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9134130071174766H 本公司前身为安徽宿州科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宿州科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1997年8月 8日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为安徽省科苑应用技术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字[20第53号文批准,公司于2000年5月向社会公众发行A股股票4000股 公司股票于2000年6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经营范围为:生物工程、精细化工 新型建筑材料、机械电子领域高新技术和产品研究开发、生产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 i让:本集团及其直属企业研制、开发的技术和生产的科技产品出口及科技、生产所需技术、原辅材 务的变化情况(如有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进口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449号文核准,2010年1月本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重组完成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房地产开发,实业投资 管理、经营及咨询,基础建设投资,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及房屋出租,公寓酒店管理,装饰装潢 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电器设备销售,项目投资 上市初控股股东持股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字20005号文批准,公司于200年5月向社会公众发行A股股票400 万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9400万股,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持有公司股份4914万股,占当时本公 司总股本的5228%,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第一次变更情况 2006年12月29日,公司接到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根据(2007)宿中法 执字第06号民事裁定书的裁定,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将其持有的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分行的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1500万股变卖给宿州市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份过户手续完成后,宿州市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2007年9月初,经司法裁定到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的1096万股本公司限售流通股的过户 续已完成(详见2007年6月7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096万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的884%,为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由于上述股权过户完成,公司原第二大股东宿州市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50万股,占当时本公司总股本的1210%被动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情况(如有) 三、控股股东第二次变更情况 2008年1月15日,宿州市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卓业”)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100万股限售流通股份(当时占本公司 股份总额的887%)转让给中弘卓业 2008年4月21日上述股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100万股限 售流通股,占当时本公司总股本的887%,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2010年1月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本公司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向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378,326,98股股份、向建银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发行 59,946,683股股份。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397,826,988股,占当时本 公司总股本的70.75%,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即控股股东。 2011年2月24日,公司实施了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62,273,671股为 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 716,08579股,占当时本公司总股本的70.75%,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2013年8月28日,公司实施了201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9股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6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91341300711774766H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 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本公司前身为安徽宿州科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宿州科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 1997 年 8 月 18 日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为安徽省科苑应用技术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字[2000]第 53 号文批准,公司于 2000 年 5 月向社会公众发行 A 股股票 4000 万股, 公司股票于 2000 年 6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经营范围为:生物工程、精细化工、 新型建筑材料、机械电子领域高新技术和产品研究开发、生产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 让;本集团及其直属企业研制、开发的技术和生产的科技产品出口及科技、生产所需技术、原辅材 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进口。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449 号文核准,2010 年 1 月本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重组完成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 房地产开发,实业投资、 管理、经营及咨询,基础建设投资,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及房屋出租,公寓酒店管理,装饰装潢, 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电器设备销售,项目投资。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 情况(如有) 一、上市初控股股东持股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字[2000]第 53 号文批准,公司于 2000 年 5 月向社会公众发行 A 股股票 4000 万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9400 万股,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持有公司股份 4914 万股,占当时本公 司总股本的 52.28%,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控股股东第一次变更情况 2006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接到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根据(2007)宿中法 执字第 06 号民事裁定书的裁定,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将其持有的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分行的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 1500 万股变卖给宿州市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股份过户手续完成后,宿州市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2007 年 9 月初,经司法裁定到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的 1096 万股本公司限售流通股的过户手 续已完成(详见 2007 年 6 月 7 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 1096 万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8.84%,为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由于上述股权过户完成,公司原第二大股东宿州市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 1500 万股,占当时本公司总股本的 12.10%,被动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三、控股股东第二次变更情况 2008 年 1 月 15 日,宿州市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弘卓业”)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100 万股限售流通股份(当时占本公司 股份总额的 8.87%)转让给中弘卓业。 2008 年 4 月 21 日上述股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100 万股限 售流通股,占当时本公司总股本的 8.87%,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2010 年 1 月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本公司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向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378,326,988 股股份、向建银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发行 59,946,683 股股份。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 397,826,988 股,占当时本 公司总股本的 70.75%,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即控股股东。 2011 年 2 月 24 日,公司实施了 201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62,273,671 股为 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 716,088,579 股,占当时本公司总股本的 70.75%,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201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实施了 201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9 股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总股本由1,012,092,607股增加到1,922,975,953股。目前,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份总数为768,309,300股,占当时本公司总股本的39.95%,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2014年12月8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新增股份958,46,453股,公司的总股本由 1,012,092,607股增加到2,881,442,406股。中弘卓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994,489,916股, 占当时本公司总股本的34.51%,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2015年5月29日,公司实施了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88,42,06股 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 1,591,183,865股,占当时本公司总股本的3451%,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2016年4月2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新增股份1,382,978,722股,公司的总股本由 4,610,307,849股增加到5,99,286571股。中弘卓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591,183,865般股, 占本公司现有总股本的26.55%,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2017年7月17日,公司实施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993,286,571股 为基数,以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 227,657,410股,占本公司现有总股本的26.55%,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B2)301室 签字会计师姓名 邹品爱、邹泉水、李伟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口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 015年1月1日-2017年1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马乐、王义 盛大厦B座12-15层 31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口不适用 财务顾问名称 财务顾问办公地址 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楼 李亚男、邹文琦 017年10月2日2018年12 月31日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口是√否 2017年 2016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5年 营业收入(元) 1,016,052,3082 4.452.108,161.72 7718%1,290,121,82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11,228,018.95 157,048,48968 -1,69901% 286,986303.8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7 公司总股本由 1,012,092,607 股增加到 1,922,975,953 股。目前,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为 768,309,300 股,占当时本公司总股本的 39.95%,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2014 年 12 月 8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新增股份 958,466,453 股,公司的总股本由 1,012,092,607 股增加到 2,881,442,406 股。中弘卓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 994,489,916 股, 占当时本公司总股本的 34.51%,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2015 年 5 月 29 日,公司实施了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881,442,406 股 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 1,591,183,865 股,占当时本公司总股本的 34.51%,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2016 年 4 月 20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新增股份 1,382,978,722 股,公司的总股本由 4,610,307,849 股增加到 5,993,286,571 股。中弘卓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 1,591,183,865 股, 占本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26.55%,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2017 年 7 月 17 日,公司实施了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993,286,571 股 为基数,以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 2,227,657,410 股,占本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26.55%,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1 号楼(B2)301 室 签字会计师姓名 邹品爱、邹泉水、李伟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 盛大厦 B 座 12-15 层 马乐、王义 2015 年 1 月 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财务顾问名称 财务顾问办公地址 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 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楼 李亚男、邹文琦 2017 年 10 月 2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7 年 2016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5 年 营业收入(元) 1,016,052,308.24 4,452,108,161.72 -77.18% 1,290,121,821.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11,228,018.95 157,048,489.68 -1,699.01% 286,986,303.83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344,090,723.10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66,424,75364 -1508.50% 344,844,054.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74839,57460-2,911,490,102.33 28.74% 431249,219.57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00.00% 释每股收益(元股) 1.1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9.279 178% -31.05% 2017年末 2016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5年末 总资产(元) 45,181,569,201.7033258881,75623 3585%20,05458805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325,88789769.815,620,49846 2537% 5849,373,37998 元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963,686,997571,30822408803 570.488.654.33 1,826,347,431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956.19392 20353427.20 53373.59501-2,59911235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7,988,831.8 28,284,341.87 17,599,018.84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397,96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86.125.843.28 284,904476.752056642,898392,860452,15296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口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口不适用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8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344,090,723.10 166,424,753.64 -1,508.50% -344,844,054.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2,074,839,574.60 -2,911,490,102.33 28.74% -431,249,219.5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0 0.03 -1,100.00% 0.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0 0.03 -1,100.00% 0.0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9.27% 1.78% -31.05% 5.01%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5 年末 总资产(元) 45,181,569,201.70 33,258,881,756.23 35.85% 20,054,588,053.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元) 7,325,887,880.76 9,815,620,498.46 -25.37% 5,849,373,379.98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963,686,997.57 1,308,224,088.03 570,488,654.33 -1,826,347,431.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956,193.92 20,353,427.20 53,373,595.01 -2,593,911,235.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988,831.83 28,284,341.87 17,599,018.84 -2,397,962,915.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86,125,843.28 -284,904,476.75 2,056,642,898.39 -2,860,452,152.96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金额 2016年金额 2015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冲销部分) 10,22811502-5272,031.18454,940,4632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 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 21698781 314,2984 225.000.000.00 除外) 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 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 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138.086.082.01 1.044.075.0 13492,649.071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 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9496,31467 9,152,233.98 ,31967856 减:所得税影响额 3,055,6592 56,283,075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33,96846 计 167,137295.85-9376,263.96631,830,35873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9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金额 2016 年金额 2015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冲销部分) 10,228,113.02 -5,272,031.18 454,940,463.2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 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 助除外) 216,987.81 314,298.46 225,000,000.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 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 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 投资收益 -138,086,082.01 1,044,075.02 13,492,649.0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9,496,314.67 -9,152,233.98 -5,319,678.56 减:所得税影响额 -3,055,659.26 56,283,075.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33,968.46 合计 -167,137,295.85 -9,376,263.96 631,830,358.7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房地产业 当前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房产销售是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目前公司的房地产业 务主要位于北京、济南、海口、安吉、长白山等城市,其中北京所占比重较大。其他收入包括控股的两家 香港上市公司KEE和中玺国际所带来的收入、物业管理收入、餐饮收入等。 2017年10月,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取得了A&K公司90.5%的股权,增加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10 亿元 目前,公司跟行业内规模较大企业相比,公司规模偏小,主营收入较低,综合实力与行业内先进水平 仍有一定差距。但公司已取得丰富的土地储备,截至报告期末有土地储备600多万平方米,将支撑起未来 稳定发展。 详细情况请参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具体内容 、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资产 重大变化说明 股权资产 公司本期增加对外投资和购买信托收益权由其他非流动资产重分类增加所致 无形资产 公司本期非同一控制合并A&K增加所致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境外资产 是否存在 产的具体形成原 运营模保障资产安全 占公司净 内容 因 产规模所在地式性的控制措施收益状况产的比便大减值 重 董事会表决控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 报告期末净资产折合 KEE公司收购 人民币为28194万元/香港贸易制权和财务控所有者净利润折合人332% 制权 民币为-3910万元 董事会表决控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 中玺国际西m,报告期末净资产折合 香港贸易|制权和财务控|所有者净利润折合人0.61%否 人民币为5143万元 制权 民币为-1232万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房地产业 当前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房产销售是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目前公司的房地产业 务主要位于北京、济南、海口、安吉、长白山等城市,其中北京所占比重较大。其他收入包括控股的两家 香港上市公司KEE和中玺国际所带来的收入、物业管理收入、餐饮收入等。 2017年10月,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取得了A&K 公司90.5%的股权,增加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10 亿元。 目前,公司跟行业内规模较大企业相比,公司规模偏小,主营收入较低,综合实力与行业内先进水平 仍有一定差距。但公司已取得丰富的土地储备,截至报告期末有土地储备600多万平方米,将支撑起未来 稳定发展。 详细情况请参阅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具体内容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重大变化说明 股权资产 公司本期增加对外投资和购买信托收益权由其他非流动资产重分类增加所致 无形资产 公司本期非同一控制合并 A&K 增加所致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的具体 内容 形成原 因 资产规模 所在地 运营模 式 保障资产安全 性的控制措施 收益状况 境外资产 占公司净 资产的比 重 是否存在 重大减值 风险 KEE 公司 收购 报告期末净资产折合 人民币为 28194 万元 香港 贸易 董事会表决控 制权和财务控 制权 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净利润折合人 民币为-3910 万元 3.32% 否 中玺国际 收购 报告期末净资产折合 人民币为 5143 万元 香港 贸易 董事会表决控 制权和财务控 制权 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净利润折合人 民币为-1232 万元 0.61%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