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半年度报告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口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12、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六)其他 口适用不适用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2担保情况 v适用口不适用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 担保 方与 发生 担保 是否担保 是否是否 担保上市被担担保金日期|担保担保担保|已经是的期金额反担联方关系 方公司保方额(协设起始到期类型 担保逾存在为关关联 的关 签署/日 日 履行逾期 完毕 保担保 系 日)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 司的担保)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 公司的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67.03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的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 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27.03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 见下文 26/207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26 / 207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12、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亿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 方 担保 方与 上市 公司 的关 系 被担 保方 担保金 额 担保 发生 日期 (协议 签署 日) 担保 起始 日 担保 到期 日 担保 类型 担保 是否 已经 履行 完毕 担保 是否 逾期 担保逾 期金额 是否 存在 反担 保 是否 为关 联方 担保 关联 关系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 司的担保)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 公司的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28.03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67.03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67.03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11.09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的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 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27.03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27.03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 见下文
2020年半年度报告 于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67.03亿元 其中 (1)、为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管道公司的担保12.50亿元。具体包括 ①公司于2015年1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全资子公司陕西神渭管道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银行贷款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 为管道公司向中国银行西安咸宁路支行申请的20亿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 款期限不超过9年,保证期限不超过9年;2017年7月1日还款1亿元,2017年11月 30日还款1亿元,2018年4月1日还款1.5亿元,2018年10月1日还款1.5亿元,2019 年4月1日还款1.5亿元,2019年10月1日还款1.5亿元,2020年4月1日还款1.5 亿元,2020年6月30日余额10.50亿元。 ②公司于2016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全资子公司陕西神渭煤炭管道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银行贷款保证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管道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的9亿元人民币银 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不超过9年。该笔借款于2016年11月实际到账2 亿元。 ③管道公司作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本身具备偿还相关借款的能力,为其提供 担保有利于推进其项目建设,相关风险可控,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 (2)、为本公司对子公司小保当公司的担保14.53亿元。具体包括: 公司于2019年6月19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对《关于陕西煤业 股份有限公司对小保当矿业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批准对小保当矿业公司贷款提 供担保,担保总额为48亿元,担保期限为15年。(原担保单位陕煤集团,2019年6月 变更为本公司)。该笔借款于2017年9月实际到账8亿元,2019年6月实际到账7亿 元,2020年3月还款4,687.50万元,剩余334,687.50万元未提款(详见第十二节.5.(3) 关联担保情况)。 (3)、为本公司对子公司供应链公司的担保40亿元。具体包括 ①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供应链公司拟分别向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西安和平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鼓楼支行各开立信用证额度5亿元, 共计10亿元,公司作为供应链公司控股股东,为支持供应链公司业务发展,该信用证 27/207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27 / 207 于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 67.03 亿元, 其中: (1)、为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管道公司的担保 12.50 亿元。具体包括: ①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全资子公司陕西神渭管道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银行贷款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 为管道公司向中国银行西安咸宁路支行申请的 20 亿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 款期限不超过 9 年,保证期限不超过 9 年;2017 年 7 月 1 日还款 1 亿元,2017 年 11 月 30 日还款 1 亿元,2018 年 4 月 1 日还款 1.5 亿元,2018 年 10 月 1 日还款 1.5 亿元,2019 年 4 月 1 日还款 1.5 亿元,2019 年 10 月 1 日还款 1.5 亿元,2020 年 4 月 1 日还款 1.5 亿元,2020 年 6 月 30 日余额 10.50 亿元。 ②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全资子公司陕西神渭煤炭管道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银行贷款保证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管道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的 9 亿元人民币银 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不超过 9 年。该笔借款于 2016 年 11 月实际到账 2 亿元。 ③管道公司作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本身具备偿还相关借款的能力,为其提供 担保有利于推进其项目建设,相关风险可控,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 (2)、为本公司对子公司小保当公司的担保 14.53 亿元。具体包括: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9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对《关于陕西煤业 股份有限公司对小保当矿业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批准对小保当矿业公司贷款提 供担保,担保总额为 48 亿元,担保期限为 15 年。(原担保单位陕煤集团,2019 年 6 月 变更为本公司)。该笔借款于 2017 年 9 月实际到账 8 亿元,2019 年 6 月实际到账 7 亿 元,2020 年 3 月还款 4,687.50 万元,剩余 334,687.50 万元未提款(详见第十二节.5.(3) 关联担保情况)。 (3)、为本公司对子公司供应链公司的担保 40 亿元。具体包括: ①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1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供应链公司拟分别向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西安和平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鼓楼支行各开立信用证额度 5 亿元, 共计 10 亿元,公司作为供应链公司控股股东,为支持供应链公司业务发展,该信用证
2020年半年度报告 由公司提供全额担保,担保总额为10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1年,在担保期限内, 供应链公司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 陕西煤业持有供应链公司51%股份,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 茂通”)持有供应链公司49%股份,公司为供应链公司提供超过持股比例的担保,瑞茂 通以其持有的供应链公司49%的股权提供质押反担保,反担保范围为担保协议履行的不 超过4.9亿元部分的责任保证(详见公司公告2019-038)。 ②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5月21日 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供应链公司拟分别向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与平安银行西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各15亿元,共计30亿元,公 司作为供应链公司控股股东,为支持供应链公司业务发展,公司以连带责任担保方式提 供全额担保,担保总额为30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 准之日起1年,在担保期限内,供应链公司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 瑞茂通全部出资到位并以其持有的供应链公司的剩余全部已出资股权提供质押反 担保,反担保范围为担保协议履行的不超过14.70亿元部分的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公告2020-020) 3其他重大合同 口适用不适用 十二、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V适用口不适用 1.精准扶贫规划 √适用口不适用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自2012年起参与陕西省社会扶贫工作,由公司机关及所属企业成立七支 扶贫工作队,实施驻村扶贫,对口帮扶安康市汉阴县、榆林市清涧县和铜川市印台区七个贫困村 截至2019年,所有对口帮包村全部脱贫。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决战决胜之年,陕西煤业一如既往积 极履行社会职责,通过产业扶贫、消费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模式,推动帮扶村发展迈上新 台阶。 2.报告期内精准扶贫概要 √适用口不适用 28/207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28 / 207 由公司提供全额担保,担保总额为 10 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 1 年,在担保期限内, 供应链公司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 陕西煤业持有供应链公司 51%股份,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 茂通”)持有供应链公司 49%股份,公司为供应链公司提供超过持股比例的担保,瑞茂 通以其持有的供应链公司 49%的股权提供质押反担保,反担保范围为担保协议履行的不 超过 4.9 亿元部分的责任保证(详见公司公告 2019-038)。 ② 2019 年度股东大会 2020 年 5 月 21 日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8 日 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供应链公司拟分别向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与平安银行西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各 15 亿元,共计 30 亿元,公 司作为供应链公司控股股东,为支持供应链公司业务发展,公司以连带责任担保方式提 供全额担保,担保总额为 30 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 准之日起 1 年,在担保期限内,供应链公司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 瑞茂通全部出资到位并以其持有的供应链公司的剩余全部已出资股权 提供质押反 担保,反担保范围为担保协议履行的不超过 14.70 亿元部分的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公告 2020-020)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精准扶贫规划 √适用 □不适用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2 年起参与陕西省社会扶贫工作,由公司机关及所属企业成立七支 扶贫工作队,实施驻村扶贫,对口帮扶安康市汉阴县、榆林市清涧县和铜川市印台区七个贫困村。 截至 2019 年,所有对口帮包村全部脱贫。2020 年是脱贫攻坚的决战决胜之年,陕西煤业一如既往积 极履行社会职责,通过产业扶贫、消费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模式,推动帮扶村发展迈上新 台阶。 2. 报告期内精准扶贫概要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半年度报告 是扶贫工作队及时返岗,捐赠防疫物资,协助帮扶村开展疫情防控,助力复产复学。二是依 照陕西省脱贫攻坚工作总体安排,开展“三排査、三清零”工作。三是稳步发展产业,实施产业项 目八个,持续壮大集体经济。四是开展专项扶贫工作,采购贫困村农产品969万元,开展各类主题 调研慰问活动45次,打好扶贫“组合拳” 3.精准扶贫成效 √适用口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指标 数量及开展情况 、总体情况 101 其中:1.资金 2.物资折款 21.3 分项投入 1.产业发展脱贫 √农林产业扶贫 口旅游扶贫 其中:1.1产业扶贫项目类型 口电商扶贫 口资产收益扶贫 口科技扶贫 其他 2.转移就业脱贫 3.易地搬迁脱贫 4教育脱贫 5健康扶贫 6.生态保护扶贫 口开展生态保护与建设 其中:6.1项目名称 口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方式 口设立生态公益岗位 √其他 7.兜底保障 21.3 其中:7.1帮助“三留守”人员投入金额 21.3 7.2帮助“三留守”人员数(人) 844 「8.社会扶贫 8.2定点扶贫工作投入金额 80 9.其他项目 三、所获奖项(内容、级别) 公司在陕西省省级单位2019年度驻村联户扶贫工作考核中,五家企业、一名挂职 副县长、两名第一书记,两名驻村工作队员被评为优秀等次。 4.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的阶段性进展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5.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适用口不适用 29/207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29 / 207 一是扶贫工作队及时返岗,捐赠防疫物资,协助帮扶村开展疫情防控,助力复产复学。二是依 照陕西省脱贫攻坚工作总体安排,开展“三排查、三清零”工作。三是稳步发展产业,实施产业项 目八个,持续壮大集体经济。四是开展专项扶贫工作,采购贫困村农产品 969 万元,开展各类主题 调研慰问活动 45 次,打好扶贫“组合拳”。 3. 精准扶贫成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指 标 数量及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101.3 其中:1.资金 80 2.物资折款 21.3 二、分项投入 1.产业发展脱贫 其中:1.1 产业扶贫项目类型 √ 农林产业扶贫 □ 旅游扶贫 □ 电商扶贫 □ 资产收益扶贫 □ 科技扶贫 □ 其他 2.转移就业脱贫 3.易地搬迁脱贫 4.教育脱贫 5.健康扶贫 6.生态保护扶贫 其中:6.1 项目名称 □ 开展生态保护与建设 □ 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方式 □ 设立生态公益岗位 √ 其他 7.兜底保障 21.3 其中:7.1 帮助“三留守”人员投入金额 21.3 7.2 帮助“三留守”人员数(人) 844 8.社会扶贫 8.2 定点扶贫工作投入金额 80 9.其他项目 三、所获奖项(内容、级别) 公司在陕西省省级单位 2019 年度驻村联户扶贫工作考核中,五家企业、一名挂职 副县长、两名第一书记,两名驻村工作队员被评为优秀等次。 4. 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的阶段性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半年度报告 2020年下半年,将着重探索实践集体经济规范化管理新模式,为贫困地区培养经营管理人才, 让已经形成的集体产业稳步运营,为贫困地区持续稳定增收打下坚实的基础。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口适用v不适用 十四、环境信息情况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口适用口不适用 1.排污信息 √适用口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杜绝了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企业主要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并逐年减量排 放,完成了中、省、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污染物减排指标。未因重大环境保护违法行为受到环保监 管部门处罚。 2020年上半年以来,陕西煤业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 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污染防治系列决策部署要求,在政府部门及陕煤集团 领导指导,各生产建设单位的极力配合下,积极履行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由补齐环保短板向建设生 态文明企业迈进,为实现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陕西煤业将继续以绿色矿山为引领, 树绿色环保企业形象,全面推动公司绿色高质量发展。 公司严格按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0426-2006)、《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等标准以及《国 家“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陕西省《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年)(修订版)》《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文件政策相关规 定要求,从深化水污染、大气污染、固废危废、燃煤锅炉以及煤场封闭专项整治入手,开展矿井水 处理设施提标扩容改造、燃气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业厂区物料堆场扬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综合 治理、标准化危废贮存库建设等工作。公司高度重视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在绿色矿山建设规 划实施过程中,在治理地表沉降和地裂缝、土地复垦、矿山复绿、矸石山库治理、植被修复等生态 环境治理再做工作,陕北矿区作为生态脆弱区,因矿产资源的开发,矿区周边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 公司列入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2019年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如下: (1)陕西黄陵二号煤矿有限公司(延安市市控重点排污单位) 污染物类别:生产废水 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 排放方式: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重复利用,不外排 30/207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30 / 207 2020 年下半年,将着重探索实践集体经济规范化管理新模式,为贫困地区培养经营管理人才, 让已经形成的集体产业稳步运营,为贫困地区持续稳定增收打下坚实的基础。 十三、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杜绝了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企业主要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并逐年减量排 放,完成了中、省、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污染物减排指标。未因重大环境保护违法行为受到环保监 管部门处罚。 2020 年上半年以来,陕西煤业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 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污染防治系列决策部署要求,在政府部门及陕煤集团 领导指导,各生产建设单位的极力配合下,积极履行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由补齐环保短板向建设生 态文明企业迈进,为实现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陕西煤业将继续以绿色矿山为引领, 树绿色环保企业形象, 全面推动公司绿色高质量发展。 公司严格按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0426-2006)、《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等标准以及《国 家“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陕西省《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 年)(修订版)》《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文件政策相关规 定要求,从深化水污染、大气污染、固废危废、燃煤锅炉以及煤场封闭专项整治入手,开展矿井水 处理设施提标扩容改造、燃气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业厂区物料堆场扬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综合 治理、标准化危废贮存库建设等工作。公司高度重视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在绿色矿山建设规 划实施过程中,在治理地表沉降和地裂缝、土地复垦、矿山复绿、矸石山库治理、植被修复等生态 环境治理再做工作,陕北矿区作为生态脆弱区,因矿产资源的开发,矿区周边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 善。 公司列入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 2019 年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如下: (1)陕西黄陵二号煤矿有限公司(延安市市控重点排污单位) 污染物类别:生产废水 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 排放方式: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重复利用,不外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