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言义疏 此二句,以上句为喻智者,以下句为喻屈原之不智,则语意不贯。无论为“如莹”,为“加莹 为“爰变”,为“爰见”,皆不可通。此秦序所谓弘范所学,右道左儒,每违子云本指者,断不足 取。俞云:“华严经音乂引仓颉篇曰:‘莹,治也。’尔雅释鸟篇释文曰:‘莹,磨莹也。’‘如 玉加莹、爰见丹青’,言屈原之放逐,犹玉加磨莹而成文采也。当据龚说订正。”荣按:俞以磨莹 成文说此二句,较李义自优。然“如玉之莹”出逸论语,许君取证玉色之义,则不当训治可知。以 磨治喻放逐,亦不如以玉色喻忠信之质为尤合。初学记二十一引此文及李注,与各本同,惟无“审 行废”三字。龚所见唐人类书,未知何种,不必可信也。又按:吴仁杰两汉刊误补遗云:“法言玉 莹丹青之答,说者亦谓不予之之词。按逸论语‘如玉之莹’,子云盖用其意。则如莹之‘如’,当 训为而。爰,易也。丹青非绘事之谓,盖言丹砂、空青,周官‘入玉石丹青于守藏之府’是也。子 云以为三闾不肯喔〓嚅晛,从俗富贵偷安,宁杀身以全其洁,如玉而莹,其可变易而为丹青也哉! 故玉可碎,莹不可夺。子云之予原,亦孔子予管仲之意欤?”此深得子云之旨,惟以爱变丹青为反 言,则以未悟丹青即为符采之义,故亦不得其解也 或问:“君子尚辞乎?”曰:“君子事之为尚。〔注〕贵事实,贱虚辞。事胜辞则伉,辞胜事则 赋,事、辞称则经。〔注〕夫事功多而辞美少,则听声者伉其动也。事功省而辞美多,则赋颂者虚过 也。事、辞相称,乃合经典。足言足容,德之藻矣。” 〔注)足言,夸毗之辞;足容,戚施之面。言皆藻饰之伪,非笃实之真。〔疏)“或间君子尚辞 乎”,世德堂本“或问”作“或曰”,文选皇甫士安三都赋序,李注引亦作“或曰” 易文言云:“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左传襄公篇云:“叔向曰:‘辞之不可以已也如是 夫!子产有辞,诸侯赖之。若之何其释辞也?’”故有此问。“君子事之为尚”者,史记自序云: 孔子曰:‘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行事之深切着明也。’”“事胜辞则伉”者,音义:“伉, 口浪切,健也。何休曰:‘有辩护伉正者为里正。’陆德明:‘一音苦杏切。’”按:读为炕。说 文:“炕,干也。”汉书五行志,颜注云:“凡言炕阳者,枯涸之意,谓无惠泽于下也。”事胜辞 者,言之无文,有类枯槁,故云炕也。“辞胜事则赋”者,即所谓辞人之赋丽以淫也。吴胡部郎玉 缙云:“伉即陈伉之伉。见说文人部。今论语作‘亢’,即尔雅‘亢鸟咙’之亢,故字子禽。”“事 胜辞则伉”言其辞之咽,与下“辞胜事则赋”为辞之敷相对。“事、辞称则经”者,音义:“称则, 尺证切。”考工记郑注云:“称犹等也。”仪礼聘礼记云:“辞无常,孙而说。辞多则史,辞少则 不达,辞苟足以达,义之至也。”治平本“事、辞称”上重衍“事”字,今据各本删。“足言足容, 德之藻矣”者,俞云:“按学行篇曰:‘吾未见斧藻其德若斧藻其粢者也。’然则‘德之藻矣’自 是美之之辞。容犹用也。释名释姿容曰:‘容,用也。’字亦通作‘庸’。庄子脏箧篇‘容成氏 六韬大明篇作‘庸成氏’,庸亦用也。“足言足容’,谓既足以言之,又足以用之,斯其言非空言, 为德之藻饰也。今试连上文读之:‘或问:君子尚辞乎?曰:君子事之为尚。事胜辞则伉,辞胜事 则赋,事、辞称则经。”然则‘足言足容’,所谓事辞称者,正申明君子事之为尚也。”按:旧注 皆以此八字自为一章,不与上文连属。俞读容为用,以为即申明上文之语,于义为长,今从之。荀 子礼论:“法礼、足礼,谓之有方之士。”杨倞注云:“足,谓无阙失。”然则“足言足容”谓观 其辞则无阙于言,验之事则无阙于用,本末兼备,所以为德之文也。胡部郎云:“此即中庸‘足以 兴 足以容’之义。曰足言,而又曰足容,正以见事之为尚,而不专尚辞也。既明且哲,以保 其身,德之藻为何如矣! 按:言足以兴,默足以容,似不得云“足言足容”,此说恐非也。注“听声者伉其动也” 按:治平本如此,当有误。世德堂本作“听声者伉直也”,似为近之,而“听声”字终不可解 注“足言”至“之真”。按:弘范读“足言足容”为论语“足恭”之“足”,故音义云;“足言 将住切,又如字。下同。”即用论语“足恭”释文也。彼孔注云:“足恭,便僻之貌也。”皇疏引 谬协云:“足恭者,以恭足于人意,而不合于礼度。斯皆适人之适,而曲媚于物也。”刘疏云:“此 读足为将树反,是也。”然则李意亦谓此足言足容者,是求足人意而不合礼度之言语、容色也。“夸 毗”、“戚施”者,尔雅释训云:“鑪餘,口柔也
法言义疏 此二句,以上句为喻智者,以下句为喻屈原之不智,则语意不贯。无论为“如莹”,为“加莹”, 为“爰变”,为“爰见”,皆不可通。此秦序所谓弘范所学,右道左儒,每违子云本指者,断不足 取。俞云:“华严经音义引仓颉篇曰:‘莹,治也。’尔雅释鸟篇释文曰:‘莹,磨莹也。’‘如 玉加莹、爰见丹青’,言屈原之放逐,犹玉加磨莹而成文采也。当据龚说订正。”荣按:俞以磨莹 成文说此二句,较李义自优。然“如玉之莹”出逸论语,许君取证玉色之义,则不当训治可知。以 磨治喻放逐,亦不如以玉色喻忠信之质为尤合。初学记二十一引此文及李注,与各本同,惟无“审 行废”三字。龚所见唐人类书,未知何种,不必可信也。又按:吴仁杰两汉刊误补遗云:“法言玉 莹丹青之答,说者亦谓不予之之词。按逸论语‘如玉之莹’,子云盖用其意。则如莹之‘如’,当 训为而。爰,易也。丹青非绘事之谓,盖言丹砂、空青,周官‘入玉石丹青于守藏之府’是也。子 云以为三闾不肯喔〓嚅唲,从俗富贵偷安,宁杀身以全其洁,如玉而莹,其可变易而为丹青也哉! 故玉可碎,莹不可夺。子云之予原,亦孔子予管仲之意欤?”此深得子云之旨,惟以爰变丹青为反 言,则以未悟丹青即为符采之义,故亦不得其解也。 或问:“君子尚辞乎?”曰:“君子事之为尚。〔注〕贵事实,贱虚辞。事胜辞则伉,辞胜事则 赋,事、辞称则经。〔注〕夫事功多而辞美少,则听声者伉其动也。事功省而辞美多,则赋颂者虚过 也。事、辞相称,乃合经典。足言足容,德之藻矣。” 〔注〕足言,夸毗之辞;足容,戚施之面。言皆藻饰之伪,非笃实之真。〔疏〕“或间君子尚辞 乎”,世德堂本“或问”作“或曰”,文选皇甫士安三都赋序,李注引亦作“或曰”。 易文言云:“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左传襄公篇云:“叔向曰:‘辞之不可以已也如是 夫!子产有辞,诸侯赖之。若之何其释辞也?’”故有此问。“君子事之为尚”者,史记自序云: “孔子曰:‘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行事之深切着明也。’”“事胜辞则伉”者,音义:“伉, 口浪切,健也。何休曰:‘有辩护伉正者为里正。’陆德明:‘一音苦杏切。’”按:读为炕。说 文:“炕,干也。”汉书五行志,颜注云:“凡言炕阳者,枯涸之意,谓无惠泽于下也。”事胜辞 者,言之无文,有类枯槁,故云炕也。“辞胜事则赋”者,即所谓辞人之赋丽以淫也。吴胡部郎玉 缙云:“伉即陈伉之伉。见说文人部。今论语作‘亢’,即尔雅‘亢鸟咙’之亢,故字子禽。”“事 胜辞则伉”言其辞之咽,与下“辞胜事则赋”为辞之敷相对。“事、辞称则经”者,音义:“称则, 尺证切。”考工记郑注云:“称犹等也。”仪礼聘礼记云:“辞无常,孙而说。辞多则史,辞少则 不达,辞苟足以达,义之至也。”治平本“事、辞称”上重衍“事”字,今据各本删。“足言足容, 德之藻矣”者,俞云:“按学行篇曰:‘吾未见斧藻其德若斧藻其楶者也。’然则‘德之藻矣’自 是美之之辞。容犹用也。释名释姿容曰:‘容,用也。’字亦通作‘庸’。庄子胠箧篇‘容成氏’, 六韬大明篇作‘庸成氏’,庸亦用也。‘足言足容’,谓既足以言之,又足以用之,斯其言非空言, 为德之藻饰也。今试连上文读之:‘或问:君子尚辞乎?曰:君子事之为尚。事胜辞则伉,辞胜事 则赋,事、辞称则经。”然则‘足言足容’,所谓事辞称者,正申明君子事之为尚也。”按:旧注 皆以此八字自为一章,不与上文连属。俞读容为用,以为即申明上文之语,于义为长,今从之。荀 子礼论:“法礼、足礼,谓之有方之士。”杨倞注云:“足,谓无阙失。”然则“足言足容”谓观 其辞则无阙于言,验之事则无阙于用,本末兼备,所以为德之文也。胡部郎云:“此即中庸‘足以 兴’、‘足以容’之义。曰足言,而又曰足容,正以见事之为尚,而不专尚辞也。既明且哲,以保 其身,德之藻为何如矣!” 按:言足以兴,默足以容,似不得云“足言足容”,此说恐非也。注“听声者伉其动也”。 按:治平本如此,当有误。世德堂本作“听声者伉直也”,似为近之,而“听声”字终不可解。 注“足言”至“之真”。按:弘范读“足言足容”为论语“足恭”之“足”,故音义云;“足言, 将住切,又如字。下同。”即用论语“足恭”释文也。彼孔注云:“足恭,便僻之貌也。”皇疏引 谬协云:“足恭者,以恭足于人意,而不合于礼度。斯皆适人之适,而曲媚于物也。”刘疏云:“此 读足为将树反,是也。”然则李意亦谓此足言足容者,是求足人意而不合礼度之言语、容色也。“夸 毗”、“戚施”者,尔雅释训云:“籧篨,口柔也。 26
法言义疏 戚施,面柔也。夸毗,体柔也(一)。”邢昺疏引李巡云:“篷篠,巧言好辞以饶人,是谓口柔。 戚施,和言悦色以诱人,是谓面柔。屈己卑身,求得于人,曰体柔。”是足言当云鑪篠之辞。而云 夸毗者,析言之,则鑪篠、戚施、夸毗三者各有专指:通论之,则巧言亦得云夸毗也。胡氏承珙毛 诗后笺引援鹑堂笔记云:“隋书何妥传论当时改作之弊云:‘莫不用其短见,便自夸毗,邀射名誉, 厚相诬罔。’此则夸毗之义与毛、郑不同。承珙按:法言吾子篇‘足言足容’注云:‘足言,夸毗 之辞。’亦不用尔雅。是隋、唐间有此解,非古义也。”荣按:胡说殊泥。且弘范晋人,亦不得云 隋、唐间有此解也。藻饰之伪者,李既以足言足容为巧言令色,自不得不以德藻为贬辞,故以藻为 藻饰,而训为伪也。吕氏春秋知度云:“情者不饰。”高注云:“饰,虚也。”虚、伪同义。司马 云:“足言善词令,足容盛威仪,有德则为文章,无德则为浇伪。”则以此为兼美恶二义,语近依 违,似非杨旨。 (一)原本“体”讹作“礼”,据下文邢昺疏引“李巡云”改。 吾子卷第二 或问:“公孙龙诡辞数万以为法,法与?”曰:“断木为棋,梡革为鞠,亦皆有法焉。 不合乎先王之法者,君子不法也。”〔注〕大匠之诲人也,必以规矩:君子之训物也,必以仁 义。〔疏〕公孙龙者,史记孟荀列传云:“赵有公孙龙,为坚白同异之辩。”索隐云:“即仲尼弟子。” 按:仲尼弟子列传云:“公孙龙,字子石,少孔子五十三岁。”集解引郑玄云:“楚人。”顾氏炎 武日知录云:“汉书注:‘公孙龙,赵人,为坚白异同之说,与平原君同时。’去夫子近二百年, 殆非也。”按艺文志:公孙龙子十四篇,入名家,注云:“赵人。”又毛公九篇,注云:“与公孙 龙并游平原君赵胜家。”此与弟子传之公孙龙,盖同名而异人。弟子传之公孙龙,楚人,字子石 坚白异同之公孙龙,赵人,字子秉,见列子仲尼殷敬顺释文。是不但年代相隔,其国与字亦判然殊 异,索隐既误以子秉即子石,亭林因疑子石非孔子弟子,皆为疏也。“诡辞数万以为法”者,音义: “诡辞,九委切。”说文:“〓,變也。”引伸为诈伪。经典通作“诡”。荀子非十二子云:“不 法先王(一),不是礼义,而好治怪说,玩琦辞,甚察而不惠,辩而无用,多事而寡功,不可以为治 纲纪。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众,是惠施、邓析也。”琦辭即詭辭,皆“〓” 之假。庄子天下云:“桓团、公孙龙,辩者之徒。饰人之心,易人之意,能胜人之口,不能服人之 心,辩者之囿也。”荀子修身云:“夫坚白同异、有厚无厚之察,非不察也。” 杨倞注云:“此言公孙龙、惠施之曲说异理,不可为法也。公孙坚白论曰:‘坚、白、石三可 乎?曰:不可。二可乎?曰:可。谓目视石,但见白,不知其坚,则谓之白石:手触石,则知其坚, 而不知其白,则谓之坚石。是坚、白终不可合为一也。’司马彪曰:‘坚白,谓坚石非石,白马非 马也。同异,谓使异者同,同者异。’”孔丛子公孙龙篇云:“公孙龙者,平原君之客也,好刑名, 以白马为非白马。或谓子高曰:‘此人小辨,而毁大道,子盍往正诸?’子高曰:“大道之悖,天 下之交往也,吾何病焉!’或曰:‘虽然,子为天下故,往也。’子高适赵,与龙会平原君家。谓 之曰:‘仆居鲁,遂闻下风,而高先生之行也,愿受业之日久矣。然所不取于先生者,独不取先生 以白马为非白马尔。诚去非白马之学,则穿请为弟子。’公孙龙曰:‘先生之言悖也,龙之学,正 以白马为非白马者也。今使龙去之,则龙无以教矣。令龙无以教,而乃学于龙,不亦悖乎?且夫学 于龙者,以智与学不逮也。今教龙去白马非白马,是失教也。失教而后师之,不可也。’又云:‘且 白马非白马者,乃子先君仲尼之所取也。龙闻楚王张繁弱之弓,载忘归之矢,以射蛟兕于云、梦之 反而丧其弓,左右请求之。王曰:止也。楚人遗弓,楚人得之,又何求乎?仲尼闻之,曰:楚 王仁义,而未遂。亦曰人得之而已矣,何必楚乎?若是者,仲尼异楚人于所谓人也。夫是仲尼之异 楚人于所谓人,而非龙之异白马于所谓马,悖也。先生好儒术而非仲尼之所取也,欲学而使龙去所 以教,虽百龙之智,固不能当其前也。’”又云:“公孙龙又与子高泛论于平原君所,辨理至于臧 三耳。公孙龙言臧之三耳甚辨析,子高弗应,俄而辞出。明日复见,平原君曰:‘畴昔公孙之言信
法言义疏 戚施,面柔也。夸毗,体柔也(一)。”邢昺疏引李巡云:“籧篨,巧言好辞以饶人,是谓口柔。 戚施,和言悦色以诱人,是谓面柔。屈己卑身,求得于人,曰体柔。”是足言当云籧篨之辞。而云 夸毗者,析言之,则籧篨、戚施、夸毗三者各有专指;通论之,则巧言亦得云夸毗也。胡氏承珙毛 诗后笺引援鹑堂笔记云:“隋书何妥传论当时改作之弊云:‘莫不用其短见,便自夸毗,邀射名誉, 厚相诬罔。’此则夸毗之义与毛、郑不同。承珙按:法言吾子篇‘足言足容’注云:‘足言,夸毗 之辞。’亦不用尔雅。是隋、唐间有此解,非古义也。”荣按:胡说殊泥。且弘范晋人,亦不得云 隋、唐间有此解也。藻饰之伪者,李既以足言足容为巧言令色,自不得不以德藻为贬辞,故以藻为 藻饰,而训为伪也。吕氏春秋知度云:“情者不饰。”高注云:“饰,虚也。”虚、伪同义。司马 云:“足言善词令,足容盛威仪,有德则为文章,无德则为浇伪。”则以此为兼美恶二义,语近依 违,似非杨旨。 (一)原本“体”讹作“礼”,据下文邢昺疏引“李巡云”改。 吾子卷第二 或问:“公孙龙诡辞数万以为法,法与?”曰:“断木为棋,捖革为鞠,亦皆有法焉。 不合乎先王之法者,君子不法也。”〔注〕大匠之诲人也,必以规矩;君子之训物也,必以仁 义。〔疏〕公孙龙者,史记孟荀列传云:“赵有公孙龙,为坚白同异之辩。”索隐云:“即仲尼弟子。” 按:仲尼弟子列传云:“公孙龙,字子石,少孔子五十三岁。”集解引郑玄云:“楚人。”顾氏炎 武日知录云:“汉书注:‘公孙龙,赵人,为坚白异同之说,与平原君同时。’去夫子近二百年, 殆非也。”按艺文志:公孙龙子十四篇,入名家,注云;“赵人。”又毛公九篇,注云:“与公孙 龙并游平原君赵胜家。”此与弟子传之公孙龙,盖同名而异人。弟子传之公孙龙,楚人,字子石; 坚白异同之公孙龙,赵人,字子秉,见列子仲尼殷敬顺释文。是不但年代相隔,其国与字亦判然殊 异,索隐既误以子秉即子石,亭林因疑子石非孔子弟子,皆为疏也。“诡辞数万以为法”者,音义: “诡辞,九委切。”说文:“〓,變也。”引伸为诈伪。经典通作“诡”。荀子非十二子云:“不 法先王(一),不是礼义,而好治怪说,玩琦辞,甚察而不惠,辩而无用,多事而寡功,不可以为治 纲纪。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众,是惠施、邓析也。”琦辭即詭辭,皆“〓” 之假。庄子天下云:“桓团、公孙龙,辩者之徒。饰人之心,易人之意,能胜人之口,不能服人之 心,辩者之囿也。”荀子修身云:“夫坚白同异、有厚无厚之察,非不察也。” 杨倞注云:“此言公孙龙、惠施之曲说异理,不可为法也。公孙坚白论曰:‘坚、白、石三可 乎?曰:不可。二可乎?曰:可。谓目视石,但见白,不知其坚,则谓之白石;手触石,则知其坚, 而不知其白,则谓之坚石。是坚、白终不可合为一也。’司马彪曰:‘坚白,谓坚石非石,白马非 马也。同异,谓使异者同,同者异。’”孔丛子公孙龙篇云:“公孙龙者,平原君之客也,好刑名, 以白马为非白马。或谓子高曰:‘此人小辨,而毁大道,子盍往正诸?’子高曰:“大道之悖,天 下之交往也,吾何病焉!’或曰:‘虽然,子为天下故,往也。’子高适赵,与龙会平原君家。谓 之曰:‘仆居鲁,遂闻下风,而高先生之行也,愿受业之日久矣。然所不取于先生者,独不取先生 以白马为非白马尔。诚去非白马之学,则穿请为弟子。’公孙龙曰:‘先生之言悖也,龙之学,正 以白马为非白马者也。今使龙去之,则龙无以教矣。令龙无以教,而乃学于龙,不亦悖乎?且夫学 于龙者,以智与学不逮也。今教龙去白马非白马,是失教也。失教而后师之,不可也。’又云:‘且 白马非白马者,乃子先君仲尼之所取也。龙闻楚王张繁弱之弓,载忘归之矢,以射蛟兕于云、梦之 囿。 反而丧其弓,左右请求之。王曰:止也。楚人遗弓,楚人得之,又何求乎?仲尼闻之,曰:楚 王仁义,而未遂。亦曰人得之而已矣,何必楚乎?若是者,仲尼异楚人于所谓人也。夫是仲尼之异 楚人于所谓人,而非龙之异白马于所谓马,悖也。先生好儒术而非仲尼之所取也,欲学而使龙去所 以教,虽百龙之智,固不能当其前也。’”又云:“公孙龙又与子高泛论于平原君所,辨理至于臧 三耳。公孙龙言臧之三耳甚辨析,子高弗应,俄而辞出。明日复见,平原君曰:‘畴昔公孙之言信 27
法言义疏 辨也,先生实以为何如?’答曰:‘然,几能臧三耳矣。虽然,实难。愿得又问于君:今为臧三耳 甚难,而实非也;谓臧两耳甚易,而实是也。不知君将从易而是者乎?亦其从难而非者乎?’”此 公孙龙诡辞数万以为法之大略也。“断木为棋”者,音义:“断木,都管切。”说文:“棋,博棋。” 系传云:“棋者,方正之名也。古通谓博弈之子为棋。”按:有博棋,有弈棋。博、奕异法,而所 用之子通有棋名。方言云:“簙谓之蔽,或谓之箇。秦、晋之间,谓之簙:吴、楚之间,或谓之蔽, 或谓之箭里,或谓之簙毒,或谓之伣专,或谓之〓璇,或谓之棋。所以投簙谓之枰,或谓之广平 所以行棋谓之局,或谓之曲道。”说文:“簙,局戏也,六箸、十二棋也。”楚辞招魂云:“菎蔽 象棋,有六簙些。”王逸注:“投六箸,行六棋,故谓六簙也。”此博棋也。方言云:“围棋谓之 弈。自关而东,齐、鲁之间,皆谓之弈。”班固弈旨云:“北方之人谓碁为弈。”说文:“弈,围 棋也。”广雅释言云:“围棋,弈也,此弈棋也。”孟子告子,焦疏云:“博盖即今之双陆,弈为 围棋,今仍此名矣。以其局同用板平承于下,则皆谓之枰。以其同行于枰,皆谓之棋。”是也。博 棋,古以竹为之,说文:“菌,箇鎔也,一曰博棋也。”亦以木为之,韩非子外储说云:“秦昭王 令工施钩梯而上华山,以松柏之心为博,箭长八尺,棋长八寸,而勒之曰:‘昭王尝与天神博于此 矣。’”亦用石为之,山海经中山经云:“休与之山,其上有石焉,名曰帝台之棋。”又南山经云: “漆吴之山多博石。”是也。其弈棋之子,今多用石,古亦以木为之。韦弘嗣博弈论云:“枯棋三 百。”李注引邯郸淳艺经云:“白、黑棋子各一百五十枚。”此明谓奕棋,而云枯棋者,是用枯木 为之。说文:“枯,木名也。”夏书曰:“惟菌、辂、枯。”今书作“楛”,马注云:“楛,木名, 可以为箭。”郑注云:“肃慎氏贡楛矢,知楛中矢干。”盖楛之质坚,可以为矢,故断以为棋,犹 、路性劲,故以为矢,亦以为棋也。“梡革为鞠”者,梡,各本皆作“梡”。音义:“梡革,音 缓,又音款。断木也。”此不得其义。司马云:“梡旧本作梡。”今据订正。说文“剜,抟也 “抟,圜也”。字亦作“垸”,淮南子俶真云:“娉梡刚柔。”高注:“和调也。”娉垸,即抟刑 也。孙氏诒让札迻云:“梡为垸之假字。垸革,言以革为圆丸也。考工记:‘冶氏重三垸。’注: 郑司农云:垸,量名,读为丸。’列子黄帝篇‘累垸二而不坠’,庄子达生篇‘垸’作‘丸’ 此垸亦谓丸也。”按:孙说亦通。音义:“为鞠,居六切。”说文:“鞠,蹋鞠也。”文选曹子建 名都篇,李注引郭璞三苍解诂云:“鞠,毛丸,可蹋戏。”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云:“穿域蹋鞠。” 索隐云:“鞠戏以皮为之,中实以毛,蹴蹋为戏也。”“亦皆有法”者,列子说符释文引古博经云: “博法,二人相对坐,向局。局分为十二道,两头;当中名为水。用棋十二枚,法六白、六黑。又 用鱼二枚,置于水中。其掷采以琼为之。二人互掷采行棋。棋行到处即竖之,名为骁棋,即入水食 鱼,亦名牵鱼。每一牵鱼获二筹,翻一鱼获三筹。若已牵两鱼而不胜者,名曰被翻双鱼,彼家获六 筹,为大胜也。”淮南子泰族云:“故事有利于小而害于大,得于此而亡于彼者 故行棋者或食两而路穷,或予踦而取胜,偷利不可以为行,而智术可以为法(二)。”按:食两 而路穷,谓已食两鱼而不胜者:予踦而取胜,谓翻一鱼获三筹者也,此博棋之有法也。 御览七百五十三引桓谭新论云:“俗有围棋之戏,或言是兵法之类。及为之,上者远棋疏张 置以会围,因而伐之,成多得道之胜。中者则务相绝遮要,以争便求利,故胜负狐疑,须计数而定 下者则守边隅,趋作鄞目,自生于小地。”弈旨云:“夫博悬于投,不专在行,故优者有不遇,劣 者有侥幸。踦挐相凌,气势力争,虽有雄雌,未足以为平也。至于弈则不然。高下相推,人有等级, 若孔氏之门,回、赐相服。循名责实,谋以计策,若唐、虞之朝,考功黜陟。器用有常,施设无祈, 因敌为资,应时屈伸,此弈棋之有法也。”史记苏秦传,集解引别录云:“蹴鞠者,传言是黄帝所 作,或曰起战国之时。蹋鞠,兵势也,所以练武士,知有材也。皆因嬉戏而讲练之。”艺文志有蹴 〓二十五篇,入兵家。颜注云:“蹴〓,陈力之事,故附于兵法焉。”此蹴鞠亦有法也。“不合乎 先王之法者,君子不法也”者,荀子非相云:“凡言不法先王,不顺礼义,谓之奸言。虽辨,君子 不听。”杨注云:“公孙龙、惠施、邓析之属也。”(一)原本“王”讹作“生”,据荀子非十二 子篇改。(二)“可以”上原本有“不”字,据淮南子泰族训删。 观书者譬诸观山及水,升东岳而知众山之逦迤也,况介丘乎?浮沧海而知江河之恶沱也,况枯 28
法言义疏 辨也,先生实以为何如?’答曰:‘然,几能臧三耳矣。虽然,实难。愿得又问于君:今为臧三耳 甚难,而实非也;谓臧两耳甚易,而实是也。不知君将从易而是者乎?亦其从难而非者乎?’”此 公孙龙诡辞数万以为法之大略也。“断木为棋”者,音义:“断木,都管切。”说文:“棋,博棋。” 系传云:“棋者,方正之名也。古通谓博弈之子为棋。”按:有博棋,有弈棋。博、奕异法,而所 用之子通有棋名。方言云:“簙谓之蔽,或谓之箘。秦、晋之间,谓之簙;吴、楚之间,或谓之蔽, 或谓之箭里,或谓之簙毒,或谓之夗专,或谓之〓璇,或谓之棋。所以投簙谓之枰,或谓之广平。 所以行棋谓之局,或谓之曲道。”说文:“簙,局戏也,六箸、十二棋也。”楚辞招魂云:“菎蔽 象棋,有六簙些。”王逸注:“投六箸,行六棋,故谓六簙也。”此博棋也。方言云:“围棋谓之 弈。自关而东,齐、鲁之间,皆谓之弈。”班固弈旨云:“北方之人谓碁为弈。”说文:“弈,围 棋也。”广雅释言云:“围棋,弈也,此弈棋也。”孟子告子,焦疏云:“博盖即今之双陆,弈为 围棋,今仍此名矣。以其局同用板平承于下,则皆谓之枰。以其同行于枰,皆谓之棋。”是也。博 棋,古以竹为之,说文:“箘,箘簬也,一曰博棋也。”亦以木为之,韩非子外储说云:“秦昭王 令工施钩梯而上华山,以松柏之心为博,箭长八尺,棋长八寸,而勒之曰:‘昭王尝与天神博于此 矣。’”亦用石为之,山海经中山经云:“休与之山,其上有石焉,名曰帝台之棋。”又南山经云: “漆吴之山多博石。”是也。其弈棋之子,今多用石,古亦以木为之。韦弘嗣博弈论云:“枯棋三 百。”李注引邯郸淳艺经云:“白、黑棋子各一百五十枚。”此明谓奕棋,而云枯棋者,是用枯木 为之。说文:“枯,木名也。”夏书曰:“惟箘、辂、枯。”今书作“楛”,马注云:“楛,木名, 可以为箭。”郑注云:“肃慎氏贡楛矢,知楛中矢干。”盖楛之质坚,可以为矢,故断以为棋,犹 箘、路性劲,故以为矢,亦以为棋也。“捖革为鞠”者,捖,各本皆作“梡”。音义:“梡革,音 缓,又音款。断木也。”此不得其义。司马云:“梡旧本作捖。”今据订正。说文“刓,抟也”; “抟,圜也”。字亦作“捖”,淮南子俶真云:“嫥捖刚柔。”高注:“和调也。”嫥捖,即抟刓 也。孙氏诒让札迻云:“梡为垸之假字。垸革,言以革为圆丸也。考工记:‘冶氏重三垸。’注: ‘郑司农云:垸,量名,读为丸。’列子黄帝篇‘累垸二而不坠’,庄子达生篇‘垸’作‘丸’。 此垸亦谓丸也。”按:孙说亦通。音义:“为鞠,居六切。”说文:“鞠,蹋鞠也。”文选曹子建 名都篇,李注引郭璞三苍解诂云:“鞠,毛丸,可蹋戏。”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云:“穿域蹋鞠。” 索隐云:“鞠戏以皮为之,中实以毛,蹴蹋为戏也。”“亦皆有法”者,列子说符释文引古博经云: “博法,二人相对坐,向局。局分为十二道,两头;当中名为水。用棋十二枚,法六白、六黑。又 用鱼二枚,置于水中。其掷采以琼为之。二人互掷采行棋。棋行到处即竖之,名为骁棋,即入水食 鱼,亦名牵鱼。每一牵鱼获二筹,翻一鱼获三筹。若已牵两鱼而不胜者,名曰被翻双鱼,彼家获六 筹,为大胜也。”淮南子泰族云:“故事有利于小而害于大,得于此而亡于彼者。 故行棋者或食两而路穷,或予踦而取胜,偷利不可以为行,而智术可以为法(二)。”按:食两 而路穷,谓已食两鱼而不胜者;予踦而取胜,谓翻一鱼获三筹者也,此博棋之有法也。 御览七百五十三引桓谭新论云:“俗有围棋之戏,或言是兵法之类。及为之,上者远棋疏张, 置以会围,因而伐之,成多得道之胜。中者则务相绝遮要,以争便求利,故胜负狐疑,须计数而定。 下者则守边隅,趋作罫目,自生于小地。”弈旨云:“夫博悬于投,不专在行,故优者有不遇,劣 者有侥幸。踦挐相凌,气势力争,虽有雄雌,未足以为平也。至于弈则不然。高下相推,人有等级, 若孔氏之门,回、赐相服。循名责实,谋以计策,若唐、虞之朝,考功黜陟。器用有常,施设无祈, 因敌为资,应时屈伸,此弈棋之有法也。”史记苏秦传,集解引别录云:“蹴鞠者,传言是黄帝所 作,或曰起战国之时。蹋鞠,兵势也,所以练武士,知有材也。皆因嬉戏而讲练之。”艺文志有蹴 〓二十五篇,入兵家。颜注云:“蹴〓,陈力之事,故附于兵法焉。”此蹴鞠亦有法也。“不合乎 先王之法者,君子不法也”者,荀子非相云:“凡言不法先王,不顺礼义,谓之奸言。虽辨,君子 不听。”杨注云:“公孙龙、惠施、邓析之属也。”(一)原本“王”讹作“生”,据荀子非十二 子篇改。(二)“可以”上原本有“不”字,据淮南子泰族训删。 观书者譬诸观山及水,升东岳而知众山之逦迤也,况介丘乎?浮沧海而知江河之恶沱也,况枯 28
法言义疏 泽乎?舍舟航而济乎渎者,末矣;舍五经而济乎道者,末矣。〔注)末,无。 弃常珍而嗜乎异馔者,恶睹其识味也:委大圣而妤乎诸子者,恶睹其识道也。〔疏)“升东岳而 知众山之逦迤”者,“岳”治平本作“岳”,依各本改。学行云“山有岳”,可证。 尔雅释山云:“泰山为东岳。”“逦迤”各本皆作“刿崺”。音义:“刿崺,上力纸切,下移 尔切。”司马云:“宋、吴本‘刿崺’作‘逦迤’。”按:吴季重答东阿王书云:“夫登东岳者, 然后知众山之逦迤也。”用法言语,而字作“逦迤”,当是所据本如此。李注引法言亦作“逦迤” 足证宋、吴本此条乃旧本之偶存者也,今据改。说文无刿崺,有逦迤:“逦,行逦逦也”;“迤, 邪行也”。“迤”即“迤”字。尔雅释丘释文引说文正作“迤”。逦迤,叠韵连语。释丘云:“逦 迤沙丘。”郭注云:“旁行连延。”是也。“介丘”者,宋云:“介,小也。”按:周礼司市郑注 云:“介次,市亭之属别小者也。”是介有小义。俞云:“广雅释诂:‘介,独也。’此‘介’字 当训独,与众山相对。”为义亦通。“浮沧海而知江河之恶沱”者,音义:“恶沱,上哀都切,下 徒何切。”班孟坚答宾戏:“振拔洿涂。”李注引说文云:“洿,浊水不流也。涂,泥也。”按: 洿涂亦叠韵连语,即浊水不流之貌,急言之曰洿,长言之曰洿涂,无二义也。恶沱即洿涂。亚声、 它声,古不同部,此以恶沱为叠韵者,汉时鱼、歌同用之列然也。“枯泽”者,周礼司书,郑注云 “山林川泽童枯则不税。”孔疏云:“川泽无水曰枯。”荀子致士云:“渊枯则龙鱼去之。”按: 本字当作“涸”。说文:“涸,渴也。”周礼草人,郑注云:“渴泽故水处也。”枯、涸皆从古声, 故得通用。“舍舟航而济乎渎者”云云者,“舍”治平本作“舍”,依各本改。学行“良舍其策, 不拾昼夜”可证。音义:“舍,书也切。下同。”方言云:“舟,自关而东或谓之舟,或谓之航。” 说文作“”,方舟也。“弃常珍而嗜乎异馔者”云云者,“弃”世德堂本作“弃”。说文:“弃, 古文弃。”段注云:“弃中体似‘世’,唐人讳‘世’,故开成石经及凡碑、板皆作‘弃’。”则 此治平本作弃者,承唐本之旧也。周礼膳夫云:“珍用八物。”郑注云:“珍谓淳熬、淳母、炮豚、 炮群、捣珍、清熬、肝、膂也。”音义:“恶睹,音乌。下同。”广雅释诂云:“委,弃也。”音 义:“好乎,呼报切。下‘好书’、‘好说’同。”艺文志云:“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 皆起于王道既微,诸侯力政,时君世主,好恶殊方,是以九家之说,蜂起并作,各引一端,崇其所 善,以此驰说,取合诸侯。”按:诸子十家者,一儒,二道,三阴阳,四法,五名,六墨,七从横, 八杂,九农,十小说也。不数小说,故云“可观者九家而已”。本书君子云:或曰:‘子小诸子, 孟子非诸子乎?’曰:‘诸子者,以其知异于孔子也。孟子异乎?不异。’”然则诸子非尽不可好, 惟当舍其异于孔子者耳。注“末,无”。按:檀弓:“不忍一日末有所归也。”郑注云:“末,无 也 山〓之蹊,不可胜由矣;向墙之户,不可胜入矣。(注)〓,谷也。曰:“恶由入。”曰:“孔 氏。孔氏者,户也。”曰:“子户乎?”曰:“户哉!户哉!吾独有不户者矣。”(注)恶夫不由 圣人之道者也。〔疏〕“山〓之蹊不可胜由”者,音义:“山〓,户经切,又口耕切。孟子曰:‘山 径之蹊。’”按:孟子云:‘山径之蹊间介然,用之而成路。”彼“山径”亦“山〓”之假。说文: “径,步道也。”释名释道云:“步所用道曰蹊。”是蹊、径同诂,不得云“山蹊之蹊”。彼赵注 云:“山之领有微蹊。”则读径为颈也。御览一百八十四引法言亦作“山径”,此据孟子改之。“向 墙之户,不可胜入”者,论语云:“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马注云:“如 向墙而立也。”朱子集注云:“言即其至近之地,而一物无所见,一步不可行。”按:山〓之蹊, 道之险阻而难行者:向墙之户,户之有所窒碍而不可通者,皆以喻诸子。“孔氏者,户也”者,户 者,自堂入室之户也。论语云:“谁能出不由户?何莫由斯道也?”刘疏云:“宫室之制,外半为 堂,内半为室。室有南壁,东开户以至堂。”说文:“户,护也。半门曰户,象形。”一切经音义 十四引字书云:“一扇曰户,两扇曰门。”礼器云:“未有入室而不由户者。”彼文言人行事必由 礼,如入室不能不由户,故此文亦言出当由户,何莫由斯道。意与礼器同也。按:法言此文,以室 喻道,故以户喻孔氏。言孔氏者,自堂入室之户,非诸子向墙之户也。“子户乎”者,蒙上而言之 谓子亦以孔氏为户乎?“吾独有不户者矣”者,经传释词云:“独犹宁也,岂也。矣犹乎也。”然
法言义疏 泽乎?舍舟航而济乎渎者,末矣;舍五经而济乎道者,末矣。〔注〕末,无。 弃常珍而嗜乎异馔者,恶睹其识味也;委大圣而好乎诸子者,恶睹其识道也。〔疏〕“升东岳而 知众山之逦迤”者,“岳”治平本作“岳”,依各本改。学行云“山有岳”,可证。 尔雅释山云:“泰山为东岳。”“逦迤”各本皆作“峛崺”。音义:“峛崺,上力纸切,下移 尔切。”司马云:“宋、吴本‘峛崺’作‘逦迤’。”按:吴季重答东阿王书云:“夫登东岳者, 然后知众山之逦迤也。”用法言语,而字作“逦迤”,当是所据本如此。李注引法言亦作“逦迤”, 足证宋、吴本此条乃旧本之偶存者也,今据改。说文无峛崺,有逦迤:“逦,行逦逦也”;“迤, 邪行也”。“迤”即“迤”字。尔雅释丘释文引说文正作“迤”。逦迤,叠韵连语。释丘云:“逦 迤沙丘。”郭注云:“旁行连延。”是也。“介丘”者,宋云:“介,小也。”按:周礼司市郑注 云:“介次,市亭之属别小者也。”是介有小义。俞云:“广雅释诂:‘介,独也。’此‘介’字 当训独,与众山相对。”为义亦通。“浮沧海而知江河之恶沱”者,音义:“恶沱,上哀都切,下 徒何切。”班孟坚答宾戏:“振拔洿涂。”李注引说文云:“洿,浊水不流也。涂,泥也。”按: 洿涂亦叠韵连语,即浊水不流之貌,急言之曰洿,长言之曰洿涂,无二义也。恶沱即洿涂。亚声、 它声,古不同部,此以恶沱为叠韵者,汉时鱼、歌同用之列然也。“枯泽”者,周礼司书,郑注云: “山林川泽童枯则不税。”孔疏云:“川泽无水曰枯。”荀子致士云:“渊枯则龙鱼去之。”按: 本字当作“涸”。说文:“涸,渴也。”周礼草人,郑注云:“渴泽故水处也。”枯、涸皆从古声, 故得通用。“舍舟航而济乎渎者”云云者,“舍”治平本作“舍”,依各本改。学行“良舍其策, 不拾昼夜”可证。音义:“舍,书也切。下同。”方言云:“舟,自关而东或谓之舟,或谓之航。” 说文作“斻”,方舟也。“弃常珍而嗜乎异馔者”云云者,“弃”世德堂本作“弃”。说文:“弃, 古文弃。”段注云:“弃中体似‘世’,唐人讳‘世’,故开成石经及凡碑、板皆作‘弃’。”则 此治平本作弃者,承唐本之旧也。周礼膳夫云:“珍用八物。”郑注云:“珍谓淳熬、淳母、炮豚、 炮牂、捣珍、清熬、肝、膋也。”音义:“恶睹,音乌。下同。”广雅释诂云:“委,弃也。”音 义:“好乎,呼报切。下‘好书’、‘好说’同。”艺文志云:“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 皆起于王道既微,诸侯力政,时君世主,好恶殊方,是以九家之说,蜂起并作,各引一端,崇其所 善,以此驰说,取合诸侯。”按:诸子十家者,一儒,二道,三阴阳,四法,五名,六墨,七从横, 八杂,九农,十小说也。不数小说,故云“可观者九家而已”。本书君子云:或曰:‘子小诸子, 孟子非诸子乎?’曰:‘诸子者,以其知异于孔子也。孟子异乎?不异。’”然则诸子非尽不可好, 惟当舍其异于孔子者耳。注“末,无”。按:檀弓:“不忍一日末有所归也。”郑注云:“末,无 也。” 山〓之蹊,不可胜由矣;向墙之户,不可胜入矣。〔注〕〓,谷也。曰:“恶由入。”曰:“孔 氏。孔氏者,户也。”曰:“子户乎?”曰:“户哉!户哉!吾独有不户者矣。”〔注〕恶夫不由 圣人之道者也。〔疏〕“山〓之蹊不可胜由”者,音义:“山〓,户经切,又口耕切。孟子曰:‘山 径之蹊。’”按:孟子云:‘山径之蹊间介然,用之而成路。”彼“山径”亦“山〓”之假。说文: “径,步道也。”释名释道云:“步所用道曰蹊。”是蹊、径同诂,不得云“山蹊之蹊”。彼赵注 云:“山之领有微蹊。”则读径为颈也。御览一百八十四引法言亦作“山径”,此据孟子改之。“向 墙之户,不可胜入”者,论语云:“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马注云:“如 向墙而立也。”朱子集注云:“言即其至近之地,而一物无所见,一步不可行。”按:山〓之蹊, 道之险阻而难行者;向墙之户,户之有所窒碍而不可通者,皆以喻诸子。“孔氏者,户也”者,户 者,自堂入室之户也。论语云:“谁能出不由户?何莫由斯道也?”刘疏云:“宫室之制,外半为 堂,内半为室。室有南壁,东开户以至堂。”说文:“户,护也。半门曰户,象形。”一切经音义 十四引字书云:“一扇曰户,两扇曰门。”礼器云:“未有入室而不由户者。”彼文言人行事必由 礼,如入室不能不由户,故此文亦言出当由户,何莫由斯道。意与礼器同也。按:法言此文,以室 喻道,故以户喻孔氏。言孔氏者,自堂入室之户,非诸子向墙之户也。“子户乎”者,蒙上而言之, 谓子亦以孔氏为户乎?“吾独有不户者矣”者,经传释词云:“独犹宁也,岂也。矣犹乎也。”然 29
法言义疏 则“吾独有不户者矣”,犹云吾宁有不户者乎?御览一百八十四引作“我户哉,无独有不户者矣” 此不达古书词例而妄改之。注“〓,谷也”。按:治平本无此注,今据世德堂本补。吴云:“〓宜 读为陉。陉,山中绝也。蹊,径也。言山中绝之径,不可胜由矣。”按:音义二音,实兼此二义 前一音即读为陉,后一音乃读〓如字。广韵:“〓,口茎切,入耕:陉,户经切,入青也。”说文: 〓,谷也”;“陉,山绝坎也”。二说并通。然与向墙之户为比,似以山绝坎之义为合 经义述闻云:“说文:‘陉,山绝坎也。”陉之为言,〓也。广雅:‘〓,隔也。’隔绝不相 连之称也。凡两山中断以成隘道者,皆谓之陉。故述征记云:‘太行山自河内北至幽州,凡有八陉。 或曰山阪谓之陉。广雅:‘陉,阪也。’孟子尽心篇:‘山径之蹊间介然。’赵注云:‘山径,山 之领。’径与陉通,领亦阪也。法言吾子篇作‘山〓之蹊’。” 或欲学苍颉、史篇。(注)多知奇难之字,故欲学之。曰:“史乎!史乎!愈于妄阙也。”(注 再言史乎者,善之也。言胜于不学而妄名,不知而阙废。〔疏)苍颉者,苍颉篇也。音义:“苍颉, 户结切。”按:荀子解蔽作“仓颉”。艺文志:“苍颉一篇。”注云:“上七章,秦丞相李斯作 爰历六章,车府令赵高作。博学七章,太史令胡毋敬作。”序云:“汉兴,闾里书师合苍颉、爰历 博学三篇,断六十字以为一章,凡五十五章,并为苍颉篇。”说文序云:“斯作苍颉篇,中车府令 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系传云: “苍颉、爰历、博学,通谓之三苍。”按:此取篇首二字为名。孙氏星衍仓颉篇序云:“仓颉始作, 其例与急就同。 名之仓颉者,亦如急就以首句题篇,凡将、飞龙等皆是。词或三字、四字,以至七字,备取六 艺群书之文,以便幼学循而诵之,故七略目之小学。”史篇者,史籀篇也。志:“史籀十五篇。” 注云:“周宣王太史作。”说文序云:“及宣王太史籀着大篆十五篇,与古文或异。”段注云:“大 篆十五篇,亦曰史籀篇,亦曰史篇。王莽传:‘征天下史篇文字。’孟康云:‘史籀所作十五篇, 古文书也。’此‘古文’二字,当易为‘大篆’。大篆与仓颉古文或异,见于许书十四篇中者,备 矣。凡云籀文作某者,是也。或之云者,不必尽异也,盖多不改古文者矣。大篆之名,上别乎古文 下别乎小篆,而为言曰史篇者,以官名之;曰籀篇、籀文者,以人名之。”按:汉书本传赞:“史 篇莫善于仓颉。”则以史篇为大名,苍颉亦史篇之一。古者史官主文字,故凡小学书类通谓之史篇 至此文以史篇与苍颉并举,则自指史籀而言,与传赞所称同名而异实。许书引史籀多单称史篇,如 云“奭,史篇名丑”:“姚,史篇以为姚,易也”:“匋,史篇读与‘缶’同”,皆是。御览二百 十三引汉官仪云:“能通苍颉、史篇者补兰台令史。”亦以二者并列,皆谓三苍、史籀也。说文序 云:“孝宣皇帝时,召通苍颉读者张敞从受之,凉州刺史杜业、沛人爰礼、讲学大夫秦近亦能言之。 孝平皇帝时,征礼等百余人,令说文字未央庭中,以礼为小学元士。黄门侍郎杨雄采以作训纂篇。” 然则当时苍颉已成绝学,朝旨复兴之,而子云又斯学之专家,故时人有欲从受其说也。“史乎!史 乎!愈于妄阙”者,妄谓诡更正文,虚造不可知之书:阙谓不见通学,未常睹字例之条。三苍为小 篆之学,史籀为大篆之学,信而有征,故愈于妄:;多识古字,故愈于阙。注“再言史乎者,善之也” 按:论语:“使乎!使乎!”集解引陈群云:“再言使乎,善之也,言使得其人也。”即此注所本 或曰:“有人焉,自云姓孔,而字仲尼。入其门,升其堂,伏其几,袭其裳,则可谓仲尼乎?” 曰:“其文是也,其质非也。”“敢问质。”曰:“羊质而虎皮,见草而说,见豺而战,(注)战, 悸。忘其皮之虎矣。”〔注〕羊假虎皮,见豺则战:人假伪名,考实则穷。〔疏〕此刺新室之辞也。 “自云”之“自”,治平本作“曰”。秦校云:“‘曰’作当‘自’。”各本作“自”而夺 今订正。国语晋语,韦注云:“伏,隐也。”孟子:“隐几而卧。”赵注云:“隐倚其几。”说文: 亵,重衣也。”经传多以“袭”为之。王莽传云:“始建国元年,莽曰:‘王氏,虞帝之后也, 出自帝喾。’又曰:‘姚、妫、陈、田、王氏,凡五姓者,皆黄、虞苗裔,予之同族也。’”正“自 云姓孔,字仲尼”之类。其依仿典、诰,空言古法,是入门、升堂、伏几、袭裳之类也。音义:“见 草而说,音悦。天复本作‘见羊而悦’。”按:文选枣道彦杂诗:“羊质服虎文。”魏文帝与吴质 书:“以犬羊之质,服虎豹之文。”陈孔璋檄豫州:“被以虎文。”李注三引此文,皆作“见草
法言义疏 则“吾独有不户者矣”,犹云吾宁有不户者乎?御览一百八十四引作“我户哉,无独有不户者矣”, 此不达古书词例而妄改之。注“〓,谷也”。按:治平本无此注,今据世德堂本补。吴云:“〓宜 读为陉。陉,山中绝也。蹊,径也。言山中绝之径,不可胜由矣。”按:音义二音,实兼此二义。 前一音即读为陉,后一音乃读〓如字。广韵:“〓,口茎切,入耕;陉,户经切,入青也。”说文: “〓,谷也”;“陉,山绝坎也”。二说并通。然与向墙之户为比,似以山绝坎之义为合。 经义述闻云:“说文:‘陉,山绝坎也。”陉之为言,〓也。广雅:‘〓,隔也。’隔绝不相 连之称也。凡两山中断以成隘道者,皆谓之陉。故述征记云:‘太行山自河内北至幽州,凡有八陉。’ 或曰山阪谓之陉。广雅:‘陉,阪也。’孟子尽心篇:‘山径之蹊间介然。’赵注云:‘山径,山 之领。’径与陉通,领亦阪也。法言吾子篇作‘山〓之蹊’。” 或欲学苍颉、史篇。〔注〕多知奇难之字,故欲学之。曰:“史乎!史乎!愈于妄阙也。”〔注〕 再言史乎者,善之也。言胜于不学而妄名,不知而阙废。〔疏〕苍颉者,苍颉篇也。音义:“苍颉, 户结切。”按:荀子解蔽作“仓颉”。艺文志:“苍颉一篇。”注云:“上七章,秦丞相李斯作。 爰历六章,车府令赵高作。博学七章,太史令胡毋敬作。”序云:“汉兴,闾里书师合苍颉、爰历、 博学三篇,断六十字以为一章,凡五十五章,幷为苍颉篇。”说文序云:“斯作苍颉篇,中车府令 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系传云: “苍颉、爰历、博学,通谓之三苍。”按:此取篇首二字为名。孙氏星衍仓颉篇序云:“仓颉始作, 其例与急就同。 名之仓颉者,亦如急就以首句题篇,凡将、飞龙等皆是。词或三字、四字,以至七字,备取六 艺群书之文,以便幼学循而诵之,故七略目之小学。”史篇者,史籀篇也。志:“史籀十五篇。” 注云:“周宣王太史作。”说文序云:“及宣王太史籀着大篆十五篇,与古文或异。”段注云:“大 篆十五篇,亦曰史籀篇,亦曰史篇。王莽传:‘征天下史篇文字。’孟康云:‘史籀所作十五篇, 古文书也。’此‘古文’二字,当易为‘大篆’。大篆与仓颉古文或异,见于许书十四篇中者,备 矣。凡云籀文作某者,是也。或之云者,不必尽异也,盖多不改古文者矣。大篆之名,上别乎古文, 下别乎小篆,而为言曰史篇者,以官名之;曰籀篇、籀文者,以人名之。”按:汉书本传赞:“史 篇莫善于仓颉。”则以史篇为大名,苍颉亦史篇之一。古者史官主文字,故凡小学书类通谓之史篇。 至此文以史篇与苍颉并举,则自指史籀而言,与传赞所称同名而异实。许书引史籀多单称史篇,如 云“奭,史篇名丑”;“姚,史篇以为姚,易也”;“匋,史篇读与‘缶’同”,皆是。御览二百 十三引汉官仪云:“能通苍颉、史篇者补兰台令史。”亦以二者并列,皆谓三苍、史籀也。说文序 云:“孝宣皇帝时,召通苍颉读者张敞从受之,凉州刺史杜业、沛人爰礼、讲学大夫秦近亦能言之。 孝平皇帝时,征礼等百余人,令说文字未央庭中,以礼为小学元士。黄门侍郎杨雄采以作训纂篇。” 然则当时苍颉已成绝学,朝旨复兴之,而子云又斯学之专家,故时人有欲从受其说也。“史乎!史 乎!愈于妄阙”者,妄谓诡更正文,虚造不可知之书;阙谓不见通学,未常睹字例之条。三苍为小 篆之学,史籀为大篆之学,信而有征,故愈于妄;多识古字,故愈于阙。注“再言史乎者,善之也”。 按:论语:“使乎!使乎!”集解引陈群云:“再言使乎,善之也,言使得其人也。”即此注所本。 或曰:“有人焉,自云姓孔,而字仲尼。入其门,升其堂,伏其几,袭其裳,则可谓仲尼乎?” 曰:“其文是也,其质非也。”“敢问质。”曰:“羊质而虎皮,见草而说,见豺而战,〔注〕战, 悸。忘其皮之虎矣。”〔注〕羊假虎皮,见豺则战;人假伪名,考实则穷。〔疏〕此刺新室之辞也。 “自云”之“自”,治平本作“曰”。秦校云:“‘曰’作当‘自’。”各本作“自”而夺“云”, 今订正。国语晋语,韦注云:“伏,隐也。”孟子:“隐几而卧。”赵注云:“隐倚其几。”说文: “亵,重衣也。”经传多以“袭”为之。王莽传云:“始建国元年,莽曰:‘王氏,虞帝之后也, 出自帝喾。’又曰:‘姚、妫、陈、田、王氏,凡五姓者,皆黄、虞苗裔,予之同族也。’”正“自 云姓孔,字仲尼”之类。其依仿典、诰,空言古法,是入门、升堂、伏几、袭裳之类也。音义:“见 草而说,音悦。天复本作‘见羊而悦’。”按:文选枣道彦杂诗:“羊质服虎文。”魏文帝与吴质 书:“以犬羊之质,服虎豹之文。”陈孔璋檄豫州:“被以虎文。”李注三引此文,皆作“见草”,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