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633 公司简称:长城汽车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 1/234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633 公司简称:长城汽车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 / 234
2017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本年度报告内的财务信息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编制 四、公司负责人魏建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凤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卢彩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本集团净利润为人民币 5,043,386,456.53元,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027,297,997.74元。本 公司拟向本公司股东宣派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现金股利人民币 1,551,635,730.00元,即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7元(含税)。本议案尚需本公 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口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2/234
2017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本年度报告内的财务信息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编制。 四、 公司负责人魏建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凤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卢彩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本集团净利润为人民币 5,043,386,456.53元,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027,297,997.74元。本 公司拟向本公司股东宣派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的现金股利人民币 1,551,635,730.00元,即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7元(含税)。本议案尚需本公 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2 / 234
2017年年度报告 九、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己在本报告第五 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第三项「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 讨论与分析」部分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十、其他 口适用√不适用 3/234
2017 年年度报告 九、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五 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第三项「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 讨论与分析」部分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3 / 234
2017年年度报告 目录 第一节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第四节董事长致辞 17 第五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9 第六节董事会报告… 第七节监事会报告 第八节重要事项 第九节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第十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76 第十一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第十二节公司治理 第十三节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第十四节财务报告 105 第十五节备查文件目录 4/234
2017 年年度报告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6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14 第四节 董事长致辞 ......................................................................................................17 第五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9 第六节 董事会报告 ......................................................................................................47 第七节 监事会报告 ......................................................................................................52 第八节 重要事项 ..........................................................................................................54 第九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69 第十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76 第十一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77 第十二节 公司治理 ..........................................................................................................88 第十三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104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105 第十五节 备查文件目录 ................................................................................................248 234 4 / 234
2017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释义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A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 民币1.00元的内资股,在 上交所上市并以人民币买 卖(股份代号:601633) 「A股股东」 A股持有人; 「公司章程」 指指 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经不时 修订、修改或以其他方式补 充 「董事会」 本公司董事会 「公司」或「本公司」或「长 指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 城汽车」 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其H股及A股分别于 香港联交所及上交所上市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竞争业务」 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的主营业务及其他业务相 同或相似的业务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集团」 指指指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子公司 「H股」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 民币1.00元的境外上市外 资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 市并以港元买卖(股份代 号:2333) 「H股股东」 指 H股持有人; 《香港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规则(经不时修 香港联交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标准守则》」 《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所 载的《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 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报告期」或「本期」或「年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度」 指指指 12个月 「《证券及期货条例》」 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A 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的内资股,在 上交所上市并以人民币买 卖(股份代号:601633); 「A 股股东」 指 A 股持有人; 「公司章程」 指 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经不时 修订、修改或以其他方式补 充;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公司」或「本公司」或「长 城汽车」 指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 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其 H 股及 A 股分别于 香港联交所及上交所上市;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竞争业务」 指 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的主营业务及其他业务相 同或相似的业务;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集团」 指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子公司; 「H 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的境外上市外 资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 市并以港元买卖(股份代 号:2333); 「H 股股东」 指 H 股持有人; 「《香港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规则(经不时修 订);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标准守则》」 指 《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所 载的《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 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报告期」或「本期」或「年 度」 指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12 个月;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 5 / 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