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五节重要事项 、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公司应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司董事会根据以下原则制定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划、计划和预案 应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 3、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股票与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4、充分听取和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要求; 5、当时国家货币政策环境以及宏观经济状况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的10%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其中,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 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超过 5000万元。 公司的现金分红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三)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在满尼是现金分红的条件下,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可股木规模不配,发放票股利 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是是是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不适用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76,762,5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1.50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26,514,379,20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510,113,56103元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分配方 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chin乡 www.cninfocom.cn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 26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应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司董事会根据以下原则制定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划、计划和预案: 1、应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 3、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股票与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4、充分听取和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要求; 5、当时国家货币政策环境以及宏观经济状况。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的10%。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其中,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 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超过 5000万元。 公司的现金分红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三)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 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不适用 公司近 3 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76,762,5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1.50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26,514,379.20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510,113,561.03元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分配方 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8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76,762,5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1.00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17,676,25280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584215,52221元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分配方 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76,762,5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1.00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17676,25280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655,073,34279元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分配预 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现金分红总额 分红年度合并/金分红金额 以其他方式现 (含其他方 占合并报表中以其他方式金分红金额占 报表中归属于 现金分红总额式)占合并报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 归属于上市公(如回购股合并报表中归 上市公司普通 (含其他方表中归属于上 (含税) 司普通股股东份)现金分红属于上市公司 股股东的净 市公司普通股 的净利润的比的金额普通股股东的 股东的净利润 率 净利润的比例 的比率 2019年 17,676,252.8082,527,81426 2142% 000%17,676,25280 20.60% 2018年 17,676,252.8090,848,42854 1946% 0.00%17676,25280 2017年 26514.379.2096547,56152 2746% 0.00%26,514,379.20 2746%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口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每10股转增数(股)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176,762,528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17,676252.80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可分配利润(元) 672,749,595.5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 176,762,5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17676,25280元,母 chin乡 www.cninfocom.cn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 27 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8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76,762,5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1.00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17,676,252.80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584,215,522.21元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分配方 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76,762,5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1.00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17,676,252.80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655,073,342.79元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分配预 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 (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 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 润 现金分红金额 占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上市公 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的比 率 以其他方式 (如回购股 份)现金分红 的金额 以其他方式现 金分红金额占 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的比例 现金分红总额 (含其他方 式) 现金分红总额 (含其他方 式)占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上 市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的比率 2019 年 17,676,252.80 82,527,814.26 21.42% 0.00 0.00% 17,676,252.80 20.60% 2018 年 17,676,252.80 90,848,428.54 19.46% 0.00 0.00% 17,676,252.80 19.46% 2017 年 26,514,379.20 96,547,561.52 27.46% 0.00 0.00% 26,514,379.20 27.46%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0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1 每 10 股转增数(股) 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176,762,528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17,676,252.80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0.00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0 可分配利润(元) 672,749,595.59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其他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76,762,52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 17,676,252.80 元,母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司剩余未分配利润655,073,34279元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分配预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 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口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无无 书中所作承诺 公司2010年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承诺:(1) 李宏、毛志林、白宁与威尔德签署不少于5 资产重组时」李宏,服务年限的服务合同,起始日期为认购股份购买资产 报告期内未 志林、白承诺,同实施完毕之日。(2)无论以何种原因自威尔2010年06见承诺内容发生违反承 作承诺 业竞争承德离职,从离职之日起5年内,李宏、毛志月09见承诺内容发生违反承 诺事项。 林、白宁不得从事与威尔德构成竞争的业务 (持有在任何股票市场上市的任何公司的己 发行股份或债券不超过5%除外 首次公开发行 或再融资时所无 股权激励承诺无 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一年:1、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3、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风 报告期内未 本公司永久补充险投资,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12019年12 流动资金供财务资助: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24日见承诺内容发生违反承 诺事项 其他对公司中 相关承诺月内公司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 小股东所作承 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关于闲置 自有资金公司承诺在具体进行属于风险投资的现金管 本公司现金管理|理业务的近12个月内及以后的12个月内不 2019年12 报告期内未 月24日见承诺内容发生违反承 的相关承实施下述行为 承诺是否按时 如承诺超期未 履行完毕的,应无 当详细说明未 chin乡 www.cninfocom.cn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 28 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 655,073,342.79 元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分配预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 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无 无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无 无 无 无 无 资产重组时所 作承诺 李宏、毛 志林、白 宁 服务年限 承诺,同 业竞争承 诺 公司 2010 年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承诺:(1) 李宏、毛志林、白宁与威尔德签署不少于 5 年 的服务合同,起始日期为认购股份购买资产 实施完毕之日。(2)无论以何种原因自威尔 德离职,从离职之日起 5 年内,李宏、毛志 林、白宁不得从事与威尔德构成竞争的业务 (持有在任何股票市场上市的任何公司的已 发行股份或债券不超过 5%除外)。 2010 年 06 月 09 日 见承诺内容 报告期内未 发生违反承 诺事项。 首次公开发行 或再融资时所 作承诺 无 无 无 无 无 股权激励承诺 无 无 无 无 无 其他对公司中 小股东所作承 诺 本公司 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相关承诺 1、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一年;1、募集资金 已到账超过一年;3、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风 险投资,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 供财务资助;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 月内公司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2019 年 12 月 24 日 见承诺内容 报告期内未 发生违反承 诺事项。 本公司 关于闲置 自有资金 现金管理 的相关承 诺 公司承诺在具体进行属于风险投资的现金管 理业务的近 12 个月内及以后的 12 个月内不 实施下述行为: 2019 年 12 月 24 日 见承诺内容 报告期内未 发生违反承 诺事项。 承诺是否按时 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 履行完毕的,应 当详细说明未 无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完成履行的具 体原因及下 步的工作计划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口不适用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 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 追溯调整法, 2.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 ——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 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 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3.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具体变更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31、重要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说明。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口适用V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chin乡 www.cninfocom.cn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 29 完成履行的具 体原因及下一 步的工作计划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 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 追溯调整法。 2.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 ——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 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 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3. 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具体变更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31、重要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说明。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9年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卢娅萍,沈筱敏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卢娅萍1年,沈筱敏2年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口适用V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口适用V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口适用V不适用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口适用V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chin乡 www.cninfocom.cn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 30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54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9 年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卢娅萍,沈筱敏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卢娅萍 1 年,沈筱敏 2 年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