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夷待访录 明夷待访录 清)黄宗羲(1610-1695) 题辞 余常疑孟子一冶一乱之言,何三代而下之有乱无治也?乃观胡翰所谓十二运者,起周敬王甲子 以至于今,皆在一乱之运、向后二十年交入「大壮」,始得一治,则三代之盛犹未绝望也 前年壬寅夏,条具为治大法,未卒数章,遇火而止。今年自蓝水返于故居,整理残帙,此卷犹 未失落于担头舱底,儿子某某请完之。 冬十月,雨窗削笔,喟然而叹曰:昔王冕仿《周礼》,著书一卷,自谓「吾未即死,持此以遇明 主,伊、吕事业不难致也」,终不得少试以死。冕之书未得见,其可致治与否,固末可知。然乱运未 终,亦何能为「大壮」之交!吾虽老矣,如箕子之见访,或庶几焉。岂因「夷之初旦,明而末融」 遂秘其百也 癸卯,梨洲老人识。 原君 有生之初,人各自私也,人各自利也,天下有公利而莫或兴之,有公害而莫或除之 有人者出,不以一己之利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不以三已之害为害,而使天下释其害。此其 人之勤劳必千万于天下之人。夫以干万倍之勤劳而己又不享其利,必非天下之人情所欲居也。故古 之人君,量而不欲入者,许由、务光是也入而又去之者条舜是也;初不欲入而不得去者,禹 是也。岂古之人有所异哉?好逸恶劳,亦统夫人之情也 后之为人君者不然,以为天下利害之权皆出于我,我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以天下之害尽归于 人,亦无不可;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始而惭焉,久而安焉 视天下为莫大之产业,传之子孙,受享无穷;汉高帝所谓「某业所就,孰与仲多」者,其逐利之情 不觉溢之于辞矣。此无他,古者以天下为主,君为客,凡君之所毕世而经营者,为天下也 今也以君为主,天下为客,凡天下之无地而得安宁者,为君也。是以其末得之也,屠毒天下之 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产业,曾不惨然!曰「我固为子孙创业也J。其既得之也,敲 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乐,视为当然,曰「此我产业之花息也然则为 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 向使无君,人各得自私也,人各得自利也。呜呼,岂设君之道固如是乎! 古者天下之人爱戴其君,比之如父,拟之如天,诚不为过也。今也天下之人怨恶其君,视之如 寇雠,名之为独夫,固其所也。而小儒规规焉以君臣之义无所逃于天地之间,至桀、纣之暴,犹谓 汤、武不当诛之,而妄传伯夷、叔齐无稽之事,使兆人万姓崩溃之血肉,曾不异夫腐鼠。岂天地之 大,于兆人万姓之中,独私其一人一姓乎?是故武王圣人也,孟子之言,圣人之言也。 后世之君,欲以如父如天之空名禁人之窥伺者,皆不便于其言,至废孟子而不立,非导源于小 儒乎! 虽然,使后之为君者,果能保此产业,传之无穷,亦无怪乎其私之也。既以产业视之,人之欲 得产业,谁不如我?摄缄滕,固局鐍,一人之智力不能胜天下欲得之者之众,远者数世,近者及身, 其血肉之崩溃在其子孙矣。 昔人愿世世无生帝王家,而毅宗之语公主,亦日:「若何为生我家!痛哉斯言!回思创业时
明夷待访录 1 明夷待访录 (清)黄宗羲(1610—1695) 题辞 余常疑孟子一冶一乱之言,何三代而下之有乱无治也?乃观胡翰所谓十二运者,起周敬王甲子 以至于今,皆在一乱之运、向后二十年交入「大壮」,始得一治,则三代之盛犹未绝望也。 前年壬寅夏,条具为治大法,未卒数章,遇火而止。今年自蓝水返于故居,整理残帙,此卷犹 未失落于担头舱底,儿子某某请完之。 冬十月,雨窗削笔,喟然而叹曰:昔王冕仿《周礼》,著书一卷,自谓「吾未即死,持此以遇明 主,伊、吕事业不难致也」,终不得少试以死。冕之书未得见,其可致治与否,固末可知。然乱运未 终,亦何能为「大壮」之交!吾虽老矣,如箕子之见访,或庶几焉。岂因「夷之初旦,明而末融」, 遂秘其百也! 癸卯,梨洲老人识。 原君 有生之初,人各自私也,人各自利也,天下有公利而莫或兴之,有公害而莫或除之。 有人者出,不以一己之利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不以一己之害为害,而使天下释其害。此其 人之勤劳必千万于天下之人。夫以千万倍之勤劳而己又不享其利,必非天下之人情所欲居也。故古 之人君,量而不欲入者,许由、务光是也;入而又去之者,尧、舜是也;初不欲入而不得去者,禹 是也。岂古之人有所异哉?好逸恶劳,亦犹夫人之情也。 后之为人君者不然,以为天下利害之权皆出于我,我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以天下之害尽归于 人,亦无不可;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始而惭焉,久而安焉, 视天下为莫大之产业,传之子孙,受享无穷;汉高帝所谓「某业所就,孰与仲多」者,其逐利之情 不觉溢之于辞矣。此无他,古者以天下为主,君为客,凡君之所毕世而经营者,为天下也。 今也以君为主,天下为客,凡天下之无地而得安宁者,为君也。是以其末得之也,屠毒天下之 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产业,曾不惨然!曰「我固为子孙创业也」。其既得之也,敲 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乐,视为当然,曰「此我产业之花息也」。然则为 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 向使无君,人各得自私也,人各得自利也。鸣呼,岂设君之道固如是乎! 古者天下之人爱戴其君,比之如父,拟之如天,诚不为过也。今也天下之人怨恶其君,视之如 寇雠,名之为独夫,固其所也。而小儒规规焉以君臣之义无所逃于天地之间,至桀、纣之暴,犹谓 汤、武不当诛之,而妄传伯夷、叔齐无稽之事,使兆人万姓崩溃之血肉,曾不异夫腐鼠。岂天地之 大,于兆人万姓之中,独私其一人一姓乎?是故武王圣人也,孟子之言,圣人之言也。 后世之君,欲以如父如天之空名禁人之窥伺者,皆不便于其言,至废孟子而不立,非导源于小 儒乎! 虽然,使后之为君者,果能保此产业,传之无穷,亦无怪乎其私之也。既以产业视之,人之欲 得产业,谁不如我?摄缄縢,固局鐍,一人之智力不能胜天下欲得之者之众,远者数世,近者及身, 其血肉之崩溃在其子孙矣。 昔人愿世世无生帝王家,而毅宗之语公主,亦日:「若何为生我家!」痛哉斯言!回思创业时
明夷待访录 其欲得天下之心,有不废然摧沮者乎!是故明乎为君之职分,则唐、虞之世,人人能让,许由、务 光非绝尘也;不明乎为君之职分,则市井之间,人人可欲,许由、务光所以旷后世而不闻也。然君 之职分难明,以俄顷淫乐不易无穷之悲,虽愚者亦明之矣。 原臣 有人焉,视于无形,听于无声,以事其君,可谓之臣乎?曰:否!杀其身以事其君,可谓之臣 乎?曰:否。夫视于无形,听于无声,资于事父也;杀其身者,无私之极则也。而犹不足以当之 则臣道如何而后可?日:缘夫天下之大,非一人之所能冶,而分冶之以群工 故我之出而仕也,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吾以天下万民起见,非其道,即 君以形声强我,未之敢从也,况于无形无声乎!非其道,即立身于其朝,未之敢许也,况于杀其身 乎!不然,而以君之一身一姓起见,君有无形无声之嗜欲,吾从而视之听之,此宦官宫妾之心也; 君为己死而为己亡,吾从而死之亡之,此其私昵者之事也。是乃臣不臣之辨也 世之为臣者昧于此义,以谓臣为君而设者也。君分吾以天下而后治之,君授吾以人民而后牧之 视天下人民为人君橐中之私物。今以四方之劳扰,民生之憔悴,足以危吾君也,不得不讲治之牧之 之术。苟无系于社稷之存亡,则四方之劳扰,民生之憔悴,虽有诚臣,亦以为纤芥之疾也。 夫古之为臣者,于此乎,于彼乎?盖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是故桀、 纣之亡,乃所以为治也:秦政、蒙古之兴,乃所以为乱也;晋、宋、齐、梁之兴亡,无与于治乱者 也。为臣者轻视斯民之水火,即能辅君而兴,从君而亡,其于臣道固末尝不背也 夫治天下犹曳大木然,前者唱邪,后者唱许。君与共曳木之人也;若手不执绋,足不履地 曳木者唯娱笑于曳木者之前,从曳木者以为良,而曳木之职荒矣 嗟乎!后世骄君自恣,不以天下万民为事。其所求乎草野者,不过欲得奔走服役之人。乃使草 野之应于上者,亦不出夫奔走服役,时免于寒饿、二遂感在上之知遇,不复计其礼之备与不备,跻 之仆妾之间而以为当然。 万历初,神宗之待张居正,其礼稍优此于古之师傅未能百一;当时论者骇然居正之受无人臣 礼。夫居正之罪,正坐不能以师傅自待听指使于仆要,而责之反是,何也?是则耳目漫淫于流俗 之所谓臣者以为鹄矣!又岂知臣之与君,名异而实同耶? 或曰:臣不与子并称乎?曰:非也。父子一气,子分父之身而为身。故孝子虽异身,而能日近 其气,久之无不通矣;不孝之子,分身而后,日远日疏,久之而气不相似矣。君臣之名,从天下而 有之者也。吾无天下之责,则吾在君为路人。出而仕于君也,不以天下为事,则君之仆妾也;以天 下为事,则君之师友也。夫然,谓之臣,其名累变。夫父子固不可变者也 原法 代以上有法,三代以下无法 何以言之?二帝、三王知天下之不可无养也,为之授田以耕之;知天下之不可无衣也,为之授 地以桑麻之:知天下之不可无教也,为之学校以兴之,为之婚姻之礼以防其淫,为之卒乘之賦以防 其乱。此三代以上之法也,固末尝为一己而立也。 后之人主,既得天下,唯恐其祚命之不长也,子孙之不能保有也,思患于末然以为之法。然则 其所谓法者,一家之法,而非天下之法也。是故秦变封建而为郡县,以郡县得私于我也;汉建庶孽, 以其可以藩屏于我也;宋解方镇之兵,以方镇之不利于我也。此其法何曾有一毫为天下之心哉!而 亦可谓之法乎? 代之法,藏天下于天下者也:山泽之利不必其尽取,刑赏之权不疑其旁落,贵不在朝廷也 贱不在草莽也。在后世方议其法之疏,而天下之人不见上之可欲,不见下之可恶,法愈疏而乱愈不 作,所谓无法之法也
明夷待访录 2 其欲得天下之心,有不废然摧沮者乎!是故明乎为君之职分,则唐、虞之世,人人能让,许由、务 光非绝尘也;不明乎为君之职分,则市井之间,人人可欲,许由、务光所以旷后世而不闻也。然君 之职分难明,以俄顷淫乐不易无穷之悲,虽愚者亦明之矣。 原臣 有人焉,视于无形,听于无声,以事其君,可谓之臣乎?曰:否!杀其身以事其君,可谓之臣 乎?曰:否。夫视于无形,听于无声,资于事父也;杀其身者,无私之极则也。而犹不足以当之, 则臣道如何而后可?日:缘夫天下之大,非一人之所能冶,而分冶之以群工。 故我之出而仕也,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吾以天下万民起见,非其道,即 君以形声强我,未之敢从也,况于无形无声乎!非其道,即立身于其朝,未之敢许也,况于杀其身 乎!不然,而以君之一身一姓起见,君有无形无声之嗜欲,吾从而视之听之,此宦官宫妾之心也; 君为己死而为己亡,吾从而死之亡之,此其私昵者之事也。是乃臣不臣之辨也。 世之为臣者昧于此义,以谓臣为君而设者也。君分吾以天下而后治之,君授吾以人民而后牧之, 视天下人民为人君橐中之私物。今以四方之劳扰,民生之憔悴,足以危吾君也,不得不讲治之牧之 之术。苟无系于社稷之存亡,则四方之劳扰,民生之憔悴,虽有诚臣,亦以为纤芥之疾也。 夫古之为臣者,于此乎,于彼乎?盖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是故桀、 纣之亡,乃所以为治也:秦政、蒙古之兴,乃所以为乱也;晋、宋、齐、梁之兴亡,无与于治乱者 也。为臣者轻视斯民之水火,即能辅君而兴,从君而亡,其于臣道固末尝不背也。 夫治天下犹曳大木然,前者唱邪,后者唱许。君与臣,共曳木之人也;若手不执绋,足不履地, 曳木者唯娱笑于曳木者之前,从曳木者以为良,而曳木之职荒矣。 嗟乎!后世骄君自恣,不以天下万民为事。其所求乎草野者,不过欲得奔走服役之人。乃使草 野之应于上者,亦不出夫奔走服役,一时免于寒饿、遂感在上之知遇,不复计其礼之备与不备,跻 之仆妾之间而以为当然。 万历初,神宗之待张居正,其礼稍优,此于古之师傅未能百一;当时论者骇然居正之受无人臣 礼。夫居正之罪,正坐不能以师傅自待,听指使于仆妾,而责之反是,何也?是则耳目浸淫于流俗 之所谓臣者以为鹄矣!又岂知臣之与君,名异而实同耶? 或曰:臣不与子并称乎?曰:非也。父子一气,子分父之身而为身。故孝子虽异身,而能日近 其气,久之无不通矣;不孝之子,分身而后,日远日疏,久之而气不相似矣。君臣之名,从天下而 有之者也。吾无天下之责,则吾在君为路人。出而仕于君也,不以天下为事,则君之仆妾也;以天 下为事,则君之师友也。夫然,谓之臣,其名累变。夫父子固不可变者也。 原法 三代以上有法,三代以下无法。 何以言之?二帝、三王知天下之不可无养也,为之授田以耕之;知天下之不可无衣也,为之授 地以桑麻之:知天下之不可无教也,为之学校以兴之,为之婚姻之礼以防其淫,为之卒乘之赋以防 其乱。此三代以上之法也,固末尝为一己而立也。 后之人主,既得天下,唯恐其祚命之不长也,子孙之不能保有也,思患于末然以为之法。然则 其所谓法者,一家之法,而非天下之法也。是故秦变封建而为郡县,以郡县得私于我也;汉建庶孽, 以其可以藩屏于我也;宋解方镇之兵,以方镇之不利于我也。此其法何曾有一毫为天下之心哉!而 亦可谓之法乎? 三代之法,藏天下于天下者也:山泽之利不必其尽取,刑赏之权不疑其旁落,贵不在朝廷也, 贱不在草莽也。在后世方议其法之疏,而天下之人不见上之可欲,不见下之可恶,法愈疏而乱愈不 作,所谓无法之法也
明夷待访录 后世之法,藏天下于筐箧者也;利不欲其遗于下,福必欲其敛于上;用一人焉则疑其自私,而 又用一人以制其私;行一事焉则虑其可欺,而又设一事以防其欺。天下之人共知其筐箧之所在,吾 亦鳃鳃然日唯筐箧之是虞,向其法不得不密。法愈密而天下之乱即生于法之中,所谓非法之法也。 论者谓一代有一代之法,子孙以法祖为孝。夫非法之法,前王不胜其利欲之私以创之,后王或 不胜其利欲之私以坏之。坏之者固足以害天下,其创之者亦未始非害天下者也。乃必欲周旋于此胶 彼漆之中,以博宪章之余名,此俗儒之剿说也。即论者谓天下之治乱不系于法之存亡。 夫古今之变,至秦而一尽,至元而又一尽,经此二尽之后,古圣王之所恻隐爱人而经营者荡然 无具,苟非为之远思深览,一一通变,以复井田、封建、学校、卒乘之旧,虽小小更革,生民之戚 戚终无已时也 即论者谓有治人无治法,吾以谓有治法而后有治人。自非法之法桎梏天下人之手足,即有能治 之人,终不胜其牵挽嫌疑之顾盼,有所设施,亦就其分之所得,安于苟简,而不能有度外之功名。 使先王之法而在,莫不有法外之意存乎其间。其人是也,则可以无不行之意;其人非也,亦不至深 刻罗网,反害天下。故曰有冶法而后有治人 置相 有明之无善治,自高皇帝罢丞相始也。 原夫作君之意,所以冶天下也。天下不能一人而治,则设官以治之;是官者,分身之君也 孟子曰:「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君一位,卿一位,大夫 位,上士一垃,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盖自外而言之,天子之去公,犹公、侯、伯、子、 男之递相去;自内而言之,君之去卿,犹卿、大夫、士之递相去。非独至于天子遂截然无等级也 昔者伊尹、周公之摄政,以宰相而摄天子,亦不殊于大夫之摄卿,士之摄大夫耳。后世君骄臣 谄,天子之位始不列于卿、大夫、土之间,而小儒遂河汉其摄位之事,以至君崩子立,忘哭泣衰絰 之哀,讲礼乐征伐之冶,君臣之义未必全,父子之恩已先绝矣。不幸国无长君,委之母后,为宰相 者方避嫌而处,宁使其决裂败坏,贻笑千古,无乃视天子之位过高所致乎? 古者君之待臣也,臣拜,君必答拜。秦、汉以后,废而不讲,然丞相进,天子御座为起,在舆 为下。宰相既罢,天子更无与为礼者矣。遂谓百官之设,所以事我,能事我者我贤之,不能事我者 我否之。设官之意既讹,尚能得作君之意乎?古者不传子而传贤,其视天子之位,去留犹夫宰相也。 其后天子传子,宰相不传子。天子之子不皆贤,尚赖宰相传贤足相补救,则天子亦不失传贤之意。 宰相既罢,天子之子一不贤,更无与为贤者矣,不亦并传子之意而失者乎?或谓后之入阁办事 无宰相之名,有宰相之实也。曰不然。入阁办事者,职在批答,犹开府之书记也其事既轻,而 批答之意,又必自内授之而后拟之,可谓有其实乎?吾以谓有宰相之实者,今之宫奴也。盖大权不 能无所寄,彼宫奴者,见宰相之政事坠地不收,从而设为科条,增其职掌,生杀予夺出自宰相者 次第而尽归焉。 有明之阁下,贤者贷其残膏剩馥,不贤者假其喜笑怒骂,道路传之,国史书之,则以为其人之 相业矣。故使宫奴有宰相之实者,则罢丞相之过也。阁下之贤者,尽其能事则曰法祖,亦非为祖宗 之必足法也。其事位既轻,不得不假祖宗以压后王,以塞宫奴。祖宗之所行未必皆当,宫奴之黠者 又复条举其疵行,亦曰法祖,而法祖之论荒矣。使宰相不罢,自得以古圣哲王之行摩切其主,其主 亦有所畏而不敢不从也 宰相一人,参知政事无常员。毎日便殿议政,天子南面,宰相、六卿、谏官东西面以次坐。其 执事皆用土人。凡章奏进呈,六科给事中主之,给事中以白宰相,宰相以白天子,同议可否。天子 批红。天子不能尽,则宰相批之,下六部施行。更不用呈之御前,转发阁中票拟,阁中又缴之御前, 而后下该衙门,如故事住返,使大权自宫奴出也。 宰相设政事堂,使新进士主之,或用待诏者。唐张说为相,列五房于政事堂之后:一日吏房 日枢机房,三日兵房,四日户房,五日刑礼房,分曹以主众务,此其例也。四方上书言利弊者及
明夷待访录 3 后世之法,藏天下于筐箧者也;利不欲其遗于下,福必欲其敛于上;用一人焉则疑其自私,而 又用一人以制其私;行一事焉则虑其可欺,而又设一事以防其欺。天下之人共知其筐箧之所在,吾 亦鳃鳃然日唯筐箧之是虞,向其法不得不密。法愈密而天下之乱即生于法之中,所谓非法之法也。 论者谓一代有一代之法,子孙以法祖为孝。夫非法之法,前王不胜其利欲之私以创之,后王或 不胜其利欲之私以坏之。坏之者固足以害天下,其创之者亦未始非害天下者也。乃必欲周旋于此胶 彼漆之中,以博宪章之余名,此俗儒之剿说也。即论者谓天下之治乱不系于法之存亡。 夫古今之变,至秦而一尽,至元而又一尽,经此二尽之后,古圣王之所恻隐爱人而经营者荡然 无具,苟非为之远思深览,一一通变,以复井田、封建、学校、卒乘之旧,虽小小更革,生民之戚 戚终无已时也。 即论者谓有治人无治法,吾以谓有治法而后有治人。自非法之法桎梏天下人之手足,即有能治 之人,终不胜其牵挽嫌疑之顾盼,有所设施,亦就其分之所得,安于苟简,而不能有度外之功名。 使先王之法而在,莫不有法外之意存乎其间。其人是也,则可以无不行之意;其人非也,亦不至深 刻罗网,反害天下。故曰有冶法而后有治人。 置相 有明之无善治,自高皇帝罢丞相始也。 原夫作君之意,所以冶天下也。天下不能一人而治,则设官以治之;是官者,分身之君也。 孟子曰:「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君一位,卿一位,大夫 一位,上士一垃,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盖自外而言之,天子之去公,犹公、侯、伯、子、 男之递相去;自内而言之,君之去卿,犹卿、大夫、士之递相去。非独至于天子遂截然无等级也。 昔者伊尹、周公之摄政,以宰相而摄天子,亦不殊于大夫之摄卿,士之摄大夫耳。后世君骄臣 谄,天子之位始不列于卿、大夫、士之间,而小儒遂河汉其摄位之事,以至君崩子立,忘哭泣衰绖 之哀,讲礼乐征伐之冶,君臣之义未必全,父子之恩已先绝矣。不幸国无长君,委之母后,为宰相 者方避嫌而处,宁使其决裂败坏,贻笑千古,无乃视天子之位过高所致乎? 古者君之待臣也,臣拜,君必答拜。秦、汉以后,废而不讲,然丞相进,天子御座为起,在舆 为下。宰相既罢,天子更无与为礼者矣。遂谓百官之设,所以事我,能事我者我贤之,不能事我者 我否之。设官之意既讹,尚能得作君之意乎?古者不传子而传贤,其视天子之位,去留犹夫宰相也。 其后天子传子,宰相不传子。天子之子不皆贤,尚赖宰相传贤足相补救,则天子亦不失传贤之意。 宰相既罢,天子之子一不贤,更无与为贤者矣,不亦并传子之意而失者乎?或谓后之入阁办事, 无宰相之名,有宰相之实也。曰:不然。入阁办事者,职在批答,犹开府之书记也。其事既轻,而 批答之意,又必自内授之而后拟之,可谓有其实乎?吾以谓有宰相之实者,今之宫奴也。盖大权不 能无所寄,彼宫奴者,见宰相之政事坠地不收,从而设为科条,增其职掌,生杀予夺出自宰相者, 次第而尽归焉。 有明之阁下,贤者贷其残膏剩馥,不贤者假其喜笑怒骂,道路传之,国史书之,则以为其人之 相业矣。故使宫奴有宰相之实者,则罢丞相之过也。阁下之贤者,尽其能事则曰法祖,亦非为祖宗 之必足法也。其事位既轻,不得不假祖宗以压后王,以塞宫奴。祖宗之所行未必皆当,宫奴之黠者 又复条举其疵行,亦曰法祖,而法祖之论荒矣。使宰相不罢,自得以古圣哲王之行摩切其主,其主 亦有所畏而不敢不从也。 宰相一人,参知政事无常员。每日便殿议政,天子南面,宰相、六卿、谏官东西面以次坐。其 执事皆用士人。凡章奏进呈,六科给事中主之,给事中以白宰相,宰相以白天子,同议可否。天子 批红。天子不能尽,则宰相批之,下六部施行。更不用呈之御前,转发阁中票拟,阁中又缴之御前, 而后下该衙门,如故事住返,使大权自宫奴出也。 宰相设政事堂,使新进士主之,或用待诏者。唐张说为相,列五房于政事堂之后:一日吏房, 二日枢机房,三日兵房,四日户房,五日刑礼房,分曹以主众务,此其例也。四方上书言利弊者及
明夷待访录 待诏之人皆集焉,凡事无不得达。 学校 学校,所以养士也。 然古之圣王,其意不仅此也,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而后设学校之意始备。非谓班朝 布令,养老,恤孤,讯馘,大师旅则会将士,大狱讼则期吏民,大祭祀则享始祖,行之自辟雍也。 盖使朝廷之上,闾阎之细,渐摩濡染,莫不有诗书宽大之气,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 非,天子亦遂不敢自为非是,而公其非是于学校。 是故养士为学校之一事,而学校不仅为养士而设也 三代以下,天下之是非一出于朝廷。天子荣之,则群趋以为是;天子辱之,则群擿以为非。簿 书、期会、钱谷、戎狱,一切委之俗吏。时风众势之外,稍有人焉,便以为学校中无当于缓急之习 气。而其所谓学校者,科举嚣争,富贵熏心,亦遂以朝廷之势利一变其本领,而士之有才能学术者, 且往住自拔于草野之间,于学校初无与也,究竟养士一事亦失之矣 于是学校变而为书院。有所非也,则朝廷必以为是而荣之;有所是也,则朝廷必以为非而辱之。 伪学之禁,书院之毁,必欲以朝廷之权与之争胜。其不仕者有刑,曰:「此率天下士大夫而背朝廷者 也。」其始也,学校与朝廷无与;其继也,朝廷与学校相反。不特不能养士,且至于害士,犹然循其 名而立之何与? 东汉太学三万人,危言深论,不隐豪强,公卿避其贬议。宋诸生伏阙捶鼓,请起李纲。三代遗 风,惟此犹为相近。使当日之在朝廷者坝其所非是为非是,将见盗贼奸邪慑心于正气霜雪之下 君安而国可保也。乃论者目之为衰世之事不知其所以亡者收捕党人,编管陈、欧,正坐破坏学 校所致,而反咎学校之人乎! 嗟乎!天之生斯民也,以教养托之于君。授田之法废,民买田而自养,犹赋税以扰之;学校之 法废,民蚩蚩而失教,犹势利以诱之。是亦不仁之甚,而以其空名跻之曰「君父,君父,则吾谁欺 郡县学官,毋得出自选除。 郡县公议,请名儒主之。自布衣以至宰相之谢事者,旨可当其任,不拘已任未任也。其人稍有 干于清议,则诸生得共起而易之 是不可以为吾师也。」其下有《五经》师,兵法、历算、医、 射各有师,皆听学官自择。 凡邑之生童皆裹粮从学,离城烟火聚落之处土人众多者,亦置经师。民间童子十人以上,则以 诸生之老而不仕者充为蒙师。故郡邑无无师之士,而士之学行成者,非主六曹之事,则主分教之 亦无不用之人 学宫以外,凡在城在野寺观庵堂,大者改为书院,经师领之,小者改为小学,蒙师领之,以分 处诸生受业。其寺产即隶于学,以赡诸生之贫者。二氏之徒,分别其有学行者,归之学宫,其余则 各还其业 太学祭酒,推择当世大儒,其重与宰相等,或宰相退处为之。每朔日,天子临幸太学,宰相 六卿、谏议皆从之。祭酒南面讲学,天子亦就弟子之列 政有缺失,祭酒直言无讳 天子之子年至十五,则与大臣之子就学于太学,使知民之情伪,且使之稍习于劳苦,毋得闭置 中,其所闻见不出宦官宫妾之外,妄自崇大也 郡县朔望,大会一邑之缙绅士子。学官讲学,郡县官就弟子列,北面再拜。师弟子各以疑义相 质难。其以簿书期会,不至者罚之。郡县官政事缺失,小则纠绳,大则伐鼓号于众。其或僻郡下县 学官不得骤得名儒,而郡县官之学行过之者,则朔望之会,郡县官南面讲学可也。 若郡县官少年无实学,妄自压老儒而上之者,则土子哔而退之。 择名儒以提督学政,然学官不隶属于提学,以其学行名辈相师友也。每三年,学官送其俊秀于 提学而考之,补博土弟子;送博士弟子于提学而考之,以解礼部,更不别遣考试官。发榜所遗之土
明夷待访录 4 待诏之人皆集焉,凡事无不得达。 学校 学校,所以养士也。 然古之圣王,其意不仅此也,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而后设学校之意始备。非谓班朝, 布令,养老,恤孤,讯馘,大师旅则会将士,大狱讼则期吏民,大祭祀则享始祖,行之自辟雍也。 盖使朝廷之上,闾阎之细,渐摩濡染,莫不有诗书宽大之气,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 非,天子亦遂不敢自为非是,而公其非是于学校。 是故养士为学校之一事,而学校不仅为养士而设也。 三代以下,天下之是非一出于朝廷。天子荣之,则群趋以为是;天子辱之,则群擿以为非。簿 书、期会、钱谷、戎狱,一切委之俗吏。时风众势之外,稍有人焉,便以为学校中无当于缓急之习 气。而其所谓学校者,科举嚣争,富贵熏心,亦遂以朝廷之势利一变其本领,而士之有才能学术者, 且往住自拔于草野之间,于学校初无与也,究竟养士一事亦失之矣。 于是学校变而为书院。有所非也,则朝廷必以为是而荣之;有所是也,则朝廷必以为非而辱之。 伪学之禁,书院之毁,必欲以朝廷之权与之争胜。其不仕者有刑,曰:「此率天下士大夫而背朝廷者 也。」其始也,学校与朝廷无与;其继也,朝廷与学校相反。不特不能养士,且至于害士,犹然循其 名而立之何与? 东汉太学三万人,危言深论,不隐豪强,公卿避其贬议。宋诸生伏阙捶鼓,请起李纲。三代遗 风,惟此犹为相近。使当日之在朝廷者,以其所非是为非是,将见盗贼奸邪慑心于正气霜雪之下! 君安而国可保也。乃论者目之为衰世之事,不知其所以亡者,收捕党人,编管陈、欧,正坐破坏学 校所致,而反咎学校之人乎! 嗟乎!天之生斯民也,以教养托之于君。授田之法废,民买田而自养,犹赋税以扰之;学校之 法废,民蚩蚩而失教,犹势利以诱之。是亦不仁之甚,而以其空名跻之曰「君父,君父」,则吾谁欺! 郡县学官,毋得出自选除。 郡县公议,请名儒主之。自布衣以至宰相之谢事者,皆可当其任,不拘已任未任也。其人稍有 干于清议,则诸生得共起而易之,曰:「是不可以为吾师也。」其下有《五经》师,兵法、历算、医、 射各有师,皆听学官自择。 凡邑之生童皆裹粮从学,离城烟火聚落之处士人众多者,亦置经师。民间童子十人以上,则以 诸生之老而不仕者充为蒙师。故郡邑无无师之士,而士之学行成者,非主六曹之事,则主分教之务, 亦无不用之人。 学宫以外,凡在城在野寺观庵堂,大者改为书院,经师领之,小者改为小学,蒙师领之,以分 处诸生受业。其寺产即隶于学,以赡诸生之贫者。二氏之徒,分别其有学行者,归之学宫,其余则 各还其业。 太学祭酒,推择当世大儒,其重与宰相等,或宰相退处为之。每朔日,天子临幸太学,宰相、 六卿、谏议皆从之。祭酒南面讲学,天子亦就弟子之列。 政有缺失,祭酒直言无讳。 天子之子年至十五,则与大臣之子就学于太学,使知民之情伪,且使之稍习于劳苦,毋得闭置 宫中,其所闻见不出宦官宫妾之外,妄自崇大也。 郡县朔望,大会一邑之缙绅士子。学官讲学,郡县官就弟子列,北面再拜。师弟子各以疑义相 质难。其以簿书期会,不至者罚之。郡县官政事缺失,小则纠绳,大则伐鼓号于众。其或僻郡下县, 学官不得骤得名儒,而郡县官之学行过之者,则朔望之会,郡县官南面讲学可也。 若郡县官少年无实学,妄自压老儒而上之者,则士子哗而退之。 择名儒以提督学政,然学官不隶属于提学,以其学行名辈相师友也。每三年,学官送其俊秀于 提学而考之,补博士弟子;送博士弟子于提学而考之,以解礼部,更不别遣考试官。发榜所遗之士
明夷待访录 有平日优于学行者,学官咨于提学补入之。其弟子之罢黜,学官以生平定之,而提学不与焉 学历者能算气朔,即补博土弟子。其精者同入解额,使礼部考之,官于钦天监。学医者送提学 考之,补博士弟子,方许行术。岁终,稽其生死效否之数,书之于册,分为三等:下等黜之;中等 行术如故;上等解试礼部,入太医院而官之 凡乡饮酒,合一郡一县之缙绅士子。士人年七十以上,生平无玷清议者,庶民年八十以上,无 过犯者,皆以齿南面,学官、郡县官皆北面,宪老乞言。 凡乡贤名宦祠,毋得以势位及子弟为进退。功业气节则考之国史,文草则稽之传世,理学则定 之言行。此外乡曲之小誉,时文之声名,讲章之经学,依附之事功,已经入祠者皆罢之。 凡郡邑书籍,不论行世藏家,博搜重购。毎书钞印三册,一册上秘府,一册送太学,一册存本 学。时人文集,古文非有师法,语录非有心得,秦议无裨实用,序事无补史学者,不许传刻。其时 文、小说、词曲、应酬代笔,已刻者皆追板烧之。士子选场屋之文及私试义策,蛊惑坊市者,弟子 员黜革,见任官落职,致仕官夺告身。 民间吉凶,一依朱子《家礼》行事。庶民未必通谙,其丧服之制度,木主之尺寸,衣冠之式 室之制,在市肆工艺者,学官定而付之;离城聚落,蒙师相其礼以革习俗。 凡一邑之名迹及先贤陵墓祠宇,其修饰表章,皆学官之事。淫祠通行拆毁,但留土谷,设主祀 之。故入其境,有违礼之祀,有非法之服,市悬无益之物,土留未掩之丧,优歌在耳,鄙语满街, 则学官之职不修也。 取士 取士上 取士之弊,至今日制科而极矣。故毅宗尝患之也,为拔贡保举、准贡、特授、积分、换授, 思以得度外之士。乃拔贡之试,犹然经义也,考官不遣词臣,属之提学,既已轻于解试矣。 保举之法,虽日以名取人,不知令之所谓名者何凭也、势不得不杂以贿赂请托。及其捧檄而至, 吏部以一义一论试之,视解试为尤轻矣。准贡者用解试之副榜,特授者用会试之副榜。夫副榜,黜 落之余也。其黜溶者如此之重,将何以待中式者乎?积分不去赀郎,其源不能清也;换授以优宗室 其教可不豫乎!凡此六者,皆不离经义,欲得胜于科目之人,其法反不如科目之详,所以徒为纷乱 而无益于时也 唐进士试诗赋,明经试墨义。所谓墨义者,毎经问义十道,五道全写疏,五道全写注。宋初试 士,诗、赋、论各一首,策五道,帖《论语》十,帖对《春秋》或《礼记》墨义十条,其九经、五 经、三礼、三传、学究等,设科虽异,其墨义同也 王安石改法,罢诗赋、帖经、墨义,中书撰大义式颁行,须通经有文采,乃为中格,不但如明 经、墨义、粗解章句而已。然非创自安石也,唐柳冕即有「明《六经》之义,合先王之道者以为上 等,其精于传注与下等」之议。权德舆驳曰:「注疏犹可以质验,不者有司率情上下其手,既失其末, 又不得其本,则荡然矣。」 其后宋祁、王珪累有「止问大义,不责记诵」之奏,而不果行,至安石始决之。 故时文者帖书、墨义之流也。今日之弊,在当时权德舆已尽之。向若因循不改,则转相模勒 日趋浮薄,人才终无振起之时。若罢经义,遂恐有弃经不学之士,而先王之道益视为迂阔无用之具。 余谓当复墨义古法,使为经义者全写注疏、大全、汉宋诸儒之说 条具于前,而后申之以 己意,亦不必墨守一先生之言。由前则空疏者绌,由后则愚蔽者绌,亦变浮薄之一术也 或曰:「以诵数精粗为中否,唐之所以贱明经也,宁复贵其所贱乎?』曰:「今日之时文,有非 诵数时文所得者乎?同一诵数也,先儒之义学,其愈于恒钉之剿说亦可知矣。非谓守此足以得天下 之士也,趋天下之士于平实,而通经学古之人出焉。昔之诗赋亦何足以得士!然必费考索,推声病, 未有若时文,空疏不学之人皆可为之也。」
明夷待访录 5 有平日优于学行者,学官咨于提学补入之。其弟子之罢黜,学官以生平定之,而提学不与焉。 学历者能算气朔,即补博士弟子。其精者同入解额,使礼部考之,官于钦天监。学医者送提学 考之,补博士弟子,方许行术。岁终,稽其生死效否之数,书之于册,分为三等:下等黜之;中等 行术如故;上等解试礼部,入太医院而官之。 凡乡饮酒,合一郡一县之缙绅士子。士人年七十以上,生平无玷清议者,庶民年八十以上,无 过犯者,皆以齿南面,学官、郡县官皆北面,宪老乞言。 凡乡贤名宦祠,毋得以势位及子弟为进退。功业气节则考之国史,文草则稽之传世,理学则定 之言行。此外乡曲之小誉,时文之声名,讲章之经学,依附之事功,已经入祠者皆罢之。 凡郡邑书籍,不论行世藏家,博搜重购。每书钞印三册,一册上秘府,一册送太学,一册存本 学。时人文集,古文非有师法,语录非有心得,奏议无裨实用,序事无补史学者,不许传刻。其时 文、小说、词曲、应酬代笔,已刻者皆追板烧之。士子选场屋之文及私试义策,蛊惑坊市者,弟子 员黜革,见任官落职,致仕官夺告身。 民间吉凶,一依朱子《家礼》行事。庶民未必通谙,其丧服之制度,木主之尺寸,衣冠之式, 宫室之制,在市肆工艺者,学官定而付之;离城聚落,蒙师相其礼以革习俗。 凡一邑之名迹及先贤陵墓祠宇,其修饰表章,皆学官之事。淫祠通行拆毁,但留土谷,设主祀 之。故入其境,有违礼之祀,有非法之服,市悬无益之物,土留未掩之丧,优歌在耳,鄙语满街, 则学官之职不修也。 取士 取士上 取士之弊,至今日制科而极矣。故毅宗尝患之也,为拔贡、保举、准贡、特授、积分、换授, 思以得度外之士。乃拔贡之试,犹然经义也,考官不遣词臣,属之提学,既已轻于解试矣。 保举之法,虽曰以名取人,不知今之所谓名者何凭也,势不得不杂以贿赂请托。及其捧檄而至, 吏部以一义一论试之,视解试为尤轻矣。准贡者用解试之副榜,特授者用会试之副榜。夫副榜,黜 落之余也。其黜落者如此之重,将何以待中式者乎?积分不去赀郎,其源不能清也;换授以优宗室, 其教可不豫乎!凡此六者,皆不离经义,欲得胜于科目之人,其法反不如科目之详,所以徒为纷乱 而无益于时也。 唐进士试诗赋,明经试墨义。所谓墨义者,每经问义十道,五道全写疏,五道全写注。宋初试 士,诗、赋、论各一首,策五道,帖《论语》十,帖对《春秋》或《礼记》墨义十条,其九经、五 经、三礼、三传、学究等,设科虽异,其墨义同也。 王安石改法,罢诗赋、帖经、墨义,中书撰大义式颁行,须通经有文采,乃为中格,不但如明 经、墨义、粗解章句而已。然非创自安石也,唐柳冕即有「明《六经》之义,合先王之道者以为上 等,其精于传注与下等」之议。权德舆驳曰:「注疏犹可以质验,不者有司率情上下其手,既失其末, 又不得其本,则荡然矣。」 其后宋祁、王珪累有「止问大义,不责记诵」之奏,而不果行,至安石始决之。 故时文者帖书、墨义之流也。今日之弊,在当时权德舆已尽之。向若因循不改,则转相模勒, 日趋浮薄,人才终无振起之时。若罢经义,遂恐有弃经不学之士,而先王之道益视为迂阔无用之具。 余谓当复墨义古法,使为经义者全写注疏、大全、汉宋诸儒之说,一一条具于前,而后申之以 己意,亦不必墨守一先生之言。由前则空疏者绌,由后则愚蔽者绌,亦变浮薄之一术也。 或曰:「以诵数精粗为中否,唐之所以贱明经也,宁复贵其所贱乎?」曰:「今日之时文,有非 诵数时文所得者乎?同一诵数也,先儒之义学,其愈于饾饤之剿说亦可知矣。非谓守此足以得天下 之士也,趋天下之士于平实,而通经学古之人出焉。昔之诗赋亦何足以得士!然必费考索,推声病, 未有若时文,空疏不学之人皆可为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