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况。但是,这些集中堆放场没有采取任何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严重污染了周围环境。卫生填 埋是从垃圾露天堆弃和垃圾填坑发展而来的,采用先进的防渗和填埋工程技术,是垃圾处理的 大进步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环境保护标准的逐步提高,我国卫生填埋处理技术已取得全面发展, 填埋场建设标准也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但由于我国生活垃圾中有机物含量和含水率往往高达 50%-60%,导致渗滤液产量大、成分复杂且浓度高、处理难度大,再加上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 次性投入大、处理成本高,以及运营企业缺乏有效的技术指导,往往出现处理不达标和偷排现象 致使渗滤液污染事件频繁发生 2.3垃圾填埋渗滤液特性及污染现状 2.3.1渗滤液特性 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是一种含有高浓度有机物、高氨氮的废水,其水质水量受填埋场填埋 期、气候、降水等因素影响较大。处理不当,将会严重污染地表水、地下水和周围的土壤,对环境 和人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1)有机污染物种类繁多、水质复杂 渗滤液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含量较多的有烃类及其衍生物、酸酯类、酮醛类、醇酚类和酰胺 类等。广州市环境卫生研究所对广州市大田山填埋场渗滤液中有机物的分析研究表明,渗滤液中含 有有机物⑦7种,其中芳烃29种,烷烃、烯烃类18种,酯类5种,醇、酚类6种,酮、醛类4种, 酰胺类2种,其他5种。这77种有机物中,可致癌物质1种、辅致癌物质5种,被列入我国环境优 先污染物“黑名单”的有机物5种以上。上述77种有机化合物仅占渗滤液中COD的10%左右。 (2)污染物浓度高、变化范围大 通常情况下,渗滤液中 CODcr在2000-62000mg/L的范围内,BODs从60-100g,最高 可分别达到9000mg/L和45000mg/L。随着填埋场时间变化及微生物活动的增加,渗滤液中 CODcr 和BOD的浓度会发生变化。一般规律是垃圾填埋后的0.5~2.5年,渗滤液中BOD5的浓度逐步达到 高峰,此时BOD多以溶解性为主,BODs/ CODcr可达0.5以上。此后,BODs的浓度开始下降, 至6~15年填埋场完全稳定时为止,BODs的浓度保持在某一值域范围内,波动很小。 CODcr的浓度 变化情况同BOD3相似,但随着时间的推移, CODcr值降低较BOD5缓慢。因此,BOD/ CODcr也 随着降低,渗滤液可生化性逐渐变弱 (3)高氨氮 高浓度NH3-N填埋场渗滤液中重要水质特征之一,且随着填埋场年数的逐步増加,最高可达 3000mg/L。渗滤液中的氦多以氨氮(NHN)形式存在,约占总氮70%-90%,当NH2N(尤其是游 离氨)浓度过高时,会影响生物活性,降低生物处理效果 (4)重金属污染 渗滤液中含有十多种重金属离子,主要包括Fe、n、Cd、Cr、Hg、Mn、Pb、Ni等。生活垃圾 中的重金属含量与所在城市的工业化水平和工业废弃物的掺入比例紧密相关。单独填埋时,重金属 含量较低,渗滤液中重金属浓度基本与市政污水中重金属的浓度相当;但与工业废物或污泥混埋 时,重金属含量会较高。影响渗滤液中重金属含量的另一个因素是酸碱度。在微酸环境下,渗滤液 中重金属溶出率偏高,一般在0.5%~50%,在水溶液中或中性条件下溶岀量较低且趋于稳定
— 16 — 状况。但是,这些集中堆放场没有采取任何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严重污染了周围环境。卫生填 埋是从垃圾露天堆弃和垃圾填坑发展而来的,采用先进的防渗和填埋工程技术,是垃圾处理的一 大进步。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环境保护标准的逐步提高,我国卫生填埋处理技术已取得全面发展, 填埋场建设标准也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但由于我国生活垃圾中有机物含量和含水率往往高达 50%-60%,导致渗滤液产量大、成分复杂且浓度高、处理难度大,再加上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一 次性投入大、处理成本高,以及运营企业缺乏有效的技术指导,往往出现处理不达标和偷排现象, 致使渗滤液污染事件频繁发生。 2.3 垃圾填埋渗滤液特性及污染现状 2.3.1 渗滤液特性 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是一种含有高浓度有机物、高氨氮的废水,其水质水量受填埋场填埋 期、气候、降水等因素影响较大。处理不当,将会严重污染地表水、地下水和周围的土壤,对环境 和人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1)有机污染物种类繁多、水质复杂 渗滤液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含量较多的有烃类及其衍生物、酸酯类、酮醛类、醇酚类和酰胺 类等。广州市环境卫生研究所对广州市大田山填埋场渗滤液中有机物的分析研究表明,渗滤液中含 有有机物 77 种,其中芳烃 29 种,烷烃、烯烃类 18 种,酯类 5 种,醇、酚类 6 种,酮、醛类 4 种, 酰胺类 2 种,其他 5 种。这 77 种有机物中,可致癌物质 1 种、辅致癌物质 5 种,被列入我国环境优 先污染物“黑名单”的有机物 5 种以上。上述 77 种有机化合物仅占渗滤液中 COD 的 10%左右。 (2)污染物浓度高、变化范围大 通常情况下,渗滤液中 CODcr 在 2000~62000mg/L 的范围内,BOD5从 60~10000mg/L,最高 可分别达到 90000 mg/L 和 45000mg/L。随着填埋场时间变化及微生物活动的增加,渗滤液中 CODcr 和 BOD5 的浓度会发生变化。一般规律是垃圾填埋后的 0.5~2.5 年,渗滤液中 BOD5的浓度逐步达到 高峰,此时 BOD5 多以溶解性为主,BOD5/CODcr 可达 0.5 以上。此后,BOD5 的浓度开始下降, 至 6~15 年填埋场完全稳定时为止,BOD5 的浓度保持在某一值域范围内,波动很小。CODcr 的浓度 变化情况同 BOD5 相似,但随着时间的推移,CODcr 值降低较 BOD5 缓慢。因此,BOD5/CODcr 也 随着降低,渗滤液可生化性逐渐变弱。 (3)高氨氮 高浓度 NH3-N 填埋场渗滤液中重要水质特征之一,且随着填埋场年数的逐步增加,最高可达 3000 mg/L。渗滤液中的氮多以氨氮(NH3-N)形式存在,约占总氮 70%-90%。当 NH3-N(尤其是游 离氨)浓度过高时,会影响生物活性,降低生物处理效果。 (4)重金属污染 渗滤液中含有十多种重金属离子,主要包括 Fe、Zn、Cd、Cr、Hg、Mn、Pb、Ni 等。生活垃圾 中的重金属含量与所在城市的工业化水平和工业废弃物的掺入比例紧密相关。单独填埋时,重金属 含量较低,渗滤液中重金属浓度基本与市政污水中重金属的浓度相当;但与工业废物或污泥混埋 时,重金属含量会较高。影响渗滤液中重金属含量的另一个因素是酸碱度。在微酸环境下,渗滤液 中重金属溶出率偏高,一般在 0.5%~5.0%,在水溶液中或中性条件下溶出量较低且趋于稳定
232渗滤液污染现状 国外资料报道,目前几乎所有的填埋场废弃物隔层都已发生过渗漏,不仅会渗入土壤和地下水 中,而且还直接污染大气。即使发达国家,渗漏现象也时有发生。如美国现有约86%的填埋场曾经 染过地下水,印度的 Delhi市日产垃圾量达900吨,已成为该市重要污染源,通过对 Yamuna河河 水及其附近〔距离约0.5~6km)垃圾填埋场渗滤液采样检测,并选取PH、COD、SS、硫酸盐、氯 化物、氮、重金属等16项指标进行分析,结果表明,该河已受到垃圾渗滤液的严重污染。 近年来,我国垃圾渗滤液污染事件呈高发事态。据统计,仅2010年我国西安、安徽、福建 广西、深圳等地发生渗滤液污染事件近10余起,严重污染了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和农田,严重 危害了人体健康。 3、国内外生活垃圾填埋渗滤液管理及处理技术现状 3.1国外垃圾渗滤液管理现状 31美国 在美国,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及排放水平主要系统的法规,如《清洁水法》( Clean Water Act, CWA)要求所有污染物排放到美国规定水体中的点源水污染都必须拥有许可证;联邦规章笫 40CFR25827规定城市固体废弃物填埋场( MSWLF)排入地表水的污染物必须遵守 National pollutant Discharge Elimination System( NPDES)《国家污染物排放消除体系》的相关规定,并对 MSWLF非 点源污染物作了相关限制;美国国家环保局于1991年颁布《城市固体废弃物填埋标准》( MSWLO) 要求所有填埋场的运营必须保证不会释放出违反CWA的污染物,以保护地表水,允许渗滤液回流 (浸出物或者气体凝结物,以液体形式循环回流至填埋场 312欧盟 2005年7月欧盟颁布的填埋导则也对地下水保护和渗滤液管理做出了规定,并且规定危险废物 填埋场渗滤液禁止回灌。同时规定所有的垃圾填埋场都必须达到《地下水指令》( groundwater Directive)的基本要求,除非填埋场没有任何潜在危害,否则渗滤液都要予以收集、处理并达到合 适的标准。其中也规定渗滤液都要予以收集,并处理达到合适的标准后排放 313英国 英国环境机构根据欧盟指令制定了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的技术导则。该导则详细介绍了排放到下 水道和地表水之前,所采用的渗滤液处理技术及其效果。该导则建议采用“技术的最佳组合”来实现 关键物质达到可以达到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 314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州填埋导则对填埋场的渗滤液管理提岀渗滤液可以在填埋场内回用或回灌 以促进降解,也可以经处理或不处理直接排入污水厂。在排入污水厂之前,必须要达到一定的标准 315欧盟各国填埋场渗滤液管理运行的实践 舆地利:渗滤液通过污水管道排入污水处理厂。 比利时:渗滤液通过物理化学反应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受污染的地表径流直接排入污 水处理厂,未污染的径流收集起来再用。 丹麦:所有渗滤液经过现场去除重金属以后,排入附近城市污水处理厂 芬兰:所有污水送入废物处理中心处理,然后排入调蓄池,最后导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 17 — 2.3.2 渗滤液污染现状 国外资料报道,目前几乎所有的填埋场废弃物隔层都已发生过渗漏,不仅会渗入土壤和地下水 中,而且还直接污染大气。即使发达国家,渗漏现象也时有发生。如美国现有约 86%的填埋场曾经 污染过地下水,印度的 Delhi 市日产垃圾量达 900 吨,已成为该市重要污染源,通过对 Yamuna 河河 水及其附近(距离约 0.5~6km)垃圾填埋场渗滤液采样检测,并选取 PH、COD、SS、硫酸盐、氯 化物、氮、重金属等 16 项指标进行分析,结果表明,该河已受到垃圾渗滤液的严重污染。 近年来,我国垃圾渗滤液污染事件呈高发事态。据统计,仅 2010 年我国西安、安徽、福建、 广西、深圳等地发生渗滤液污染事件近 10 余起,严重污染了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和农田,严重 危害了人体健康。 3、国内外生活垃圾填埋渗滤液管理及处理技术现状 3.1 国外垃圾渗滤液管理现状 3.1.1 美国 在美国,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及排放水平主要系统的法规,如《清洁水法》(Clean Water Act, CWA)要求所有污染物排放到美国规定水体中的点源水污染都必须拥有许可证;联邦规章第 40CFR258.27 规定城市固体废弃物填埋场(MSWLF)排入地表水的污染物必须遵守 National Pollutant Discharge Elimination System(NPDES)《国家污染物排放消除体系》的相关规定,并对 MSWLF 非 点源污染物作了相关限制;美国国家环保局于 1991 年颁布《城市固体废弃物填埋标准》(MSWLC) 要求所有填埋场的运营必须保证不会释放出违反 CWA 的污染物,以保护地表水,允许渗滤液回流 (浸出物或者气体凝结物,以液体形式循环回流至填埋场)。 3.1.2 欧盟 2005 年 7 月欧盟颁布的填埋导则也对地下水保护和渗滤液管理做出了规定,并且规定危险废物 填埋场渗滤液禁止回灌。同时规定所有的垃圾填埋场都必须达到《地下水指令》(Groundwater Directive)的基本要求,除非填埋场没有任何潜在危害,否则渗滤液都要予以收集、处理并达到合 适的标准。其中也规定渗滤液都要予以收集,并处理达到合适的标准后排放。 3.1.3 英国 英国环境机构根据欧盟指令制定了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的技术导则。该导则详细介绍了排放到下 水道和地表水之前,所采用的渗滤液处理技术及其效果。该导则建议采用“技术的最佳组合”来实现 关键物质达到可以达到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 3.1.4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州填埋导则对填埋场的渗滤液管理提出渗滤液可以在填埋场内回用或回灌 以促进降解,也可以经处理或不处理直接排入污水厂。在排入污水厂之前,必须要达到一定的标准。 3.1.5 欧盟各国填埋场渗滤液管理运行的实践 奥地利:渗滤液通过污水管道排入污水处理厂。 比利时:渗滤液通过物理化学反应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受污染的地表径流直接排入污 水处理厂,未污染的径流收集起来再用。 丹麦:所有渗滤液经过现场去除重金属以后,排入附近城市污水处理厂。 芬兰:所有污水送入废物处理中心处理,然后排入调蓄池,最后导入城市污水处理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