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半年度报告 山、芦青 民法院提请诉 2、2020年以前发生的单项1000万元以下的诉讼明细: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 债务人 诉讼金额期末余额 进展情况 1安徽汇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00正在执行过程中 2荣山茶厂 90.005000已调解,正在执行过程中 3安徽广顺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0.5217965胜诉,正在执行过程中。 4安徽红棉坊贸易有限公司 800.00 0.00已结案 5马鞍山鸿运钢化玻璃有限公司 319胜诉,正在执行过程中 6合肥荣事达车业有限公司 612.31 149.00胜诉,正在执行过程中。 7安徽天木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600.00 564已调解,正在执行过程中。 s安徽华强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586.36 10.00已调解,正在执行过程中。 9|皖西富源大麻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586.13 85,12|胜诉,正在执行过程中 10芜湖市建鑫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 539.49 26.97胜诉,正在执行过程中。 11合肥市浩鼎利商贸有限公司 518.25606(胜诉,正在执行过程中 12安徽中禹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510.42 416.67上年已撤诉,本年重新起 诉,已立案待开庭。 3安徽盛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31.7653:6胜诉,正在执行过程中。 14其余单项500万元以下171笔 26,242.9412,932.77 (四)其他说明 √适用口不适用 1、上述诉讼均为业务诉讼,已计提减值准备11,014.17万元 2、2017年9月18日,新力金融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下称 安徽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4号),截至2020年6月 30日,根据法院向新力金融送达的诉讼文件,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证券虚假陈述民 事责任纠纷为案由受理原告提起的诉讼共计164件,涉及金额共计127,464,342.73 元。其中,72起案件的原告已撤回起诉,涉及金额共计8,262,629.72元;其他92 起案件均已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结果均为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涉及 金额共计119,201,713.01元 在作出一审判决的92起案件中,有34起案件的原告不服一审判决并向安徽省高 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涉及金额共计92,856,531.88元,其他58起案件一审判决已 经生效,涉及金额共计26,345,181.13元。 在提起上诉的34起案件中,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其中33起案件开庭审理并作 出二审判决,判决均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剩余一起案件也撤回了上诉。其中,判 决的二审案件中3起案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1起案件(涉及金额 18,314.56元)最髙人民法院受理再审申请后依法组织了到庭询问,并于2020年 26/169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26 / 169 山、芦青 民法院提请诉 讼 2、2020 年以前发生的单项 1000 万元以下的诉讼明细: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 号 债务人 诉讼金额 期末余额 进展情况 1 安徽汇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1,000.00 胜诉,正在执行过程中。 2 荣山茶厂 950.00 500.00 已调解,正在执行过程中。 3 安徽广顺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40.52 179.65 胜诉,正在执行过程中。 4 安徽红棉坊贸易有限公司 800.00 0.00 已结案。 5 马鞍山鸿运钢化玻璃有限公司 750.00 3.19 胜诉,正在执行过程中。 6 合肥荣事达车业有限公司 612.31 149.00 胜诉,正在执行过程中。 7 安徽天木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600.00 55.64 已调解,正在执行过程中。 8 安徽华强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华峰新材料有限公司 586.36 410.00 已调解,正在执行过程中。 9 皖西富源大麻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586.13 85.12 胜诉,正在执行过程中。 10 芜湖市建鑫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 539.49 26.97 胜诉,正在执行过程中。 11 合肥市浩鼎利商贸有限公司 518.25 60.76 胜诉,正在执行过程中。 12 安徽中禹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510.42 416.67 上年已撤诉,本年重新起 诉,已立案待开庭。 13 安徽盛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31.76 531.76 胜诉,正在执行过程中。 14 其余单项 500 万元以下 171 笔 26,242.94 12,932.77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上述诉讼均为业务诉讼,已计提减值准备 11,014.17 万元。 2、2017 年 9 月 18 日,新力金融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下称 “安徽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4 号),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根据法院向新力金融送达的诉讼文件,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证券虚假陈述民 事责任纠纷为案由受理原告提起的诉讼共计 164 件,涉及金额共计 127,464,342.73 元。其中,72 起案件的原告已撤回起诉,涉及金额共计 8,262,629.72 元;其他 92 起案件均已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结果均为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涉及 金额共计 119,201,713.01 元。 在作出一审判决的 92 起案件中,有 34 起案件的原告不服一审判决并向安徽省高 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涉及金额共计 92,856,531.88 元,其他 58 起案件一审判决已 经生效,涉及金额共计 26,345,181.13 元。 在提起上诉的 34 起案件中,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其中 33 起案件开庭审理并作 出二审判决,判决均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剩余一起案件也撤回了上诉。其中,判 决的二审案件中 3 起案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1 起案件(涉及金额 18,314.56 元)最高人民法院受理再审申请后依法组织了到庭询问,并于 2020 年 3
2020年半年度报告 月19日作出裁定,裁定驳回再审申请人的再审申请,另外两起案件(涉及金额 509,066.93元)现处于再审审查阶段。 3、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德众金融信息中介平台有2位出借人起诉借款人 及相关方、德众金融等,金额合计35万元,一起案件已于8月24日开庭,另一起案 件待判决。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 处罚及整改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口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 债务、未履行承诺及法院生效判决或被证监会行政处罚、上交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口不适用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披露 面价值的判断,公司综合考虑回购预案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 公司股价表现,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81)、《安 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为有效维护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投资信心;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2018-080)、2018年10月26日披露的《2018 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号:2018-094)、2018年10月27日披露 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18-097)、 使各方更紧密的合力推进公司的长远发2018年11月17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 展:进一步维护、增强投资者信心,保股份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06) 护广大股东利益,公司于2018年10月82018年12月4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 议、2018年10月2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临2018-115、2019年4月11日披露的《关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本次股份回2019-041)等相关公告。 购自2018年11月22日开始至2018年 12月2日结束,目前回购股份存放于公 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于 2019年4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 27/169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27 / 169 月 19 日作出裁定,裁定驳回再审申请人的再审申请,另外两起案件(涉及金额 509,066.93 元)现处于再审审查阶段。 3、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德众金融信息中介平台有 2 位出借人起诉借款人 及相关方、德众金融等,金额合计 35 万元,一起案件已于 8 月 24 日开庭,另一起案 件待判决。 十一、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 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 债务、未履行承诺及法院生效判决或被证监会行政处罚、上交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十三、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 面价值的判断,公司综合考虑回购预案 公司股价表现,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 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为有效维护 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 投资信心;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 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 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 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 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使各方更紧密的合力推进公司的长远发 展;进一步维护、增强投资者信心,保 护广大股东利益,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2018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本次股份回 购自 2018 年 11 月 22 日开始至 2018 年 12 月 2 日结束,目前回购股份存放于公 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于 2019年4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9 日披露 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81)、《安 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80)、2018 年 10 月 26 日披露的《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18-094)、2018 年 10 月 27 日披露 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18-097)、 2018 年 11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 股份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06)、 2018 年 12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18-115)、2019 年 4 月 11 日披露的《关 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41)等相关公告
2020年半年度报告 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对回购股份的用 途进行了明确:将两次回购的股份全部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在股份回购完 成之后36个月内,若存在员工持股计划 部分股份未完成转让的,此部分回购股 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口适用√不适用 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注: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5、关联交易情况。 (二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口不适用 28/169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28 / 169 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对回购股份的用 途进行了明确:将两次回购的股份全部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在股份回购完 成之后 36 个月内,若存在员工持股计划 部分股份未完成转让的,此部分回购股 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一、 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注: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5、关联交易情况。 (二)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半年度报告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公司控股子公司德善小贷下属公司马鞍山德善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临时公 拟将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000元按股东持告:临2020-04、临202061 股比例同比减少至人民币10,000万元。鉴于马 鞍山德善另一股东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直接持有马鞍山德善20%股权)与公司属 于同一实际控制下的其他企业,为公司关联方 本次减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0年8月,马鞍山德善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并领取了当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 业执照,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000万元减少为 人民币10000万元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注:详见第七节“财务报告”: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5、关联交易情况。 五)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口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口适用√不适用 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2担保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29/169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29 / 169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公司控股子公司德善小贷下属公司马鞍山德善 拟将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5,000 万元按股东持 股比例同比减少至人民币 10,000 万元。鉴于马 鞍山德善另一股东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直接持有马鞍山德善 20%股权)与公司属 于同一实际控制下的其他企业,为公司关联方, 本次减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0 年 8 月,马鞍山德善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并领取了当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 业执照,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5,000 万元减少为 人民币 10,000 万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临时公 告:临 2020-044、临 2020-061。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注:详见第七节“财务报告”: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5、关联交易情况。 (五)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2020年半年度报告 担保 担保 担保上市被担担保日期/担保担保/担保是否担保担保是否是否 方与 担保 发生 方公司保方金额/协戎/起始到期 已经是否|逾期|在在为关关联 的关 签署日日类型履行逾期金额反担联方关系 系 完毕 保|担保 日)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 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 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269,800,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 786.147.808.54 (B)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786.147.808.54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6249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担保的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 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 (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十 额(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已于年初进行担保计划预计,并履行了相关 决策程序,详见《关于公司2020年度担保计划的 担保情况说明 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1。具体详见第七节“财 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3、短 期借款、47长期借款 3其他重大合同 口适用√不适用 十四、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口适用口不适用 1.精准扶贫规划 √适用口不适用 30/169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30 / 169 担保 方 担保 方与 上市 公司 的关 系 被担 保方 担保 金额 担保 发生 日期 (协议 签署 日) 担保 起始 日 担保 到期 日 担保 类型 担保 是否 已经 履行 完毕 担保 是否 逾期 担保 逾期 金额 是否 存在 反担 保 是否 为关 联方 担保 关联 关系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 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 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269,800,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 (B) 786,147,808.54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786,147,808.54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62.49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担保的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 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 (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 额(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 公司已于年初进行担保计划预计,并履行了相关 决策程序,详见《关于公司2020年度担保计划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1。具体详见第七节“财 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3、短 期借款、47长期借款。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精准扶贫规划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