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税务检查制度 税务检查通常是指税务机关依法对 纳税主体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人履 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的情况所进行的 监督和核查。 我国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权主要有: (一)资料检查权。(二) 实地检查权 (三)资料取得权。(四)单证核查权 (五)税情询问权
第四章 税务检查制度 税务检查通常是指税务机关依法对 纳税主体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人履 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的情况所进行的 监督和核查。 我国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权主要有: (一)资料检查权。(二)实地检查权。 (三)资料取得权。(四)单证核查权。 (五)税情询问权
(一)资料检查权。 税务机关有权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 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税务机关既可 以在纳税人的业务场所进行检查,也可 以在必要时,经过批准,将纳税人以往 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 他有关资料调回税务机关检查
(一)资料检查权。 ◼ 税务机关有权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 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税务机关既可 以在纳税人的业务场所进行检查,也可 以在必要时,经过批准,将纳税人以往 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 他有关资料调回税务机关检查
(二)实地检查权。 税务机关有权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 所和货物存放地实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 的流转税、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二)实地检查权。 ◼ 税务机关有权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 所和货物存放地实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 的流转税、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三)资料取得权。 税务机关有权责成纳税人提供与纳税有 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其他有关资料
(三)资料取得权。 ◼ 税务机关有权责成纳税人提供与纳税有 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其他有关资料
(四)单证核查权。 税务机关有权到车站、码头、机场、邮 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 邮寄应纳税流转税、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
(四)单证核查权。 ◼ 税务机关有权到车站、码头、机场、邮 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 邮寄应纳税流转税、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