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 产质量监管、流通环节限价、药品招标、医保控费、公立医院改革等政策措施有可能对公司产 生负面影响。 对策:强化战略情报收集,及时跟踪和把握相关产业政策的发展和走向,加大政策信息的 情报收集、硏究等工作力度,提高行业政策的前瞻性和敏感性;注重对行业重大信息和敏感信 息的分析,把握行业发展变化趋势,主动应对,未雨绸缪,努力为公司后续发展奠定有利战略 基础。 2、质量安全风险。近年来,医药行业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各界空前关注,医药企 业成为矛盾焦点 对策:与时俱进提高质量管理意识,不断巩固和提升员工对于药品质量重要性的认识。持 续完善质量体系建设。坚持全过程的质量管控,质量体系必须从上至下的覆盖、从研发到销售 的各环节的贯彻;不断健全质量责任制,切实推动质量责任制的层层落实。要坚持以满足客户 需求为导向的创新路径,及时反馈和促进产品升级。深化质量管理的督导,提高管理团队执行 力,切实强化质量风险管控能力。 三、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一)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二)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三)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四、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1、公司注重对股东的长期、稳定回报,上市以来,公司每年均进行了现金分红。 2、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拟定了公司《2011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1年12月31日的股本331,579,9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6,473,790.76元。本次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6月18日,除 权除息日为2012年6月19日。该分配方案已执行完毕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 20 产质量监管、流通环节限价、药品招标、医保控费、公立医院改革等政策措施有可能对公司产 生负面影响。 对策:强化战略情报收集,及时跟踪和把握相关产业政策的发展和走向,加大政策信息的 情报收集、研究等工作力度,提高行业政策的前瞻性和敏感性;注重对行业重大信息和敏感信 息的分析,把握行业发展变化趋势,主动应对,未雨绸缪,努力为公司后续发展奠定有利战略 基础。 2、质量安全风险。近年来,医药行业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各界空前关注,医药企 业成为矛盾焦点。 对策:与时俱进提高质量管理意识,不断巩固和提升员工对于药品质量重要性的认识。持 续完善质量体系建设。坚持全过程的质量管控,质量体系必须从上至下的覆盖、从研发到销售 的各环节的贯彻;不断健全质量责任制,切实推动质量责任制的层层落实。要坚持以满足客户 需求为导向的创新路径,及时反馈和促进产品升级。深化质量管理的督导,提高管理团队执行 力,切实强化质量风险管控能力。 三、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一)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不适用 (二) 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 不适用 (三) 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 不适用 四、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1、公司注重对股东的长期、稳定回报,上市以来,公司每年均进行了现金分红。 2、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拟定了公司《2011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股本 331,579,91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36,473,790.76 元。本次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为 2012 年 6 月 18 日,除 权除息日为 2012 年 6 月 19 日。该分配方案已执行完毕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 3、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的有关要求,公司于2012年8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进一步完善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决策机制, 以充分维护中小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已发 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本次《公 司章程》的修改充分考虑了股东的要求和意愿,进一步规范了公司利润分配的政策和程序,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2012年8月24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 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如下: 第七十七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 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制定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 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五十四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二)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 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 润分配 (三)在公司现金流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 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每个年度的现金分红比例 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四)因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进行详 细的科学论证,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 的调整发表独立意见。 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多渠道 搜集各方股东和经营层意见后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就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 21 3、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的有关要求,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进一步完善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决策机制, 以充分维护中小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已发 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本次《公 司章程》的修改充分考虑了股东的要求和意愿,进一步规范了公司利润分配的政策和程序,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 2012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 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如下: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制定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 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二)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 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 润分配。 (三)在公司现金流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 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每个年度的现金分红比例 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四)因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进行详 细的科学论证,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 的调整发表独立意见。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多渠道 搜集各方股东和经营层意见后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就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 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时,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 中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等事项进行说明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 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审议通过《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为:经众环海华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183,103,137.75元(为母公司数,下皆 为母公司数),加上2012年初公司未分配利润469,833,77271元,减去发放的2011年度现金股 利36,473,790.76元,2012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16463,11970元 根据公司需要,提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按照2012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8,310,31378元 (2)拟向在派息公告中确认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股利如下:每10股派发现 金股利16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53052,78656元。 (二)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 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不适用 三)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占合并报表 分红年度合并 分红转度每10股送/每10股派 中归属于上 每10股转现金分红的报表中归属于 红股数(息数元) 增数(股)数额(含税)上市公司股东 市公司股东 (含税) 的净利润的净利润的 比率(%) 2012年 1.6 53.052,78656173,79844842 0.53 2011年 36473,790.76137,72600133 26.48 2010年 0.5 8,289,5000012253805893 6.76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详见2013年4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 《201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 22 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时,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 中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等事项进行说明。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 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审议通过《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为:经众环海华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 2012 年度实现净利润 183,103,137.75 元(为母公司数,下皆 为母公司数),加上 2012 年初公司未分配利润 469,833,772.71 元,减去发放的 2011 年度现金股 利 36,473,790.76 元,2012 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16,463,119.70 元。 根据公司需要,提议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按照 2012 年度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8,310,313.78 元。 (2)拟向在派息公告中确认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股利如下: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 1.6 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 53,052,786.56 元。 (二)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 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 不适用 (三)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年度 每 10 股送 红股数(股) 每 10 股派 息数(元) (含税) 每 10 股转 增数(股) 现金分红的 数额(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 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占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的 比率(%) 2012 年 1.6 53,052,786.56 173,798,448.42 30.53 2011 年 1.1 36,473,790.76 137,726,001.33 26.48 2010 年 4 0.5 6 8,289,500.00 122,538,058.93 6.76 五、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详见 2013 年 4 月 25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 《201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 第五节重要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质疑事项。 、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不适用 三、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四、资产交易、企业合并事项 (一)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情况 1、出售资产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是否为 及的及的出售贡 本年初起至出 关联交资产资产债权|献的净|关 交易对被出售出售日 售日该资产为出售产生的损易(如出售产权债务利润占联 资产 出售价格上市公司贡献 是,说定价是否是否上市公关 的净利润 明定价原则己全已全司净利系 原则) 部过部转|润的比 海南朗|西安太 天医药极药业 有限公有限公12月2113900002503641538621否 是是 3.10无 五、公司股权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不适用 六、重大关联交易 √不适用 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不适用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 23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质疑事项。 二、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 不适用 三、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四、 资产交易、企业合并事项 (一)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情况 1、 出售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交易对 方 被出售 资产 出售日 出售价格 本年初起至出 售日该资产为 上市公司贡献 的净利润 出售产生的损 益 是否为 关联交 易(如 是,说 明定价 原则) 资产 出售 定价 原则 所涉 及的 资产 产权 是否 已全 部过 户 所涉 及的 债权 债务 是否 已全 部转 移 该资产 出售贡 献的净 利润占 上市公 司净利 润的比 例(%) 关 联 关 系 海南朗 天医药 有限公 司 西安太 极药业 有限公 司 2012 年 12 月 21 日 31,900,000.00 -2,650,133.64 5,386,646.21 否 是 是 3.10 无 五、 公司股权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 不适用 六、 重大关联交易 √ 不适用 七、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 不适用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 (二)担保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16,126,57851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 16.1265785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 16,126,578.51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125 2012年4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经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武汉马应龙大药 房连锁有限公司提供4000万元人民币贷款(含银行承兑汇票)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一年。 担保期限自2012年4月23日至2013年4月22日止。截止2012年12月31日,武汉马应龙大 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对外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中由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16,126,57851元 (三)其他重大合同 本年度公司无其他重大合同 八、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不适用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7年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 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调査通知书》(稽査总队调査通字1258号),通知称:“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进行立案稽查,请予以配合。” 详情请参看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28日发布的《重大事项公告》。 十一、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重大事项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 24 (二) 担保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16,126,578.51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 16,126,578.51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 16,126,578.51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1.25 2012 年 4 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经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武汉马应龙大药 房连锁有限公司提供 4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含银行承兑汇票)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一年。 担保期限自 2012 年 4 月 23 日至 2013 年 4 月 22 日止。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武汉马应龙大 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对外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中由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 16,126,578.51 元。 (三) 其他重大合同 本年度公司无其他重大合同。 八、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不适用 九、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否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55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7 年 十、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 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2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 1258 号),通知称:“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进行立案稽查,请予以配合。” 详情请参看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2 月 28 日发布的《重大事项公告》。 十一、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