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年度报告 通达性,进一步优化航线网络结构,持续推进客运枢纽建设。在非航空性业务方面,公司将围绕 价值提升、着眼长远、规范管理、强化制度等核心,以“调整资源布局规划,挖掘资源价值潜力 优化资源使用形式,规范资源运营管理”为手段,进一步提升资源价值,从而不断提升企业盈利 能力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口不适用 1、宏观经济风险 航空运输业是与宏观经济发展状况密切相关的行业,受宏观经济景气度的影响较大,全球经 济发展存在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等不确定因素,部分驱动行业增长的动力有放缓的风险,可能会对 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行业政策风险 航空运输业是受政策影响较大的行业,政府有关部门对行业发展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对公司未 来业绩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3、行业特有风险 长三角机场群的发展形成了一定的竞争态势,此外,高铁行业的快速发展及其高准点率优势 也对航空业市场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冲击。 4、瓶颈与挑战 随着浦东杋场运量、规模的快速发展,公司的资源供给、安全管控、服务品质、内部管理等 方面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集中体现在航班高位运行与资源瓶颈、日益严峻的反恐形势与有限的防 控手段、旅客对高品质的航空岀行需求与航班正点率不高、卓越运营要求与队伍综合素质之间的 矛盾。 018年是公司改革发展重要的“窗口期”,也是难得的“机遇期”。公司将立足更高站位, 从浦东机场在国家航空枢纽战略中的地位,在长三角城市机场群建设中的作用,上海城市最重要 航运功能的载体和枢纽港发展最核心力量出发,把握好公司发展方向。以竞争性思维、创新性精 神谋划布局全年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致力于持续提升旅客体验,加大新技术运用,主动作 为,持续改进,精益求精,努力实现旅客流、行李流、航班流、信息流四个保障流程高效运作、 协同配合,确保生产运行安全平稳有序,提升航班运行保障能力,确保应急处置及时得当,不断 提升浦东机场枢纽核心竞争力,共同为实现“国内最好、世界一流”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五)其他 口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21/144
2017 年年度报告 21 / 144 通达性,进一步优化航线网络结构,持续推进客运枢纽建设。在非航空性业务方面,公司将围绕 价值提升、着眼长远、规范管理、强化制度等核心,以“调整资源布局规划,挖掘资源价值潜力, 优化资源使用形式,规范资源运营管理”为手段,进一步提升资源价值,从而不断提升企业盈利 能力。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风险 航空运输业是与宏观经济发展状况密切相关的行业,受宏观经济景气度的影响较大,全球经 济发展存在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等不确定因素,部分驱动行业增长的动力有放缓的风险,可能会对 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行业政策风险 航空运输业是受政策影响较大的行业,政府有关部门对行业发展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对公司未 来业绩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3、行业特有风险 长三角机场群的发展形成了一定的竞争态势,此外,高铁行业的快速发展及其高准点率优势 也对航空业市场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冲击。 4、瓶颈与挑战 随着浦东机场运量、规模的快速发展,公司的资源供给、安全管控、服务品质、内部管理等 方面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集中体现在航班高位运行与资源瓶颈、日益严峻的反恐形势与有限的防 控手段、旅客对高品质的航空出行需求与航班正点率不高、卓越运营要求与队伍综合素质之间的 矛盾。 2018 年是公司改革发展重要的“窗口期”,也是难得的“机遇期”。公司将立足更高站位, 从浦东机场在国家航空枢纽战略中的地位,在长三角城市机场群建设中的作用,上海城市最重要 航运功能的载体和枢纽港发展最核心力量出发,把握好公司发展方向。以竞争性思维、创新性精 神谋划布局全年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致力于持续提升旅客体验,加大新技术运用,主动作 为,持续改进,精益求精,努力实现旅客流、行李流、航班流、信息流四个保障流程高效运作、 协同配合,确保生产运行安全平稳有序,提升航班运行保障能力,确保应急处置及时得当,不断 提升浦东机场枢纽核心竞争力,共同为实现“国内最好、世界一流”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年度报告 第五节重要事项 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于2017年6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关于 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以2016年末总股本1,926,958,448股为基准,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8月23日,除息日 为2017年8月24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7年8月24日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 (八)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资本开支计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 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当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相关调整方 案应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 (二)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 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 占合并报表中 分红每10股送每10股派 归属于上市公 年度红股数息数(c)每10股转现金分红的数额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含税)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司普通股股东 (股)(含税)增数(股) 的净利润的比 率(%) 2017年 01,117,635,899.843,683,408,499.86 30.34 2016年 0847,861,717.122,805,650,702.03 2015年 828,592,132.642,531,433048.70 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 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口适用√不适用 22/144
2017 年年度报告 22 / 144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关于 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以 2016 年末总股本 1,926,958,448 股为基准,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4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8 月 23 日,除息日 为 2017 年 8 月 24 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017 年 8 月 24 日。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 (八)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资本开支计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 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当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相关调整方 案应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 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 每 10 股送 红股数 (股) 每 10 股派 息数(元) (含税) 每 10 股转 增数(股) 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 占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上市公 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的比 率(%) 2017 年 0 5.8 0 1,117,635,899.84 3,683,408,499.86 30.34 2016 年 0 4.4 0 847,861,717.12 2,805,650,702.03 30.22 2015 年 0 4.3 0 828,592,132.64 2,531,433,048.70 32.73 (三) 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 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年度报告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是否|是否 诺承诺 承诺背景类型方 承诺时间及期限 有履及时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 行期严格 具体原因 限|履行 集团公司将继续努力推进核心资产上市工作,在相关土地合理利 由于机场行业固有的占地面积大,且集团公司正积极与相关政 与股改相其他机场案获得政府部门认可的条件下,积极履行承诺,实现通过一个上市公承诺时间:20否 否 具有极强土地专用属性的特征,客观部门沟通,争取在土地处置 关的承诺 集团同司整合集团内航空主营业务及资产、解决同业竞争的目标,并一如既年1月23日 增加了将集团内航空主营资产整合方式和土地价格方面获得相 上市公司的难度 努力推进核心资产上市工作,在相关土地合理利用方 于机场行业固有的古地面积大,且集团公司正积极与相关政府 解法同机场库获得政府部门认可的条件下,积极行承诺实现通过一个上市公承诺时间:20吾否只有极强七地专用属性的特征,客观图部门淘通 仅在土地处置 上增加了将集团内航空主营资产整合方式和土地价格方面获得相 其他对 主地注重和保护股东利益 进入上市公司的难度 应的支持。 于尚在办理中的房屋建筑物防产证,公司将尽大努力井继续安排承诺时间:20 东所作地等产公司专人负责推进相关工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工作预计9月27日,则是是 诺,其持有的于2017年3月2日限售期满的承诺时间:2017 股份限机场B342.051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自207年3月2日起自愿继年2月24日:朋 牌出售或转让
2017 年年度报告 23 / 144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 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及期限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 步计划 与股改相 关的承诺 其他 机场 集团 集团公司将继续努力推进核心资产上市工作,在相关土地合理利用方 案获得政府部门认可的条件下,积极履行承诺,实现通过一个上市公 司整合集团内航空主营业务及资产、解决同业竞争的目标,并一如既 往地注重和保护股东利益。 承诺时 间:2006 年 1 月 23 日 否 否 由于机场行业固有的占地面积大,且 具有极强土地专用属性的特征,客观 上增加了将集团内航空主营资产整合 进入上市公司的难度。 集团公司正积极与相关政府 部门沟通,争取在土地处置 方式和土地价格方面获得相 应的支持。 其他对公 司中小股 东所作承 诺 解决同 业竞争 机场 集团 集团公司将继续努力推进核心资产上市工作,在相关土地合理利用方 案获得政府部门认可的条件下,积极履行承诺,实现通过一个上市公 司整合集团内航空主营业务及资产、解决同业竞争的目标,并一如既 往地注重和保护股东利益。 承诺时 间:2004 年 1 月 3 日 否 否 由于机场行业固有的占地面积大,且 具有极强土地专用属性的特征,客观 上增加了将集团内航空主营资产整合 进入上市公司的难度。 集团公司正积极与相关政府 部门沟通,争取在土地处置 方式和土地价格方面获得相 应的支持。 解决土 地等产 权瑕疵 公司 对于尚在办理中的房屋建筑物房产证,公司将尽最大努力并继续安排 专人负责推进相关工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工作预计 2017 年底前办理完毕。 承诺时 间:2007 年 9 月 27 日;期 限:2017 年底 是 是 - - 股份限 售 机场 集团 集团公司特向公司承诺,其持有的于 2017 年 3 月 2 日限售期满的 833,482,051 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自 2017 年 3 月 2 日起自愿继 续锁定一年。锁定期限内,集团公司持有的该等股份不通过上交所挂 牌出售或转让。 承诺时 间:2017 年 2 月 24 日;期 限:2018 年 3 月 2 日 是 是 - -
2017年年度报告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口已达到口未达到√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口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2017年4月28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 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公司 按照上述准则规定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会 计处理公司按照上述准则规定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净资产均无影 响,且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的要求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 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7年 以前的会计处理和报表列报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公司按 照上述准则规定执行,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 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列报时企业应当在 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 补助。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净资产均无影响,且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 调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24/144
2017 年年度报告 24 / 144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4 月 28 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 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要求,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公司 按照上述准则规定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会 计处理公司按照上述准则规定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净资产均无影 响,且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5 月 10 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要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要求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 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7 年 以前的会计处理和报表列报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公司按 照上述准则规定执行,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 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列报时企业应当在 “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 补助。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净资产均无影响,且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 调整。 (二)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年度报告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口不适用 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17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 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17年度内控审计机构,2017年度审计费用46万元。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口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口适用√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口适用√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口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况 口适用√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口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 情况 25/144
2017 年年度报告 25 / 144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9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10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6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17 年度审计费用为 90 万元。 经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17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2017 年度审计费用 46 万元。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 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