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81法理学研讨课(案例卷)克瑞翁啊,孩儿,你应当记住这句话:凡事听从父亲劝告。做父亲的总希望家里养出孝顺儿子,向父亲的敌人报仇,向父亲的朋友致敬,像父亲那样尊敬他的朋友。那些养育了无用的儿子的人,你会说他们生了什么呢?只不过给自已添了苦恼,给优人添了笑料罢了。啊,孩儿,不要贪图快乐,为一个女人而抛弃了你的理智,要知道一个和你同居的坏女人会在你的怀抱中成为冷冰冰的东西。还有什么烂疮比不忠实的朋友更加有害呢?你应当增恨这女子,把她当作敌人,让她到寞士去嫁给别人。既然我把她当场捉住全城只有她一个人公开反抗一一我不能欺骗人民,一定得把她处死。让她向氏族之神宙斯呼吁吧。若是我把生来是我亲戚的人养成叛徒,那么我更会把外族的人也养成叛徒。只有善于治家的人才能成为城邦的正直领袖。若是有人犯罪,违反法令,或者想对当权的人发号施令,他就得不到我的称赞。凡是城邦所任命的人,人们必须对他事事顺从,不管事情大小,公正不公正,我相信这种人不仅是好百姓,而且可以成为好领袖,会在战争的风暴中守着自已的岗位,成为一个既患诚又勇敢的战友。背叛是最大的祸害,它使城邦遭受毁灭,使家庭遭受破坏,使并肩作战的兵士败下阵来。只有服从才能挽救多数正直的人的性命。所以我们必须维持秩序,决不可对一个女人让步。如果我们一定会被人赶走,最好是被男人赶走,免得别人说我们连女人都不如。歌队长在我们看来,你的话好像说得很对,除非我们老糊涂了。海蒙啊,父亲,天神把理智赋予凡人,这是一切财宝中最有价值的财宝。我不能说,也不愿意说,你的话说得不对;但是别人也可能有好的意见。因此我为你观察市民的所作所为,这是我应尽的本分。人们害怕你皱眉头,不敢说你不乐意听的话,我倒能背地里听见那些话,听见市民为这女子而悲叹,他们说:“她做了最光荣的事,在所有的女人中,只有她最不应当这样最悲惨地死去!当她的哥哥躺在血泊里没有埋葬的时候,她不让他被吃生肉的狗或猛禽吞食:她这人还不该享受黄金似的光荣吗?”这就是那些悄悄传播的秘密话。啊,父亲,没有一种财宝在我看来比你的幸福更可贵。真的,对于儿女
第一部分法概念论·案例一安提戈涅019幸福的父亲的名誉不是最大的光荣吗?对于父亲,儿女的名誉不也是一样吗?你不要老抱着这唯一的想法,认为只有你的话对,别人的话不对。因为尽管有人认为只有自己聪明,只有自己说得对,想得对,别人都不行,可是把他们揭开来一看,里面全是空的。一个人即使很聪明,再懂得许多别的道理,放弃自已的成见,也不算可耻啊。试看那洪水边的树木怎样低头,保全了枝儿:至于那些抗拒的树木却连根带枝都毁了。那把船上的帆脚索拉紧不肯放松的人,也是把船弄翻了,到后来,桨手们的凳子翻过来底朝天,船就那样航行请你息怒,放温和一点吧!如果我,一个很年轻的人,也能贡献什么意见的话,我就说一个人最好天然赋有绝顶的聪明:要不然一一因为往往不是那么回事一就听聪明的劝告也是好的啊。歌队长啊,主上,如果他说得很中肯,你应当听他的话:(向海蒙)你也应当听你父亲的话,因为双方都说得有理。克瑞翁我们这么大年纪,还由他这年轻人来教我们变聪明一点吗?海蒙不是教你做不正当的事,尽管我年轻,你也应当注意我的行为,不应当只注意我的年龄。克瑞翁你尊重犯法的人,那也算好的行为吗?海蒙我并不劝人尊重坏人。克瑞翁这女子不是害了坏人的传染病吗?海蒙惑拜全城的人都否认。克瑞翁难道市民要干涉我的行政吗?海蒙你看你说这话,不就像个很年轻的人吗?克瑞翁难道我应当按照别人的意思,而不按照自已的意思治理这国土吗?海蒙只属于一个人的城邦不算城邦。克瑞翁难道城邦不归统治者所有吗?海蒙你可以独自在沙漠中做个好国王。③海蒙并没有直接否认安提戈涅是个犯法的人,但否认她是个坏人
020法理学研讨课(案例卷)克瑞翁这孩子好像成为那女人的盟友了。海蒙不,除非你就是那女人,实际上我所关心的是你。克瑞翁坏透了的东西,你竞和父亲争吵起来了!海蒙只因为我看见你犯了过错,做事不公正。克瑞翁我尊重我的王权也算犯了过错吗?海蒙你践踏了众神的权利,就算不尊重你的王权。克瑞翁啊,下贱哦东西,你是女人的追随者。海蒙可是你决不会发现我是可耻的人。克瑞翁你这些话都是为了她的利益而说的。海蒙是为了你我和下界神的利益而说的。克瑞翁你决不能她还活着的时侯,同她结婚。海蒙那么她是死定了。可是她这一死,会害死另一个人。克瑞翁你胆敢恐吓我吗?海蒙我反对你这不聪明的决定,算得什么恐吓呢?克瑞翁,你自己不聪明,反来教训我,你要后悔的。海蒙你是我父亲,我不能说你不聪明克瑞翁你是伺候女子的人,不必奉承我。海蒙你只是想说,不想听啊。克瑞翁真的吗?我凭俄林波斯起誓,你不能尽骂我而不受惩罚。(向二仆人)快把那可恨的东西押出来,让她立刻当着她未婚夫的面,死在他的面前,他的身旁。海蒙不别以为她会死在我的身旁,你再也不能亲眼看见我的脸面了,只好向那些愿意忍受的朋友发你的脾气!【海蒙自观众右方下。】歌队长啊,主人,这人气冲冲地走了,他这样年轻的人受了刺激,是很凶恶的。克瑞翁随便他怎么样,随便他想做什么凡人所没有做过的事,总之,8海蒙是说要自杀,克瑞翁却认为海蒙要杀他
第一部分法概念论·案例一安提戈涅02他决不能使这两个女孩子免于死亡。歌队长你要把她们姐妹都处死吗?克瑞翁这句话问得好,那没有参加这罪行的人不被处死。歌队长你想把那另一个怎样处死呢?克瑞翁我要把她带到没有人迹的地方,把她活活关在石富里,给她一点点吃食只够我们赎罪之用,使整个城邦避免污染,她在那里可以祈求寞王,她所崇奉的唯一神明,不至于死去;但也许到那时候,虽然为时已晚,她会知道,向死者致敬是白费功夫。【克瑞翁进宫。】(本文原载于《罗念生全集》(第3卷·索福克勒斯悲剧五种),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293页。)古希腊法律文化视野中的《安提戈涅》徐忠明一、引言希腊著名悲剧家索福克勒斯(Sophocles,约公元前496~前406年)的《安提戈涅》(以下简称(安》),自诞生以来便广受赞誉,两千多年来,对《安》的研究代不乏人,文学家、哲学家和法学家对之始终保持极大的研究兴趣。从法学研究的角度看,《安》已成为学者研讨古典时期希腊法律思想中的“神授法”与“人定法”“习惯法”与“国家法”之间冲突和斗争问题北郊平原上的石癌,那是王室预先掘就的坟墓。克瑞翁曾宣布要把罪犯用石头砸死,后来他要把安提戈涅立刻杀死,这时候也觉得不能把一个亲属杀死,只好改变方法,把她饿死。同时又给她少许食物。表示罪犯的死不是人为的,而是天然的。氏族社会的人认为若杀死亲属,便会引起神的惯怒。若是安提戈涅是天然饿死的,忒拜城便不会有灾祸。在这种惩罚下,被因禁的人往往自杀,那也可以使城邦避免条人的污染
022法理学研讨课(案例卷)的重要素材。①值得指出的是,如果把《安》置于希腊古典时期的特定“语境”下进行考察,笔者以为,学者的分析和论证仍然稍嫌笼统,有些看法有待商椎。《安》取材于古代希腊的神话传说,所以从“文本”(text)角度将两者结合起来释读很有必要。总的来看,两者的故事情节和思想内容大体一致。②但也有不同之处,最为突出的是:在神话传说中,“神意”在人事行动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甚至可以说一切人事行动均以“神意”为归依;而在《安中,“人意”的地位已经大为提高。例如,《安》写道,“奇异的事物虽然多,却没有一件比人更奇异”,而且认为“就是最高的女神,他(人)要去搅扰”③这显然是社会经济政治和思想变迁的一个重要反映。基于上述考虑,本文试图从制度史和思想史的角度对《安》进行诠释。二、制度史的诠释众所周知,《安》的作者索福克勒斯生活在雅典民主政治的顶峰时期③他的剧作深刻地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政治生活和思想思潮。虽然《安》取材于神话时代拜的传说,当时希腊世界普遍存在“王权”制度,而王主位实行世袭继承制度。从《安》描写波吕涅刻斯(Polyneices)和厄惑俄克勒斯(Eteocles)兄弟的“夺位斗争,及克瑞翁(Creon)的发号施令和专制独断可见一斑。但是,《安》的基本理念则是以雅典民主政治为依托的,我们从安提戈涅①国内学者的研究,以强世功的《文学中的法律:安提戈涅、窦娥冤和鲍西娅一一女权主义的法律视角及检讨》(载《比较法研究》1996年第1期)最为详尽,尽管强世功的论文深受美国法学家波斯纳(Posner)同类话题的影响。有关波斯纳对“文学与法律”和女权主义法律"问题的讨论,参见波斯纳:《法理学问题》,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493_520页。②希腊神话传说的有关资料,参见【德】斯威布:《希腊的神话和传说》,楚图南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242~264页。③【古希腊】索福克勒斯:《索福克勒斯悲剧二种》,罗念生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16页。④这里所谓“制度史”和“思想史”的划分是相对的,只是为了叙述的方便而已,实际上笔者在行文中有时还是将二者结合起来的③有关雅典城邦民主政治的经典研究,参见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95~115页。国内比较出色的研究成果,参见顾准《希腊城邦制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收人《顾准文集》,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63~219页;丛日云:《西方政治文化传统》,大连出版社1996年版,第4~2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