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的尊严与生命的尊严 ① igmity of Death and Respect for L近 化,乃至关涉死亡的种种法律与道德问题的复杂化(如安乐死问题)等等,我 们处处可以看出,现代人所面临的死亡问题以及所感受到的死亡问题,甚至 现代人对于死亡的负面心理(如恐惧、不安)与随伴着的种种复杂的精神状 态,实有异乎现代以前的一些特点,值得我们注目与反思。 大家都知道,自古以来由于政治纷争、大规模战争、自然灾荒等等,时有 集体屠杀、集体饿死等集体死亡的现象。但是,现代人所面临的集体死亡问 题有它的一大特征,就是说,现代人能够通过电视媒体真正体会到战争(如 最近的海湾战争)、地震、饥荒(如在非洲某些国家)等所引起的集体死亡的 残酷可怕,更敏感于集体死亡在政治、经济等层面所产生的负面意义,也就 有可能更积极地从事于地震等有关自然灾荒的防患(于未然的)工作,积极 地反对核战争,强调世界和平的重要性等等。此类有关集体死亡的问题,当 然算是现代社会的一大问题,却不算是现代人特有的根本的死亡问题。现 代人特有的根本的死亡问题,仍是涉及每一个人的个别死亡问题。 就此个体死亡问题而言,现代人确实远较古人或传统社会的人们更加 感到孤独无依,更会感到面临自己的死亡问题,毕竟只有“自我承担”,包括 最亲近的家人在内的任何他人都无法取代绝症病人,无法在精神上为他解 决问题。西方实存主义(又称存在主义)是现代西方有代表性的哲学思潮之 对于每一实存主体(作为“现实存在”而又探求“真实存在”的个别主体) 格外强调实存的孤离意识,因此极力主张:每一个人如何面临或应付死亡, 完全取决于自己“实存的态度”( existential attitude)。实存主义此一看法,似 乎反映了现代工业社会里个别死亡特有的孤离性、非社会性,甚至非人性。 著名的精神医学与死亡学专家伊丽莎白·库布勒·罗斯( Elizabeth Kubler Ross)就在她的畅销名著《死亡与临终》( On Death and Dying)首章说道:“ 件最重要的事是,今天的死亡过程在许多方面都是更为可怕和令人厌恶的, 就是说,更加孤单、机械化以及非人化。……死亡过程变成孤离而又无人情 味,乃是由于(绝症)患者被迫从自己熟悉的环境运出,而匆匆忙忙送到急诊 所的缘故。” 库布勒·罗斯只讲出了其中的一半事实。另一半事实则是,在以美国 为例的现代工业社会,绝症患者一旦死亡,尸体常被直接从医院送到殡仪 馆,而不再送回自己的家。这种“机械化以及非人化”的死亡处理办法已在
引论 美国社会逐渐流行,在传统儒教影响下的东亚国家,恐怕也会逐渐采取这种 极其简单的死亡处理方式。传统儒教注重厚葬以及慎终追远,也强调亲族 对于亡者的衷心哀悼。但是面对现代工业社会处理死亡的“机械化以及非 人化”方式,恐怕传统儒教也抵制不住。生长在传统社会的日本人一向认 为,“安然死在自家榻榻米上,旁边又有家人作陪”是最理想的死法。可是, 在日益工业化和(后)现代化的日本以及其他东亚国家,将来究竟有多少绝 症患者能够“享受”如此“最理想的死法”,就是个很大的问题。 我想,中日等东亚国家也很难避免上述“机械化以及非人化”的绝症患 者处置法,这是社会日益工业化、城市化、小家庭化的必然结果,也可以说是 人类社会的(后)现代化过程所必须付出的代价。我们在这里不难发现“传 统”与“现代”在思想文化、生活方式乃至尸体处置法上的极大差异。以91岁 高龄逝世的家父就是一个实例。约在三十多年前,他在台北患上半身不遂 症,由于我的四哥一家十分忙碌,无法自早至晚在家看护照顾,只好送他到 家特殊医院安顿下来。不到一个月,家父就开始大吵大闹,说死也要死在 家里。无已,四哥把他接回。但有一天四哥夫妇因要事不得不在外好多小 时,家父就在这时不慎从床上跌到地板上,不能动弹,直至四哥夫妇回家才 被发现。经过这次痛苦经验与教训,家父终于同意搬回特殊医院,专由医院 护士照顾,四哥则每周总去一两次陪他谈天解闷。以后20年左右就如此在 医院一小房间,直至逝世为止。 对于目前一切为经济发展而日日苦干的台湾人来说,也当有类似家父 与我四哥的境况经验,以及心照不宣的共感共鸣吧。无论如何,即使面临个 体死亡的日益“机械化以及非人性化”现象,我们仍要在“传统”与“现代”之 间保持适当的平衡,尽量设法使绝症患者在他生命的最后关头,能够心平气 和而又具有人性尊严地离开人间( to die in peace and with dignity)。如此,避 免死亡“机械化以及非人化”的极端现象,对于我们现代人来说,乃是第一项 根本的死亡问题,值得大家关注和反思。 上述家父从长年患病到逝世之例,也反映了高龄化现象与现代人死亡 问题的密切关联。在现代工业社会中,随着生活品质的提高与医药设备的 改善充实,逐渐形成了整个社会的高龄化趋势。据新近的医学预测,21世纪 的一大半人很有希望活到150岁甚至200岁。社会日益高龄化造成的结果
死亡的尊严与生命的尊严 ① igmmity of eath and Respect for L师 是,除了在经济、政治、社会等现实人生层面产生种种棘手的问题或课题之 外,也同时产生与死亡问题息息相关的种种生命高层次的心理或内在精神 问题。 住在费城北郊我处附近的黄秀玑教授,是我20年来的长辈好友,曾任附 近私立比瓦学院( Beaver College)哲学系系主任,现已70多岁,过着悠闲自 在的退休生活,身体极其康健,有如一二十年前一般。最近我们一些中国教 授聚餐谈天之时,我特别赞美她说:“黄先生您年事已高,但看来仍是那么年 轻,那么精力充沛,实在令人惊讶。”她一听我的话,立即答道:“这只是外表 上如此。其实我自己这几年来一直能感觉到,我的精力、精神年年在减在 退,无可奈何。你到了我的年纪,才会真正体认到,高龄化就是一种长期的 疾病啊!”黄教授此语毫无悲观论调,只是指出一种生命的真实性。我从未 听过“高龄化就是一种长期的疾病”这类说法,也未曾体会过其中深刻的生 命道理。如今忽然听到此语,内心大大受了震荡,深深感到高龄化现象与死 亡过程不可分离的双重生命问题,也格外领悟到海德格尔对人所下的实存 的定义( an existential definition):“人是向死的存在。”高齡化固然反映了人 类现实生活的大跃进,但从终极生命问题的角度去看,却又彰显了“日近死 亡”的高度精神意义。这也构成了我们现代人的死亡问题探讨项目之一。 库布勒·罗斯曾在她主编的一本书中,把临终或死亡过程(人生的最后 关头)描述为“(生命)成长的最后阶段”( the final stage of growth)。我们可 以借用此语,去重新探讨高龄化现象中个别主体的高度精神课题。高龄化 乃至死亡过程,就表层看,只不过是外在生命(即身体)逐渐衰弱终致腐败的 负面过程,因此令人恐惧厌恶,种种消极心理也随之产生;但就深层看,则是 内在生命(即精神)继续成长不休且更加深化的积极正面的人生阶段。“(生 命)成长的最终阶段”此语所表达的深意即在于此,也关涉着如何保持“死亡 的尊严”这个大问题。 库布勒·罗斯又在一个专门介绍她的职业生涯的电视节目“生活下去, 至死为止”(“ To Live until You die”)之中说道:“一般人误以为死亡是一种 威胁( a threat),其实死亡并不是威胁,而是一种(对于我们的)挑战(acha lenge)。”问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如何面临这一挑战,如何把生命的尊严维 持到底?我们的高龄化社会如何接受这一挑战,把高龄化现象转化成为人 题6④2
引论 类精神的深化阶段 我们更可以进一步将“(生命)成长的最终阶段”的说法,与海德格尔所 下的“人是向死的存在”的定义联系起来,去重新探讨整个生死问题。我们 如果能够深深体会到,我们每一个人生下来即是“向死的存在”,则高龄化乃 至死亡过程就不是根本问题,生死(乃是一体两面的)问题才是根本问题。 换句话说,髙龄化到死亡的“负面”问题,其实本来就是人生自始至终的生死 问题。现代人天天讲求所谓的“生活品质”,却常忘记“生活品质”必须包含 死亡(的尊严)品质”在内。或者不如说,“生活品质”与“死亡品质”是一体 两面、不可分离的。于此,高龄化到死亡的过程深一层来说,即不外是训练每 个人培养“生命的尊严”与“死亡的尊严”双重实存的态度的最后阶段。也可 以进一步说,作为“向死的存在”的我们每一个人,呱呱坠地以来即已日日“高 龄化”,即已面对死亡的挑战,不得不探讨人生的终极问题,亦即生死问题(生 命为何、死亡又为何的一体两面问题)。现代人的死亡问题(或深化而为生死 问题)与宗教问题就有了极其密切的关联。 高龄化社会的一个实际问题是,如何安顿退休以后长年衰弱的老年人 或患有严重病症甚至绝症的老年人的日常生活,使他们不至于感到孤独无 依,在精神上仍能安身立命(生命的尊严),在死神来临之时不致感到恐惧不 安,反而能从容自然地接受死亡(死亡的尊严)。这一二十年来欧美国家各 地设立的养老院( nursing home)或(绝症)病人收容所( hospice)等,都是为了 解决这一现代人的实际社会问题的。当然,解决这一问题,需有经济上的支 持援助,如何帮助并不富裕的一般老年人或绝症患者能有(晚年或最后)生 命的安顿之处,也逐渐成为一项不可忽视的社会福利问题,亦即政治问题。 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先进国家找出了彻底解决这一问题的可行办法,恐怕 还要等到21世纪才有解决的希望。 现代人的死亡问题探讨,也促进了涉及死亡问题的医药伦理学( medical ethics)的探索研究。科技的高度发展,医学知识的不断增加,以及医药治疗 的急速进步,使得种种有关医药伦理学的实际问题随之而生。 譬如这一二十年来许多患有癌症或其他以前被认为患了“绝症"( termi nal illness)的病人,由于人造心脏的发明、放射线电疗与化学治疗的大大改 善等,都可以延长生命,多活几年,甚至痊愈。但是,这类挽救所谓“绝症”的 ≈72
死亡的尊严与生命的尊严 Dgmity of eath and Respect for life 医药治疗,必然同时带来更高的经济负担,问题在于谁来负担。对于毫无医 药保险或保险费不足的癌症病人,一般医院是否有“义务”收容救治(因为这 样会导致本身的财政困难)?以美国来说,日前没有医药保险的人民已达 2000万以上,保险额不足的也不计其数,与加拿大、英国等国家相比,仍无全 国性医药保险福利政策,这几年来已逐渐引起选民、国会乃至政府的关注, 主张制定这一政策的人越来越多。但在财政赤字巨大的当前情况下,要推 出这一政策,仍有极大的经济困难,势必要以增加税收的方式进行,这样又 会加重纳税者的负担。因此,医药伦理学的实际问题也变成了更广大的全 国性的政治、社会、经济问题。 医药伦理学的另一项问题是,医生发现病人患有癌症等严重病症乃至 绝症之后,应否立即当面告诉病人?还是应当告诉病人的亲人?还是应当 等到适当的时机才说出来?还是应当一直不让病人知道?此项问题又同时 关涉到有关精神医学与死亡学的另一问题:如何了解绝症病人的精神状态? 精神医学或精神治疗的专家与死亡学专家如何配合主治医师的医疗工作, 帮助病人克服负面的精神状态?这就有必要从医药伦理学的研究,进一步 开展我所说的“临终精神医学与精神治疗”( thanatological psychiatry and psy chotherapy)这门学科。目前似乎没有人构想这一新词,这是我多年来积累下 来的教学经验所引发的构想,即将“死亡学”( thanatology)与“精神医学” ( psychiatry)以及“精神治疗”( psychotherapy)结合起来,成为一门新学科。 事实上,我已提过的库布勒·罗斯医师,可以算是临终精神医学与精神治疗 的主要开拓者之一,只是她未曾正式使用过这一新词罢了。我认为,这门学 科(以及宗教学研究)对于绝症患者“死亡的尊严”问题的解决,关系最为密 切,在不久的将来当会成为一项热门学科。 医药伦理学与科学、哲学、死亡学以及宗教学(或神学)相关的一项问题 是:什么是“死亡"( death)?“死亡”的定义是什么?传统以来约定俗成的通 行看法是:“肉体的死”( physical death)就是“死亡”,别无他解的可能,亦无 必要。但是,“二战”以来随着生活品质与要求的不断提高,所谓生活品质也 无形中包含了“死亡(的尊严)品质”,这就引起了对于“死亡”意义的重新探 讨。近年来在欧、美、日等先进国家以及我国,愈来愈多的人都对“死亡是什 么”表示关注,而从科学、哲学等观点,极力主张脑死亡( brain death)或植物 ≈8④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