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选择填空题 1)A2)C3)D4)A5)C 3.3简答题 1)代理权产生的依据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而有所不同:大陆法系国家把代理的产生依 据分为两种,一种是由于本人的意思表示而产生的,另一种是非由于本人的意思表示而产生 明示授权、默示授权、客观必须的代理权、追认的代理。 2)代理关系的终止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依据当事人的行为,一种是根据法律。代理关系 终止后,代理人不行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行为,否则,属于无权代理。代理合同终 止之前应履行的权利义务,不因代理关系的终止而受影响。对第三人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 第三人是否知情 技能题 3.二者本质上均为无权代理,区别其不同,应从其构成要件上入手 3.2法律分别赋予被代理人以追认权;相对人以催告权和撤回权来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 ■观念应用 分析题 李某的行为实质上为无权代理,但是由于该公司没有告知其客户取消李某代理权的事实 加之长期以来委托李某采购商品的事实,该代理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故法庭判决该公司承担 履行合同的责任。 案例题 1.本案中,张某和赵某串通欺诈委托人王某,其行为不是有效的代理行为 2.本案中,张某和赵某应当对王某承担连带责任,返还其财产,赔偿其损失。 第4章 基本训练 口知识题 4.1判断题 1)对2)错3)错4)错5)对 4.2选择填空题 AD 2) ABCD 3)A 4)AB 5)AC 6) ABCD 4.3简答题 )首先,从行为发生的时间看,撤回要约发生在要约发出之后、生效之前:撤销要 约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承诺作出之前。其次,从行为对象的性质看,撤回的要约是没有 生效的要约,而撤销的要约是已经生效的要约。再者,从行为的目的来看,撤回要约是阻 止要约效力的发生,而撤销要约是使生效的要约失去效力。 2)关于要约,大陆法一般认为有约束力,而英美法则认为原则上没有约束力:关于 承诺,大陆法采取送达生效的原则,而英美法采取投邮生效原则 3)违约免责的制度主要有:不可抗力、合同落空、情势变迁 技能题 4.1须区分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分别予以适用 4.2可以采用实际履行、损害赔偿、违约金和解除合同等救济方法 观念应用
6 3.2 选择填空题 1)A 2)C 3)D 4)A 5)C 3.3 简答题 1)代理权产生的依据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而有所不同:大陆法系国家把代理的产生依 据分为两种,一种是由于本人的意思表示而产生的,另一种是非由于本人的意思表示而产生; 明示授权、默示授权、客观必须的代理权、追认的代理。 2)代理关系的终止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依据当事人的行为,一种是根据法律。代理关系 终止后,代理人不行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行为,否则,属于无权代理。代理合同终 止之前应履行的权利义务,不因代理关系的终止而受影响。对第三人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 第三人是否知情。 技能题 3.1 二者本质上均为无权代理,区别其不同,应从其构成要件上入手。 3.2 法律分别赋予被代理人以追认权;相对人以催告权和撤回权来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 观念应用 分析题 李某的行为实质上为无权代理,但是由于该公司没有告知其客户取消李某代理权的事实, 加之长期以来委托李某采购商品的事实,该代理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故法庭判决该公司承担 履行合同的责任。 案例题 1 .本案中,张某和赵某串通欺诈委托人王某,其行为不是有效的代理行为。 2 .本案中,张某和赵某应当对王某承担连带责任,返还其财产,赔偿其损失。 第 4 章 ■ 基本训练 □ 知识题 4.1 判断题 1)对 2)错 3)错 4)错 5)对 4.2 选择填空题 1)AD 2)ABCD 3)A 4)AB 5)AC 6)ABCD 4.3 简答题 1)首先,从行为发生的时间看,撤回要约发生在要约发出之后、生效之前;撤销要 约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承诺作出之前。其次,从行为对象的性质看,撤回的要约是没有 生效的要约,而撤销的要约是已经生效的要约。再者,从行为的目的来看,撤回要约是阻 止要约效力的发生,而撤销要约是使生效的要约失去效力。 2)关于要约,大陆法一般认为有约束力,而英美法则认为原则上没有约束力;关于 承诺,大陆法采取送达生效的原则,而英美法采取投邮生效原则。 3)违约免责的制度主要有:不可抗力、合同落空、情势变迁。 □ 技能题 4.1 须区分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分别予以适用。 4.2 可以采用实际履行、损害赔偿、违约金和解除合同等救济方法。 ■ 观念应用
口分析题 对方8月9日的复电对付款条件作了改变,构成对我方8月6日要约的实质性修改 因此合同未成立 口案例题 1)不是承诺。因为乙公司对货物的价格、数量等主要条款均不同意。 2)有效 3)该合同已成立 4)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乙公司还可要求损害赔偿。 实训题 1)乙公司的抗辩事由不成立。乙方要求免除交货义务的主要原因是考虑国际市场价格看 好,想另找买主。虽遭受自然灾害,但未影响到找不到货源。 2)按照我国《合同法》规定及国际惯例的通常做法,按照涨价的幅度来确定15万美元的 赔偿额是比较合理的。 第5章 ■主要概念和观念 口主要概念 1交付货物:一般是指卖方按照约定向买方提交货物的行为,其通常具有使货物所有权从卖方 实际地转移给买方的效力。 2.中止履行:合同成立后,另一方当事人因某种原因显然将不履行其大部分重要义务,一方当 事人暂时停止履行其合同义务并立即通知对方的行为。 3.根本违约: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失,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 受损方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利益的情形,除非违反合同的一方并不预知而且一个通情达 理的人处于相同情况下没有理由预知这种结果 4.预期违约:指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开始之前,一方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另一方在履行期限开 始时将不履行其合同义务的情形 5风险:是指承担风险责任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承担货物因意外损坏( damage)或灭失(los的 责任,而不要求另一方当事人对此承担责任。 6品质担保:指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应与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相符,或在没有约定时应 按照法律规定的货物所应具备的通常品质提交货物的义务 7权利担保:指卖方应保证对其所销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权利, 并且任何第三人都不会就该项货物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 8.宣告合同无效:合同成立后欠缺使之生效的要件,如有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意思表示不 真实的事实或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或没有采用法律规定的形式订立合同等情形,使 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或者说对双方当事人不产生法律的约束力。 7
7 □ 分析题 对方 8 月 9 日的复电对付款条件作了改变,构成对我方 8 月 6 日要约的实质性修改。 因此合同未成立。 □ 案例题 1)不是承诺。因为乙公司对货物的价格、数量等主要条款均不同意。 2)有效。 3)该合同已成立。 4)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乙公司还可要求损害赔偿。 □ 实训题 1)乙公司的抗辩事由不成立。乙方要求免除交货义务的主要原因是考虑国际市场价格看 好,想另找买主。虽遭受自然灾害,但未影响到找不到货源。 2)按照我国《合同法》规定及国际惯例的通常做法,按照涨价的幅度来确定 15 万美元的 赔偿额是比较合理的。 第 5 章 █ 主要概念和观念 □ 主要概念 1.交付货物:一般是指卖方按照约定向买方提交货物的行为,其通常具有使货物所有权从卖方 实际地转移给买方的效力。 2.中止履行:合同成立后,另一方当事人因某种原因显然将不履行其大部分重要义务,一方当 事人暂时停止履行其合同义务并立即通知对方的行为。 3.根本违约: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失,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 受损方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利益的情形,除非违反合同的一方并不预知而且一个通情达 理的人处于相同情况下没有理由预知这种结果。 4.预期违约:指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开始之前,一方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另一方在履行期限开 始时将不履行其合同义务的情形。 5.风险:是指承担风险责任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承担货物因意外损坏(damage)或灭失(loss)的 责任,而不要求另一方当事人对此承担责任。 6.品质担保:指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应与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相符,或在没有约定时应 按照法律规定的货物所应具备的通常品质提交货物的义务。 7.权利担保:指卖方应保证对其所销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 权利, 并且任何第三人都不会就该项货物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 8.宣告合同无效:合同成立后欠缺使之生效的要件,如有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意思表示不 真实的事实或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或没有采用法律规定的形式订立合同等情形,使 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或者说对双方当事人不产生法律的约束力
口主要观念 1.卖方的基本义务:交付货物、转移单证、品质担保、权利担保、转移货物所有权。相应的 卖方的权利为收取货款 2.卖方违约时买方的救济:各国在规定买方的救济时不尽一致,主要适用违反合同时所能够 采取的救济手段。《公约》在这方面的规定比较详细。根据《公约》的规定,违约方式有实际 违约和预期违约、根本性违约和非根本性违约。对于这些违约的救济方式,《公约》规定了5 种,即实际履行、损害赔偿、中止履行、给予履行宽展期和宣告合同无效。具体到买方的救 济方式:卖方违约时买方可采取:要求卖方交付替代货物、要求对货物不符之处进行修补、 购买替代货物、卖方应对不履行义务做出补救、要求减价、拒绝收取货物等救济方式。 3.买方的基本义务:主要有支付货款和接收货物。相应地买方的权利为检验货物,获得与合 同相符的货物。 4.买方违约时卖方的救济:根据《公约》的规定,除了可以适用实际履行、损害赔偿、中止 履行、给予履行宽展期和宣告合同无效等通常方式外,买方违约时卖方还可采取:转卖货物、 自行确定货物的具体规格、要求支付利息等救济方法。 ■基本训练 口素质题 51各国及《公约》对卖方的品质担保义务的规定: 答:1.德国法。德国法称为之对货物的瑕疵担保义务,即卖方应保证他所出售的货物没有 瑕疵,而对特种买卖中的货样买卖的品质担保则要求卖方必须保证其所交付的货物与先前提 供的样品具有同一品质:除非如果买方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已经知道或者因重大过失不知道 出售的货物有瑕疵的。同时法律允许当事人以协议的形式免除或者限制卖方的瑕疵担保义务 只要这种协议不是建立在卖方故意隐瞒其货物瑕疵的基础上。此外德国民法典还规定,如买 卖的标的物是为实现质权人的质权而以公开拍卖的方式出售的,卖方对货物瑕疵不负担保责 2.英国法。根据英国《1893年货物买卖法》规定,卖方所出售的货物应符合下列默示条 件( Implied condition)(1)凭说明书的买卖,应保证货物与说明书相符。(2)对商品质量或 适用性的默示责任。但有下列情况者除外——a、在缔约前已将货物的瑕疵特别提请买方注 意者;或b、买方在缔约前已检查过货物,而该项瑕疵是在检查中应能发现者。(3)对特定 用途的担保责任。卖方在出售货物的交易过程中,如买方明示或默示地使卖方了解购买该项 货物是为了特定用途时,则除非有证据表明买方并不信赖或不可能信赖卖方的技能或判断者
8 □ 主要观念 1.卖方的基本义务:交付货物、转移单证、品质担保、权利担保、转移货物所有权。相应的 卖方的权利为收取货款。 2.卖方违约时买方的救济:各国在规定买方的救济时不尽一致,主要适用违反合同时所能够 采取的救济手段。《公约》在这方面的规定比较详细。根据《公约》的规定,违约方式有实际 违约和预期违约、根本性违约和非根本性违约。对于这些违约的救济方式,《公约》规定了 5 种,即实际履行、损害赔偿、中止履行、给予履行宽展期和宣告合同无效。具体到买方的救 济方式:卖方违约时买方可采取:要求卖方交付替代货物、要求对货物不符之处进行修补、 购买替代货物、卖方应对不履行义务做出补救、要求减价、拒绝收取货物等救济方式。 3.买方的基本义务:主要有支付货款和接收货物。相应地买方的权利为检验货物,获得与合 同相符的货物。 4.买方违约时卖方的救济:根据《公约》的规定,除了可以适用实际履行、损害赔偿、中止 履行、给予履行宽展期和宣告合同无效等通常方式外,买方违约时卖方还可采取:转卖货物、 自行确定货物的具体规格、要求支付利息等救济方法。 █ 基本训练 □ 素质题 5.1 各国及《公约》对卖方的品质担保义务的规定: 答:1.德国法。德国法称为之对货物的瑕疵担保义务,即卖方应保证他所出售的货物没有 瑕疵,而对特种买卖中的货样买卖的品质担保则要求卖方必须保证其所交付的货物与先前提 供的样品具有同一品质;除非如果买方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已经知道或者因重大过失不知道 出售的货物有瑕疵的。同时法律允许当事人以协议的形式免除或者限制卖方的瑕疵担保义务, 只要这种协议不是建立在卖方故意隐瞒其货物瑕疵的基础上。此外德国民法典还规定,如买 卖的标的物是为实现质权人的质权而以公开拍卖的方式出售的,卖方对货物瑕疵不负担保责 任。 2.英国法。根据英国《1893 年货物买卖法》规定,卖方所出售的货物应符合下列默示条 件(Implied condition)(1)凭说明书的买卖,应保证货物与说明书相符。(2)对商品质量或 适用性的默示责任。但有下列情况者除外——a、在缔约前已将货物的瑕疵特别提请买方注 意者;或b、买方在缔约前已检查过货物,而该项瑕疵是在检查中应能发现者。(3)对特定 用途的担保责任。卖方在出售货物的交易过程中,如买方明示或默示地使卖方了解购买该项 货物是为了特定用途时,则除非有证据表明买方并不信赖或不可能信赖卖方的技能或判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