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年度报告 公司所属中航租赁诉江苏聚能硅业有限公司 云飞氨纶(苏州) 的租赁合同纠纷。原告中航租赁于2010年1 审理期间,各方达成调解协议。上 江苏聚能硅/有限公司、上海租赁月25日与被告江苏聚能硅业有限公司签订 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 中航租赁业有限公司汉虹精密机械有合同(赁合同,因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拖刘840871否p5日以(20)沪民终1号民事公司已对该诉讼进行账已结案 限公司、莫卫华纠纷应付款。原告于2017年8月向上海市第二中 调解书予以确认。报告期内,案件务核销处理 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 已结 日受理立案 (上海)有限公 (简称”中航纽赫”)诉香港亿阳实业有限公司 香港亿阳实 和香港亿阳实业有限公司(境内分公司)租赁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 租赁合同纠纷,原告中航组赫于2016年6月3 年9月25日以(2017)沪02民初诉讼结果将对公司利 粗赁(上海)和香港亿阳亿阻集团股份有合同[日与香港亿阳实业有眼公司和香港亿阳实90香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中航组赫胜上生一定影响,公司正在审 有限公司实业有限公限公司、邓伟纠纷有限公司(境内分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因被 诉。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不服臣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理 司(境内分 告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拖欠应付款。原 判决提起上诉。现法院仍在审理过备 于2017年11月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 审理期间,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于 公司所属中航租赁诉天津天钢联合特钢有 2018年8月24日裁定受理天津天 公司的租赁合同纠纷。原告中航租赁于2014 中航和天津天钢联天津钢铁集困有合同同签订租赁合同,因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106105511法申报债权并经管理人确认之后,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已结案 租赁年8月14日与被告天津天钢联合特钢有限公 钢联合特钢有限公司和天津锅铁集诉结果将对公司利润 团有限公司重整申请。中航租赁依 合特钢有限 公司 限公 纠纷务,拖欠应付款。原告于2018年4月向上 中航租赁向上海市第三中线人民法计提了相应的减值 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海市第 院提出撤诉申请。上海市第二中级 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11日受理立案 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29日裁定 公司所属中航租赁诉江西旭阳雷迪高科技 份有限公司的租赁合同纠纷。原告中航租赁于 2012年10月26日与被告江西旭阳雷迪高科 中航租货遮高科技股资有限公司、骆合同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因被告未按合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诉讼结果将对公司利 份有限公司鸿、秦莲艺|纠纷同约定履行义务,拖欠应付款。原告于20 29.992.478.60 否月23日以(2018)沪0106民初42870生一定影响,公司团已结案 号判决书判决中航租赁胜诉 计提了相应的减 年10月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23日 安间良证券营业部理财合同纠纷案。中航证 除峰徐忠义、|中航证券 理财券西安阎良营业部原总经理刘志欣(已与 年1月21日立案,并向我司发出应 中航证券阎 合同2015年8月离职)私下与本案原告徐峰分别19.47,00是|诉通知书,中航证券已在规定期限国诉讼结果将对公司利润正在审 良营业部 纠纷于205年1月9日、3月1日签订《短期肥 内书面提出管辖权异议,原定开题生一定影响 权投资协议》,约定为徐峰进行新三板挂牌 期推迟。2019年2月14日,阎 36/234
2018 年年度报告 36 / 234 中航租赁 江苏聚能硅 业有限公司 云飞氨纶(苏州) 有限公司、上海 汉虹精密机械有 限公司、莫卫华、 杨永妹 租赁 合同 纠纷 公司所属中航租赁诉江苏聚能硅业有限公司 的租赁合同纠纷。原告中航租赁于 2010 年 11 月 25 日与被告江苏聚能硅业有限公司签订租 赁合同,因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拖欠 应付款。原告于 2017 年 8 月向上海市第二中 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 院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受理立案。 62,403,867.10 否 审理期间,各方达成调解协议。上 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以(2018)沪民终 199 号民事 调解书予以确认。报告期内,案件 已结。 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 公司已对该诉讼进行账 务核销处理 已结案 中航纽赫融资 租赁(上海) 有限公司 香港亿阳实 业有限公司 和香港亿阳 实业有限公 司(境内分 公司) 亿阳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邓伟 租赁 合同 纠纷 公司所属中航纽赫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简称"中航纽赫")诉香港亿阳实业有限公司 和香港亿阳实业有限公司(境内分公司)租赁 合同纠纷。原告中航纽赫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与香港亿阳实业有限公司和香港亿阳实业 有限公司(境内分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因被 告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拖欠应付款。原告 于2017年11月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受理立案。 98,000,000.00 否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以(2017)沪 02 民初 12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中航纽赫胜 诉。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不服 判决提起上诉。现法院仍在审理过 程中。 诉讼结果将对公司利润 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已 经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 备 正在审 理 中航租赁 天津天钢联 合特钢有限 公司 天津钢铁集团有 限公司 租赁 合同 纠纷 公司所属中航租赁诉天津天钢联合特钢有限 公司的租赁合同纠纷。原告中航租赁于 2014 年 8 月 14 日与被告天津天钢联合特钢有限公 司签订租赁合同,因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 务,拖欠应付款。原告于 2018 年 4 月向上海 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海市第二中 级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受理立案。 106,105,535.13 否 审理期间,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裁定受理天津天 钢联合特钢有限公司和天津钢铁集 团有限公司重整申请。中航租赁依 法申报债权并经管理人确认。之后, 中航租赁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 院提出撤诉申请。上海市第二中级 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裁定 准许撤诉。报告期内,案件已结。 诉讼结果将对公司利润 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已 经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 备 已结案 中航租赁 江西旭阳雷 迪高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九江富和建设投 资有限公司、骆 鸿、秦莲芝 租赁 合同 纠纷 公司所属中航租赁诉江西旭阳雷迪高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的租赁合同纠纷。原告中航租赁于 2012 年 10 月 26 日与被告江西旭阳雷迪高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因被告未按合 同约定履行义务,拖欠应付款。原告于 2018 年 10 月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 受理立案。 29,992,478.60 否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1 月23日以(2018)沪0106民初42870 号判决书判决中航租赁胜诉。 诉讼结果将对公司利润 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已 经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 备 已结案 徐峰、徐忠义、 赵波 中航证券; 中航证券阎 良营业部 理财 合同 纠纷 西安阎良证券营业部理财合同纠纷案。中航证 券西安阎良营业部原总经理刘志欣(已与 2015 年 8 月离职)私下与本案原告徐峰分别 于 2015 年 1 月 9 日、3 月 1 日签订《短期股 权投资协议》,约定为徐峰进行新三板挂牌上 19,474,000.00 是 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法院已于2019 年 1 月 21 日立案,并向我司发出应 诉通知书,中航证券已在规定期限 内书面提出管辖权异议,原定开庭 日期推迟。2019 年 2 月 14 日,阎 诉讼结果将对公司利润 产生一定影响。 正在审 理
2018年年度报告 市股权投资,两笔投资合计1020万元,并 良区法院做出裁定,认为营业部具 定投资保底月息为2%,资金来源为徐忠义和 有诉讼法上的当事人资格,因此驳 赵波后续刘志欣除于2016年6月22日支 可中航证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 笔利息外,未再向刘志欣支付本金及利息 019年2月21日,中航证券向法 2019年1月23日,中航证券收到应诉通知书 院提交民事上诉状,就管辖权异议 徐峰、徐忠义、赵波向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 裁定向西安市中院提起上诉 航证券为共同被告,请求法院判令向其支付投 第一被告 院委托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协助送达 人:武洋第 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诉法庭发出的高 二被告人 民事诉讼2015年第2295号(HCA2295/201 第一原告人:中航资本控 案件。原告申索请求:1、请求宣告2003年 辉国际发展股股份有限 月29日第二被告获配的30万股大远国际股 有限公司第二公司【原北 大远国际发展有 公司提出书面答辩后,原告在案件率件争议事项系原北亚 原告人:北京亚实业(集 纠纷日第二被告将3万股份转让给第一被告的限公司30万股否南理过程中对公司提出撤诉,相关公司破产重整前发生理 天桥文化发展团)股份有 行为无效或作废:3,别除第一被告作为30份 对公司利润不构成影响 有限公司限公司】第 万股注册股东形式更正第三被告的成员登 册,或者以第二被告替換第一被告作为30万 大远国际发 股注册股东形式更正第三被告的成员登记册 展有限公司 公司已聘请香港律师按照香港的有关程序提 交了答辩材料 第一被告 人:武洋第 016年2月18日,经由黑龙江省高级人民 被告人 院委托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协助送达香 中航资本控 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诉法庭发出的高院 第一原告人:歌股份有限 杂项案件2015年第2456号(HCMP2456/2015 大远国际发展有 公司提出书面答辩后,原告在案件 案件争议事项系原北亚 公司【原北 股权案件。原告申索请求:以剔除第一被告人作为 告人:冯婉筠亚实业(集 纠纷该30万股份的注册股东的形式更正第三被限公司30万股股否审理过程中对公司提出撤诉,实业(集团)股份有限正在审 团)股份有 程序尚在进行 育发生,理 对公司利润不构成影响 限公司】第 告人作为该30万股份的注册股东的形式更正 被告人 第三被告人的成员登记册。公司已聘请香港律 大远国际发 师按照香港的有关程序提交了答辩材料。 234
2018 年年度报告 37 / 234 市股权投资,两笔投资合计 1020 万元,并约 定投资保底月息为 2%,资金来源为徐忠义和 赵波。后续刘志欣除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支付 一笔利息外,未再向刘志欣支付本金及利息。 2019 年 1 月 23 日,中航证券收到应诉通知书, 徐峰、徐忠义、赵波向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法 院提起诉讼,以中航证券西安阎良营业部和中 航证券为共同被告,请求法院判令向其支付投 资本金及利息合计 1947.4 万元。 良区法院做出裁定,认为营业部具 有诉讼法上的当事人资格,因此驳 回中航证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 2019 年 2 月 21 日,中航证券向法 院提交民事上诉状,就管辖权异议 裁定向西安市中院提起上诉。 第一原告人: 创辉国际发展 有限公司第二 原告人:北京 天桥文化发展 有限公司 第一被告 人:武洋第 二被告人: 中航资本控 股股份有限 公司【原北 亚实业(集 团)股份有 限公司】第 三被告人: 大远国际发 展有限公司 无 股权 纠纷 2016 年 2 月 18 日,经由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 院委托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协助送达香 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诉法庭发出的高院 民事诉讼 2015 年第 2295 号(HCA2295/2015) 案件。原告申索请求:1、请求宣告 2003 年 8 月29日第二被告获配的30万股大远国际股份 无效或作废;2、请求宣告 2004 年 10 月 26 日第二被告将 30 万股股份转让给第一被告的 行为无效或作废;3、剔除第一被告作为 30 万股注册股东形式更正第三被告的成员登记 册,或者以第二被告替换第一被告作为 30 万 股注册股东形式更正第三被告的成员登记册。 公司已聘请香港律师按照香港的有关程序提 交了答辩材料。 大远国际发展有 限公司 30 万股股 份 否 公司提出书面答辩后,原告在案件 审理过程中对公司提出撤诉,相关 程序尚在进行。 案件争议事项系原北亚 实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破产重整前发生, 对公司利润不构成影响 正在审 理 第一原告人: 罗方红第二原 告人:冯婉筠 第一被告 人:武洋第 二被告人: 中航资本控 股股份有限 公司【原北 亚实业(集 团)股份有 限公司】第 三被告人: 大远国际发 展有限公司 无 股权 纠纷 2016 年 2 月 18 日,经由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 院委托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协助送达香 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诉法庭发出的高院 杂项案件 2015 年第 2456 号(HCMP2456/2015) 案件。原告申索请求:以剔除第一被告人作为 该 30 万股份的注册股东的形式更正第三被告 人的成员登记册;或以第二被告人替换第一被 告人作为该 30 万股份的注册股东的形式更正 第三被告人的成员登记册。公司已聘请香港律 师按照香港的有关程序提交了答辩材料。 大远国际发展有 限公司 30 万股股 份 否 公司提出书面答辩后,原告在案件 审理过程中对公司提出撤诉,相关 程序尚在进行。 案件争议事项系原北亚 实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破产重整前发生, 对公司利润不构成影响 正在审 理
2018年年度报告 (三)其他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况 口适用√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口适用√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公司通过市场化增持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全部系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取得。相关 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届七次职工代表大会、2017年5月26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2017年9月8日召开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7年9月26日召开的2017年第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相关公告 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4月28日、2017年5月27日、2017年9月9日、2017年9月 12日和2017年9月27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17-014 号、临2017-024号、临2017-044号、临2017-047号、临2017-048号、临2017-051、临2017-052 和临2017-053公告。本计划己完成股票购买,通过二级市场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7,131,769股, 占公司己发行总股本的0.19%,成交金额合计为105,157,196.4元,成交均价为6.14元/股。本 计划所购买的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自2017年11月2日起12个月。报告期内,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已解除锁定,持股数量没有发生变化。 其他激励措施 口适用√不适用 38/234
2018 年年度报告 38 / 234 (三)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通过市场化增持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全部系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取得。相关 事项已经公司 2017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一届七次职工代表大会、2017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7 年 9 月 8 日召开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7 年 9 月 26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相关公告, 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2017 年 5 月 27 日、2017 年 9 月 9 日、2017 年 9 月 12 日和 2017 年 9 月 27 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 2017-014 号、临 2017-024 号、临 2017-044 号、临 2017-047 号、临 2017-048 号、临 2017-051、临 2017-052 和临 2017-053 公告。本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通过二级市场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17,131,769 股, 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0.19%,成交金额合计为 105,157,196.4 元,成交均价为 6.14 元/股。本 计划所购买的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自 2017 年 11 月 2 日起 12 个月。报告期内,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已解除锁定,持股数量没有发生变化。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年度报告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口不适用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的公告具体详见2018年1月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sse.com.cn)的临2018-001 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具体详见2018年2月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8-007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口不适用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关于公司认购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具体详见2018年6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 行股票的关联交易公告 所网站(ww.sse.com.cn)的临2018-040号 关于参股投资贵州安吉航空精密铸造有限责任|具体详见2018年8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 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暨关联交易公告 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8-057号 关于控股子公司中航信托参与竞拍贵州银行股具体详见2018年11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 份有限公司0.67%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易所网站(w.sse.com.cn)的临2018-070号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口不适用 2018年3月28日,公司刊登的《关于参与投资合肥江航飞机装备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 项目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3),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参与投资合肥江航飞机装备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落实国家 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抓住军工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发展的机遇,进一步促进产融结合发展举措落 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航航空投资拟参与投资控股股东航空工业所属合肥江航飞机装备有限公司 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拟受让中航机电系统持有的合肥江航28.6%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中航 机电系统仍为合肥江航控股股东,持有合肥江航71.4%股权。该事项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后实施,最终股权认购价格为2.16亿元人民币。报告期内,已支付上 述股权认购款 2018年8月31日,公司刊登《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公 告》,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中航租赁拟增资扩股筹集资金总金额为 512,800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航投资拟出资合计50亿元。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航投资有限分别己向中航租赁增资12.5亿元,合 计增资25亿元。 2018年11月7日,公司刊登《关于全资子公司中航资本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向中航客舱系统 9/234
2018 年年度报告 39 / 234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的公告 具体详见 2018 年 1 月 3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 2018-001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具体详见 2018年2月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 2018-007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关于公司认购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关联交易公告 具体详见 2018年 6月 2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 2018-040 号 关于参股投资贵州安吉航空精密铸造有限责任 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暨关联交易公告 具体详见 2018年 8月 31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 2018-057 号 关于控股子公司中航信托参与竞拍贵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0.67%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具体详见 2018 年 11 月 2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 2018-070 号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18 年 3 月 28 日,公司刊登的《关于参与投资合肥江航飞机装备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 项目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23),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参与投资合肥江航飞机装备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落实国家 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抓住军工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发展的机遇,进一步促进产融结合发展举措落 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航航空投资拟参与投资控股股东航空工业所属合肥江航飞机装备有限公司 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拟受让中航机电系统持有的合肥江航 28.6%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中航 机电系统仍为合肥江航控股股东,持有合肥江航 71.4%股权。该事项经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后实施,最终股权认购价格为 2.16 亿元人民币。报告期内,已支付上 述股权认购款。 2018 年 8 月 31 日,公司刊登《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公 告》,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中航租赁拟增资扩股筹集资金总金额为 512,800 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航投资拟出资合计 50 亿元。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航投资有限分别已向中航租赁增资 12.5 亿元,合 计增资 25 亿元。 2018 年 11 月 7 日,公司刊登《关于全资子公司中航资本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向中航客舱系统
2018年年度报告 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68),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同意全资子公司中航资本国际拟增资中航客舱系统有限公司(英文名: AVIC Cabin System Co.,Ltd,以下简称“中航客舱”)整合方案,具体如下:(1)中航资本国际向中航客舱 现金增资20,562,000.37英镑或等值币种:(2)中航资本国际向中航客舱増资人民币5亿元或等 值币种。前述増资的价格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的估值报告或评估报告为基础确定。 报告期内,中航资本国际已向中航客舱出资17,891,844.00元人民币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口不适用 1、2018年2月5日,公司刊登的《关于参股设立中俄直升机联合技术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9),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股设 立中俄直升机联合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为稳步拓展新业务,抓住航空产业发展中的投资机会,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航航空投资拟出资3,150元,与中航国际航空发展有限公司、中航直升机有限 责任公司和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中俄直升机联合技术有限公司(现注册名 称为中联(天津)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国内俄制直升机维修、整机及零部件销售、加改 装等业务。中俄直升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其中中航航空投资认缴出资3,150万元,持 股21%。各方均以现金认缴出资。2018年3月30日,该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2、2018年2月27日,公司刊登的《关于签署基金管理公司出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18-011),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航空工业,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北京融 富航空工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出资协议》,公司作为北京融富航空工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商 登记名称“中航融富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之一,拟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 占基金管理公司出资额的35.71%。该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完成 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40/234
2018 年年度报告 40 / 234 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68),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同意全资子公司中航资本国际拟增资中航客舱系统有限公司(英文名:AVIC Cabin System Co.,Ltd,以下简称“中航客舱”)整合方案,具体如下:(1)中航资本国际向中航客舱 现金增资 20,562,000.37 英镑或等值币种;(2)中航资本国际向中航客舱增资人民币 5 亿元或等 值币种。前述增资的价格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的估值报告或评估报告为基础确定。 报告期内,中航资本国际已向中航客舱出资 17,891,844.00 元人民币。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18 年 2 月 5 日,公司刊登的《关于参股设立中俄直升机联合技术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09),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股设 立中俄直升机联合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为稳步拓展新业务,抓住航空产业发展中的投资机会,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航航空投资拟出资 3,150 元,与中航国际航空发展有限公司、中航直升机有限 责任公司和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中俄直升机联合技术有限公司(现注册名 称为中联(天津)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国内俄制直升机维修、整机及零部件销售、加改 装等业务。中俄直升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 亿元。其中中航航空投资认缴出资 3,150 万元,持 股 21%。各方均以现金认缴出资。2018 年 3 月 30 日,该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2、2018 年 2 月 27 日,公司刊登的《关于签署基金管理公司出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18-011),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航空工业,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北京融 富航空工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出资协议》,公司作为北京融富航空工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商 登记名称“中航融富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之一,拟出资 5000 万元人民币, 占基金管理公司出资额的 35.71%。该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完成 出资 5000 万元人民币。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