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 在PC端进一步拓展媒体,从新闻、视频等垂直领域向综合性媒体跨度,逐步实现PC端资源的多样性外,同时对移动端 继续发力,逐步将现有的P℃端媒体统一收纳,并支持变现。移动端方面,将花更多精力去加强与优质的移动端媒体合作, 除了需要配备更多人员从事相关资源挖掘与维护外,如何将已经获得的移动端资源通过技术手段发挥最大的变现价值也是互 众广告在进行研究与着手研发的事项,同时研究出的技术也将成为互众广告找寻更多更优移动资源的法宝,目前在移动端的 技术能力有了进一步突破,为此未来会加大此方面的投入,不断尝试新技术手段发挥最大的变现价值 3、深挖客户资源,探索新的业务模式 互众广告一直在媒体端投λ不少精力与资源,2019年扩展对客户资源的挖掘、加大对客户使用需求及体验的提升。对于 有潜力的大客户,继续深度挖掘合作,满足现有合作方的发展需求,不断的推进合作方式、量级上的递进,并通过实际数据 的良好反馈、以及高效的客户服务,来维系好此类客户的关系。同时不断探索新的合作方。通过区域性的拓展模式不断进行 新客户的搜寻,并通过良好的接入和测试服务,留住客户。纳入更多客户靠的挖客手段与方法,但留住客户的根本是流量质 量带给客户的直观数据及投放效果的提升。互众广告还将尝试拓展新的产品业务线,加强对瞬息万变互联网广告市场的不断 研究、研讨新的广告投放方式等,以给到客户更多的投放选择,使互众广告的发展在市场中找到更好的落脚点 4、员工的成长与突破 人才是企业最大的生产力,需继续加强人才引进以及员工关怀工作,帮助员工的自我成长和自我突破,让员工和企业发 展更好协同,更大程度发挥员工效能。互众广告将把原有的扁平化管理继续延伸,让员工不限于原有岗位职能,而发挥出“人” 本身的才能,业务的抉择、理解也将多方面集合各方的意见与见解,以此迸发出更多的视角与创意,也是顺应了互联网广告 行业不断变化的发展需要 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光伏产业链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从事广播电影电视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从事互联网游戏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从事LED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chin乡 www.cninfocom.cn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36 在PC端进一步拓展媒体,从新闻、视频等垂直领域向综合性媒体跨度,逐步实现PC端资源的多样性外,同时对移动端 继续发力,逐步将现有的PC端媒体统一收纳,并支持变现。移动端方面,将花更多精力去加强与优质的移动端媒体合作, 除了需要配备更多人员从事相关资源挖掘与维护外,如何将已经获得的移动端资源通过技术手段发挥最大的变现价值也是互 众广告在进行研究与着手研发的事项,同时研究出的技术也将成为互众广告找寻更多更优移动资源的法宝,目前在移动端的 技术能力有了进一步突破,为此未来会加大此方面的投入,不断尝试新技术手段发挥最大的变现价值。 3、深挖客户资源,探索新的业务模式 互众广告一直在媒体端投入不少精力与资源,2019年扩展对客户资源的挖掘、加大对客户使用需求及体验的提升。对于 有潜力的大客户,继续深度挖掘合作,满足现有合作方的发展需求,不断的推进合作方式、量级上的递进,并通过实际数据 的良好反馈、以及高效的客户服务,来维系好此类客户的关系。同时不断探索新的合作方。通过区域性的拓展模式不断进行 新客户的搜寻,并通过良好的接入和测试服务,留住客户。纳入更多客户靠的挖客手段与方法,但留住客户的根本是流量质 量带给客户的直观数据及投放效果的提升。互众广告还将尝试拓展新的产品业务线,加强对瞬息万变互联网广告市场的不断 研究、研讨新的广告投放方式等,以给到客户更多的投放选择,使互众广告的发展在市场中找到更好的落脚点。 4、员工的成长与突破 人才是企业最大的生产力,需继续加强人才引进以及员工关怀工作,帮助员工的自我成长和自我突破,让员工和企业发 展更好协同,更大程度发挥员工效能。互众广告将把原有的扁平化管理继续延伸,让员工不限于原有岗位职能,而发挥出“人” 本身的才能,业务的抉择、理解也将多方面集合各方的意见与见解,以此迸发出更多的视角与创意,也是顺应了互联网广告 行业不断变化的发展需要。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光伏产业链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1 号——上市公司从事广播电影电视业务》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从事互联网游戏业务》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从事 LED 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 否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0号——上市公司从事医疗器械业务》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2号——上市公司从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是 2018年度 2017年度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714.628036723,799269710573,199188708947490,34,179657,713,205|7335072086769034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41561762146056557268002231281569747594765540485830974532,8442629823749 东的净利润 88.94 说明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发生的原因及波动风险 不适用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2018年 2017年 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占营业收入比重 业收入合计 3,036,709,452.58 100%2,558465076.15 100% 18.69% 行业 622,78646622 671.8583 26.26% -7.3 服务业 2,405,601,65728 7922%1,875,564,084.62 73.31% 28.26% 其他业务收入 8,321,329.08 0.27% 11042,608.73 0.43% 24.64% 分产品 332,291,91531 340,844,413.2 13.32% 2.51% 移动终端产品 272,891,47528 328567.506.83 12.84% 移动信息服务 1,943645,49795 64.00%1,457,170,91690 33.38% 数字营销服务 461,956,15933 15.21%418393,167.72 16.35% 10419 17,603,07563 2,446,46273 0.10% 61953% 他业务 8,321,329.08 0.27% 11042,60873 043% 2,844,480,108.16 9367%2,273,563,5740 25.11% 外 192,29,344.42 284,901,502.06 11.14% 32.53%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chin乡 www.cninfocom.cn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37 否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10 号——上市公司从事医疗器械业务》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12 号——上市公司从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是 单位: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714,628,036. 91 723,799,269. 11 710,573,199. 52 887,708,947. 04 490,341,179. 77 657,713,205. 36 733,507,208. 42 676,903,482. 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49,156,176.2 5 47,605,655.7 7 26,800,223.3 0 -1,281,569,7 88.94 47,594,765.5 2 40,485,830.9 0 74,532,844.2 5 62,982,374.9 8 说明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发生的原因及波动风险 不适用。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18 年 2017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3,036,709,452.58 100% 2,558,465,076.15 100% 18.69% 分行业 工业 622,786,466.22 20.51% 671,858,382.80 26.26% -7.30% 服务业 2,405,601,657.28 79.22% 1,875,564,084.62 73.31% 28.26% 其他业务收入 8,321,329.08 0.27% 11,042,608.73 0.43% -24.64% 分产品 通讯基础连接产品 332,291,915.31 10.94% 340,844,413.24 13.32% -2.51% 移动终端产品 272,891,475.28 8.99% 328,567,506.83 12.84% -16.95% 移动信息服务 1,943,645,497.95 64.00% 1,457,170,916.90 56.95% 33.38% 数字营销服务 461,956,159.33 15.21% 418,393,167.72 16.35% 10.41% 其他 17,603,075.63 0.58% 2,446,462.73 0.10% 619.53% 其他业务 8,321,329.08 0.27% 11,042,608.73 0.43% -24.64% 分地区 境内 2,844,480,108.16 93.67% 2,273,563,574.09 88.86% 25.11% 境外 192,229,344.42 6.33% 284,901,502.06 11.14% -32.53%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营销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2号——上市公司从事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单位: 营业收入比上年营业成本比上年毛利率比上年同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分客户所处行业 工业 62278646622534415.8 7.30% 0.02% 服务业 2,40560165728189384.25743 21.29% 28.26% 38.82% 598% 分产品 通讯基础连接产 33291915.31292,188703.55 12.07% 2.51% 2.64% 0.11% 移动信息服务.943645497951.521467,89252 3338% 数字营销服务4619561593371916364 1949% 地区 44480,08.162,259,266580020.57 3245% -4.40%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口适用V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口适用√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口是√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2号——上市公司从事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主营业务成本构成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成本构成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占营业成本比重 信息服务通道费 1521.231.526.26 6258%1,105721,85848 5685% 3758% 媒介资源采购 371,916,36491 15.30 224,139,566.44 11.52% 6593% 38 chin乡 www.cninfocom.cn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38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营销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12 号——上市公司从事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客户所处行业 工业 622,786,466.22 534,415,871.88 14.19% -7.30% -7.33% 0.02% 服务业 2,405,601,657.28 1,893,384,257.43 21.29% 28.26% 38.82% -5.98% 分产品 通讯基础连接产 品 332,291,915.31 292,188,703.55 12.07% -2.51% -2.64% 0.11% 移动信息服务 1,943,645,497.95 1,521,467,892.52 21.72% 33.38% 33.40% 0.01% 数字营销服务 461,956,159.33 371,916,364.91 19.49% 10.41% 66.46% -27.11% 分地区 境内 2,844,480,108.16 2,259,266,558.00 20.57% 25.11% 32.45% -4.40%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12 号——上市公司从事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主营业务成本构成 单位:元 成本构成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信息服务通道费 1,521,231,526.26 62.58% 1,105,721,858.48 56.85% 37.58% 媒介资源采购 371,916,364.91 15.30% 224,139,566.44 11.52% 65.93%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 原材料 460,335,50103 508,916891.94 26.16% 955% 人工工资 26,915,33.9 52,120,920.73 2.68% -4836% 刂造费用 47,165,035.86 45,637,238.14 2.35% 335% 236,36626 0.01 4,104,384.58 021% 9424% 2.427.800.129.31 987%1,940.640,86031 25.10%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 2018年 2017年 行业分类 项目 同比增减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原材料、人工工 53441871.88 2198%576,682,11853 29.65% 7.33% 资、制造费用 信息服务通道 服务业 费、人工成本、1,893,38425743 77891365395871478 70.12% 8.8 媒介资源采购 其他业务成本|房屋折旧、土地 3,065,788.8 0.13%444185620 0.23% 30.98% 摊销 单位:元 2018年 017年 产品分类 项目 同比增减 占营业成本比重金 占营业成本比重 通讯基础连接产原材料、人工工 292,18835 1202%3000995809 1543% 264% 资、制造费用 原材料、人工工 移动终端产品 22879934 941%274.06871 14.09% 16.53% 资、制造费用 信息服务通道 移动信息服务 58.649 33.409 费、人工成本 1,521,467,892.52 625991,140,526,16645 数字营销服务媒介资源采购 371,916,36491 15.30%223,432,57533 1149% 66.469 原材料、人工工 13451,1702 0.55%2,515,38334 0.13% 434.76% 资、制造费用 房屋折旧、土地 其他业务 3065,78882 0.13%444185620 0.23% 摊销 说明 不适用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口否 1、上海萌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12日,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吴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独资组建,注册资 chin乡 www.cninfocom.cn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39 原材料 460,335,501.03 18.94% 508,916,891.94 26.16% -9.55% 人工工资 26,915,334.99 1.11% 52,120,920.73 2.68% -48.36% 制造费用 47,165,035.86 1.94% 45,637,238.14 2.35% 3.35% 其他 236,366.26 0.01% 4,104,384.58 0.21% -94.24% 合计 2,427,800,129.31 99.87% 1,940,640,860.31 99.77% 25.10%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工业 原材料、人工工 资、制造费用 534,415,871.88 21.98% 576,682,118.53 29.65% -7.33% 服务业 信息服务通道 费、人工成本、 媒介资源采购 1,893,384,257.43 77.89% 1,363,958,741.78 70.12% 38.82% 其他业务成本 房屋折旧、土地 摊销 3,065,788.82 0.13% 4,441,856.20 0.23% -30.98% 单位:元 产品分类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通讯基础连接产 品 原材料、人工工 资、制造费用 292,188,703.55 12.02% 300,097,958.09 15.43% -2.64% 移动终端产品 原材料、人工工 资、制造费用 228,775,998.31 9.41% 274,068,777.10 14.09% -16.53% 移动信息服务 信息服务通道 费、人工成本 1,521,467,892.52 62.59% 1,140,526,166.45 58.64% 33.40% 数字营销服务 媒介资源采购 371,916,364.91 15.30% 223,432,575.33 11.49% 66.46% 其他 原材料、人工工 资、制造费用 13,451,170.02 0.55% 2,515,383.34 0.13% 434.76% 其他业务 房屋折旧、土地 摊销 3,065,788.82 0.13% 4,441,856.20 0.23% -30.98% 说明 不适用。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1、上海萌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12日,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吴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独资组建,注册资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1.00000万 2、湖北向相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22日,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吴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独资组建,注 册资本1,00000万元。 3、上海宽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27日,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宽翼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资组建,注 册资本300.00万元 4、公司全资子公司互众广告(上海)有限公司支付现金收购广州新蜂菲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2018年6月14 日,广州新蜂成为互众广告的控股子公司 5、2018年10月1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吴通连接器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苏吴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公 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市吴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市吴通天线科技有限公司完成。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1,432,989,251 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47.19% 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 4.22%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789,699,484.39 249,361,695.12 8.219 2345 第三名 183,913,164.02 第四名 128,209,961.38 第五名 81,804,946.25 269% 1,432,989,251.16 47.19%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口不适用 注:第四名客户为上海基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主要关联关系:公司股东谭思亮先生为基分文化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谭思亮及其一致行动人何雨凝于2018年11月30日出具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持股比例降至 499994%,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条中规定,谭思亮及何雨凝不属 于公司5%以上股东后的12个月内仍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谭思亮控制的基分文化仍视同为公司的关联法人。除此之外,不 chin乡 www.cninfocom.cn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40 本1,000.00万元。 2、湖北向相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22日,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吴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独资组建,注 册资本1,000.00万元。 3、上海宽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27日,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宽翼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资组建,注 册资本300.00万元。 4、公司全资子公司互众广告(上海)有限公司支付现金收购广州新蜂菲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2018年6月14 日,广州新蜂成为互众广告的控股子公司。 5、2018年10月1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吴通连接器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苏吴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公 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市吴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市吴通天线科技有限公司完成。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1,432,989,251.16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47.19%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 例 4.22% 公司前 5 大客户资料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第一名 789,699,484.39 26.01% 2 第二名 249,361,695.12 8.21% 3 第三名 183,913,164.02 6.06% 4 第四名 128,209,961.38 4.22% 5 第五名 81,804,946.25 2.69% 合计 -- 1,432,989,251.16 47.19%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注:第四名客户为上海基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主要关联关系:公司股东谭思亮先生为基分文化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谭思亮及其一致行动人何雨凝于2018年11月30日出具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持股比例降至 4.999994%,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条中规定,谭思亮及何雨凝不属 于公司5%以上股东后的12个月内仍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谭思亮控制的基分文化仍视同为公司的关联法人。除此之外,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