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工程装备合同完成情况 表号:海经年综8表 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20)49号 地区名称: 有效期至:2023年4月 填报单位: 计量单位:千 指标名称 代码 数量 1 完工合同金额 其中:出口 新承接合同金额 其中:出口 手持合同金额 乙02g0听6 其中:出口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年月日 填表说明:1.本表用于了解全国海洋工程装备合同完成情况。 2.填报范围:全国 3.资料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4.审核关系:01≥02、03≥04、05≥06
22 海洋工程装备合同完成情况 表 号:海经年综 8 表 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20〕49 号 地区名称: 有效期至:2023 年 4 月 填报单位: 20 年 计量单位:千元 指标名称 代码 数量 甲 乙 1 完工合同金额 01 1 其中:出口 02 新承接合同金额 03 其中:出口 04 手持合同金额 05 其中:出口 06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本表用于了解全国海洋工程装备合同完成情况。 2.填报范围:全国。 3.资料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4.审核关系:01≥02、03≥04、05≥06
海洋工程建筑项目情况 表号:海经年综9表 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地区名称: 批准文号:国统制(2020)49号 填报单位 有效期至:2023年4月 自开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 计划总投资(万元) 本年完成投资(万元) 项目名称海洋工程状态 (万元) #生态保护修复 #生态保护修复 #生态保护修复 2 6 续表 否占用占用岸线长度提供就业岗位 咨询服务合同咨询服务合同新增生产能力本年新增生产 数量 (或工程效益)能力(或工程 海岛 (个) (万元) 名称 效益) 8 9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年月日 填表说明:1.本表用于了解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海洋工程建筑项目情况 2.填报范围: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 3.资料来源:海洋工程建筑业企业等。 4.“海洋工程状态”填写当年12月31日状态,包括“拟建”“在建”“已竣工”“已投入运行 5.“本年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仅需已投λ运行工程填写 6.“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名称”可参照附录《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目录》填报 7.咨询服务合同是指项目建设阶段与咨询技术服务单位签订的为海洋工程建设提供咨询和技术服务的相关合 同(包括可行性论证、工程设计、工程勘察、监理、海域使用论证、环评、安全评估、第三方检测等)。 8.审核关系:1≥2、3≥4、5≥6
23 海洋工程建筑项目情况 表 号:海经年综 9 表 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地区名称: 批准文号:国统制〔2020〕49 号 填报单位: 20 年 有效期至:2023 年 4 月 项目名称 海洋工程状态 计划总投资(万元) 自开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 (万元) 本年完成投资(万元) #生态保护修复 #生态保护修复 #生态保护修复 甲 乙 1 2 3 4 5 6 续表 是否占用 海岛 占用岸线长度 (米) 提供就业岗位 (个) 咨询服务合同 数量 (个) 咨询服务合同 金额 (万元) 新增生产能力 (或工程效益) 名称 本年新增生产 能力(或工程 效益) 丙 7 8 9 10 11 12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本表用于了解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海洋工程建筑项目情况。 2.填报范围: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 3.资料来源:海洋工程建筑业企业等。 4.“海洋工程状态”填写当年 12 月 31 日状态,包括“拟建”“在建”“已竣工”“已投入运行”。 5.“本年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仅需已投入运行工程填写。 6.“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名称”可参照附录《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目录》填报。 7.咨询服务合同是指项目建设阶段与咨询技术服务单位签订的为海洋工程建设提供咨询和技术服务的相关合 同(包括可行性论证、工程设计、工程勘察、监理、海域使用论证、环评、安全评估、第三方检测等)。 8.审核关系:1≥2、3≥4、5≥6
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建设情况 表号:海经年综10表 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地区名称: 批准文号:国统制(2020)49号 填报单位 有效期至:2023年4月 总装机容量 最大单机容量 项目名称 开发商 发电类型 (兆瓦) (兆瓦) 续表 自开始建设累计 设计年发电量计划总投资 本年完成投资 项目建设地址 完成投资 (万千瓦·时)(万元) (万元) (万元) 4 5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年月日 填表说明:1.本表用于了解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在建项目情况,往年投产项 目不需填报 2.填报范围: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 资料来源:沿海及海上风电场、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等 4.“发电类型”包括海洋风能、潮汐能、波浪能、潮流能、温差能、盐差能等。 5.“总装机容量”是指自开始建设的累计值
24 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建设情况 表 号:海经年综 10 表 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地区名称: 批准文号:国统制〔2020〕49 号 填报单位: 20 年 有效期至:2023 年 4 月 项目名称 开发商 总装机容量 (兆瓦) 最大单机容量 (兆瓦) 发电类型 甲 乙 1 2 丙 续表 项目建设地址 设计年发电量 (万千瓦·时) 计划总投资 (万元) 自开始建设累计 完成投资 (万元) 本年完成投资 (万元) 丁 3 4 5 6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本表用于了解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在建项目情况,往年投产项 目不需填报。 2.填报范围: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 3.资料来源:沿海及海上风电场、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等。 4.“发电类型”包括海洋风能、潮汐能、波浪能、潮流能、温差能、盐差能等。 5.“总装机容量”是指自开始建设的累计值
海水利用情况 表号:海经年综11表 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地区名称: 批准文号:国统制(2020)49号 填报单位: 有效期至:2023年4月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数量 乙 丙 、海水淡化 年产淡水量 万吨 海水淡化能力 万吨/日 、海水直接利用 年直接获取海水量 万吨 年海水直接利用量 万吨 海水直流冷却 万吨 海水循环冷却 万吨 大生活用水 万吨 海水灌溉 万吨 其他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年月日 填表说明:1.本表用于了解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海水利用情况 2.填报范围: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 3.资料来源:海水利用企业、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等。 4.“年直接获取海水量”是指企业每年从取水口获取的新鲜海水量 5.“年海水直接利用量”是指企业每年通过各种方式所利用的海水量,包括用于冷却、大生活、灌溉等,其 中“大生活用水”是指海水冲厕、海水消防 6.“海水循环冷却利用量”是指企业循环冷却设备用水量与循环次数的乘积 7.审核关系:01≥02、01≤02×当年天数、04=05+06+07+08+09
25 海水利用情况 表 号:海经年综 11 表 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地区名称: 批准文号:国统制〔2020〕49 号 填报单位: 20 年 有效期至:2023 年 4 月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数量 甲 乙 丙 1 一、海水淡化 — — — 年产淡水量 01 万吨 海水淡化能力 02 万吨/日 二、海水直接利用 — — — 年直接获取海水量 03 万吨 年海水直接利用量 04 万吨 海水直流冷却 05 万吨 海水循环冷却 06 万吨 大生活用水 07 万吨 海水灌溉 08 万吨 其他 09 万吨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本表用于了解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海水利用情况。 2.填报范围: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 3.资料来源:海水利用企业、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等。 4.“年直接获取海水量”是指企业每年从取水口获取的新鲜海水量。 5.“年海水直接利用量”是指企业每年通过各种方式所利用的海水量,包括用于冷却、大生活、灌溉等,其 中“大生活用水”是指海水冲厕、海水消防等。 6.“海水循环冷却利用量”是指企业循环冷却设备用水量与循环次数的乘积。 7.审核关系:01≥02、01≤02×当年天数、04=05+06+07+08+09
海水利用项目情况 表号:海经年综12表 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地区名称: 批准文号:国统制(2020)49号 取水排水计划总投资 项目名称项目类别采用工艺应用行业建设时间投产时间 方式方式(万元) 丙 戊 己 庚 续表 自开始建设累 本年完成投资设计年海水直接利 设计淡水日产量年浓海水综合利用量 计完成投资(万 (万元) 用量(万吨) #取水量 (万吨) (万吨)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年月日 填表说明:1.本表用于了解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海水利用项目建设情况,往年投产项目不需填报。 2.填报范围: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 资料来源:沿海省(自 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 4.“项目名称”中如果为分阶段项目,请注明期别,如一期、二期。 5.“项目类别”填海水直接利用或海水淡化。海水直接利用项目不填写设计淡水日产量,海水淡化项目不填 写设计年海水直接利用量和取水量 6.“工艺”是指海水利用项目所采用的工艺技术。海水淡化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包括低温多效蒸馏、反渗透、 多级闪蒸、压汽蒸馏、电渗析、其他(请注明):海水冷却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包括海水直流冷却、海水 循环冷却、其他(请注明)。 7.“应用行业”是指海水利用技术应用的不同国民经济行业。包括火力发电、核力发电、钢铁、石化、化工 以及供居民使用或其他 8.取水方式包括海滩取水、岸边取水、管道取水、潮汐取水、借用已有取水设施、其他(请注明)。 9.排水方式包括直排入海、降温后排海、用海水稀释后排海、与电厂温排水混合后排海、排入地面水体、排 入污水处理厂、排入蒸发塘、排入盐场进行综合利用、其他(请注明)
26 海水利用项目情况 表 号:海经年综 12 表 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地区名称: 批准文号:国统制〔2020〕49 号 填报单位: 20 年 20 年 有效期至:2023 年 4 月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建设时间 投产时间 取水 方式 排水 方式 计划总投资 (万元) 采用工艺 应用行业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1 续表 自开始建设累 计完成投资(万 元) 本年完成投资 (万元) 设计年海水直接利 用量(万吨) 设计淡水日产量 (万吨) 年浓海水综合利用量 # 取水量 (万吨) 2 3 4 5 6 7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本表用于了解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海水利用项目建设情况,往年投产项目不需填报。 2.填报范围: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 3.资料来源: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 4.“项目名称”中如果为分阶段项目,请注明期别,如一期、二期。 5.“项目类别”填海水直接利用或海水淡化。海水直接利用项目不填写设计淡水日产量,海水淡化项目不填 写设计年海水直接利用量和取水量。 6.“工艺”是指海水利用项目所采用的工艺技术。海水淡化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包括低温多效蒸馏、反渗透、 多级闪蒸、压汽蒸馏、电渗析、其他(请注明);海水冷却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包括海水直流冷却、海水 循环冷却、其他(请注明)。 7.“应用行业”是指海水利用技术应用的不同国民经济行业。包括火力发电、核力发电、钢铁、石化、化工 以及供居民使用或其他。 8.取水方式包括海滩取水、岸边取水、管道取水、潮汐取水、借用已有取水设施、其他(请注明)。 9.排水方式包括直排入海、降温后排海、用海水稀释后排海、与电厂温排水混合后排海、排入地面水体、排 入污水处理厂、排入蒸发塘、排入盐场进行综合利用、其他(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