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31572-2015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pollutants for synthetic resin industry (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15-04-16发布 2015-07-01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pollutants for synthetic resin industry (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ICS 13.040.40 Z 60 中 人民共和 家 准 华 国国 标 GB 31572-2015 2015-04-16 发布 2015-07-01 实施 环 护 境 保 部 国 质 监 检验检 总 家 量 督 疫 局 发布
目次 前 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 4水污染物挂放控制要求 5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6污染物监测要求 7实施与监督 .20 附录A(资料性附录)常见合成树脂种类 21 附录B(规范性附录)单位合成树脂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计算方法 22
I 目 次 前 言. II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4 4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6 5 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10 6 污染物监测要求.17 7 实施与监督.20 附录 A(资料性附录)常见合成树脂种类.21 附录 B(规范性附录)单位合成树脂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计算方法 .22
前 言 为贯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合成树脂工业的技术 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合成树脂(聚氯乙烯树脂除外)工业企业及其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和大气 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合成树脂工业企业排放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 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的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配套的锅炉和导热油炉 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新建企业自2015年7月1日起,现有企业自2017年7月1日起,其水污染物和大气污 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规定。各地也可根据当地环境保护的 需要和经济与技术条件,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提前实施本标准。 本标准是合成树脂工业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地方省级人民政府 对本标准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本标准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 制定严于本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要求严于本标准或 地方标准时,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执行,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环境保护设计专业委员会、中国天辰工 程有限公司、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5年4月3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II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合成树脂工业的技术 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合成树脂(聚氯乙烯树脂除外)工业企业及其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和大气 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合成树脂工业企业排放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 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的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配套的锅炉和导热油炉 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新建企业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现有企业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其水污染物和大气污 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和《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相关规定。各地也可根据当地环境保护的 需要和经济与技术条件,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提前实施本标准。 本标准是合成树脂工业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地方省级人民政府 对本标准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本标准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 制定严于本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要求严于本标准或 地方标准时,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执行。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环境保护设计专业委员会、中国天辰工 程有限公司、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5 年 4 月 3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合成树脂工业企业及其生产设施(包括合成树脂加工和废合成树脂回收再 加工企业及其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合成树脂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 及合成树脂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 后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合成树脂企业内的单体生产装置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聚氯乙稀树脂 (PVC)生产装置执行《烧碱及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 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木适用 于本标准。 GB/T6920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7466 水质总铬的测定 GB/T746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7469 水质总汞的测定高锰酸钾一过硫酸钾消解法双硫踪分光光度 法 GB/T7470 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1 水质镉的测定双硫踪分光光度法 GB/T7475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7484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7485 水质总碑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8017 石油产品蒸气压的测定雷德法 GB/T11890 水质苯系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11893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11901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11910 水质镍的测定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11912 水质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合成树脂工业企业及其生产设施(包括合成树脂加工和废合成树脂回收再 加工企业及其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合成树脂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 及合成树脂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 后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合成树脂企业内的单体生产装置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聚氯乙烯树脂 (PVC)生产装置执行《烧碱及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 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 于本标准。 GB/T 6920 水质 pH 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7466 水质 总铬的测定 GB/T 7467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9 水质 总汞的测定 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 双硫腙分光光度 法 GB/T 7470 水质 铅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1 水质 镉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84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7485 水质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8017 石油产品蒸气压的测定 雷德法 GB/T 11890 水质 苯系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1893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901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10 水质 镍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11912 水质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T14204 水质烷基汞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14678 空气质量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15432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15516 空气质量甲醛的测定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GB/T15959 水质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微库仑法 GB/T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T 2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 H/T31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光气的测定苯胺紫外分光光度法 H/T3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酚类化合物的测定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0/T35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乙醛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T 3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丙烯腈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T 3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I/T 3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苯类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T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 H/T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T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T 5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碘量法 H田/T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H/T66 大气固定污染源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I/T 67 大气固定污染源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 田T70 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 H/T73 水质丙烯睛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I/T 74 水质氯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田/T7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HJ/T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 H177.2 环境空气和废气二噁英类的测定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 高分跳质谱法 HJ/T 83 水质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离子色谱法 HI/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T132 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碘化钾碱性高锰酸钾法 H/T195 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T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T397 周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2 GB/T 11914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GB/T 14204 水质 烷基汞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4678 空气质量 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543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5516 空气质量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GB/T 15959 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 微库仑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2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 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 HJ/T 31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光气的测定 苯胺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3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J/T 35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乙醛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3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丙烯腈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3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3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苯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5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 HJ/T 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T 66 大气固定污染源 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67 大气固定污染源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HJ/T 70 高氯废水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氯气校正法 HJ/T 73 水质 丙烯腈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74 水质 氯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HJ/T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 HJ 77.2 环境空气和废气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 高分辨质谱法 HJ/T 83 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32 高氯废水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碘化钾碱性高锰酸钾法 HJ/T 19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