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子政务的立佐规状 1、我国电子政务立法尚处在初级阶段,目前我国的相关 立法仅限于基础设施方面的法律法规。 2、已经开展的立法工作:1991年颁布《计算机软件保护条 例》,1994年颌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 安全保护条例》。 3、已经制定的法律法规: >信息化标准方面:《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信息交 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汉字编码扩展规范》。 >域名政策方面:《中国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 >因特网管理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 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网络安全与保护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安全保 护条例》、《商用密码管理条例》。 >知识产权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网络与计算机犯罪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公安 鑫离算机技术养顺金、传精衫粉品
➢我国电子政务的立法现状 1、我国电子政务立法尚处在初级阶段,目前我国的相关 立法仅限于基础设施方面的法律法规。 2、已经开展的立法工作:1991年颁布《计算机软件保护条 例》,1994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 安全保护条例》。 3、已经制定的法律法规: ➢信息化标准方面:《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信息交 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汉字编码扩展规范》。 ➢域名政策方面:《中国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 ➢因特网管理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 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网络安全与保护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安全保 护条例》、《商用密码管理条例》。 ➢知识产权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网络与计算机犯罪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公安 部关于严厉打击利用计算机技术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我国电子政务丘法存在的问题 1、立法滞后问题 2、各部门立法带来的问题:信息产业部、国家保密局、 公安部等都在立法。 3、无国界犯罪引起的管辖问题:网络犯罪具有全球性 的特点,往往表现为一个国际问题。 4、计算机犯罪防范方面的法规不健全问题:计算机犯 罪问题的处罚办法往往分散在多部法律之中。 5、相关技术和产品缺乏全面、客观的专家评估问题: 信息技术与信息产品没有专门的、权威的机构予以 评价,使得法律法规的制定缺乏技术支持
➢我国电子政务立法存在的问题 1、立法滞后问题 2、各部门立法带来的问题:信息产业部、国家保密局、 公安部等都在立法。 3、无国界犯罪引起的管辖问题:网络犯罪具有全球性 的特点,往往表现为一个国际问题。 4、计算机犯罪防范方面的法规不健全问题:计算机犯 罪问题的处罚办法往往分散在多部法律之中。 5、相关技术和产品缺乏全面、客观的专家评估问题: 信息技术与信息产品没有专门的、权威的机构予以 评价,使得法律法规的制定缺乏技术支持
>我国电子政务立法重点 电子政务的整体立法:电子文件法、电子签名法、数据保护法 1 身份认证法、电子版权法、信息资源管理法、信息资源的传递 与交换、信息资源发布条例等。 加强国际因特网方面的立法:防止金融诈骗、 窃取信息和制造计算机病毒等犯罪行为的法律。 3 加强信息安全与计算机犯罪防范方面的立法 加强信息化标准的测定与立法:数据的标准化与测定、 技术的标准化与测定、安全的标准化与测定
电子政务的整体立法:电子文件法、电子签名法、数据保护法、 身份认证法、电子版权法、信息资源管理法、信息资源的传递 与交换、信息资源发布条例等。 ➢我国电子政务立法重点 加强国际因特网方面的立法:防止金融诈骗、 窃取信息和制造计算机病毒等犯罪行为的法律。 加强信息安全与计算机犯罪防范方面的立法 加强信息化标准的测定与立法:数据的标准化与测定、 技术的标准化与测定、安全的标准化与测定。 2 1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