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多数当事人
第六章 多数当事人
第一节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含义。是指当事人一方或 者双方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诉讼。 共同诉讼的意义在于,将案件事实相同 或者类似的几个诉一同审理,丛而能够在一 关叠责蓄靜 事纠纷, 提高效率,避免法院在同一案件或者同类案 件的处理上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 我国民事诉讼法上的共同诉讼可以分为 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两种类型
第一节 共同诉讼 ◦ 一、 共同诉讼的含义。是指当事人一方或 者双方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诉讼。 x 共同诉讼的意义在于,将案件事实相同 或者类似的几个诉一同审理,从而能够在一 个诉讼程序当中一并解决涉及多数主体的民 事纠纷,或者是多个民事纠纷,因而有利于 提高效率,避免法院在同一案件或者同类案 件的处理上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 x 我国民事诉讼法上的共同诉讼可以分为 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两种类型
二、必要共同诉讼 (一)必要共同诉讼的概念 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 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诉讼。 所谓诉讼标的共同,,是指对于诉讼标的,共同诉讼人共同享 有权利,或者共同承担义务。 1.根据民事实体法的 ·2.共同诉讼人之间本 规定,共同诉讼人对 无共同的权利或者义 于诉讼标的本来就有 务,但基于同一事实 共同的权利或者共同 或者法律上的原因, 的义务。 而依法具有了共同的 权利或者义务
二、必要共同诉讼 ◦ (一)必要共同诉讼的概念 x 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 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诉讼。 x 所谓诉讼标的共同,是指对于诉讼标的,共同诉讼人共同享 有权利,或者共同承担义务。 • 1.根据民事实体法的 规定,共同诉讼人对 于诉讼标的本来就有 共同的权利或者共同 的义务。 • 2.共同诉讼人之间本 无共同的权利或者义 务,但基于同一事实 或者法律上的原因, 而依法具有了共同的 权利或者义务
程序属性 。必要共同诉讼是不可分之诉。如果只有其中一 部分共同诉讼人起诉或者被诉,就会造成当事 人不适格。在我国,法院于诉讼中发现应当参 加共同诉讼的人没有参加的,应依职权通知其 参加诉讼,即共同诉讼人的追加。被追加的原 告既不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又不愿参加诉 讼的,法院仍应将其列为共同原告;该人也可 主动参加诉讼。被追加的被告不愿参加诉讼的, 仍将其作为共同被告对待,可以对其进行缺席 判决
程序属性 ◦ 必要共同诉讼是不可分之诉。如果只有其中一 部分共同诉讼人起诉或者被诉,就会造成当事 人不适格。在我国,法院于诉讼中发现应当参 加共同诉讼的人没有参加的,应依职权通知其 参加诉讼,即共同诉讼人的追加。被追加的原 告既不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又不愿参加诉 讼的,法院仍应将其列为共同原告;该人也可 主动参加诉讼。被追加的被告不愿参加诉讼的, 仍将其作为共同被告对待,可以对其进行缺席 判决
(二)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内部关系 协商一致! 必要共同诉讼中,其中一个共同诉讼 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的承认, 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这种承认包 括明示承认和默示承认。因此,对于共同 诉讼人之一所作的诉讼行为,只要其他共 同诉讼人未表示异议,即视为承认
(二)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内部关系 协商一致! 必要共同诉讼中,其中一个共同诉讼 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的承认, 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这种承认包 括明示承认和默示承认。因此,对于共同 诉讼人之一所作的诉讼行为,只要其他共 同诉讼人未表示异议,即视为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