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本集团坚持战略定力、多措并举,全力抓好疫情防抗同时有 序恢复运营。2020年,本集团将坚定“全球能源运输卓越领航者”的企业愿景,以“四个全球领先” 为战略目标,通过高质量发展,全方位提升企业价值,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开启全球化合作、加深全球化发展。加速推进ⅵ LCC POOL的建设,尽快对外发布和运 营,努力促成与世界一流航运企业在ⅥLCC经营上的合作。同时进一步优化航线结构、客户结构, 加大欧美航线、南美航线的运力投放比例,适时调整长短航线比重,把握周期、利用周期,在周 期波动中提高企业价值。 是拓展增量市场,继续引领内贸油轮运输市场。发挥船队规模优势与服务水平,提升客户 信任度与满意度,巩固和强化与大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聚焦炼化一体化项目,进一步开发新客 户,提高内贸市场份额,巩固内贸原油和成品油运输的引领者的地位 三是力推成熟项目落地,加快LNG船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做大做强LNG运输板块,抓住外 部环境变化,推动成熟项目落地,同时继续与战略合作方密切合作,争取优质项目的参与机会。 同时加快建设以项目船管理为主的自有LNG船管公司,培养高素质LNG航运人才队伍,全面提 升独立的LNG船舶管理能力,助推“第二发展曲线”。 四是进一步加强成本管控,笃行精益管理。充分利用船队规模优势,挖掘集中采购优势。密 切跟踪硏究燃油市场,加强硏判,做好燃油采购冮作。梳理完善船舶使用低硫油管理流程和措施, 制定精细化的船舶油耗管理机制,提升船舶燃油能效。 五是坚定以“安全营销全球领先”战略为指引,继续强化安全管理。进一步优化“三位一体”安 全管理模式、加快安全文化融合。将安全工作重心下移、管理前移、标准上移,强化预控管理和 过程管控,继续优化“三位一体ˆ安全管理模式和“总管制”管船模式。 六是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继续以“5+N精准培训为各类人才赋能,坚持请进来、走出去 邀请国际合作伙伴加大交流力度,并实施海外人才历练计划,培育国际化经营管理人才。坚持内 部培养和市场化选聘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公司人力资本增值 七是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数字能源建设。主动适应信息社会发展需要,强化“以数字化 推动变革”的思维,将数字化转型作为企业管理升级的利器。加大信息化建设预算投入,全力实现 数字能源规划落地。 八是聚焦ESG,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将公共利益引入公司价值体系,搭建ESG认知框架 聚焦企业发展中的价值观和行为,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企业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共同提升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26/235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26 / 235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本集团坚持战略定力、多措并举,全力抓好疫情防抗同时有 序恢复运营。2020 年,本集团将坚定“全球能源运输卓越领航者”的企业愿景,以“四个全球领先” 为战略目标,通过高质量发展,全方位提升企业价值,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开启全球化合作、加深全球化发展。加速推进 VLCC POOL 的建设,尽快对外发布和运 营,努力促成与世界一流航运企业在 VLCC 经营上的合作。同时进一步优化航线结构、客户结构, 加大欧美航线、南美航线的运力投放比例,适时调整长短航线比重,把握周期、利用周期,在周 期波动中提高企业价值。 二是拓展增量市场,继续引领内贸油轮运输市场。发挥船队规模优势与服务水平,提升客户 信任度与满意度,巩固和强化与大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聚焦炼化一体化项目,进一步开发新客 户,提高内贸市场份额,巩固内贸原油和成品油运输的引领者的地位。 三是力推成熟项目落地,加快 LNG 船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做大做强 LNG 运输板块,抓住外 部环境变化,推动成熟项目落地,同时继续与战略合作方密切合作,争取优质项目的参与机会。 同时加快建设以项目船管理为主的自有 LNG 船管公司,培养高素质 LNG 航运人才队伍,全面提 升独立的 LNG 船舶管理能力,助推“第二发展曲线”。 四是进一步加强成本管控,笃行精益管理。充分利用船队规模优势,挖掘集中采购优势。密 切跟踪研究燃油市场,加强研判,做好燃油采购工作。梳理完善船舶使用低硫油管理流程和措施, 制定精细化的船舶油耗管理机制,提升船舶燃油能效。 五是坚定以“安全营销全球领先”战略为指引,继续强化安全管理。进一步优化“三位一体”安 全管理模式、加快安全文化融合。将安全工作重心下移、管理前移、标准上移,强化预控管理和 过程管控,继续优化“三位一体”安全管理模式和“总管制”管船模式。 六是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继续以“5+N”精准培训为各类人才赋能,坚持请进来、走出去, 邀请国际合作伙伴加大交流力度,并实施海外人才历练计划,培育国际化经营管理人才。坚持内 部培养和市场化选聘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公司人力资本增值。 七是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数字能源建设。主动适应信息社会发展需要,强化“以数字化 推动变革”的思维,将数字化转型作为企业管理升级的利器。加大信息化建设预算投入,全力实现 数字能源规划落地。 八是聚焦 ESG,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将公共利益引入公司价值体系,搭建 ESG 认知框架, 聚焦企业发展中的价值观和行为,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企业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共同提升。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第五节重要事项 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公司现行分红政策 (1)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及现金分红政策 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可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公司利润分配以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依法定顺序按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同股 同权、同股同利。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参与分配。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形式。 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三、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公司当年盈利且当年经营性现金流和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 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 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4)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实施现金利润分配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B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上述条件同时满足时,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 配的利润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 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5)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根据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现金流状况等实际情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 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具体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提出预案。 公司董事会在确定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 目前的经营规模、企业发展相适应,并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因素,以确保利 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6)利润分配方案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拟定,拟定预案时应参考投资者意见,预案拟定后应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的前提下,按照本章程的规定,充分研究论证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在有关利润分配预案的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董事会审议 27/235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27 / 235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现行分红政策 (1)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及现金分红政策 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可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公司利润分配以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依法定顺序按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同股 同权、同股同利。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参与分配。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形式。 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一、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二、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三、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公司当年盈利且当年经营性现金流和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 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 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4)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实施现金利润分配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B.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上述条件同时满足时,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 配的利润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 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5)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根据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现金流状况等实际情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 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具体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提出预案。 公司董事会在确定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 目前的经营规模、企业发展相适应,并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因素,以确保利 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6)利润分配方案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拟定,拟定预案时应参考投资者意见,预案拟定后应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的前提下,按照本章程的规定,充分研究论证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在有关利润分配预案的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董事会审议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利润分配预案时,应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 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 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 独立意见。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预案形成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如收到符合条件的其他股东提 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应当向提案股东了解其提出议案的具体原因、背景,按照本章程以及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公告提案的内容、原因等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 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 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如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的,须经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处理 公司在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董事会应在 定期报告中披露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 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8)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果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 成重大影响,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对利润 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事项时,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独立董 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公司应当 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 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事项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现金股利的派付形式 公司向内资股股东支付现金股利和其他款项,以人民币派付。公司向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支 付现金股利和其他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以外币支付。公司向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和其他 外资股股东支付现金股利和其他款项所需的外币,按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办理。 除非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用外币支付现金股利和其它款项的,汇率应采用股东大会当日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有关外汇的汇率基准价 2、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本公司于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05亿元,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实施每10股现金 分红020元的利润分配方案,上述方案已于2019年6月实施完毕 在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召开的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关于公司二O一八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999998%的赞成率获通过 3、建议2019年度分红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432亿元,董事会建议实施每10股现金分红040 元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8/235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28 / 235 利润分配预案时,应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 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 独立意见。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预案形成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如收到符合条件的其他股东提 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应当向提案股东了解其提出议案的具体原因、背景,按照本章程以及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公告提案的内容、原因等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 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 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如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的,须经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处理 公司在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董事会应在 定期报告中披露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 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8)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果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 成重大影响,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对利润 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事项时,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独立董 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公司应当 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 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事项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现金股利的派付形式 公司向内资股股东支付现金股利和其他款项,以人民币派付。公司向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支 付现金股利和其他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以外币支付。公司向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和其他 外资股股东支付现金股利和其他款项所需的外币,按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办理。 除非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用外币支付现金股利和其它款项的,汇率应采用股东大会当日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有关外汇的汇率基准价。 2、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本公司于 2018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 1.05 亿元,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实施每 10 股现金 分红 0.20 元的利润分配方案,上述方案已于 2019 年 6 月实施完毕。 在本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召开的本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关于公司二〇一八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 99.9998%的赞成率获通过。 3、建议 2019 年度分红情况 本公司于 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 4.32 亿元,董事会建议实施每 10 股现金分红 0.40 元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二)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占合并报表 年度红股数息数石/每10股铃/现金分红的数分红年度合并报中归属于上 分红每10股送每10股派 表中归属于上市市公司普通 (股)(含税)|增数(股) (含税) 公司普通股股东股股东的净 的净利润利润的比率 2019年 2018年 0.00 000 0 00019050767540431608.0207 44.14 105,131,3373 2017 0.00201,601,643.051,766339,24028 三)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口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口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 是否有 如未能及时履行|如未能及 类型 承诺方 应说明未完成履时履行应 内容 承诸时同|履行期 及期限 限 厅的具体原因 说明下 解决同中国远洋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2016永久 业竞争海运集团年5月5日承诺:a、在中国远洋海 有限公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 司 运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中远海运 能源控股股权期间,中远海运集团及 措施,从事对中远海运能源及其子公 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 竟争的业务活动,且不会侵害中远 运能源及其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包括 但不限于未来设立其他子公司或合 营、联营企业从事与中远海运能源及 其子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 竞争的业务,或用其他的方式直接或 间接的参与中远海运能源及其子公 收购报告书或 司现有主营业务。b、如中远海运集 权益变动报告 团及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公司可能 书中所作承诺 在将来与中远海运能源在主营业务 方面发生实质性同业竞争或与中远 海运能源发生实质利益冲突,中远海 争的业务机会,或将中远海运集团和 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公司产生同业 的业务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 格,在适当时机全部注入中远海运能 源。c、中远海运集团不会利用从中 远海运能源了解或知悉的信息协助 第三方从事或参与与中远海运能源 现有从事业务存在实质性竞争或潜 在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e、如出现 因中远海运集团或中远海运集团控 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 29/235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29 / 235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 每 10 股送 红股数 (股) 每 10 股派 息数(元) (含税) 每 10 股转 增数(股) 现金分红的数 额 (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上市 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 占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 市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 利润的比率 (%) 2019 年 0.00 0.40 0.00 190,507,675.40 431,608,020.77 44.14 2018 年 0.00 0.20 0.00 80,640,657.22 105,131,336.73 76.70 2017 年 0.00 0.50 0.00 201,601,643.05 1,766,339,240.28 11.41 (三)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 及期限 是否有 履行期 限 是否及 时严格 履行 如未能及时履行 应说明未完成履 行的具体原因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下一 步计划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解决同 业竞争 中国远洋 海运集团 有限公 司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 5 月 5 日承诺:a、在中国远洋海 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 运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中远海运 能源控股股权期间,中远海运集团及 其他下属公司将不采取任何行为或 措施,从事对中远海运能源及其子公 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 竞争的业务活动,且不会侵害中远海 运能源及其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包括 但不限于未来设立其他子公司或合 营、联营企业从事与中远海运能源及 其子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 竞争的业务,或用其他的方式直接或 间接的参与中远海运能源及其子公 司现有主营业务。b、如中远海运集 团及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公司可能 在将来与中远海运能源在主营业务 方面发生实质性同业竞争或与中远 海运能源发生实质利益冲突,中远海 运集团将放弃或将促使中远海运集 团控制的公司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 争的业务机会,或将中远海运集团和 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公司产生同业 竞争的业务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 格,在适当时机全部注入中远海运能 源。c、中远海运集团不会利用从中 远海运能源了解或知悉的信息协助 第三方从事或参与与中远海运能源 现有从事业务存在实质性竞争或潜 在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e、如出现 因中远海运集团或中远海运集团控 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 永久 否 是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东的权益 到损害的情况,中远海运集团将依法 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解决关中国远洋 016年5月5日,中远海运集永久 联交易海运集团团作为中远海运能源的间接控股股 有限公司东,作出如下承诺:a、中国远洋海 运有限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 尽可能地避免与中远海运能源之间 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持续经营 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应以双方 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理,遵循市场 化定价原则,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中远海运能源 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 b、中远海运集团及所控制的其他企 业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 司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对 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 关联交易,中远海运集团将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远海 能源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 规定,遵循市场化的公正、公平、公 开的一般商业原则,与中远海运能源 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 的公允性和合规性,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交易程 序及信息披露义务。c、中远海运集 团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将同样 适用于中远海运集团所控制的其他 企业:中远海运集团将在合法权限范 围内促成中远海运集团所控制的其 他企业履行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已 经存在的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 206年5月5日,中远海运集永久 海运集团团作为中远海运能源的间接控股股 有限公司东,作出如下承诺:本次无偿划转完 成后,在中远海运集团直接或间接持 有中远海运能源控股股权期间,其自 并通过中远集团、中国海运将持续 财务、机构、资产、业务等 方面与中远海运能源保持相互独立 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 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利用控股股 东地位违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程序 干预上市公司经营决策,损害上市公 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中远海运 集团及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其他企 业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占用上市公司 及子公司的资金 解决同中国海运于2015年12月11日,中国海运永久 业竞争(集团)作为中远海运能源的控股股东,作出 总公司 如下承诺:a、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 成后,中国海运不会直接或间接地 (包括但不限于以独资、合资、合作 和联营等方式)参与或进行与中远海 能源所从事的主营业务有实质性 竞争或可能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活 。b、对于将来可能出现的中国海 与重大资产重 运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所生产的 组相关的承诺 产品或所从事的业务与中远海运能 源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情况 如中远海运能源提出要求,中国海运 承诺将出让中国海运在前述企业中 的全部出资或股份,并承诺在合法合 规的情况下,给予中远海运能源或其 全资子公司对前述出资或股份的优 先购买权,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 交易的价格是经公平合理的及与独 立第三者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 30/235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30 / 235 中远海运能源及其他股东的权益受 到损害的情况,中远海运集团将依法 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解决关 联交易 中国远洋 海运集团 有限公司 于 2016 年 5 月 5 日,中远海运集 团作为中远海运能源的间接控股股 东,作出如下承诺:a、中国远洋海 运有限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 尽可能地避免与中远海运能源之间 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持续经营 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应以双方 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理,遵循市场 化定价原则,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中远海运能源 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 b、中远海运集团及所控制的其他企 业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 司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对 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 关联交易,中远海运集团将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远海 运能源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 规定,遵循市场化的公正、公平、公 开的一般商业原则,与中远海运能源 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 的公允性和合规性,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交易程 序及信息披露义务。c、中远海运集 团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将同样 适用于中远海运集团所控制的其他 企业;中远海运集团将在合法权限范 围内促成中远海运集团所控制的其 他企业履行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已 经存在的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 义务。 永久 否 是 其他 中国远洋 海运集团 有限公司 于 2016 年 5 月 5 日,中远海运集 团作为中远海运能源的间接控股股 东,作出如下承诺:本次无偿划转完 成后,在中远海运集团直接或间接持 有中远海运能源控股股权期间,其自 身并通过中远集团、中国海运将持续 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业务等 方面与中远海运能源保持相互独立, 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 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利用控股股 东地位违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程序, 干预上市公司经营决策,损害上市公 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中远海运 集团及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其他企 业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占用上市公司 及子公司的资金。 永久 否 是 与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 业竞争 中国海运 (集团) 总公司 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中国海运 作为中远海运能源的控股股东,作出 如下承诺:a、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 成后,中国海运不会直接或间接地 (包括但不限于以独资、合资、合作 和联营等方式)参与或进行与中远海 运能源所从事的主营业务有实质性 竞争或可能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活 动。b、对于将来可能出现的中国海 运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所生产的 产品或所从事的业务与中远海运能 源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情况, 如中远海运能源提出要求,中国海运 承诺将出让中国海运在前述企业中 的全部出资或股份,并承诺在合法合 规的情况下,给予中远海运能源或其 全资子公司对前述出资或股份的优 先购买权,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 交易的价格是经公平合理的及与独 立第三者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 永久 否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