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发挥系统主导作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把预防煤矿瓦斯、水害事故作为安全 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牵头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规划,持续开展安全生产 禁令的督査突査,提升规章制度的执行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发展 生产经营方面,公司将继续出台经济考核政策,调动基层单位的生产积极 性、强化生产组织管理,确保矿井产能稳定发挥、不断规范采掘技术管理,有 效指导生产实际。同时,通过开展科技创新,积极推进先进产能建设,持续加 大煤炭生产技术研发力度,做好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试验推广工作,解决 制约生产难题。对照新标准从资料管理、质量验收、现场管理、矿压监测、安 全管理五方面入手,提升质量标准水平,稳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优化 设计,力促提能矿井达产达效。 市场销售方面,公司将以稳价增收为前提、以铁路外运为重点、坚持煤炭 统一集中销售;坚持长协为主的销售战略,提高重点用户合同兑现率,进一步 巩固和加强双方的战略合作关系;继续坚持“铁路为主、公路为辅”的销售策 略,确保煤炭总销量的完成;积极推进陆港公司工作,为公司转型发展培育新 动能;加强煤质管理,为用户提供优质满意产品;继续推进市场体系、价格体 系、质量体系创建,确保回款质量。 筹融资方面,公司将结合市场情况,充分利用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充分保 证公司经营与发展现金流:一方面,公司将继续利用银行这个间接融资的渠道 申请银行贷款用以补充生产经营性流动资金;另一方面,择机开展权益融资工 作,2018年,公司将完成发行3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工作。2018年2月26日, 公司取得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相关核准文件,并于2018年 3月底完成了第一期的发行工作,后续发行工作将择机完成。发行可续期公司 债券将有效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 资产整合方面,公司一直以来定位于控股股东阳煤集团下属煤炭和电力资 产的整合平台,对于阳煤集团下属的煤炭资产,公司坚持“成熟一个,收购 个”的原则,未来,公司仍将坚持这一原则,逐步收购行业内以及阳煤集团下 属的优质资产。 环境保护方面,公司将继续坚守环保红线,开展煤矸石山生态环境恢复治 理、储煤场全封闭、无组织扬尘治理、渣场规范化整治、噪声治理、燃煤锅炉 清洁能源替代、污水处理提标改造等环保工程,争取实现各类污染物排放处置 第30页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30 页 发挥系统主导作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把预防煤矿瓦斯、水害事故作为安全 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牵头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规划,持续开展安全生产 禁令的督查突查,提升规章制度的执行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发展。 生产经营方面,公司将继续出台经济考核政策,调动基层单位的生产积极 性、强化生产组织管理,确保矿井产能稳定发挥、不断规范采掘技术管理,有 效指导生产实际。同时,通过开展科技创新,积极推进先进产能建设,持续加 大煤炭生产技术研发力度,做好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试验推广工作,解决 制约生产难题。对照新标准从资料管理、质量验收、现场管理、矿压监测、安 全管理五方面入手,提升质量标准水平,稳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优化 设计,力促提能矿井达产达效。 市场销售方面,公司将以稳价增收为前提、以铁路外运为重点、坚持煤炭 统一集中销售;坚持长协为主的销售战略,提高重点用户合同兑现率,进一步 巩固和加强双方的战略合作关系;继续坚持“铁路为主、公路为辅”的销售策 略,确保煤炭总销量的完成;积极推进陆港公司工作,为公司转型发展培育新 动能;加强煤质管理,为用户提供优质满意产品;继续推进市场体系、价格体 系、质量体系创建,确保回款质量。 筹融资方面,公司将结合市场情况,充分利用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充分保 证公司经营与发展现金流:一方面,公司将继续利用银行这个间接融资的渠道, 申请银行贷款用以补充生产经营性流动资金;另一方面,择机开展权益融资工 作,2018 年,公司将完成发行 30 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工作。2018 年 2 月 26 日, 公司取得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相关核准文件,并于 2018 年 3 月底完成了第一期的发行工作,后续发行工作将择机完成。发行可续期公司 债券将有效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 资产整合方面,公司一直以来定位于控股股东阳煤集团下属煤炭和电力资 产的整合平台,对于阳煤集团下属的煤炭资产,公司坚持“成熟一个,收购一 个”的原则,未来,公司仍将坚持这一原则,逐步收购行业内以及阳煤集团下 属的优质资产。 环境保护方面,公司将继续坚守环保红线,开展煤矸石山生态环境恢复治 理、储煤场全封闭、无组织扬尘治理、渣场规范化整治、噪声治理、燃煤锅炉 清洁能源替代、污水处理提标改造等环保工程,争取实现各类污染物排放处置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全面达标;进一步加强环保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提升环保管理水平, 实现公司绿色可持续发展。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口不适用 第一、安全风险及对策。 公司所处煤炭开采行业属于高危行业,井下煤炭开采工作受地质因素影响 较大,面临水、火、煤尘和顶板等灾害,且公司所属矿井大多属于高瓦斯涌出 矿,安全风险较大。 公司各下属煤矿开采历史长,积累了丰富的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及技术经验 方面,公司制定了包括《煤矿安全规程》、《通风瓦斯管理实施细则》和《操 作规程》在内的较为完善的安全制度,并通过加强现场管理以及定期对员工进 行煤炭生产安全培训等措施,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另一方面,公司 防治瓦斯的技术和经验较为成熟,可以对瓦斯风险进行一定程度的控制。报告 期内,公司加大对生产设备和安全监控设备的投入,做到实时观测、事先预防 从而降低安全事故隐患。 第二、市场风险及对策 随着经济结构转变和改革深入,房地产市场低迷,工业领域通缩现象恶化, 特别是高耗能的重工业受到严重冲击,严重抑制煤炭消费增长;同时,在结构 性减煤、环保限煤等因素影响下,煤炭供大于求、结构性过剩态势短期内难以 改观。 煤炭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能源产业,国民经济周期性的波动可能会导致 煤炭市场供需状况发生变化,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将加强对宏观经 济形势和煤炭市场变化的预测,及时调整产品结构,优化市场布局,降低市场 风险。 (五)其他 口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 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第31页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31 页 全面达标;进一步加强环保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提升环保管理水平, 实现公司绿色可持续发展。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第一、安全风险及对策。 公司所处煤炭开采行业属于高危行业,井下煤炭开采工作受地质因素影响 较大,面临水、火、煤尘和顶板等灾害,且公司所属矿井大多属于高瓦斯涌出 矿,安全风险较大。 公司各下属煤矿开采历史长,积累了丰富的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及技术经验。 一方面,公司制定了包括《煤矿安全规程》、《通风瓦斯管理实施细则》和《操 作规程》在内的较为完善的安全制度,并通过加强现场管理以及定期对员工进 行煤炭生产安全培训等措施,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另一方面,公司 防治瓦斯的技术和经验较为成熟,可以对瓦斯风险进行一定程度的控制。报告 期内,公司加大对生产设备和安全监控设备的投入,做到实时观测、事先预防, 从而降低安全事故隐患。 第二、市场风险及对策。 随着经济结构转变和改革深入,房地产市场低迷,工业领域通缩现象恶化, 特别是高耗能的重工业受到严重冲击,严重抑制煤炭消费增长;同时,在结构 性减煤、环保限煤等因素影响下,煤炭供大于求、结构性过剩态势短期内难以 改观。 煤炭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能源产业,国民经济周期性的波动可能会导致 煤炭市场供需状况发生变化,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将加强对宏观经 济形势和煤炭市场变化的预测,及时调整产品结构,优化市场布局,降低市场 风险。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 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第五节重要事项 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中国 证监会令[2008]57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证监发[2012]37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及时修改了《章程》相关条款, 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明确了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 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所采取的措施等,修 订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公司利润分 配方案的审议程序等条款。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章程》 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 2.报告期内,公司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阶段、自身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 金需求等因素,经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批准,2016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 配。未分配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日常流动资金。公司利润分 配方案符合审议程序的规定,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 东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3.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17年末总股本 405,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5元(含税),共计派发 现金红利493,025,000.00元。此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分红每1股送红|每10股派息每10股转增|现金分红的数额中归属子上市公司|属于上市公司普 年度股数(股)数(元)(含数(股) 税) (含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 润的比率(%) 0.00 0.00493,025,00001,637,561,480.95 2016年 429,048,254 2015年 0.00 0.00 0. 0.0083,392,235.68 0.00 第32页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32 页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中国 证监会令[2008]57 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证监发[2012]37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及时修改了《章程》相关条款, 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明确了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 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所采取的措施等,修 订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公司利润分 配方案的审议程序等条款。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章程》 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 2.报告期内,公司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阶段、自身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 金需求等因素,经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批准,2016 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 配。未分配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日常流动资金。公司利润分 配方案符合审议程序的规定,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 东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3.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 2017 年末总股本 2,405,00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5 元(含税),共计派发 现金红利 493,025,000.00 元。此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 每 10 股送红 股数(股) 每 10 股派息 数(元)(含 税) 每 10 股转增 数(股) 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的比率(%) 2017 年 0.00 2.05 0.00 493,025,000.00 1,637,561,480.95 30.11 2016 年 0.00 0.00 0.00 0.00 429,048,254.31 0.00 2015 年 0.00 0.00 0.00 0.00 83,392,235.68 0.00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三)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 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和使用计划 口适用√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 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口不适用 是否有是否及 承诺背景 承诺 类型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展行期时严格 履行 1.阳煤集团于2000年12月16日签署《避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书》 (1)除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各成员在本承诺 书生效日前所生产的产品和进行经营活动 以外,集团公司承诺及保证其本身,并将 促使其各成员不会直接或间接参与或进行 与股份公司的产品或业务竞争的任何活 (2)股份公司成立且本承诺书签署后,为 避免且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各发起人将其 自身及其他控股子公司与股份公司之生产 经营相同或类似的经营性资产以托管、租 赁的方式交由股份公司经营管理,或通过 配股、或股份公司收购、或由股份公司兼 并以及资产置换或其他方式逐步投入股份 公司 上述承诺 行相关的承诺|业竞争阳煤集团(3)集团公司将不利用其对股份公司的控/为长期承 与首次公开发解决同 股或控制关系进行损害股份公司及股份公署之B起/ 是 司中除集团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经 营活动 (4)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不兼任股份 公司之高级管理人员 (5)集团公司承诺对于本承诺书生效日 后,不论是由集团公司本身还是集团公司 各成员研究开发的或从国外引进或与他人 合作开发的新产品或技术,股份公司有优 先生产或受让的权利 (6)如集团公司或集团公司各成员拟出售 或转让集团公司或其各成员的任何资产 业务或权益,集团公司将给予股份公司优 先购买的权利,且优先购买的条件将不逊 集团公司或其各成员向任何第三方提供 的条件 (7)如发生第(5)、(6)项的情况,集团公 第33页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33 页 (三)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 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 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 及期限 是否有 履行期 限 是否及 时严格 履行 与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 业竞争 阳煤集团 1.阳煤集团于 2000 年 12 月 16 日签署《避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书》: (1)除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各成员在本承诺 书生效日前所生产的产品和进行经营活动 以外,集团公司承诺及保证其本身,并将 促使其各成员不会直接或间接参与或进行 与股份公司的产品或业务竞争的任何活 动。 (2)股份公司成立且本承诺书签署后,为 避免且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各发起人将其 自身及其他控股子公司与股份公司之生产 经营相同或类似的经营性资产以托管、租 赁的方式交由股份公司经营管理,或通过 配股、或股份公司收购、或由股份公司兼 并以及资产置换或其他方式逐步投入股份 公司。 (3)集团公司将不利用其对股份公司的控 股或控制关系进行损害股份公司及股份公 司中除集团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经 营活动。 (4)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不兼任股份 公司之高级管理人员。 (5)集团公司承诺对于本承诺书生效日 后,不论是由集团公司本身还是集团公司 各成员研究开发的或从国外引进或与他人 合作开发的新产品或技术,股份公司有优 先生产或受让的权利。 (6)如集团公司或集团公司各成员拟出售 或转让集团公司或其各成员的任何资产、 业务或权益,集团公司将给予股份公司优 先购买的权利,且优先购买的条件将不逊 于集团公司或其各成员向任何第三方提供 的条件 (7)如发生第(5)、(6)项的情况,集团公 上述承诺 为长期承 诺,自签 署之日起 生效 否 是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司承诺会尽快将有关新产品或拟出售或转 让的资产或业务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股 份公司,并尽快提供股份公司合理要求的 资料,股份公司在接到集团公司通知后三 十天内决定是否行使有关优先生产或购买 (8)如果股份公司决定放弃优先购买权的 话,集团公司保证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 或业务给予第三方的条件将不会对比给予 股份公司的条件更优惠。 (9)集团公司确认及向股份公司声明,集 团公司在签署本承诺书时是代表其本身和 作为集团公司各成员的代理人签署的。 2.除上述承诺外,阳煤集团为避免同公司 在原煤销售上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于 2001年1月8日签署《承诺书》 (1)在洗选煤分公司委托股份公司经营管 理期间,非经洗选煤分公司,阳煤集团不 以任何形式与途径进行任何原煤销售 (2)在洗选煤分公司被股份公司收购后, 阳煤集团不以任何形式与途径进行任何原 煤销售。 (3)阳煤集团保证其所生产之全部原煤供 给股份公司,并不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 方销售。 (4)阳煤集团供给股份公司的原煤价格, 按市场价格执行,具体事宜至股份公司收 购洗选煤分公司后实际收购原煤时另行签 订协议约定 井,并对所属各原煤生产单位均具有法律 约束力 (注:2003年8月31日,公司利用募集资 完成了对洗选煤分公司的收购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 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口未达到口不适用 根据公司2017年度业绩预增公告(临2018-004),公司预测2017年度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长265%到300%,2017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756.80万元,比上年同期 42,904.82万元增长281.67%,达到预测金额。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第34页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34 页 司承诺会尽快将有关新产品或拟出售或转 让的资产或业务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股 份公司,并尽快提供股份公司合理要求的 资料,股份公司在接到集团公司通知后三 十天内决定是否行使有关优先生产或购买 权。 (8)如果股份公司决定放弃优先购买权的 话,集团公司保证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 或业务给予第三方的条件将不会对比给予 股份公司的条件更优惠。 (9)集团公司确认及向股份公司声明,集 团公司在签署本承诺书时是代表其本身和 作为集团公司各成员的代理人签署的。 2.除上述承诺外,阳煤集团为避免同公司 在原煤销售上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于 2001 年 1 月 8 日签署《承诺书》: (1)在洗选煤分公司委托股份公司经营管 理期间,非经洗选煤分公司,阳煤集团不 以任何形式与途径进行任何原煤销售。 (2)在洗选煤分公司被股份公司收购后, 阳煤集团不以任何形式与途径进行任何原 煤销售。 (3)阳煤集团保证其所生产之全部原煤供 给股份公司,并不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 方销售。 (4)阳煤集团供给股份公司的原煤价格, 按市场价格执行,具体事宜至股份公司收 购洗选煤分公司后实际收购原煤时另行签 订协议约定。 (5)本承诺及于阳煤集团所属各生产矿 井,并对所属各原煤生产单位均具有法律 约束力。 (注:2003 年 8 月 31 日,公司利用募集资 金完成了对洗选煤分公司的收购。)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 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根据公司 2017 年度业绩预增公告(临 2018-004),公司预测 2017 年度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长 265%到 300%,2017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3,756.80 万元,比上年同期 42,904.82 万元增长 281.67%,达到预测金额。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