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著《法哲学原理》一书评述 29 第一,就政治上说,马克思从革命民主的立场,驳斥了黑格尔主 张的君主制 在批判黑格尔君主制的同时,马克思正面提出民主制的优越性 说:“民主制是君主制的真理,君主制却不是民主制的真理。……从君 主制本身不能了解君主制,但是从民主制本身可以了解君主制。”①又 说:“正如同不是宗教创造人而是人创造宗教一样,不是国家制度创造 人民,而是人民创造国家制度”。②针对黑格尔把宗教和君主制,把上 帝和君王联系起来的看法,马克思是把反宗教与反君主制结合起来 第二,从经济上说,马克思从反对私有制的立场驳斥了黑格尔对 私有财产的崇拜 黑格尔尽管把国家说成是“伦理理念的现实”,但是结合到黑格尔 对于财产的看法来分析,却揭露了“伦理理念的现实在这里成了私有 财产的宗教”。③马克思痛切指斥黑格尔之替私有财产制辩护,正是出 卖伦理或“转让伦理”,抹煞人的意志自由。马克思说,在黑格尔那里 “私有财产成了意志的主体,意志则成了私有财产的简单谓语。”④马克 思又说:“凡私有财产不可转让的地方,‘普遍的意志自由和伦理却 可以转让。……私有财产的不可转让同时就是普遍的意志自由和 伦理的可以转让’。……在这里我的意志已经不在支配客体(私有财 ,而是意志本身在受客体的支配。”这些话已经说明了在阶级社会 的私有财产制度下,象黑格尔那样的唯心主义者大谈其“伦理实体”或 “意志自由”完全是骗人的东西。 ①《黑格尔法哲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80页。 ②同上书,第281页 ③同上书,第373页 ④同上书,第370页。 ⑤《黑格尔法哲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371
第 一 , 就 政 治 上 说 , 马 克 思 从 革 命 民 主 的 立 场 , 驳 斥 了 黑 格 尔 主 张 的 君 主 制 。 在 批 判 黑 格 尔 君 主 制 的 同 时 , 马 克 思 正 面 提 出 民 主 制 的 优 越 性 说 : “ 民 主 制 是 君 主 制 的 真 理 , 君 主 制 却 不 是 民 主 制 的 真 理 。 … … 从 君 主 制 本 身 不 能 了 解 君 主 制 , 但 是 从 民 主 制 本 身 可 以 了 解 君 主 制 。 ” ① 又 说 : “ 正 如 同 不 是 宗 教 创 造 人 而 是 人 创 造 宗 教 一 样 , 不 是 国 家 制 度 创 造 人 民 , 而 是 人 民 创 造 国 家 制 度 ” 。 ② 针 对 黑 格 尔 把 宗 教 和 君 主 制 , 把 上 帝 和 君 王 联 系 起 来 的 看 法 , 马 克 思 是 把 反 宗 教 与 反 君 主 制 结 合 起 来 的 。 第 二 , 从 经 济 上 说 , 马 克 思 从 反 对 私 有 制 的 立 场 驳 斥 了 黑 格 尔 对 私 有 财 产 的 崇 拜 。 黑 格 尔 尽 管 把 国 家 说 成 是 “ 伦 理 理 念 的 现 实 ” , 但 是 结 合 到 黑 格 尔 对 于 财 产 的 看 法 来 分 析 , 却 揭 露 了 “ 伦 理 理 念 的 现 实 在 这 里 成 了 私 有 财 产 的 宗 教 ” 。 ③ 马 克 思 痛 切 指 斥 黑 格 尔 之 替 私 有 财 产 制 辩 护 , 正 是 出 卖 伦 理 或 “ 转 让 伦 理 ” , 抹 煞 人 的 意 志 自 由 。 马 克 思 说 , 在 黑 格 尔 那 里 “ 私 有 财 产 成 了 意 志 的 主 体 , 意 志 则 成 了 私 有 财 产 的 简 单 谓 语 。 ” ④ 马 克 思 又 说 : “ 凡 私 有 财 产 不 可 转 让 的 地 方 , ‘ 普 遍 的 意 志 自 由 ’ 和 伦 理 却 可 以 转 让 。 … … 私 有 财 产 的 ‘ 不 可 转 让 ’ 同 时 就 是 普 遍 的 意 志 自 由 和 伦 理 的 ‘ 可 以 转 让 ’ 。 … … 在 这 里 我 的 意 志 已 经 不 在 支 配 客 体 〔 私 有 财 产 〕 , 而 是 意 志 本 身 在 受 客 体 的 支 配 。 ” ⑤ 这 些 话 已 经 说 明 了 在 阶 级 社 会 的 私 有 财 产 制 度 下 , 象 黑 格 尔 那 样 的 唯 心 主 义 者 大 谈 其 “ 伦 理 实 体 ” 或 “ 意 志 自 由 ” 完 全 是 骗 人 的 东 西 。 黑 格 尔 著 《 法 哲 学 原 理 》 一 书 评 述 2 9 ① ② ③ ④ ⑤ 《 黑 格 尔 法 哲 学 批 判 》 , 《 马 克 思 恩 格 斯 全 集 》 第 1 卷 , 第 3 7 1 页 。 同 上 书 , 第 3 7 0 页 。 同 上 书 , 第 3 7 3 页 。 同 上 书 , 第 2 8 1 页 。 《 黑 格 尔 法 哲 学 批 判 》 , 《 马 克 思 恩 格 斯 全 集 》 第 1 卷 , 第 2 8 0 页
黑格尔著《法哲学原理》一书评述 第三,在批判《法哲学》的过程中,马克思从根本上有力地摧毁 了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 马克思首先批判了黑格尔把“法哲学”当成“逻辑学”的补充与 应用,或者把国家制度当成伦理理念的实现这一根本唯心主义出发 点。马克思说:“在这里,注意的中心不是法哲学,而是逻辑学。… 在这里具有哲学意义的不是事物本身的逻辑,而是逻辑本身的事物。 不是用逻辑来论证国家,而是用国家来论证逻辑。”①这里正好把黑格 尔颠倒过来,我们认为第一性的东西是“事物本身的逻辑”即现实事 物发展的规律,而黑格尔认为第一性的东西却是“逻辑本身的事物”, 即理念、概念之类。我们要求用逻辑(唯物辩证法)来分析国家的矛 盾,来研究、论证国家现实发展演变的规律,而黑格尔所要求的是完 成自己的唯心主义体系,把国家的制度、现象当作说明、体现逻辑理 念的谓语或工具。马克思更明确指出,黑格尔的“整个法哲学只不过 是对逻辑学的补充。十分明显,这一补充只是对概念本身发展的(某 种附加的东西)。”②马克思根本与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相反,认为 “法哲学”不应是“逻辑学的补充”、“概念发展的附加”,反之,逻辑 概念应该是反映、说明、论证法律、政治、社会、国家的现实发展的 东西。 马克思反复批判在黑格尔那里“理念变成了独立的主体”的客观 唯心主义观点说,“现实性不是被看做这种现实性本身,而是被看做某 种其他的现实性。”③这就批判了黑格尔不把现实性看做第一性的东 西,而把它看做“某种其他的”即理念的现实这种本末倒置的唯心观 点。譬如在马克思看来,“政治情绪是国家的主观实体,政治制度是国 ①《黑格尔法哲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63页 ②《黑格尔法晢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64页。 ③同上书,第250页
第 三 , 在 批 判 《 法 哲 学 》 的 过 程 中 , 马 克 思 从 根 本 上 有 力 地 摧 毁 了 黑 格 尔 的 客 观 唯 心 主 义 体 系 。 马 克 思 首 先 批 判 了 黑 格 尔 把 “ 法 哲 学 ” 当 成 “ 逻 辑 学 ” 的 补 充 与 应 用 , 或 者 把 国 家 制 度 当 成 伦 理 理 念 的 实 现 这 一 根 本 唯 心 主 义 出 发 点 。 马 克 思 说 : “ 在 这 里 , 注 意 的 中 心 不 是 法 哲 学 , 而 是 逻 辑 学 。 … … 在 这 里 具 有 哲 学 意 义 的 不 是 事 物 本 身 的 逻 辑 , 而 是 逻 辑 本 身 的 事 物 。 不 是 用 逻 辑 来 论 证 国 家 , 而 是 用 国 家 来 论 证 逻 辑 。 ” ① 这 里 正 好 把 黑 格 尔 颠 倒 过 来 , 我 们 认 为 第 一 性 的 东 西 是 “ 事 物 本 身 的 逻 辑 ” 即 现 实 事 物 发 展 的 规 律 , 而 黑 格 尔 认 为 第 一 性 的 东 西 却 是 “ 逻 辑 本 身 的 事 物 ” , 即 理 念 、 概 念 之 类 。 我 们 要 求 用 逻 辑 ( 唯 物 辩 证 法 ) 来 分 析 国 家 的 矛 盾 , 来 研 究 、 论 证 国 家 现 实 发 展 演 变 的 规 律 , 而 黑 格 尔 所 要 求 的 是 完 成 自 己 的 唯 心 主 义 体 系 , 把 国 家 的 制 度 、 现 象 当 作 说 明 、 体 现 逻 辑 理 念 的 谓 语 或 工 具 。 马 克 思 更 明 确 指 出 , 黑 格 尔 的 “ 整 个 法 哲 学 只 不 过 是 对 逻 辑 学 的 补 充 。 十 分 明 显 , 这 一 补 充 只 是 对 概 念 本 身 发 展 的 〔 某 种 附 加 的 东 西 〕 。 ” ② 马 克 思 根 本 与 黑 格 尔 的 客 观 唯 心 主 义 相 反 , 认 为 “ 法 哲 学 ” 不 应 是 “ 逻 辑 学 的 补 充 ” 、 “ 概 念 发 展 的 附 加 ” , 反 之 , 逻 辑 、 概 念 应 该 是 反 映 、 说 明 、 论 证 法 律 、 政 治 、 社 会 、 国 家 的 现 实 发 展 的 东 西 。 马 克 思 反 复 批 判 在 黑 格 尔 那 里 “ 理 念 变 成 了 独 立 的 主 体 ” 的 客 观 唯 心 主 义 观 点 说 , “ 现 实 性 不 是 被 看 做 这 种 现 实 性 本 身 , 而 是 被 看 做 某 种 其 他 的 现 实 性 。 ” ③ 这 就 批 判 了 黑 格 尔 不 把 现 实 性 看 做 第 一 性 的 东 西 , 而 把 它 看 做 “ 某 种 其 他 的 ” 即 理 念 的 现 实 这 种 本 末 倒 置 的 唯 心 观 点 。 譬 如 在 马 克 思 看 来 , “ 政 治 情 绪 是 国 家 的 主 观 实 体 , 政 治 制 度 是 国 3 0 黑 格 尔 著 《 法 哲 学 原 理 》 一 书 评 述 ① ② ③ 同 上 书 , 第 2 5 0 页 。 《 黑 格 尔 法 哲 学 批 判 》 , 《 马 克 思 恩 格 斯 全 集 》 第 1 卷 , 第 2 6 4 页 。 《 黑 格 尔 法 哲 学 批 判 》 , 《 马 克 思 恩 格 斯 全 集 》 第 1 卷 , 第 2 6 3 页
黑格尔著《法哲学原理》一书评述 31 家的客观实体。”①但是诚如马克思所指出那样,“黑格尔在任何地方都 把理念当做主体(实体),而把真正的现实的主体,例如‘政治情绪 或政治制度)变成了谓语。”②这是马克思抓住了黑格尔颠倒主体或实 体与谓语,亦即存在与思维的根本关系的唯心主义观点,而给予反复 着重的批判,从而在破黑格尔客观唯心主义的同时,建立并发展了辩 证唯物主义 第四,关于辩证法问题,马克思指出了“黑格尔深刻之处正在于 他处处都从各种规定的对立出发,并把这种对立加以强调。”③但是他 对于黑格尔唯心辩证法的两点揭露和批判,对唯物辩证法的发展具有 重要意义。 黑格尔在他早年1807年所写的较富于自由精神的《精神现象学》 序言中,曾明确提出精神世界的变化,有“打断那单纯增长过程的渐 变性”,而产生“质的飞跃”的说法,并且把飞跃过程描写成“这种并 不曾改变全体的面貌的逐渐碾磨为日出所中断,这是一道闪电,在顷 刻之间就表现出新世界的形相”。④但是在他晚年较保守的《法哲学》中 提到国家制度时,却只看见他强调“一种状态的不断发展从外表看来 是一种平静的觉察不到的运动。久而久之国家制度就变得面目全非 了。”黑格尔这里显然模糊了“飞跃”、“连续性中断”的意义,而强调 逐渐的量变。马克思针对这点,从坚定的革命的唯物辩证法的立场予 以批判道:“诚然,在许许多多国家里,制度改变的方式总是新的要求 逐渐产生,旧的东西瓦解等等,但是要建立新的国家制度,总要经过 真正的革命。”又说,“逐渐推移这种范畴从历史上看来是不真实的,这 ①同上书,第254页 ②同上书,第255页 ③参看《黑格尔法哲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312页。 ④“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德国哲学”,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第203
家 的 客 观 实 体 。 ” ① 但 是 诚 如 马 克 思 所 指 出 那 样 , “ 黑 格 尔 在 任 何 地 方 都 把 理 念 当 做 主 体 〔 实 体 〕 , 而 把 真 正 的 现 实 的 主 体 , 例 如 ‘ 政 治 情 绪 ’ 〔 或 政 治 制 度 〕 变 成 了 谓 语 。 ” ② 这 是 马 克 思 抓 住 了 黑 格 尔 颠 倒 主 体 或 实 体 与 谓 语 , 亦 即 存 在 与 思 维 的 根 本 关 系 的 唯 心 主 义 观 点 , 而 给 予 反 复 着 重 的 批 判 , 从 而 在 破 黑 格 尔 客 观 唯 心 主 义 的 同 时 , 建 立 并 发 展 了 辩 证 唯 物 主 义 。 第 四 , 关 于 辩 证 法 问 题 , 马 克 思 指 出 了 “ 黑 格 尔 深 刻 之 处 正 在 于 他 处 处 都 从 各 种 规 定 的 对 立 出 发 , 并 把 这 种 对 立 加 以 强 调 。 ” ③ 但 是 他 对 于 黑 格 尔 唯 心 辩 证 法 的 两 点 揭 露 和 批 判 , 对 唯 物 辩 证 法 的 发 展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 黑 格 尔 在 他 早 年 1 8 0 7 年 所 写 的 较 富 于 自 由 精 神 的 《 精 神 现 象 学 》 序 言 中 , 曾 明 确 提 出 精 神 世 界 的 变 化 , 有 “ 打 断 那 单 纯 增 长 过 程 的 渐 变 性 ” , 而 产 生 “ 质 的 飞 跃 ” 的 说 法 , 并 且 把 飞 跃 过 程 描 写 成 “ 这 种 并 不 曾 改 变 全 体 的 面 貌 的 逐 渐 碾 磨 为 日 出 所 中 断 , 这 是 一 道 闪 电 , 在 顷 刻 之 间 就 表 现 出 新 世 界 的 形 相 ” 。 ④ 但 是 在 他 晚 年 较 保 守 的 《 法 哲 学 》 中 提 到 国 家 制 度 时 , 却 只 看 见 他 强 调 “ 一 种 状 态 的 不 断 发 展 从 外 表 看 来 是 一 种 平 静 的 觉 察 不 到 的 运 动 。 久 而 久 之 国 家 制 度 就 变 得 面 目 全 非 了 。 ” 黑 格 尔 这 里 显 然 模 糊 了 “ 飞 跃 ” 、 “ 连 续 性 中 断 ” 的 意 义 , 而 强 调 逐 渐 的 量 变 。 马 克 思 针 对 这 点 , 从 坚 定 的 革 命 的 唯 物 辩 证 法 的 立 场 予 以 批 判 道 : “ 诚 然 , 在 许 许 多 多 国 家 里 , 制 度 改 变 的 方 式 总 是 新 的 要 求 逐 渐 产 生 , 旧 的 东 西 瓦 解 等 等 , 但 是 要 建 立 新 的 国 家 制 度 , 总 要 经 过 真 正 的 革 命 。 ” 又 说 , “ 逐 渐 推 移 这 种 范 畴 从 历 史 上 看 来 是 不 真 实 的 , 这 黑 格 尔 著 《 法 哲 学 原 理 》 一 书 评 述 3 1 ① ② ③ ④ “ 十 八 世 纪 末 — — 十 九 世 纪 初 德 国 哲 学 ” , 商 务 印 书 馆 1 9 6 0 年 版 , 第 2 0 3 页 。 参 看 《 黑 格 尔 法 哲 学 批 判 》 , 《 马 克 思 恩 格 斯 全 集 》 , 第 1 卷 , 第 3 1 2 页 。 同 上 书 , 第 2 5 5 页 。 同 上 书 , 第 2 5 4 页
黑格尔著《法哲学原理》一书评述 是第一。第二,它也不能说明任何问题”。①马克思这里不仅反对了改 良主义,庸俗进化论,也有力地反对了黑格尔有保守意味的唯心辩证 其次,马克思还严肃地批判了黑格尔利用“中介”这一辩证法概 念来调和国家制度中不可调和的矛盾的保守主义和唯心辩证法思想 黑格尔在302节的补充中说:“国家制度在本质上是一种中介体系。” 马克思除了讥讽这种中介体系“重演了夫妻吵架医生劝解的故事”外, 又指出“这一中介体系还采取这样一种形式:一个人想打败自己的敌 人,同时又不得不保护自己的敌人免遭别的敌人的打击:;由于这种双 重的地位,他的打算全部落空了。”②马克思尖锐地提出了资本主义国 家制度中不可调和的矛盾说,反击了黑格尔所谓“中介体系”说。马 克思还进一步指出,黑格尔“把这种中介作用说成是逻辑的思辨奥秘, 是合乎理性的关系,是推论。真正的极端之所以不能被中介所调和,就 因为它们是真正的极端。同时它们也不需要任何中介,因为它们在本 质上是互相对立的。”③从这段深刻的批判里,我们体会到抹煞或调和 阶级对立的唯心辩证法是与肯定“不能被中介所调和”的本质对立、阶 级矛盾、坚持革命的唯物辩证法是根本相反的。 马克思在他的天才的经典著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里,对于黑 格尔政治上的保守思想、君主制、私有财产制思想,对于黑格尔的客 观唯心主义和唯心辩证法,没有丝毫放松,以坚强的党性予以严肃的 致命性的批判。这是我们批判资产阶级古典哲学的典范。在我们不断 深入学习中可以吸取无穷的教益。黑格尔的《法哲学》是古典唯心哲 学的重要著作。我们试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作为武器去进一步批判研 ①《黑格尔法哲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315页。 ②《黑格尔法晢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35←-355页 ③同上书,第355页
是 第 一 。 第 二 , 它 也 不 能 说 明 任 何 问 题 ” 。 ① 马 克 思 这 里 不 仅 反 对 了 改 良 主 义 , 庸 俗 进 化 论 , 也 有 力 地 反 对 了 黑 格 尔 有 保 守 意 味 的 唯 心 辩 证 法 。 其 次 , 马 克 思 还 严 肃 地 批 判 了 黑 格 尔 利 用 “ 中 介 ” 这 一 辩 证 法 概 念 来 调 和 国 家 制 度 中 不 可 调 和 的 矛 盾 的 保 守 主 义 和 唯 心 辩 证 法 思 想 。 黑 格 尔 在 3 0 2 节 的 补 充 中 说 : “ 国 家 制 度 在 本 质 上 是 一 种 中 介 体 系 。 ” 马 克 思 除 了 讥 讽 这 种 中 介 体 系 “ 重 演 了 夫 妻 吵 架 医 生 劝 解 的 故 事 ” 外 , 又 指 出 “ 这 一 中 介 体 系 还 采 取 这 样 一 种 形 式 : 一 个 人 想 打 败 自 己 的 敌 人 , 同 时 又 不 得 不 保 护 自 己 的 敌 人 免 遭 别 的 敌 人 的 打 击 ; 由 于 这 种 双 重 的 地 位 , 他 的 打 算 全 部 落 空 了 。 ” ② 马 克 思 尖 锐 地 提 出 了 资 本 主 义 国 家 制 度 中 不 可 调 和 的 矛 盾 说 , 反 击 了 黑 格 尔 所 谓 “ 中 介 体 系 ” 说 。 马 克 思 还 进 一 步 指 出 , 黑 格 尔 “ 把 这 种 中 介 作 用 说 成 是 逻 辑 的 思 辨 奥 秘 , 是 合 乎 理 性 的 关 系 , 是 推 论 。 真 正 的 极 端 之 所 以 不 能 被 中 介 所 调 和 , 就 因 为 它 们 是 真 正 的 极 端 。 同 时 它 们 也 不 需 要 任 何 中 介 , 因 为 它 们 在 本 质 上 是 互 相 对 立 的 。 ” ③ 从 这 段 深 刻 的 批 判 里 , 我 们 体 会 到 抹 煞 或 调 和 阶 级 对 立 的 唯 心 辩 证 法 是 与 肯 定 “ 不 能 被 中 介 所 调 和 ” 的 本 质 对 立 、 阶 级 矛 盾 、 坚 持 革 命 的 唯 物 辩 证 法 是 根 本 相 反 的 。 马 克 思 在 他 的 天 才 的 经 典 著 作 《 黑 格 尔 法 哲 学 批 判 》 里 , 对 于 黑 格 尔 政 治 上 的 保 守 思 想 、 君 主 制 、 私 有 财 产 制 思 想 , 对 于 黑 格 尔 的 客 观 唯 心 主 义 和 唯 心 辩 证 法 , 没 有 丝 毫 放 松 , 以 坚 强 的 党 性 予 以 严 肃 的 致 命 性 的 批 判 。 这 是 我 们 批 判 资 产 阶 级 古 典 哲 学 的 典 范 。 在 我 们 不 断 深 入 学 习 中 可 以 吸 取 无 穷 的 教 益 。 黑 格 尔 的 《 法 哲 学 》 是 古 典 唯 心 哲 学 的 重 要 著 作 。 我 们 试 运 用 马 克 思 列 宁 主 义 作 为 武 器 去 进 一 步 批 判 研 3 2 黑 格 尔 著 《 法 哲 学 原 理 》 一 书 评 述 ① ② ③ 同 上 书 , 第 3 5 5 页 。 《 黑 格 尔 法 哲 学 批 判 》 , 《 马 克 思 恩 格 斯 全 集 》 , 第 1 卷 , 第 3 5 4 — 3 5 5 页 。 《 黑 格 尔 法 哲 学 批 判 》 , 《 马 克 思 恩 格 斯 全 集 》 , 第 1 卷 , 第 3 1 5 页
黑格尔著《法哲学原理》一书评述 3 宄黑格尔的著作,将不难获致新的收获 1961年4月
究 黑 格 尔 的 著 作 , 将 不 难 获 致 新 的 收 获 。 1 9 6 1 年 4 月 黑 格 尔 著 《 法 哲 学 原 理 》 一 书 评 述 3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