从而避 免了货币政策完全集中在联邦政府手里。美联储把 12 个联邦储备银行设立成非营利机构而 非政府机构的一个初衷就是希望制定货币政策时能同时考虑政府和私营部门的声音。虽然位 于华盛顿的联邦储备局是美国联邦政府的一部分,但 12 家联邦储备银行不属于联邦政府机 构,而是非营利性私营组织。但需要强调,联邦储备银行不同于一般的私营组织。联邦储备 银行并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与联邦储备局一起承担美国中央银行的公共职能。 美联储的组织结构是根据《美国联邦储备法》按照不同地区在私营企业和政府部门,以 及在银行、商人以及公众之间分权的要求而形成的,主要包括:联储银行、美联储董事局、 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联邦顾问委员会以及 3000 多家商业银行。 一、美联储董事局 美联储董事局有 7 名董事;都是由总统任命并经参议院确认,董事的任期为 14 年,各 董事任期的起始时间不同,相互交错。董事局主席和副主席也是由总统指定并经参议院同意, 但任期只有四年(可在他们董事任期内连任)。 董事局的主要职责有: 1.每年要向国会就美国经济状况和美联储对货币和信用增长的目标等进行年度和年中 汇报。董事局主席经常与总统和财政部长会见,董事局董事们则要经常在国会陈述作征; 2.设定存款准备金率及批准由各联储银行董事们提出的贴现率; 3.制定和执行金融安全、健康以及保护消费者的有关规定; 4.检查联储银行的服务、监管及会计程序;批准各联储银行的预算。 二、联储银行 美联储共有 12 个大区联储银行分布在波士领、纽约、费城、克利夫兰、里士满、亚特 兰大、芝加哥、圣一路易斯、明尼阿波利斯、堪萨斯城、达拉斯及旧金山。这 12 个联储银 行共有 25 个分行分布在其他 25 个城市。每个联储银行都独自以公司的形式存在,并且有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