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代理
第七章 代 理
第一节代理概说
第一节 代理概说
代理的意义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 代理人名义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或受意 思表示,而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归属于被 代理人。其中被代理人也称为“本人”、 66 委托人”或“授叔人
一、代理的意义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 代理人名义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或受意 思表示,而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归属于被 代理人。其中被代理人也称为“本人”、 “委托人”或“授权人
被代理人(本人)甲 代理人乙 第三人(相对人)丙
被代理人(本人)甲 代理人 乙 第三人(相对人)丙
(工)代理制度的产生:代理制度是随 着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而逐步形成和完 善的 1900年《德国民法典》建立了系统的代理制度。由于, 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世界各国都在自己的民法 中规定了代理制度,并不断随着国际交往和社会经济 的发展日趋完善。我国现行法对于代理的规定见诸 《民法通则》(如第63条至第70条)及其司法解释(如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 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9条至第83条)等。此 外《合同法》也对代理作出了规定(如第47条至第49 条)
(二)代理制度的产生:代理制度是随 着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而逐步形成和完 善的。 1900年《德国民法典》建立了系统的代理制度。由于, 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世界各国都在自己的民法 中规定了代理制度,并不断随着国际交往和社会经济 的发展日趋完善。我国现行法对于代理的规定见诸 《民法通则》(如第63条至第70条)及其司法解释(如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 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9条至第83条)等。此 外《合同法》也对代理作出了规定(如第47条至第49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