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90年代以来,我国在调整中央和地方关系的理论与实践 上,都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关于中央和地方之间“职责”, “事权”的划分等概念开始进入了当代中国的政治词典。也 就是说,现在已经开始从过去那种“中央必须‘管’什么” “中央让地方做什么”,调整为中央和地方各自“应该做什 么”;并在此基础上寻求责、权、利的统 令当代中国在国家结构形式方面发展的唯一前途,是在“维护 中央权威”和“尊重地方权益”这两大基石上发挥两个积极 性,建构中央和地方关系的新格局
❖ 进入90年代以来,我国在调整中央和地方关系的理论与实践 上,都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关于中央和地方之间“职责” , “事权”的划分等概念开始进入了当代中国的政治词典。也 就是说,现在已经开始从过去那种“中央必须‘管’什么” 、 “中央让地方做什么”,调整为中央和地方各自“应该做什 么”;并在此基础上寻求责、权、利的统一。 ❖ 当代中国在国家结构形式方面发展的唯一前途,是在“维护 中央权威”和“尊重地方权益”这两大基石上发挥两个积极 性,建构中央和地方关系的新格局
二、维护中央权威 “维护中央的权威”是指全国各级政权机关在统一的国家法 制之下,自觉地肯定、服从和接受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与 监督。 令按照邓小平的理解,维护中央权威,就是中央的宏观调控有 力,“中央说话算数” 如果把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比作一对矛盾的话,那么,“维护 中央的权威”这一方面,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起着决定作用
二、维护中央权威 ❖ “维护中央的权威” 是指全国各级政权机关在统一的国家法 制之下,自觉地肯定、服从和接受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与 监督。 ❖ 按照邓小平的理解,维护中央权威,就是中央的宏观调控有 力,“中央说话算数” 。 ❖ 如果把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比作一对矛盾的话,那么,“维护 中央的权威”这一方面,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起着决定作用
这一原则的确立,是以下两个历史性的因素和 两个现实性的因素所决定的: 第一,从历史的角度看,新中国的建立,是对旧中国混乱与 分散状态的直接否定。面对着这样的历史前提,走上了国家 领导地位的中国共产党在这方面的唯一抉择,只能是维护国 家与民族的统一。 第二,从历史的角度看,中央有一定的权威,是中国的一大 政治优势。 第三,从现实的角度看,在改革进入整体推进的态势下,更 应当强调中央的权威。 第四,从现实的角度看,地方需要有一个强大的,具有统筹 管理能力的中央。中国历来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但是,这个 统一整体的各个组成部分发展不平衡,拥有的资源不平衡, 而且国家尚未完全统一
这一原则的确立,是以下两个历史性的因素和 两个现实性的因素所决定的: ❖ 第一,从历史的角度看,新中国的建立,是对旧中国混乱与 分散状态的直接否定。面对着这样的历史前提,走上了国家 领导地位的中国共产党在这方面的唯一抉择,只能是维护国 家与民族的统一。 ❖ 第二,从历史的角度看,中央有一定的权威,是中国的一大 政治优势。 ❖ 第三,从现实的角度看,在改革进入整体推进的态势下,更 应当强调中央的权威。 ❖ 第四,从现实的角度看,地方需要有一个强大的,具有统筹 管理能力的中央。中国历来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但是,这个 统一整体的各个组成部分发展不平衡,拥有的资源不平衡, 而且国家尚未完全统一
三、尊重地方利益 1988年9月26日,中共中央十三届六中全会的一个文件指出: “近几年来,中央把一部分权力下放给地方,调动了地方的 积极性,这是正确的。今后,中央仍然将尊重和照顾地方的 利益。 冷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提法,一个很重要的发展。因为,这标志 着中国最高层领导国家结构管理观念的深刻变化,即已经从 简单地“放权”,“让利”,转向了谋求在中央与地方之间 建立规范化的领导与监督,分工与协作关系
三、尊重地方利益 ❖ 1988年9月26日,中共中央十三届六中全会的一个文件指出: “近几年来,中央把一部分权力下放给地方,调动了地方的 积极性,这是正确的。今后,中央仍然将尊重和照顾地方的 利益。” ❖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提法,一个很重要的发展。因为,这标志 着中国最高层领导国家结构管理观念的深刻变化,即已经从 简单地“放权” , “让利”,转向了谋求在中央与地方之间 建立规范化的领导与监督,分工与协作关系
其一,“尊重”的概念的提出,表明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 地方已经由单一的国家权力“客体”、“导体”的地位,成 为了国家权力体系中的一种与中央相互作用的“主体”。这 和过去常用的“让”、“给予”、“允许”地方如何如何, 显然是不同的。 令其二,“利益”概念的提出,也是有新意的。过去,在论证 发挥地方的积极性时,一般只是强调地方的“特殊性”,强 调中央的一般性政策很难适应各地的特殊情况。地方“利益” 的概念,包括了特殊性的因素,但要比特殊性广泛和深刻得 多。政治关系说到底是利益关系
❖ 其一,“尊重”的概念的提出,表明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 地方已经由单一的国家权力“客体” 、 “导体”的地位,成 为了国家权力体系中的一种与中央相互作用的“主体”。这 和过去常用的“让” 、 “给予” 、 “允许”地方如何如何, 显然是不同的。 ❖ 其二,“利益”概念的提出,也是有新意的。过去,在论证 发挥地方的积极性时,一般只是强调地方的“特殊性”,强 调中央的一般性政策很难适应各地的特殊情况。地方“利益” 的概念,包括了特殊性的因素,但要比特殊性广泛和深刻得 多。政治关系说到底是利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