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一)主要会计政策(续) 7贵金属 贵金属主要为黄金。本集团交易性贵金属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并在以后 期间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8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款项 按返售合约买入的有价证券和票据等金融资产(“买入返售”)不予以确认,对交易对手的 债权在“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中列示。按回购合约出售的有价证券、票据等金融资产 (“卖出回购”)不予终止确认,视具体情况在相应资产项目中列示,对交易对手的债务在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中列示。 买入和返售及出售和回购间的价差采用实际利率法在合约有效期内计入利润表中的“利息 收入”或“利息支出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行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 权投资。 子公司是指本行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是指根据合同约定,本集团与 方或多方通过共同控制来从事经营活动的实体;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对其虽无控制或共 同控制,但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实体,通常本集团拥有其20%至50%的表决权。 对子公司的投资,在本行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 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1)投资成本确定、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 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24 四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一) 主要会计政策(续) 7 贵金属 贵金属主要为黄金。本集团交易性贵金属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并在以后 期间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8 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款项 按返售合约买入的有价证券和票据等金融资产(“买入返售”)不予以确认,对交易对手的 债权在“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中列示。按回购合约出售的有价证券、票据等金融资产 (“卖出回购”)不予终止确认,视具体情况在相应资产项目中列示,对交易对手的债务在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中列示。 买入和返售及出售和回购间的价差采用实际利率法在合约有效期内计入利润表中的“利息 收入”或“利息支出”。 9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行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 权投资。 子公司是指本行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是指根据合同约定,本集团与 一方或多方通过共同控制来从事经营活动的实体;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对其虽无控制或共 同控制,但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实体,通常本集团拥有其 20%至 50%的表决权。 对子公司的投资,在本行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 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1) 投资成本确定、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 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主要会计政策(续) 9长期股权投资(续) (1)投资成本确定、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续)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 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 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 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 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 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 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 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 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 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2)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 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 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 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 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 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是指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扣除处置费用后的 净值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时,按其账面价值超过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 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减值损失一经确 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包括商誉。商誉是指投资合营企业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取得投资 时对应享有合营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部分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25 四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一) 主要会计政策(续) 9 长期股权投资(续) (1) 投资成本确定、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续)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 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 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 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 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 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 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 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 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 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2)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 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 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 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 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3)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 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是指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扣除处置费用后的 净值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时,按其账面价值超过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 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减值损失一经确 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包括商誉。商誉是指投资合营企业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取得投资 时对应享有合营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部分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一)主要会计政策(续) 10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 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増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岀租的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 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计提折 旧。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在20至30年间,净残值率预计为5%。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 核并作适当调整。 当投资性房地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11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确认及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办公设备及运输工具。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 的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对 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 年限确定折旧额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30年 3.17%至4.75% 办公设备 5-10年 9.50%至19.0% 输工具 5年 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26 四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一) 主要会计政策(续) 10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 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 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计提折 旧。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在 20 至 30 年间,净残值率预计为 5%。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 核并作适当调整。 当投资性房地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11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的确认及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办公设备及运输工具。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 的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对 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 年限确定折旧额。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30 年 5% 3.17%至 4.75% 办公设备 5-10 年 5% 9.50%至 19.0% 运输工具 5 年 5% 19% 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 整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一)主要会计政策(续) 11固定资产(续) (3)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4)固定资产的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利 润表中的“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12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等,以成本计量。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40年平均摊销。外购土 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 调整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13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 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 摊销后的净额列 14抵债资产 以抵债资产抵偿贷款和垫款及应收利息时,该抵债资产以公允价值入账,取得抵债资产所 支付的相关费用计入抵债资产账面价值。当有迹象表明抵债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 值时,本集团将账面价值调减至可变现净值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27 四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一) 主要会计政策(续) 11 固定资产(续) (3)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4) 固定资产的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利 润表中的“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5)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12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等,以成本计量。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 40年平均摊销。外购土 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 调整。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13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 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 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14 抵债资产 以抵债资产抵偿贷款和垫款及应收利息时,该抵债资产以公允价值入账,取得抵债资产所 支付的相关费用计入抵债资产账面价值。当有迹象表明抵债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 值时,本集团将账面价值调减至可变现净值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一)主要会计政策(续) 15非金融资产减值 针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 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 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 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 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减值金额得以恢复的部分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16职工薪酬及福利 1)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工 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相关的支出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期间确认应付的职工薪酬,并计入利润表中的“业务及管理费”。 (2)职工社会保障 本集团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社会保障计划,包括养老及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及 其他社会保障计划。 根据有关规定和合约,保险费及公积金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且在不超过有关规定上限的 基础上提取并向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缴纳,相应支出计入利润表中的“业务及管理费”。 (3)企业年金计划 除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之外,2011年10月1日之后退休的本行员工还可以自愿参加本行 设立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年金计划”)。本行按员工工资总额的一定 比例向年金计划缴款,相应支出计入利润表中的“业务及管理费”。 (4)补充退休福利 本集团向部分退休员工支付补充退休福利,包括补充养老金和补充医疗福利等。 补充退休福利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精算,并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薪酬”中。该等 福利支出及负债的金额依据各种假设条件计算。这些假设条件包括贴现率、死亡率、养老 金通胀率、医疗福利通胀率和其他因素。补充退休福利义务的精算利得或损失在发生当期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补充退休福利计划的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发生当期计入利润 表中的“业务及管理费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28 四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一) 主要会计政策(续) 15 非金融资产减值 针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 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 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 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 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减值金额得以恢复的部分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16 职工薪酬及福利 (1)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工 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相关的支出。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期间确认应付的职工薪酬,并计入利润表中的“业务及管理费”。 (2) 职工社会保障 本集团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社会保障计划,包括养老及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及 其他社会保障计划。 根据有关规定和合约,保险费及公积金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且在不超过有关规定上限的 基础上提取并向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缴纳,相应支出计入利润表中的“业务及管理费”。 (3) 企业年金计划 除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之外,2011 年 10 月 1 日之后退休的本行员工还可以自愿参加本行 设立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年金计划”)。本行按员工工资总额的一定 比例向年金计划缴款,相应支出计入利润表中的“业务及管理费”。 (4) 补充退休福利 本集团向部分退休员工支付补充退休福利,包括补充养老金和补充医疗福利等。 补充退休福利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精算,并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薪酬”中。该等 福利支出及负债的金额依据各种假设条件计算。这些假设条件包括贴现率、死亡率、养老 金通胀率、医疗福利通胀率和其他因素。补充退休福利义务的精算利得或损失在发生当期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补充退休福利计划的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发生当期计入利润 表中的“业务及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