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适用简易程序的民事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7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 理的民事案件,仅限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 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 事实清楚 权利义务关系 明确 争议不大 当事人双方对争 议的事实陈述基 本一致,并能提 谁是责任的承担 当事人对案件的 是非、责任以及 供可靠的证据, 者,谁是权利的 无须法院调查证 享有者,关系明 诉讼标的争执无 据即可判明事实、 确 原则分歧 分清是非
二、适用简易程序的民事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7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 理的民事案件,仅限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 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 事实清楚 当事人双方对争 议的事实陈述基 本一致,并能提 供可靠的证据, 无须法院调查证 据即可判明事实、 分清是非 权利义务关系 明确 谁是责任的承担 者,谁是权利的 享有者,关系明 确 争议不大 当事人对案件的 是非、责任以及 诉讼标的争执无 原则分歧
第一,起诉时被告一方下落不明的 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 第二,已经按照简易程序审理的案 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 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 序,由合议庭进行审理;但已经按照普 通程序审理的条件,在审理过程中无论 是否发生了情况变化,都不得改用简易 程序审理。 第三,发回重审和按照审判监督程 序再审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第一,起诉时被告一方下落不明的 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 第二,已经按照简易程序审理的案 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 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 序,由合议庭进行审理;但已经按照普 通程序审理的条件,在审理过程中无论 是否发生了情况变化,都不得改用简易 程序审理。 第三,发回重审和按照审判监督程 序再审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