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幾何原本》的翻譯 竇自入中國,竊見為幾何之學者,其人與書 信自不乏,獨未睹有原本之論。既闕根基,遂難 創造,即有斐然述作者,亦不能推明所以然之故 其是者,己亦無從别白;有謬者,人亦無從辨正 當此之時,遽有志翻譯此書,質之當世賢人君子 用酬其嘉信旅人之意也。而才既菲薄,且東西文 理,又自絕殊,字義相求,仍多闕略,了然于口 尚可勉圖,肆筆為文,便成艱澀矣。嗣是以來, 屢逢志士,左提右挈,而每患作辍,三進三止 嗚呼!此遊藝之學,言象之粗,而齟齬若是。允 哉,始事之難也!有志竟成,以需今日 --利瑪竇:《譯幾何原本》
2 《幾何原本》的翻譯 “……竇自入中國,竊見為幾何之學者,其人與書, 信自不乏,獨未睹有原本之論。既闕根基,遂難 創造,即有斐然述作者,亦不能推明所以然之故。 其是者,己亦無從別白;有謬者,人亦無從辨正。 當此之時,遽有志翻譯此書,質之當世賢人君子, 用酬其嘉信旅人之意也。而才既菲薄,且東西文 理,又自絕殊,字義相求,仍多闕略,了然于口, 尚可勉圖,肆筆為文,便成艱澀矣。嗣是以來, 屢逢志士,左提右挈,而每患作輟,三進三止。 嗚呼!此遊藝之學,言象之粗,而齟齬若是。允 哉,始事之難也!有志竟成,以需今日。……” ----利瑪竇:《譯幾何原本引》 17
“嗣是以來,屢逢志士,左提右挈,而每患作 輟,三难三止。” 萬曆十八年(1590),利瑪竇在韶州時就向瞿 汝夔(字太素,1549-1612,原禮部尚書瞿景 淳之子)講授《原本》第1卷,瞿嘗試將第1卷 翻譯為漢文。 1599~1600,利瑪竇居留南京,張養默(名士 王肯堂的弟子)從利瑪竇學習《原本》第1卷, 張十分推崇《原本》的演繹證明方法
• “嗣是以來,屢逢志士,左提右挈,而每患作 輟,三進三止。 ” • 萬曆十八年(1590),利瑪竇在韶州時就向瞿 汝夔(字太素,1549-1612,原禮部尚書瞿景 淳之子)講授《原本》第1卷,瞿嘗試將第1卷 翻譯為漢文。 • 1599~1600,利瑪竇居留南京,張養默(名士 王肯堂的弟子)從利瑪竇學習《原本》第1卷, 張十分推崇《原本 》的演繹證明方法。 18
“…歲庚子(1600),竇因貢獻,僑邸燕台。癸卯(1603)冬, 則吳下徐太史先生來。太史既自精心,長于文筆,與旅人 輩交遊頗久,私計得與對譯,成書不難。于時以計偕至, 及春(1604)薦南宫,選爲庶常,然方讀中秘書,時得晤言, 多諮論天主大道,以修身昭事爲急,未遑此土苴之業也。 客秋(1606),乃詢西庠舉業,余以格物實義應。及譚幾何 家之説,余爲述此書之精,且陳翻譯之難及向來中輟狀。 先生日:‘吾先正有言:一物不知,儒者之耶。今此一家 己失傳,爲其學者皆闇中模索耳。既遇此書,又遇子不驕 不吝,欲相指授,豈可畏勞玩日,當吾世而失之。嗚呼! 吾避難,難自長大;吾迎難,難自消微。必成之!’先生 就功,命余口傳,自以笔受焉。反覆展轉,求合本書之意, 以中夏之文重復訂政,凡三易稿。先生勤,余不敢承以怠。 訖今春(1607)首,其最要者前六卷,獲卒業矣。… 利瑪竇:《譯幾何原本引》
• “……歲庚子(1600),竇因貢獻,僑邸燕台。癸卯(1603)冬, 則吳下徐太史先生來。太史既自精心,長于文筆,與旅人 輩交遊頗久,私計得與對譯,成書不難。于時以計偕至, 及春(1604)薦南宫,選爲庶常,然方讀中秘書,時得晤言, 多諮論天主大道,以修身昭事爲急,未遑此土苴之業也。 客秋(1606),乃詢西庠舉業,余以格物實義應。及譚幾何 家之説,余爲述此書之精,且陳翻譯之難及向來中輟狀。 先生曰: ‘吾先正有言:一物不知,儒者之恥。今此一家 已失傳,爲其學者皆闇中模索耳。既遇此書,又遇子不驕 不吝,欲相指授,豈可畏勞玩日,當吾世而失之。嗚呼! 吾避難,難自長大;吾迎難,難自消微。必成之!’先生 就功,命余口傳,自以筆受焉。反覆展轉,求合本書之意, 以中夏之文重復訂政,凡三易稿。先生勤,余不敢承以怠。 訖今春(1607)首,其最要者前六卷,獲卒業矣。……” • 利瑪竇:《譯幾何原本引》 19
照者無分 第一界 黑引之為線综展為面面積為體是名三夏 依桓十府中戏何府屬論幾何先從一照始 歷法地理柴律养章技莊工巧諸事有度有歇者督 凡造論先雷分别解說渝中所用名目故曰界說 界說三十六則 吳秘徐光啓筆受 泰西別瑪寶 我本第一春之首就廿六 求齊日 自 《幾何原本》前六卷,1607初刻 20
• 《幾何原本》前六卷,1607初刻 20
《幾何原本》題釋 “幾何”,並非今日之“幾何”(geometry),而 是有關“數”(number)與“度”(magnitude) 的學問。 幾何家者,專察物之分限者也,其分者若截以為數, 則顯物幾何眾也;若完以為度, 則指物幾何大也·其 數與度,或脫於物體而空論之,則數者立演算法家, 度者立量法家也。” 原本”,則是對Element的解說 日‘原本’者,明幾何之所以然,凡為其說者,無不 由此出也。’
《幾何原本》題釋 • “幾何” ,並非今日之“幾何”(geometry),而 是有關“數”(number)與“度”(magnitude) 的學問。 “幾何家者,專察物之分限者也,其分者若截以為數, 則顯物幾何眾也;若完以為度,則指物幾何大也。其 數與度,或脫於物體而空論之,則數者立演算法家, 度者立量法家也。 ” • “原本” ,則是對Element的解說 “曰‘原本’者,明幾何之所以然,凡為其說者,無不 由此出也。 ”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