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险法》第52条规定:“人身保险合同 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本节中的人身保险合同,除特别指明的外,简 称合同。”第53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 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 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 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 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 益
⚫ 我国《保险法》第52条规定:“人身保险合同 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本节中的人身保险合同,除特别指明的外,简 称合同。”第53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 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 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 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 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 益
这是我国现行保险实证法关于人身保险 合同的保险利益的有关规则 。1.亲属关系。其主要包括配偶关系、血 亲关系与姻亲关系。 (1)对于配偶,各国法律一般规定,配 偶之间互有保险利益。美国少数州规定 妻子为丈夫投保死亡保险时,无须获得 丈夫的同意或书面承认
⚫ 这是我国现行保险实证法关于人身保险 合同的保险利益的有关规则。 ⚫ 1.亲属关系。其主要包括配偶关系、血 亲关系与姻亲关系。 ⚫ (1)对于配偶,各国法律一般规定,配 偶之间互有保险利益。美国少数州规定, 妻子为丈夫投保死亡保险时,无须获得 丈夫的同意或书面承认
关于拟制血亲的保险利益认定产生的问题:甘 肃某地一对夫妇于当地派出所领养了一弃婴 并为其办理了蓝印户口。之后不久,夫妇俩分 别在不同的保险公司为该婴儿购买了以自己为 受益人的数份人身保险契约,保险金额达35万 元。两个月以后某天,养母带养女到公园游玩 小孩溺水于次日死亡。事故发生时小孩的养母 并不在船上。该养父母因此向保险公司索赔 遭保险公司拒绝,双方争执不下遂对簿公堂
⚫ 关于拟制血亲的保险利益认定产生的问题:甘 肃某地一对夫妇于当地派出所领养了一弃婴, 并为其办理了蓝印户口。之后不久,夫妇俩分 别在不同的保险公司为该婴儿购买了以自己为 受益人的数份人身保险契约,保险金额达35万 元。两个月以后某天,养母带养女到公园游玩, 小孩溺水于次日死亡。事故发生时小孩的养母 并不在船上。该养父母因此向保险公司索赔, 遭保险公司拒绝,双方争执不下遂对簿公堂
法院认为,由于该夫妇收养弃婴时均未 满30岁,不符合我国《收养法》关于收 养人条件的规定,加之未履行民政部门 登记义务,所以收养关系不成立。 由于合同主体地位丧失,保险合同亦 随之无效。最后判决保险公司拒绝赔付 成立,同时保险公司承保时由于未尽足 够注意义务,应承担主要过错,退还保 险单现金价值
⚫ 法院认为,由于该夫妇收养弃婴时均未 满30岁,不符合我国《收养法》关于收 养人条件的规定,加之未履行民政部门 登记义务,所以收养关系不成立。 由于合同主体地位丧失,保险合同亦 随之无效。最后判决保险公司拒绝赔付 成立,同时保险公司承保时由于未尽足 够注意义务,应承担主要过错,退还保 险单现金价值
。2.债权债务关系 。3.合伙人 。4.其他情形 (三)人身保险利益的存在时间 般认为,人身保险利益的存在时间 与财产保险利益的存在时间不同,须于 合同订立时存在,至于在保险事故发生 时是否有保险利益,则在不问
⚫ 2.债权债务关系 ⚫ 3.合伙人 ⚫ 4.其他情形 ⚫ (三)人身保险利益的存在时间 ⚫ 一般认为,人身保险利益的存在时间, 与财产保险利益的存在时间不同,须于 合同订立时存在,至于在保险事故发生 时是否有保险利益,则在所不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