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7年11月
附件 1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统 计 报 表 制 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统 计 局 批 准 2 01 7 年 1 1 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 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 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 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纰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 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2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 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 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 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 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目录 、总说明 报表目录 三、调查表式 (一)勘察设计企业基本情况 45667 (二)勘察设计企业人员情况 (三)勘察设计企业业务情况. (四)勘察设计企业科技活动情况 (五)勘察设计企业财务状况 四、附录 (一)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 (二)资质证书类别与代码 .16 (三)企业隶属关系与代码. ,17 (四)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 建勘设1表一一勘察设计企业基本情况.. 建勘设2表一一勘察设计企业人员情况 建勘设3表—一勘察设计企业业务情况 建勘设4表一一勘察设计企业科技活动情况 建勘设5表一一勘察设计企业财务状况 ,23
3 目 录 一、总说明................................................................ 4 二、报表目录 ............................................................ 5 三、调查表式 ............................................................ 6 (一)勘察设计企业基本情况 ............................................ 6 (二)勘察设计企业人员情况 ............................................ 7 (三)勘察设计企业业务情况 ............................................ 8 (四)勘察设计企业科技活动情况 ....................................... 10 (五)勘察设计企业财务状况 ........................................... 11 四、附录................................................................. 13 (一)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 ......................................... 13 (二)资质证书类别与代码 ............................................. 16 (三)企业隶属关系与代码 ............................................. 17 (四)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 ............................................. 18 建勘设 1 表——勘察设计企业基本情况.............................. 18 建勘设 2 表——勘察设计企业人员情况.............................. 19 建勘设 3 表——勘察设计企业业务情况.............................. 20 建勘设 4 表——勘察设计企业科技活动情况.......................... 22 建勘设 5 表——勘察设计企业财务状况.............................. 23
、总说明 一)为了解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基本情况,为政府、行业组织和企业提供信息服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 (二)持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工 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以下简称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依法及时准确地填报工程勘察 设计统计报表。 (三)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分为:建勘设1表《勘察设计企业基本情况》、建勘设2表《勘察 设计企业人员情况》、建勘设3表《勘察设计企业业务情况》、建勘设4表《勘察设计企业科技活动 情况》、建勘设5表《勘察设计企业财务状况》。 四)建勘设1表至5表均为年度统计,以网络系统填报。持有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应于 次年2月28日前通过网络系统完成填报和报送。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次年3月31日前完 成催报、审核,并以网络系统将数据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五)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为部门统计,由国家统计局批准,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 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工作,并负责统计数据的汇总与管理。省级住房城 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系统的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工作, 并负责督报与数据审核事宜 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以持有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为单位进行填报。企业集团(母 公司)持有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仅填报集团本部数据,不汇总各子公司数据。持有勘察设计资质 证书的子公司数据由子公司自行填报 (六)年度统计综合数据以“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公报”形式于次年8月30日前在住房城乡 建设部网站公布 (七)本统计数据供本系统内共享使用 (八)本报表制度由国家统计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4 一、总 说 明 (一)为了解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基本情况,为政府、行业组织和企业提供信息服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 (二)持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工 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以下简称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依法及时准确地填报工程勘察 设计统计报表。 (三)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分为:建勘设 1 表《勘察设计企业基本情况》、建勘设 2 表《勘察 设计企业人员情况》、建勘设 3 表《勘察设计企业业务情况》、建勘设 4 表《勘察设计企业科技活动 情况》、建勘设 5 表《勘察设计企业财务状况》。 (四)建勘设 1 表至 5 表均为年度统计,以网络系统填报。持有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应于 次年 2 月 28 日前通过网络系统完成填报和报送。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次年 3 月 31 日前完 成催报、审核,并以网络系统将数据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五)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为部门统计,由国家统计局批准,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 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工作,并负责统计数据的汇总与管理。省级住房城 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系统的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工作, 并负责督报与数据审核事宜。 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以持有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为单位进行填报。企业集团(母 公司)持有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仅填报集团本部数据,不汇总各子公司数据。持有勘察设计资质 证书的子公司数据由子公司自行填报。 (六)年度统计综合数据以“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公报”形式于次年 8 月 30 日前在住房城乡 建设部网站公布。 (七)本统计数据供本系统内共享使用。 (八)本报表制度由国家统计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二、报表目录 表号 报告期别统计 报送单位 报送方式及日期 建勘设勘察设计企业 1表 基本情况 报送方式: 书面填报和网络系统填报 建勘设勘察设计企业 各省、自治 2表 人员情况 持有勘察设 区、直辖市住报送日期 年报计资质证书 房城乡建设勘察设计企业为次年2月28日 建勘设勘察设计企业 的企业 主管部门 3表 业务情况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次年3月31日前。 建勘设勘察设计企业 4表科技活动情况 建勘设|勘察设计企业 5表 财务状况
5 二、报 表 目 录 表 号 表 名 报告期别 统计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方式及日期 建勘设 1 表 勘察设计企业 基本情况 年 报 持 有 勘 察 设 计资质证书 的企业 各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主管部门 报送方式: 书面填报和网络系统填报; 报送日期: 勘察设计企业为次年 2 月 28 日 前;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次年 3 月 31 日前。 建勘设 2 表 勘察设计企业 人员情况 建勘设 3 表 勘察设计企业 业务情况 建勘设 4 表 勘察设计企业 科技活动情况 建勘设 5 表 勘察设计企业 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