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基数变了: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 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如果已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 進备,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進备累计金额。在固 定资产发生减值和恢复,引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发生变 化之后,每次都要重新计算折旧率和折旧额。(与无形贵产相 同是出题点) (二)后续支出的处理方法变了(新出题点) 1.后续支出如不能使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原先的值计, 则应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不再通过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 用)、预提费用处理,这是新准则的一个重大变化 2.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 估计,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这一点与原制度相同),俱 增计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超过部分应计 入当期损益,这一点与原制度不同 (三)捐赠转出的固定资产,其损失由“营业外支出”列支; 无偿调出固定资产,其损失冲减“资本公积” 第六章无形资产及其他资 出售无形资产产生的损益,计入“营业外收入”或 营业外支出”;出租无形资产,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在出租过程中发生的有关税费,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至于无形资产的摊销,计入管理费用;无形资产的后续支
2.基数变了: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 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如果已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 准备,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固 定资产发生减值和恢复,引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发生变 化之后,每次都要重新计算折旧率和折旧额。(与无形资产相 同是出题点) (二)后续支出的处理方法变了(新出题点) 1.后续支出如不能使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原先的估计, 则应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不再通过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 用)、预提费用处理,这是新准则的一个重大变化。 2.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 估计,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这一点与原制度相同),但 增计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超过部分应计 入当期损益,这一点与原制度不同)。 (三)捐赠转出的固定资产,其损失由“营业外支出”列支; 无偿调出固定资产,其损失冲减“资本公积”。 第六章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一、 出售无形资产产生的损益,计入“营业外收入”或 “营业外支出”;出租无形资产,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在出租过程中发生的有关税费,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至于无形资产的摊销,计入管理费用;无形资产的后续支
出,直接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第七章负债 (一)增值税 1.进项税额分为可以抵扣和不得抵扣 (1)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有三个来源:取得了增值税 专用发票、取得了完税凭证、计算得来(按运费的7%、 购进免税农产品和废旧物资按收购价的10%计算进项税 额) (2)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主要是购进固定资产、 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即用于交营业税的项目)、 购进的货物用于免税项目(不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 扣)丶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发生了非常 损失。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价税合一入帐: 2.销项税额可由一般销售和视同销售产生 3.小规模纳税人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交增值税直接根 据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和征收率计算***(1+6%)*6% 或4% (二)其余小税种主要掌握列支渠道,如计入主营业务税
出,直接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第七章 负 债 (一)增值税: 1.进项税额分为可以抵扣和不得抵扣 (1)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有三个来源:取得了增值税 专用发票、取得了完税凭证、计算得来(按运费的 7%、 购进免税农产品和废旧物资按收购价的 10%计算进项税 额)。 (2)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主要是购进固定资产、 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即用于交营业税的项目)、 购进的货物用于免税项目(不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 扣)、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发生了非常 损失。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价税合一入帐: 2.销项税额可由一般销售和视同销售产生 3.小规模纳税人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交增值税直接根 据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和征收率计算****/(1+6%)*6% 或 4% (二)其余小税种主要掌握列支渠道,如计入主营业务税
金及附加(营业税、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资源 税)、管理费用(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 用税)、委托加工物资(消费税)、在建工程(土地增值税、 契税)等。此外还要注意有两种税不通过“应交税金”核 算,是印花税,耕地占用税 第九章收入、费用和利润 收入的分类 1、按性质不同可分为:商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让渡 资产使用权收入 2、按经营业务的主次分:主营业务收入、其它业务收入 二、商品销售收入 1、确认条件(必须全部满足) ①、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 A、实物交付,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例如 大多数零售交易) B、实物交付,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并没有转 移的情况 a、发出商品与合同不符,又未根据条款弥补 b、代销的,取决于受托方的收入是否取得 C、尚未完成安装或检验 d、合同中规定了退货条款,又不能确定退货
金及附加(营业税、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资源 税)、管理费用(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 用税)、委托加工物资(消费税)、在建工程(土地增值税、 契税)等。此外还要注意有两种税不通过“应交税金”核 算,是印花税,耕地占用税。 第九章 收入、费用和利润 一、收入的分类 1、按性质不同可分为:商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让渡 资产使用权收入 2、按经营业务的主次分:主营业务收入、其它业务收入 二、商品销售收入 1、确认条件(必须全部满足) ①、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 A、实物交付,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例如 大多数零售交易) B、实物交付,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并没有转 移的情况: a、发出商品与合同不符,又未根据条款弥补 b、代销的,取决于受托方的收入是否取得 c、尚未完成安装或检验 d、合同中规定了退货条款,又不能确定退货
的可能性 C、仅保留次要风险的,如满足以下②③④条, 应确认收入。 ②、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 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③、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④、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账务处理 ①、商品已发出,发票已开,暂不确认收入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交税时: 借:应收账款一应收销项税额 17 贷: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额) 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3、特殊销售业务 ①、代销:[代销清单] A、视同买断方式:跟所代销清单,确认收入 B、收取手续费:按委托方价格出售,只收取手续
的可能性 C、仅保留次要风险的,如满足以下②③④条, 应确认收入。 ②、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 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③、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④、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账务处理 ①、商品已发出,发票已开,暂不确认收入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交税时: 借:应收账款—应收销项税额 17 贷 : 应 交 税 金 — 应 交 增 值 税 ( 销项税 额) 17 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3、特殊销售业务 ①、代销:[代销清单] A、视同买断方式:跟所代销清单,确认收入 B、收取手续费:按委托方价格出售,只收取手续
费 ②、分期收款按合同约定日期,分期确认收入] 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借:银行存款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分期收款发 出商品 ③、预收款,[实际交货时确认收入] ④、售后回购:[不确认收入]“待转库存商品差价 发出时: 借:银行存款 117 贷:库存商品 80 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额)17 待转库存商品差价 20 回购价大于原价的利息分摊(可看作是一种融资费 用)在销售与回购期内摊销。 借:财务费用 10 [110-20-80] 贷:待转库存商品差价 10 回购时 借:物资采购 110 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8.7
费 ②、分期收款[按合同约定日期,分期确认收入] 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借:银行存款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分期收款发 出商品 ③、预收款,[实际交货时确认收入] ④、售后回购:[不确认收入] “待转库存商品差价” 发出时: 借:银行存款 117 贷:库存商品 80 应 交 税 金 — 应 交 增 值 税 ( 进 项 税 额) 17 待转库存商品差价 20 回购价大于原价的利息分摊(可看作是一种融资费 用)在销售与回购期内摊销。 借:财务费用 10 [110-20-80] 贷:待转库存商品差价 10 回购时: 借:物资采购 11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