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大药房 2018年年度报告 费用 门店租入房屋装修费 用、租金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410,827,5784.8 81,535,0601.22403.87主要系公司子公司发祥 动资产 地公司本期预付土地款 所致 短期借款816,360,00 62174,200,0002.60368.63主要系本期短期银行贷 款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2,485,716,57129.301,716,508,50825.6244.81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大, 及应付账 应付货款相应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 82,705,0390.9759,276,0520.8839.53|主要系收入增长,相应 税费增加所致 年内到807,010,4689.511,960,0000.186,647.58主要系本期应付债券根 期的非流 据会计准则要求,调整 动负债 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所致 其他流动13,329,6610.16 7,886140.12 69.02主要系授予顾客的积分 增加所致 应付债券 793,572,1521.85-100.00主要系本期应付债券根 据会计准则要求,调整 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所致 递延收益 22,640,3010.27 7,199,0530.11214.49主要系本期收到与资产 相关的政府补贴所致 递延所得 4,624,5280.41 21,998,5650.33 57.39主要系并购资产增值确 税负债 增加所致 其他说明 2.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3.其他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口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行业情况说明”。 零售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报告期末已开业门店分布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自有物业门店 租赁物业门店 地区 经营业态 门店数量 建筑面积 店数量 建筑面积 (万平米) (万平米) 华中区域医药零售|2 0 1.035 18.17 21/190
2018 年年度报告 21 / 190 费用 门 店 租 入 房 屋 装 修 费 用、租金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 动资产 410,827,578 4.84 81,535,060 1.22 403.87 主要系公司子公司发祥 地公司本期预付土地款 所致 短期借款 816,360,000 9.62 174,200,000 2.60 368.63 主要系本期短期银行贷 款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 及应付账 款 2,485,716,571 29.30 1,716,508,508 25.62 44.81 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大, 应付货款相应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 82,705,039 0.97 59,276,052 0.88 39.53 主要系收入增长,相应 税费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 动负债 807,010,468 9.51 11,960,000 0.18 6,647.58 主要系本期应付债券根 据会计准则要求,调整 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所致 其他流动 负债 13,329,661 0.16 7,886,614 0.12 69.02 主要系授予顾客的积分 增加所致 应付债券 - - 793,572,152 11.85 -100.00 主要系本期应付债券根 据会计准则要求,调整 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所致 递延收益 22,640,301 0.27 7,199,053 0.11 214.49 主要系本期收到与资产 相关的政府补贴所致 递延所得 税负债 34,624,528 0.41 21,998,565 0.33 57.39 主要系并购资产增值确 认增加所致 其他说明 无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行业情况说明”。 零售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报告期末已开业门店分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地区 经营业态 自有物业门店 租赁物业门店 门店数量 建筑面积 (万平米) 门店数量 建筑面积 (万平米) 华中区域 医药零售 2 0.11 1,035 18.17
百大药房 2018年年度报告 华南区域 医药零售 299 5.87 华北区域医药零售 华东区域医药零售 6 1.036 19.95 西北区域医药零售 180 11.34 合计 18 0.35 3,271 02 注:华中区域包括:湖南省、湖北省、江西省、河南省 华南区域包括:广东省、广西省 华北区域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 华东区域包括:浙江省、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山东省 西北区域包括: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四川省。 2.其他说明 适用口不适用 (1)门店经营效率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3,289家直营门店,门店经营效率如下: 店型 门店数 门店经营面积 日均坪效 (家) (平米) (元/平米) 旗舰店 113 59,650 大店 55,924 中小成店 2,970 396,123 合计 3,289 511,69 (2)门店变动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直营门店3,289家,年度新增门店919家,其中:新建直营门店506家, 并购门店413家。因受并购整合、拆迁及策略性调整等关闭门店64家;将于2019年租赁期满的 门店有771家,所有到期门店续租有序进行且可续租性稳定。 报告期内门店总体分布情况如下 新增 闭店 期末 华中区域 171 1,037 76 0 99 华北区域 10 华东区域 504 1,052 西北区均 105 合计 919 3,289 (3)门店取得医保资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直营门店中己取得各类“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药店达2,864家, 占公司门店总数87.08%,具体情况见下表 地区 门店总数 获得各类医保资格门店数占药店总数比例 华中区域 1,037 96 华南区域 89.63% 华北区域 421 323 76.72% 华东区域 1,052 844 80.23% 西北区域 90.00%
2018 年年度报告 22 / 190 华南区域 医药零售 299 5.87 华北区域 医药零售 421 7.69 华东区域 医药零售 16 0.24 1,036 19.95 西北区域 医药零售 480 11.34 合计 18 0.35 3,271 63.02 注:华中区域包括:湖南省、湖北省、江西省、河南省; 华南区域包括:广东省、广西省; 华北区域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 华东区域包括:浙江省、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山东省; 西北区域包括: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四川省。 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门店经营效率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 3,289 家直营门店,门店经营效率如下: 店型 门店数 (家) 门店经营面积 (平米) 日均坪效 (元/平米) 旗舰店 113 59,650 128 大店 206 55,924 74 中小成店 2,970 396,123 39 合计 3,289 511,697 53 (2)门店变动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直营门店 3,289 家,年度新增门店 919 家,其中:新建直营门店 506 家, 并购门店 413 家。因受并购整合、拆迁及策略性调整等关闭门店 64 家;将于 2019 年租赁期满的 门店有 771 家,所有到期门店续租有序进行且可续租性稳定。 报告期内门店总体分布情况如下: 大区 新增 闭店 期末 华中区域 171 20 1,037 华南区域 76 0 299 华北区域 63 10 421 华东区域 504 29 1,052 西北区域 105 5 480 合计 919 64 3,289 (3)门店取得医保资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直营门店中已取得各类“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药店达 2,864 家, 占公司门店总数 87.08%,具体情况见下表: 地区 门店总数 获得各类医保资格门店数 占药店总数比例 华中区域 1,037 997 96.14% 华南区域 299 268 89.63% 华北区域 421 323 76.72% 华东区域 1,052 844 80.23% 西北区域 480 432 90.00%
百大药房 2018年年度报告 L合计3,289 2,864 87.0 截至2019年3月底,公司直营门店中拥有医保慢病定点资格的门店数为215家,具有医保特 药定点资格的门店为45家 4)零售终端品类结构情况 中西成药是公司经营的主要品种,占公司零售终端收入的77.79%。公司各品类销售占比稳定 在商品结构上未发生重大变化,但随着医院处方外流,中西成药中的处方药占比逐步提升。 零售品类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中西成药 73.03% 77.79% 9.30‰ 9.39% 7.68% 非药品 4.64% 13.70 11.83 其他 3.03 3.23% 2.70 (5)门店会员销售占比情况 公司采取多样化的会员营销活动,推动会员数量及会员销售的持续增长,打造了行业内规模 领先、忠诚度高、稳定的会员体系 会员情况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活跃会员数 900余万 860余万 会员销售占比 3.17% 会员来客占比 41% 59.31% 61.3% (6)门店药品经营许可及GSP认证情况 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下属子公司及门店日常经营所涉 及的资格证书主要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开设的门店均拥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证书》。同时,已有30家公司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25家公司取得《医疗器 械网络销售备案》。公司历来注重业务资质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业务资质均及 时办理了换证或展期 (7)DTP药店经营情况 与传统的零售药店相比,DTP药房主要经营品种以抗肿瘤、丙肝、自身免疫系统疾病方面的 新特药为主,专注领域集中,强调通过专业化服务产生与患者的长期合作粘性。在医药分家后 处方药流向将以DTP药房及现存的院边店为主,公司近三年DTP药店及销售情况见下表 类别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DTP门店数(家) DTP品种(个) DTP含税销售额(万元) 13,773 28,250 51,873 (五)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口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施了14起对外股权或资产收购项目,详见第三节“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 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口不适用 23/190
2018 年年度报告 23 / 190 合计 3,289 2,864 87.08% 截至 2019 年 3 月底,公司直营门店中拥有医保慢病定点资格的门店数为 215 家,具有医保特 药定点资格的门店为 45 家。 (4)零售终端品类结构情况 中西成药是公司经营的主要品种,占公司零售终端收入的 77.79%。公司各品类销售占比稳定, 在商品结构上未发生重大变化,但随着医院处方外流,中西成药中的处方药占比逐步提升。 零售品类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中西成药 73.03% 73.68% 77.79% 中药 9.30% 9.39% 7.68% 非药品 14.64% 13.70% 11.83% 其他 3.03% 3.23% 2.70% (5)门店会员销售占比情况 公司采取多样化的会员营销活动,推动会员数量及会员销售的持续增长,打造了行业内规模 领先、忠诚度高、稳定的会员体系。 会员情况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活跃会员数 900 余万 860 余万 1,029 万 会员销售占比 72% 73.17% 74.9% 会员来客占比 41% 59.31% 61.3% (6)门店药品经营许可及 GSP 认证情况 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下属子公司及门店日常经营所涉 及的资格证书主要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 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开设的门店均拥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证书》。同时,已有 30 家公司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25 家公司取得《医疗器 械网络销售备案》。公司历来注重业务资质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业务资质均及 时办理了换证或展期。 (7)DTP 药店经营情况 与传统的零售药店相比,DTP 药房主要经营品种以抗肿瘤、丙肝、自身免疫系统疾病方面的 新特药为主,专注领域集中,强调通过专业化服务产生与患者的长期合作粘性。在医药分家后, 处方药流向将以 DTP 药房及现存的院边店为主,公司近三年 DTP 药店及销售情况见下表: 类别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DTP 门店数(家) 12 36 80 DTP 品种(个) 106 150 343 DTP 含税销售额(万元) 13,773 28,250 51,873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施了 14 起对外股权或资产收购项目,详见第三节“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 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百大药房 2018年年度报告 详见第三节“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口不适用 详见第三节“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口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口适用√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口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万元) 册资本持股比例经营范围资产总额净资产2018年净利 (‰) (万元) (万元) (万元) 广西公司 500 100 药品零售 31,854 10,947 4,739 陕西公司 100 药品零售 46,466 26,535 5,902 丰沃达公司|8,700 药品批发125,447 15,884 2,475 药圣堂 8,717 100 药品制造 51,316 31,755 5,602 兰州惠仁堂3.065-药品零售69,0312,4045.021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口不适用 1、国民医药消费需求持续增长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853元,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 长6.2%,较上年同期增长0.8个百分点;从居民服务性消费结构看,国民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 1,685元,增长16.1%。从人口结构看,人口老龄化程度继续加深,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0.5 个百分点;“全面两孩”政策效果继续显现,育龄妇女的生育水平仍高于政策实施前;此外,受 城镇区域扩张、人口迁移等因素影响,我国城镇人口比重较2017年末提高1.06个百分点,增加 1,790万人。受益于居民医药消费需求日益增加、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全面两孩”政策效果 显现、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等,居民医药消费需求依旧刚性,为医药行业的稳定增长态奠定坚实 基础 2、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医疗机构处方外流 随着医药分开的逐步推进,处方外流将成为零售药店行业发展的又一个主要推动力。《关于 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8号)明确提出:“推动医 药分开,医疗机构应按照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不得限制处方外流。探索医 院门诊患者多渠道购药模式,患者可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调整市场格局,使零售药店逐步成 为向患者售药和提供药学服务的重要渠道”。《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 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要求:“推进医药分开。医疗机构应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 24/190
2018 年年度报告 24 / 190 详见第三节“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三节“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资产总额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2018 年净利 润 (万元) 广西公司 500 100 药品零售 31,854 10,947 4,739 陕西公司 600 100 药品零售 46,466 26,535 5,902 丰沃达公司 8,700 100 药品批发 125,447 15,884 2,475 药圣堂 8,717 100 药品制造 51,316 31,755 5,602 兰州惠仁堂 3,000 65 药品零售 69,031 25,404 5,021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国民医药消费需求持续增长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8 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19,853 元,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 长 6.2%,较上年同期增长 0.8 个百分点;从居民服务性消费结构看,国民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 1,685 元,增长 16.1%。从人口结构看,人口老龄化程度继续加深,65 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 0.5 个百分点;“全面两孩”政策效果继续显现,育龄妇女的生育水平仍高于政策实施前;此外,受 城镇区域扩张、人口迁移等因素影响,我国城镇人口比重较 2017 年末提高 1.06 个百分点,增加 1,790 万人。受益于居民医药消费需求日益增加、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全面两孩”政策效果 显现、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等,居民医药消费需求依旧刚性,为医药行业的稳定增长态奠定坚实 基础。 2、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医疗机构处方外流 随着医药分开的逐步推进,处方外流将成为零售药店行业发展的又一个主要推动力。 《关于 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8 号)明确提出:“推动医 药分开,医疗机构应按照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不得限制处方外流。探索医 院门诊患者多渠道购药模式,患者可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调整市场格局,使零售药店逐步成 为向患者售药和提供药学服务的重要渠道”。《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 干意见》(国办发〔2017〕13 号)要求:“推进医药分开。医疗机构应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
百大药房 2018年年度报告 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限制 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零售药店企业在整个医药产业链条当中,连接上游药品制剂 生产部门和下游患者,处方外流有望带来的确定性成长机会,成为零售药店行业发展的持续推动 力 3、政策推动零售药店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试点、互 网+医疗健康、处方外流等医改举措逐步落地的背景下,医药行业各细分领域市场集中度将逐步朝 龙头企业靠拢。我国医药零售行业仍处在整合初期阶段,体现为市场集中度较低、各地区差异较 大、连锁龙头增速较高等特征。据国家药监局统计数据,截至2017年11月,零售连锁率首次 突破50%,达到50.5%,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2017年零售药店单店服务人数3,062人/店, 呈持续下降趋势。前百强药品零售企业占零售市场总额的30.8%,距离“十三五”规划目标“药 品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市场总额40%以上”仍有差距。前十名零售企业仅占市场份 额的16.8%,远低于美日等医药市场发展水平。2017年连锁药店企业数量,相比2016年减少了 200家,连锁企业增幅在近三年呈负增长模式;2015-2017年间,排名前100强和前10强的连锁 药店企业所拥有的门店数量占比逐步攀升。借鉴国外零售药店发展过程,集中度提高一般出现在 医药分离以后。我国医药分离改革2015年后全力展开,零售药店行业集中度快速提升,上市公司 并购速度加快,区域整合效果逐步体现,呈现靠大靠强、龙头企业强者恒强的趋势。 4、医药行业进入强监管时代 随着长春长生事件的发酵,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于医药行业的监管,史无前例的拉开了“最 严问责”序幕,要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强监管时代的到来,不仅表现 在药监的强监管,还表现在医保、税务强监管。2018年国家医保局部署“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 基金专项行动”并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巩固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作为2019年国家医保 的首要工作任务。全国已进入国地税合并新时代,金税等“十二金”已经全国联网;金税三期全 面升级,全税种、全过程、全行业、全监控;风险推送精准排査,税务监管力度空前。药监、医 保、税务,三线机构改革推动医药行业进入强监管时代。 5、专业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国家正积极推进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2018年11月23日,商务部发布《全国零售药店分 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将根据药品安全风险程度、经营条件和经营服务能力等 对零售药店进行分类分级管理。2018年,国家卫健委发布首个《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发布 《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慢性病长期处方管理政策,对符合要求的慢性病患 者,一次可开具12周以内相关药品;2019年,“部分公立医疗机构开展药事服务费试点工作” 的好消息也陆续传来。政策及行业标准的提高,将推动行业逐步向规范化前行,零售药店药学服 务水平和专业服务能力将进一步提升 6、探索医药新零售模式,寻找新増量 随着国家分诊医疗体系的建立,2019年国家卫健委规划建设100个城市医联体和500个县域 共同体,远程医疗快速覆盖基层医疗。在巨大的竞争压力面前,药店流量逐渐下降,如何从中掌 握核心“留”量成为各个企业的重要目标。受国家政策以及市场环境的影响下,处方外流以及基 层市场的巨大市场空间或将成为企业“拉新、转化”的突破口。此外,药店要最大化挖掘用户价 值,在此基础上做到精细化运营,提升专业化水平,探索医药新零售模式,来达到“留存、复购 的目标。药品零售消费分级趋势下,企业要脱离同质化竞争,通过新型的零售模式掌握核心留量, 寻找新的增量。打造以顾客体验为中心,大数据驱动,运用“新零售”技术为顾客提供专业化的 服务,将诊疗、购药、健康管理等有机结合起来,专职为顾客提供家庭健康解决方案,赢得顾客 信任,积极承接处方外流 7、市场竞争格局: 25/190
2018 年年度报告 25 / 190 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限制 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零售药店企业在整个医药产业链条当中,连接上游药品制剂 生产部门和下游患者,处方外流有望带来的确定性成长机会,成为零售药店行业发展的持续推动 力。 3、政策推动零售药店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试点、互联 网+医疗健康、处方外流等医改举措逐步落地的背景下,医药行业各细分领域市场集中度将逐步朝 龙头企业靠拢。我国医药零售行业仍处在整合初期阶段,体现为市场集中度较低、各地区差异较 大、连锁龙头增速较高等特征。据国家药监局统计数据,截至 2017 年 11 月,零售连锁率首次 突破 50%,达到 50.5 %,同比提高 1.1 个百分点。2017 年零售药店单店服务人数 3,062 人/店, 呈持续下降趋势。前百强药品零售企业占零售市场总额的 30.8%,距离“十三五”规划目标“药 品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市场总额 40%以上”仍有差距。前十名零售企业仅占市场份 额的 16.8%,远低于美日等医药市场发展水平。2017 年连锁药店企业数量,相比 2016 年减少了 200 家,连锁企业增幅在近三年呈负增长模式;2015-2017 年间,排名前 100 强和前 10 强的连锁 药店企业所拥有的门店数量占比逐步攀升。借鉴国外零售药店发展过程,集中度提高一般出现在 医药分离以后。我国医药分离改革 2015 年后全力展开,零售药店行业集中度快速提升,上市公司 并购速度加快,区域整合效果逐步体现,呈现靠大靠强、龙头企业强者恒强的趋势。 4、医药行业进入强监管时代 随着长春长生事件的发酵,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于医药行业的监管,史无前例的拉开了“最 严问责”序幕,要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强监管时代的到来,不仅表现 在药监的强监管,还表现在医保、税务强监管。2018 年国家医保局部署“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 基金专项行动”并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巩固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作为 2019 年国家医保 的首要工作任务。全国已进入国地税合并新时代,金税等“十二金”已经全国联网;金税三期全 面升级,全税种、全过程、全行业、全监控;风险推送精准排查,税务监管力度空前。药监、医 保、税务,三线机构改革推动医药行业进入强监管时代。 5、专业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国家正积极推进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2018 年 11 月 23 日,商务部发布《全国零售药店分 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将根据药品安全风险程度、经营条件和经营服务能力等 对零售药店进行分类分级管理。2018 年,国家卫健委发布首个《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发布 《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慢性病长期处方管理政策,对符合要求的慢性病患 者,一次可开具 12 周以内相关药品;2019 年,“部分公立医疗机构开展药事服务费试点工作” 的好消息也陆续传来。政策及行业标准的提高,将推动行业逐步向规范化前行,零售药店药学服 务水平和专业服务能力将进一步提升。 6、探索医药新零售模式,寻找新增量 随着国家分诊医疗体系的建立,2019 年国家卫健委规划建设 100 个城市医联体和 500 个县域 共同体,远程医疗快速覆盖基层医疗。在巨大的竞争压力面前,药店流量逐渐下降,如何从中掌 握核心“留”量成为各个企业的重要目标。受国家政策以及市场环境的影响下,处方外流以及基 层市场的巨大市场空间或将成为企业“拉新、转化”的突破口。此外,药店要最大化挖掘用户价 值,在此基础上做到精细化运营,提升专业化水平,探索医药新零售模式,来达到“留存、复购” 的目标。药品零售消费分级趋势下,企业要脱离同质化竞争,通过新型的零售模式掌握核心留量, 寻找新的增量。 打造以顾客体验为中心,大数据驱动,运用“新零售”技术为顾客提供专业化的 服务,将诊疗、购药、健康管理等有机结合起来,专职为顾客提供家庭健康解决方案,赢得顾客 信任,积极承接处方外流。 7、市场竞争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