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欧剧变的根源与教训 制,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基本任务之一。早在人民解放战争期 间,各地的革命政权就开始没收通敌分子的财产,并在资本 家经营的企业中实行工人监督。1944年11月21日的《国家 占有敌人和外逃者财产法》规定,凡是敌人、德国公民、战 争罪犯、通敌分子、暴发户和外逃者的财产,都由国家没收。 1945年4月进行币制改革,旧第纳尔按20:1兑换新第纳尔。 战争期间超过生活费用的收入(超过2.5万第纳尔的部分), 作为国难财予以没收,个人兑换超过5000第纳尔的部分,按 比例予以没收。这是对剥削阶级手中掌握的超过限额的现金 的一次剥夺 1945年8月23日的《土地改革和移民法》贯彻“耕者有 其田”的原则,消灭了大土地私有制。法律规定:无偿没收 大地主、银行、企业所占的全部农业用地;没收教堂、寺院、 宗教团体的超过10公顷的土地;没收商人、手工业者、职员 以及其他非农业劳动者的超过3~5公顷的土地:农民每户可 占有的耕地为25~35公顷,各种地产总额为45公顷,超过 部分没收,但给予适当补偿。土地改革中共没收土地156.64 万公顷:;其中51%即79.74万公顷分配给无地和少地农民及 移民;18.3%用来兴办国营农场;2.5%交给国营企业使用 1.3%交给医疗保健机构和其他机构使用:2.6%成立农民劳 动合作社;其余24.3%是森林和宜林地区,交给国营林场。土 地改革后南斯拉夫只把部分没收的土地收归国有,没有在全 ①1953年5月27日的法律规定土地的最高限额为10公顷,个别共和国有特殊情况 下规定为15公顷
制 , 是 社 会 主 义 革 命 的 基 本 任 务 之 一 。 早 在 人 民 解 放 战 争 期 间 , 各 地 的 革 命 政 权 就 开 始 没 收 通 敌 分 子 的 财 产 , 并 在 资 本 家 经 营 的 企 业 中 实 行 工 人 监 督 。 1 9 4 4 年 1 1 月 2 1 日 的 《 国 家 占 有 敌 人 和 外 逃 者 财 产 法 》 规 定 , 凡 是 敌 人 、 德 国 公 民 、 战 争 罪 犯 、 通 敌 分 子 、 暴 发 户 和 外 逃 者 的 财 产 , 都 由 国 家 没 收 。 1 9 4 5 年 4 月 进 行 币 制 改 革 , 旧 第 纳 尔 按 2 0 : 1 兑 换 新 第 纳 尔 。 战 争 期 间 超 过 生 活 费 用 的 收 入 ( 超 过 2 B5 万 第 纳 尔 的 部 分 ) , 作 为 国 难 财 予 以 没 收 , 个 人 兑 换 超 过 5 0 0 0 第 纳 尔 的 部 分 , 按 比 例 予 以 没 收 。 这 是 对 剥 削 阶 级 手 中 掌 握 的 超 过 限 额 的 现 金 的 一 次 剥 夺 。 1 9 4 5 年 8 月 2 3 日 的 《 土 地 改 革 和 移 民 法 》 贯 彻 “ 耕 者 有 其 田 ” 的 原 则 , 消 灭 了 大 土 地 私 有 制 。 法 律 规 定 : 无 偿 没 收 大 地 主 、 银 行 、 企 业 所 占 的 全 部 农 业 用 地 ; 没 收 教 堂 、 寺 院 、 宗 教 团 体 的 超 过 1 0 公 顷 的 土 地 ; 没 收 商 人 、 手 工 业 者 、 职 员 以 及 其 他 非 农 业 劳 动 者 的 超 过 3 ~ 5 公 顷 的 土 地 ; 农 民 每 户 可 占 有 的 耕 地 为 2 5 ~ 3 5 公 顷 , 各 种 地 产 总 额 为 4 5 公 顷 ① , 超 过 部 分 没 收 , 但 给 予 适 当 补 偿 。 土 地 改 革 中 共 没 收 土 地 1 5 6 B6 4 万 公 顷 ; 其 中 5 1 % 即 7 9 B7 4 万 公 顷 分 配 给 无 地 和 少 地 农 民 及 移 民 ; 1 8 B3 % 用 来 兴 办 国 营 农 场 ; 2 B5 % 交 给 国 营 企 业 使 用 ; 1 B3 % 交 给 医 疗 保 健 机 构 和 其 他 机 构 使 用 ; 2 B6 % 成 立 农 民 劳 动 合 作 社 ; 其 余 2 4 B3 % 是 森 林 和 宜 林 地 区 , 交 给 国 营 林 场 。 土 地 改 革 后 南 斯 拉 夫 只 把 部 分 没 收 的 土 地 收 归 国 有 , 没 有 在 全 东 欧 剧 变 的 根 源 与 教 训 1 3 ① 1 9 5 3 年 5 月 2 7 日 的 法 律 规 定 土 地 的 最 高 限 额 为 1 0 公 顷 , 个 别 共 和 国 有 特 殊 情 况 下 规 定 为 1 5 公 顷
14 东欧剧变的根源与教训 国实行土地国有化。 镇压反革命、币制改革、土地改革等革命措施触动了剥 削阶级的切身利益,它们在联合政府中的政治代表便出来与 南共抗衡。1945年8月7日在贝尔格莱德举行南斯拉夫反法 西斯人民解放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根据雅尔塔会议的建议,吸 收1938年选出的没有投敌叛变的118名议员和某些资产阶 级政治家作为正式代表。他们组成了以格罗尔的民主党为主 的反对派,否认南共的领导作用,否定战时人民政权的合法 性,反对联邦制度,否认马其顿和黑山是独立的民族,要求 把这些地区并入塞尔维亚,主张停止惩治战争罪犯和叛国投 敌分子以“缓和”国内的政治形势。以舒巴希奇和舒特伊为 首的克罗地亚农民党也附和其中某些主张。他们企图扭转历 史的车轮,复辟旧制度,恢复自己过去的势力。但他们的图 谋失败了。于是格罗尔、舒巴希奇、舒特伊等人在1945年8 月底到10月初先后退出联合政府,并宣布抵制制宪议会的选 举 制宪议会的选举在1945年11月11日进行。年满18岁 的男女公民和军人都有选举权(战前妇女和军人没有选举 权)。只有叛国投敌分子被剥夺了选举权,但他们只占18岁 以上人口的2.3%。登记的选民有8,383,45人。参加联邦 院选举的选民有7,432,469人,占登记选民总数的88.66% 以南共为首的人民阵线的候选人名单得票6,725,047张,占 选票总数的90.48%;参加民族院选举的选民有7,413,214 人,占登记选民总数的88.43%,人民阵线的候选人名单得票 6,574,975张,占选票总数的88.69%。选举的结果表明
国 实 行 土 地 国 有 化 。 镇 压 反 革 命 、 币 制 改 革 、 土 地 改 革 等 革 命 措 施 触 动 了 剥 削 阶 级 的 切 身 利 益 , 它 们 在 联 合 政 府 中 的 政 治 代 表 便 出 来 与 南 共 抗 衡 。 1 9 4 5 年 8 月 7 日 在 贝 尔 格 莱 德 举 行 南 斯 拉 夫 反 法 西 斯 人 民 解 放 委 员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 根 据 雅 尔 塔 会 议 的 建 议 , 吸 收 1 9 3 8 年 选 出 的 没 有 投 敌 叛 变 的 1 1 8 名 议 员 和 某 些 资 产 阶 级 政 治 家 作 为 正 式 代 表 。 他 们 组 成 了 以 格 罗 尔 的 民 主 党 为 主 的 反 对 派 , 否 认 南 共 的 领 导 作 用 , 否 定 战 时 人 民 政 权 的 合 法 性 , 反 对 联 邦 制 度 , 否 认 马 其 顿 和 黑 山 是 独 立 的 民 族 , 要 求 把 这 些 地 区 并 入 塞 尔 维 亚 , 主 张 停 止 惩 治 战 争 罪 犯 和 叛 国 投 敌 分 子 以 “ 缓 和 ” 国 内 的 政 治 形 势 。 以 舒 巴 希 奇 和 舒 特 伊 为 首 的 克 罗 地 亚 农 民 党 也 附 和 其 中 某 些 主 张 。 他 们 企 图 扭 转 历 史 的 车 轮 , 复 辟 旧 制 度 , 恢 复 自 己 过 去 的 势 力 。 但 他 们 的 图 谋 失 败 了 。 于 是 格 罗 尔 、 舒 巴 希 奇 、 舒 特 伊 等 人 在 1 9 4 5 年 8 月 底 到 1 0 月 初 先 后 退 出 联 合 政 府 , 并 宣 布 抵 制 制 宪 议 会 的 选 举 。 制 宪 议 会 的 选 举 在 1 9 4 5 年 1 1 月 1 1 日 进 行 。 年 满 1 8 岁 的 男 女 公 民 和 军 人 都 有 选 举 权 ( 战 前 妇 女 和 军 人 没 有 选 举 权 ) 。 只 有 叛 国 投 敌 分 子 被 剥 夺 了 选 举 权 , 但 他 们 只 占 1 8 岁 以 上 人 口 的 2 B3 % 。 登 记 的 选 民 有 8 , 3 8 3 , 4 5 5 人 。 参 加 联 邦 院 选 举 的 选 民 有 7 , 4 3 2 , 4 6 9 人 , 占 登 记 选 民 总 数 的 8 8 B6 6 % 。 以 南 共 为 首 的 人 民 阵 线 的 候 选 人 名 单 得 票 6 , 7 2 5 , 0 4 7 张 , 占 选 票 总 数 的 9 0 B4 8 % ; 参 加 民 族 院 选 举 的 选 民 有 7 , 4 1 3 , 2 1 4 人 , 占 登 记 选 民 总 数 的 8 8 B4 3 % , 人 民 阵 线 的 候 选 人 名 单 得 票 6 , 5 7 4 , 9 7 5 张 , 占 选 票 总 数 的 8 8 B6 9 % 。 选 举 的 结 果 表 明 , 1 4 东 欧 剧 变 的 根 源 与 教 训
东欧剧变的根源与教训 南共领导下的人民阵线取得了伟大的胜利。资产阶级反对党 抵制选举的活动彻底失败了,从此以后,它们就从南斯拉夫 政治舞台上渐渐消声匿迹。 1945年11月29日,新选出的制宪议会宣布废除君主 制,剥夺国王的一切权力,成立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 1946年1月31日,制宪议会通过的宪法公布施行。这是战后 欧洲通过的第一部宪法,它是仿效苏联1936年宪法制定的 宪法确认了反法西斯战争和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成果, 并展示了社会主义的发展前景。结合国内多民族的特点,宪 法规定南斯拉夫实行联邦制,由6个共和国(以及1个自治 省和1个自治区)组成,各民族一律平等。 宪法规定南斯拉夫存在四种所有制形式:公共财产(各 种自然资源和公用设施);国家财产(国有生产资料);合作 社财产;私人和法人财产。国家制定经济生活和经济发展的 方针,通过全盘的经济计划发展国有经济成分和合作社经济 成分并对私有经济成分实行一般监督。国家保障私人财产及 其继承权,但任何人不得用私人财产进行损害公共利益的活 动,禁止成立私人垄断组织。法律为了公共利益可以限制和 征用私人财产,或将其收归国有。 由于接管旧南斯拉夫的国营企业以及没收敌人和叛国通 敌分子的产业,到1945年底,国家已掌握了全部工业的 55%。1946年5月通过的法律规定,对业主不在或业主失踪 的财产(主要是曾为占领者效劳的外国资本家的财产)由国 家接管。于是国家又掌握了全部工业的27%。1946年12月 5日《关于把私人工业和经济企业收归国有的法令》即第一个
南 共 领 导 下 的 人 民 阵 线 取 得 了 伟 大 的 胜 利 。 资 产 阶 级 反 对 党 抵 制 选 举 的 活 动 彻 底 失 败 了 , 从 此 以 后 , 它 们 就 从 南 斯 拉 夫 政 治 舞 台 上 渐 渐 消 声 匿 迹 。 1 9 4 5 年 1 1 月 2 9 日 , 新 选 出 的 制 宪 议 会 宣 布 废 除 君 主 制 , 剥 夺 国 王 的 一 切 权 力 , 成 立 南 斯 拉 夫 联 邦 人 民 共 和 国 。 1 9 4 6 年 1 月 3 1 日 , 制 宪 议 会 通 过 的 宪 法 公 布 施 行 。 这 是 战 后 欧 洲 通 过 的 第 一 部 宪 法 , 它 是 仿 效 苏 联 1 9 3 6 年 宪 法 制 定 的 。 宪 法 确 认 了 反 法 西 斯 战 争 和 社 会 主 义 革 命 的 胜 利 成 果 , 并 展 示 了 社 会 主 义 的 发 展 前 景 。 结 合 国 内 多 民 族 的 特 点 , 宪 法 规 定 南 斯 拉 夫 实 行 联 邦 制 , 由 6 个 共 和 国 ( 以 及 1 个 自 治 省 和 1 个 自 治 区 ) 组 成 , 各 民 族 一 律 平 等 。 宪 法 规 定 南 斯 拉 夫 存 在 四 种 所 有 制 形 式 : 公 共 财 产 ( 各 种 自 然 资 源 和 公 用 设 施 ) ; 国 家 财 产 ( 国 有 生 产 资 料 ) ; 合 作 社 财 产 ; 私 人 和 法 人 财 产 。 国 家 制 定 经 济 生 活 和 经 济 发 展 的 方 针 , 通 过 全 盘 的 经 济 计 划 发 展 国 有 经 济 成 分 和 合 作 社 经 济 成 分 并 对 私 有 经 济 成 分 实 行 一 般 监 督 。 国 家 保 障 私 人 财 产 及 其 继 承 权 , 但 任 何 人 不 得 用 私 人 财 产 进 行 损 害 公 共 利 益 的 活 动 , 禁 止 成 立 私 人 垄 断 组 织 。 法 律 为 了 公 共 利 益 可 以 限 制 和 征 用 私 人 财 产 , 或 将 其 收 归 国 有 。 由 于 接 管 旧 南 斯 拉 夫 的 国 营 企 业 以 及 没 收 敌 人 和 叛 国 通 敌 分 子 的 产 业 , 到 1 9 4 5 年 底 , 国 家 已 掌 握 了 全 部 工 业 的 5 5 % 。 1 9 4 6 年 5 月 通 过 的 法 律 规 定 , 对 业 主 不 在 或 业 主 失 踪 的 财 产 ( 主 要 是 曾 为 占 领 者 效 劳 的 外 国 资 本 家 的 财 产 ) 由 国 家 接 管 。 于 是 国 家 又 掌 握 了 全 部 工 业 的 2 7 % 。 1 9 4 6 年 1 2 月 5 日 《 关 于 把 私 人 工 业 和 经 济 企 业 收 归 国 有 的 法 令 》 即 第 一 个 东 欧 剧 变 的 根 源 与 教 训 1 5
东欧剧变的根源与教训 国有化法令,规定把具有全国意义或共和国意义的工业、矿 业、运输业、建筑业、银行业和批发商业共42大类收归国有 并给予适当补偿。1948年4月28日通过的第二个国有化法 令,进一步扩大了国有化的范围。只有小手工企业和作坊仍 属私人所有,但已基本上被纳入计划经济制度,受到国家监 督,雇工人数受限制。 1945年土地改革后,南斯拉夫开始按照苏联集体农庄的 样式建立农民劳动合作社,开头几年工作进行得比较谨慎,步 子也稳。1945年成立农民劳动合作社31个,1946年发展到 454个,1947年达到779个,共有农户40,590户,社员174 518人,土地210,986公顷。当时强调农民入社自愿的原则, 并按土地所有关系、经营方式、分配办法把合作社分为四类 解放后南斯拉夫在变革所有制关系的同时,集中人力物 力财力来医治战争创伤,恢复遭到严重破坏的国民经济,逐 步发展生产,以满足人民的需要。当时依靠广大群众高涨的 革命热情和生产积极性,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取得了辉 煌的成果;同时组织青年参加义务劳动,修复和兴建了许多 大型工程。到1946年底,南生产已基本上恢复到战前水平。 1947年开始,贯彻国家工业化的方针,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 南斯拉夫与其它东欧国家不同,早在1945~1948年就按 照苏联的模式建立了高度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 南斯拉夫政府作为国家最高执行和指挥机关,像苏联部长会 议一样,具有强大而集中的权力。在国家遭受战争严重破坏 的艰难条件下,为了镇压反革命、实行国有化、巩固土改成 果和安置移民、恢复和发展工农业生产,需要有强大的行政
国 有 化 法 令 , 规 定 把 具 有 全 国 意 义 或 共 和 国 意 义 的 工 业 、 矿 业 、 运 输 业 、 建 筑 业 、 银 行 业 和 批 发 商 业 共 4 2 大 类 收 归 国 有 , 并 给 予 适 当 补 偿 。 1 9 4 8 年 4 月 2 8 日 通 过 的 第 二 个 国 有 化 法 令 , 进 一 步 扩 大 了 国 有 化 的 范 围 。 只 有 小 手 工 企 业 和 作 坊 仍 属 私 人 所 有 , 但 已 基 本 上 被 纳 入 计 划 经 济 制 度 , 受 到 国 家 监 督 , 雇 工 人 数 受 限 制 。 1 9 4 5 年 土 地 改 革 后 , 南 斯 拉 夫 开 始 按 照 苏 联 集 体 农 庄 的 样 式 建 立 农 民 劳 动 合 作 社 , 开 头 几 年 工 作 进 行 得 比 较 谨 慎 , 步 子 也 稳 。 1 9 4 5 年 成 立 农 民 劳 动 合 作 社 3 1 个 , 1 9 4 6 年 发 展 到 4 5 4 个 , 1 9 4 7 年 达 到 7 7 9 个 , 共 有 农 户 4 0 , 5 9 0 户 , 社 员 1 7 4 , 5 1 8 人 , 土 地 2 1 0 , 9 8 6 公 顷 。 当 时 强 调 农 民 入 社 自 愿 的 原 则 , 并 按 土 地 所 有 关 系 、 经 营 方 式 、 分 配 办 法 把 合 作 社 分 为 四 类 。 解 放 后 南 斯 拉 夫 在 变 革 所 有 制 关 系 的 同 时 , 集 中 人 力 物 力 财 力 来 医 治 战 争 创 伤 , 恢 复 遭 到 严 重 破 坏 的 国 民 经 济 , 逐 步 发 展 生 产 , 以 满 足 人 民 的 需 要 。 当 时 依 靠 广 大 群 众 高 涨 的 革 命 热 情 和 生 产 积 极 性 , 开 展 社 会 主 义 劳 动 竞 赛 , 取 得 了 辉 煌 的 成 果 ; 同 时 组 织 青 年 参 加 义 务 劳 动 , 修 复 和 兴 建 了 许 多 大 型 工 程 。 到 1 9 4 6 年 底 , 南 生 产 已 基 本 上 恢 复 到 战 前 水 平 。 1 9 4 7 年 开 始 , 贯 彻 国 家 工 业 化 的 方 针 , 执 行 第 一 个 五 年 计 划 。 南 斯 拉 夫 与 其 它 东 欧 国 家 不 同 , 早 在 1 9 4 5 ~ 1 9 4 8 年 就 按 照 苏 联 的 模 式 建 立 了 高 度 中 央 集 权 的 政 治 体 制 和 经 济 体 制 。 南 斯 拉 夫 政 府 作 为 国 家 最 高 执 行 和 指 挥 机 关 , 像 苏 联 部 长 会 议 一 样 , 具 有 强 大 而 集 中 的 权 力 。 在 国 家 遭 受 战 争 严 重 破 坏 的 艰 难 条 件 下 , 为 了 镇 压 反 革 命 、 实 行 国 有 化 、 巩 固 土 改 成 果 和 安 置 移 民 、 恢 复 和 发 展 工 农 业 生 产 , 需 要 有 强 大 的 行 政 1 6 东 欧 剧 变 的 根 源 与 教 训
东欧剧变的根源与教训 17 权力来对国内各方面的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的领导。当时的全 民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对国营企业实行三级管理(部—一总 局—一企业),企业在计划、财务、人事等方面都受到上级机 关的控制,没有多少自主权。国家计划任务是指令性的;供 产销由国家机关安排;投资基本掌握在国家机关手中,主要 掌握在联邦手中;基本产品的价格由国家规定和控制。这个 时期被称作“行政业务领导时期”或“革命的国家主义时 期”,它对于医治战争创伤和集中力量恢复和发展生产是必要 的,并取得显著成绩。但过分集中的体制在实践中也开始暴 露出一些弊端,如对企业管得过多过死使企业缺乏活力,压 制了劳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单纯依靠行政措施,忽视 经济规律的作用,产生唯意志论和强迫命令;权力过分集中 使得行政机构迅速膨胀,滋长官僚主义;刻板的一刀切的工 作方法容易忽视民族特点和地区差别。不过当时这些弊端和 缺陷被解放后劳动人民的革命热情所掩盖,暴露得还不那么 明显和突出。 第四节情报局事件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欧洲形成了雅尔塔体制的格局,东 西欧逐渐发展成两大对立的国家集团。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 和国在南共的领导下自然地站在苏联和东欧人民民主国家 边,发展相互间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联系,迅速增加双边贸 易数额。南斯拉夫和保加利亚曾酝酿建立联邦。南斯拉夫主 动免除了保加利亚2500万美元的战争赔款。当时南斯拉夫与
权 力 来 对 国 内 各 方 面 的 工 作 实 行 集 中 统 一 的 领 导 。 当 时 的 全 民 财 产 属 于 国 家 所 有 , 对 国 营 企 业 实 行 三 级 管 理 ( 部 — — 总 局 — — 企 业 ) , 企 业 在 计 划 、 财 务 、 人 事 等 方 面 都 受 到 上 级 机 关 的 控 制 , 没 有 多 少 自 主 权 。 国 家 计 划 任 务 是 指 令 性 的 ; 供 产 销 由 国 家 机 关 安 排 ; 投 资 基 本 掌 握 在 国 家 机 关 手 中 , 主 要 掌 握 在 联 邦 手 中 ; 基 本 产 品 的 价 格 由 国 家 规 定 和 控 制 。 这 个 时 期 被 称 作 “ 行 政 业 务 领 导 时 期 ” 或 “ 革 命 的 国 家 主 义 时 期 ” , 它 对 于 医 治 战 争 创 伤 和 集 中 力 量 恢 复 和 发 展 生 产 是 必 要 的 , 并 取 得 显 著 成 绩 。 但 过 分 集 中 的 体 制 在 实 践 中 也 开 始 暴 露 出 一 些 弊 端 , 如 对 企 业 管 得 过 多 过 死 使 企 业 缺 乏 活 力 , 压 制 了 劳 动 群 众 的 积 极 性 和 创 造 性 ; 单 纯 依 靠 行 政 措 施 , 忽 视 经 济 规 律 的 作 用 , 产 生 唯 意 志 论 和 强 迫 命 令 ; 权 力 过 分 集 中 使 得 行 政 机 构 迅 速 膨 胀 , 滋 长 官 僚 主 义 ; 刻 板 的 一 刀 切 的 工 作 方 法 容 易 忽 视 民 族 特 点 和 地 区 差 别 。 不 过 当 时 这 些 弊 端 和 缺 陷 被 解 放 后 劳 动 人 民 的 革 命 热 情 所 掩 盖 , 暴 露 得 还 不 那 么 明 显 和 突 出 。 第 四 节 情 报 局 事 件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战 后 , 在 欧 洲 形 成 了 雅 尔 塔 体 制 的 格 局 , 东 西 欧 逐 渐 发 展 成 两 大 对 立 的 国 家 集 团 。 南 斯 拉 夫 联 邦 人 民 共 和 国 在 南 共 的 领 导 下 自 然 地 站 在 苏 联 和 东 欧 人 民 民 主 国 家 一 边 , 发 展 相 互 间 的 政 治 、 经 济 和 文 化 联 系 , 迅 速 增 加 双 边 贸 易 数 额 。 南 斯 拉 夫 和 保 加 利 亚 曾 酝 酿 建 立 联 邦 。 南 斯 拉 夫 主 动 免 除 了 保 加 利 亚 2 5 0 0 万 美 元 的 战 争 赔 款 。 当 时 南 斯 拉 夫 与 东 欧 剧 变 的 根 源 与 教 训 1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