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编别论 第十四章保险业法绪说 第一节保险业法的意义 保险业法的含义与性质 (一)保险业法立法模式 保险业法,又称保险业监督法,指对保险企业 以及保险市场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法律。分为广 狭两义。狭义的保险业法,指规定国家对保险 业的组织、经营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专门法律: 广义的保险业法指除了保险业的专门法律外, 还包括国家对保险业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其他规 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
第四编 别论 ⚫ 第十四章 保险业法绪说 ⚫ 第一节 保险业法的意义 ⚫ 一、保险业法的含义与性质 ⚫ (一)保险业法立法模式 ⚫ 保险业法,又称保险业监督法,指对保险企业 以及保险市场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法律。分为广 狭两义。狭义的保险业法,指规定国家对保险 业的组织、经营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专门法律; 广义的保险业法指除了保险业的专门法律外, 还包括国家对保险业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其他规 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
二、保险业法的体例 (一)综观各国保险业法的立法实践,主要有 三种立法体例: 。1.采用单行法的形式独立制定保险业法 。2.保险业法纳入保险法典或商法典。 3.以单行的保险业法或保险法为主,同时以 其他调整保险业的单行规定为补充的模式。 (二)我国保险业法的体系 我国《保险法》是一部综合性保险法典,它集 保险合同法及保险业法于一体
二、保险业法的体例 ⚫ (一)综观各国保险业法的立法实践,主要有 三种立法体例: ⚫ 1.采用单行法的形式独立制定保险业法。 ⚫ 2.保险业法纳入保险法典或商法典。 ⚫ 3.以单行的保险业法或保险法为主,同时以 其他调整保险业的单行规定为补充的模式。 ⚫ (二)我国保险业法的体系 ⚫ 我国《保险法》是一部综合性保险法典,它集 保险合同法及保险业法于一体
三、保险业法的内容 保险业法的内容取决于保险业法的调整对象 保险业法的调整对象一般包括:1.国家在监督 和管理保险企业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2保险 企业相互间因合作、竞争而发生的关系;3.保 险企业内部的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关系;4.国 家在监督管理保险中介人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关 系
⚫ 三、保险业法的内容 ⚫ 保险业法的内容取决于保险业法的调整对象。 保险业法的调整对象一般包括:1.国家在监督 和管理保险企业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2保险 企业相互间因合作、竞争而发生的关系;3.保 险企业内部的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关系;4.国 家在监督管理保险中介人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关 系
。包括下述内容: 。1.关于保险企业组织的法律制度 ●2.保险经营规则测法律制度 。3.保险中介人的法律制度 。4.监管机构的仙律制度 ·第二节保险业法的流变 。一、形成 保险业法即保险监管法
⚫ 包括下述内容: ⚫ 1.关于保险企业组织的法律制度 ⚫ 2.保险经营规则法律制度 ⚫ 3.保险中介人的法律制度 ⚫ 4.监管机构的汕律制度 ⚫ 第二节 保险业法的流变 ⚫ 一、形成 ⚫ 保险业法即保险监管法
保险监管始于16世纪后半期。此前,无论是保 险公司的设立,还是保险合同的缔结,皆依自 由竞争的原则进行,国家不强行干预。 最早建立保险监管制度的国家是保险业最先发 展起来的英国。1575年英国成立了保险商会 当时的英国政府要求海上保险单必须向该商会 办理登记。这是政府对保险业进行管理的开端
⚫ 保险监管始于16世纪后半期。此前,无论是保 险公司的设立,还是保险合同的缔结,皆依自 由竞争的原则进行,国家不强行干预。 ⚫ 最早建立保险监管制度的国家是保险业最先发 展起来的英国。1575年英国成立了保险商会。 当时的英国政府要求海上保险单必须向该商会 办理登记。这是政府对保险业进行管理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