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年度报告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口不适用 是否是否 承诺背承诺 承诺方 承诺 类型 内容 承诺时间及期限有履及时 行期严格 与股改 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并恢复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锁定期限届满后,航空工业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 相关的其他 航空工业 同股份的价格不低于25元(该价格遇到分红、转增、送股、配股等事项时,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对于缩股情形 与重大解决土地 组相关|等产权 航空工业 航空工业承诺,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置入资产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若因名下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 权资产存在权属瑕疵,而遭致任何形式的索偿或权利请求的,均由航空工业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 否是 的承诺 航空工业承诺,航空工业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保证航空工业及其控制的企业现在和将来不从事与重组后的本公 同相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亦不通过间接经营、参与投资等方式参与任何与重组后的本公司相同或者类似业务及 其他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之业务活动,以避免航空工业及其投资的企业与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同业竞争。如航空 资产重解决同业 组相关竞争 航空工业 业及其投资的企业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产生竞争,则航空工业及其 投资的企业将以停止经营产生竞争的业务的方式,或者以将产生竞争的业务纳入本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产生竞 否|是 的承诺 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航空工业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及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不利用大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与重大 空工业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航空工业在控股本公司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资产重解决关联 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时,航空工业保证按市 组相关交易 航空工业 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依法签订相关协议、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否是 的承诺 文件及本公司的《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航空工业保证不利用控股 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原北亚集团)破产重整期间,哈尔滨铁路局做出的"在重整计划草案表决通过并经人民法院批准、资产 与重大 注入重组方案获批准后,在上述清偿比例范围内向各债权人提供保证,确保各债权人按上述受偿比例获得清偿”的担 资产重 保承诺继续有效。2、在北亚集团破产重整资产范围内,哈尔滨铁路局保证重整相关资产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且不 组相关其他 哈尔滨铁路局 存在任何法律纠纷或诉讼隐患。如发生因诉讼、仲裁、司法执行等导致重整相关资产损失的情形,哈尔滨铁路局将 的承诺 无条件予以补足,并放弃向北亚集团追索的权利。3、黑龙江省高院执行裁定书拟冻结的款项系北亚集团破产重整相 关资产,属于哈尔滨铁路局已提供担保的重整资产范围,哈尔滨铁路局已向黑龙江省高院出具担保,并解除了相关 冻结定。如该款项被强制执行,哈尔滨铁路局将向北亚集团个额补偿,以保证北亚集团资产的完整 行体次以资产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 资产重股份限售自控所,成都凯天、金 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承诺人通过本次交易获得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是是 的中航资本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日起36个月内不 31/234
2018 年年度报告 31 / 234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 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及期限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与股改 相关的 承诺 其他 航空工业 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并恢复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锁定期限届满后,航空工业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 司股份的价格不低于 25 元(该价格遇到分红、转增、送股、配股等事项时,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对于缩股情形, 也将对该价格按照理论复权价进行复权调整)。 否 是 与重大 资产重 组相关 的承诺 解决土地 等产权瑕 疵 航空工业 航空工业承诺,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置入资产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若因名下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 权资产存在权属瑕疵,而遭致任何形式的索偿或权利请求的,均由航空工业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 否 是 与重大 资产重 组相关 的承诺 解决同业 竞争 航空工业 航空工业承诺,航空工业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保证航空工业及其控制的企业现在和将来不从事与重组后的本公 司相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亦不通过间接经营、参与投资等方式参与任何与重组后的本公司相同或者类似业务及 其他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之业务活动,以避免航空工业及其投资的企业与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同业竞争。如航空 工业及其投资的企业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产生竞争,则航空工业及其 投资的企业将以停止经营产生竞争的业务的方式,或者以将产生竞争的业务纳入本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产生竞 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航空工业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及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不利用大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否 是 与重大 资产重 组相关 的承诺 解决关联 交易 航空工业 航空工业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航空工业在控股本公司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时,航空工业保证按市 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依法签订相关协议、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本公司的《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航空工业保证不利用控股 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否 是 与重大 资产重 组相关 的承诺 其他 哈尔滨铁路局 1、公司(原北亚集团)破产重整期间,哈尔滨铁路局做出的"在重整计划草案表决通过并经人民法院批准、资产 注入重组方案获批准后,在上述清偿比例范围内向各债权人提供保证,确保各债权人按上述受偿比例获得清偿"的担 保承诺继续有效。2、在北亚集团破产重整资产范围内,哈尔滨铁路局保证重整相关资产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且不 存在任何法律纠纷或诉讼隐患。如发生因诉讼、仲裁、司法执行等导致重整相关资产损失的情形,哈尔滨铁路局将 无条件予以补足,并放弃向北亚集团追索的权利。3、黑龙江省高院执行裁定书拟冻结的款项系北亚集团破产重整相 关资产,属于哈尔滨铁路局已提供担保的重整资产范围,哈尔滨铁路局已向黑龙江省高院出具担保,并解除了相关 冻结裁定。如该款项被强制执行,哈尔滨铁路局将向北亚集团全额补偿,以保证北亚集团资产的完整。 否 是 与重大 资产重 组相关 股份限售 中航国际、陕航电气、西安飞行 自控所、成都凯天、金城集团、 洛阳电光、沈阳黎明、无线电所、 本次以资产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中航资本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承诺人通过本次交易获得 的中航资本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以资产认购的上市 公司股份自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 是 是
2018年年度报告 沈飞企管、1 弹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査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査的,在案件调査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其在中航资本拥「得转让 研究院、西 木究所 有权益的股份。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证所的规则办理 中航技深圳、 洪都集 次认购中航资 资产重|股份限售/航空工业、祥投投资、圣投投资本次认购中航资本股票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股票自上市之日 和志投投资 36个月内不得转是是 的承诺 航空工业在控股中航资本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規、规范性文件及中航资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 与重大 范与中航资本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在进行与中航资本的关联交易时,航空工业及控制的其他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 组相关交易 航空工业 同保证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依法签订相关协议、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 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航资本《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决策、审批及技露义务。 否是 的承诺 航空工业及航空工业其他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承诺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中 资本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或控股子公司(中航资本及其下属企业或控股子公司除外,下同)目前未从事与 与重大 中航资本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 诺不在中国境内及境外直 资产重解决同业 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中航资本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 航空工业 组相关竞争 动:承诺促使本企业及其他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在中国境内及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中航资本或 的承诺 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航空工业及航空工业其他下属全资或 子公司发现任何与中航资本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将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公开合 理的条件首先提供给中航资本或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空工业作为中航资本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中航资本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方面与航空工业 组相关/其他 航空工业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航资本及其下属企业或控股子公司除外,下同)完全分开,双方的业务、资产、人员、财 务和机构独立不存在混同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航空工业保证中航资本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 否是 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 机构方面的独立 全资或控股 航投资及其下属企业或控股子2 投资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公司承诺不在中国境内及境外 解决同业 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中航投资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 航空工业 :本公司促使本公司其他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在中国境内及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中航投资或 与再融 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公司或本公司其他下属全资或控股 资相关 子公司发现任何与中航投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将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公开合理的 的承诺 涤条件首先提供给中航投资或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体公司在控股中航投资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規范 解决关联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时,本公司及本公司其他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保证按市场 航空工业 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依法签订相关协议、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否是 及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及本公司其他下属 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234
2018 年年度报告 32 / 234 的承诺 沈飞企管、西航集团、空空导弹 研究院、西航计算技术研究所、 中航技深圳、贵航集团、洪都集 团 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其在中航资本拥 有权益的股份。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证所的规则办理。 得转让。 与重大 资产重 组相关 的承诺 股份限售 航空工业、祥投投资、圣投投资 和志投投资 本次认购中航资本股票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 法规和上证所的规则办理。 本次认购中航资本 股票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 让。 是 是 与重大 资产重 组相关 的承诺 解决关联 交易 航空工业 航空工业在控股中航资本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航资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 范与中航资本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在进行与中航资本的关联交易时,航空工业及控制的其他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 司保证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依法签订相关协议、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 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航资本《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决策、审批及披露义务。 航空工业及航空工业其他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承诺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中 航资本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否 是 与重大 资产重 组相关 的承诺 解决同业 竞争 航空工业 航空工业及航空工业其他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中航资本及其下属企业或控股子公司除外,下同)目前未从事与 中航资本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承诺不在中国境内及境外直 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中航资本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 动;承诺促使本企业及其他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在中国境内及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中航资本或 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航空工业及航空工业其他下属全资或 控股子公司发现任何与中航资本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将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公开合 理的条件首先提供给中航资本或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否 是 与重大 资产重 组相关 的承诺 其他 航空工业 航空工业作为中航资本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中航资本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方面与航空工业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航资本及其下属企业或控股子公司除外,下同)完全分开,双方的业务、资产、人员、财 务和机构独立,不存在混同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航空工业保证中航资本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 继续与航空工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以保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方面的独立。 否 是 与再融 资相关 的承诺 解决同业 竞争 航空工业 本公司及本公司其他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中航投资及其下属企业或控股子公司除外,下同),目前未从事与中航 投资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公司承诺不在中国境内及境外 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中航投资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 动;本公司促使本公司其他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在中国境内及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中航投资或 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公司或本公司其他下属全资或控股 子公司发现任何与中航投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将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公开合理的 条件首先提供给中航投资或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否 是 解决关联 交易 航空工业 本公司在控股中航投资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时,本公司及本公司其他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保证按市场 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依法签订相关协议、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及本公司其他下属 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否 是
2018年年度报告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口已达到口未达到√不适用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口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口不适用 序号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 金额 追溯调整法 资产负债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度发布的 1、将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行项目合并为 财会[2018115号《财政部关于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 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 2、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以及《关 款”行项目合并为“其他应收款”行项目: 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3、将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 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的规定 减值准备”和“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合并为 财政部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的 固定资产”行项目 格式进行了修订,从而变更了 将原“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行项目合并为 “在建工程”行项目 企业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合经不|5、将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行项目合并为 并了7组资产负债表项目,分公司“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 了2组利润表项目 第八6、将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 事会 款”行项目合并为“其他应付款”行项目 将原“长期应付款”和“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合 1|同时规定,关于代扣个人所得次会/为“长期应付款”行项目。 税手续费返还的填列。企业作议,于 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2019利润表 1、将原“管理费用”行项目拆分为“管理费用”和 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月13“研发费用”行项目 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日批2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 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准 “利息收入”行明细项目,“利息费用”行项目反 益”项目中填列 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 用化的利息支出,“利息收入”行项目反映企业银 企业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 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企业 第14号—一收入》的相关规定确认的利息收入 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 3、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扣 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 缴税款手续费,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 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2017年度 其他收益 新增722,489.72 营业外收入 减少722,489 33/234
2018 年年度报告 33 / 234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 程序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 金额 追溯调整法 1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度发布的 财会[2018]15 号《财政部关于 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以及《关 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的规定, 财政部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的 格式进行了修订,从而变更了 企业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合 并了 7 组资产负债表项目,分 拆了 2 组利润表项目; 同时规定,关于代扣个人所得 税手续费返还的填列。企业作 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 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 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 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 益”项目中填列。 企业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 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 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 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经本 公司 第八 届董 事会 第四 次会 议,于 2019 年 3 月 13 日批 准 资产负债表: 1、将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行项目合并为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 2、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 款”行项目合并为“其他应收款”行项目; 3、将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 减值准备”和“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合并为 “固定资产”行项目; 4、将原“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行项目合并为 “在建工程”行项目; 5、将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行项目合并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 6、将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 款”行项目合并为“其他应付款”行项目; 7、将原“长期应付款”和“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合 并为“长期应付款”行项目。 利润表: 1、将原“管理费用”行项目拆分为“管理费用”和 “研发费用”行项目; 2、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 “利息收入”行明细项目,“利息费用”行项目反 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 用化的利息支出,“利息收入”行项目反映企业银 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第 14 号——收入》的相关规定确认的利息收入; 3、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扣 缴税款手续费,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 2017 年度: 其他收益 营业外收入 新增 722,489.72 减少 722,489.72
2018年年度报告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财务顾问 保荐人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口不适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聘请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负责审计公司年度财务报 告及按照国内监管部门的规定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口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口适用√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口适用√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4/234
2018 年年度报告 34 / 234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68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2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60 财务顾问 保荐人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聘请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负责审计公司年度财务报 告及按照国内监管部门的规定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年度报告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口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口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口适用√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属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诉讼(仲 应诉(被申 起诉(前川请)方承担连带责任方仲裁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诉讼(仲裁)涉及裁)是否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仲裁) 我预计负 判决技 上纬(天津)风电材料有限公司与其债务人中 航惠腾风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就(2016)冀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18)冀 6民初100号《民事判决书》的强制执行过 民终40号终审判决书判决:1.撤销 程中,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 冀06执148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将中航财 翼06民初92号民事判决:2.不得 案外务存放在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安慧支行营业 执行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公司将被保定中院扣划已执行 上纬(天津 人掉/部账户的存款3000元当作被执行人的财 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予以冻结。2017年3月28日,中航财务向 的3000万元资金中的完毕 中航财务风电材料有 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申请异议,保定市中30.000市安慧支行营业部账户2,1452元道讨再审 0人民回案:但形成案审查 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4月13日作出裁定,驳 币24,921,17452元(在判决生效 回异议请求。2017年4月28日,中航财务向 后五日内将人民币24,921,174.52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2 元退回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 年9月30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 公司上述账户).中航财务已于2019 执行异议的裁定。为维护自身正当权益,中航 2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了再 财务已向河北省高院提出上诉,要求尽快解 冻结措施,恢复中航财务的财产权利 航租赁诉张家港市天时利包装制 品有限公司的租赁合同纠纷。原告中航租赁于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于2018 张家港市天料制品有限公租赁202年5月日与被告张家港市天时利包装 12月12日以(2017)沪0106民初诉讼结果将对公司利润 中航租赁时利包装制可张家港巨连合同品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因被告末按合2.38955否1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中航租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已正在事 品有限公司机械有限公司、纠纷 太湖缘置 1D月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 公司因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现法院 有限公司 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10月29日 仍在审理过程中 /234
2018 年年度报告 35 / 234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起诉(申请)方 应诉(被申 请)方 承担连带责任方 诉讼 仲裁 类型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诉讼(仲裁)涉及 金额 诉讼(仲 裁)是否形 成预计负 债及金额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 影响 诉讼 (仲裁) 判决执 行情况 中航财务 上纬(天津) 风电材料有 限公司 无 案外 人执 行异 议纠 纷) 上纬(天津)风电材料有限公司与其债务人中 航惠腾风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就(2016)冀 06 民初 100 号《民事判决书》的强制执行过 程中,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6) 冀 06 执 148 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将中航财 务存放在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安慧支行营业 部账户的存款 3000 万元当作被执行人的财产 予以冻结。2017 年 3 月 28 日,中航财务向保 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申请异议,保定市中 级人民法院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作出裁定,驳 回异议请求。2017 年 4 月 28 日,中航财务向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2017 年 9 月 30 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 执行异议的裁定。为维护自身正当权益,中航 财务已向河北省高院提出上诉,要求尽快解除 冻结措施,恢复中航财务的财产权利。 30,000,000.00 否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18)冀 民终 40 号终审判决书判决:1.撤销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 冀 06 民初 92 号民事判决;2.不得 执行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市安慧支行营业部账户 11001018500059000888的存款人民 币 24,921,174.52 元。(在判决生效 后五日内将人民币 24,921,174.52 元退回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上述账户)。中航财务已于2019 年 2 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了再 审。 公司将被保定中院扣划 的 3000 万元资金中的 24,921,174.52 元追讨 回来;但形成 5,078,825.48 元损失。 已执行 完毕, 再审立 案审查 中 中航租赁 张家港市天 时利包装制 品有限公司 吴栋、夏红新、 张家港市新奥塑 料制品有限公 司、张家港巨烽 机械有限公司、 苏州太湖缘置地 有限公司 租赁 合同 纠纷 公司所属中航租赁诉张家港市天时利包装制 品有限公司的租赁合同纠纷。原告中航租赁于 2012 年 5 月 11 日与被告张家港市天时利包装 制品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因被告未按合同 约定履行义务,拖欠应付款。原告于 2015 年 10 月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 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受 理立案。 27,318,957.55 否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以(2017)沪 0106 民初 3454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中航租赁 胜诉。之后,苏州太湖缘置地有限 公司因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现法院 仍在审理过程中。 诉讼结果将对公司利润 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已 经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 备 正在审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