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乘马,班如:求婚媾。往吉,无不利 《象》曰:求而往,明也 方未知所从也,而初来求婚,从之,吉可知矣 九五: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 《象》曰:“屯其膏”,施未光也。 屯”无正主,惟下之者为得民。九五居上而专于应, 则其泽施于二而已。夫大者患不广博,小者患不贞一,故 专于应,为二则吉,为五则凶。 上六:乘马班如;泣血涟如。 《象》曰:“泣血涟如”,何可长也 三非其应,而五不足归也。不知五之不足归,惑于近 而不早自附于初九,故穷而至于“泣血”也
蒙卦(第四) 三三R上 【简评】 “蒙”是《周易》中的第四卦,下“坎”上“艮”,《说 卦传》云:“坎”为水,性陷(险片“艮”为山,性止。《象 传》说“山下出泉(水),有了泉水,山上的生物便被发 蒙”。《彖传》则说“山下有险,险而止,蒙”,其中已杂 有人性恶的痕迹。《序卦》说:“物生必蒙”,又说:“蒙者, 蒙也,物之稚者也”。“童蒙”即启蒙幼稚者之意。《东坡易 传》不谈性的善、恶,却强调人的心中本来就存在着“正” 的东西,这种“正”虽然有时被蒙蔽了,但终究要经过内 心的“战”而自求于“达”,这时再加以启蒙,便会得到极 佳的效果。如果接受教育的一方没有主动性,那么施教者 再下力气也是没用的。《东坡易传》还反对在教育中实施暴 力的方法,认为暴力只能用于防御,如用击打加强教育成
果,那便是大的过失,结果只会众叛亲离。苏轼的文艺思 想中有个重要的概念,便是“辞达”。《与王庠书》:“孔子 曰:‘辞达而已矣。’辞至于达,止矣,不可以有加矣!”《与 谢民师书》:“辞至于能达,则文不可胜用矣。”《答虔停俞 括奉议书》又云:“物固有是理,患不知,知之患不能达之 于口与手。所谓文者,能达是而已。”这种“达”,与他对 “蒙”卦解释中的“求达”大有关系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渎, 渎则不告。利贞。 《彖》曰:“蒙”,山下有险,险而止,“蒙”。“蒙,亨”, 以亨行时中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应也。“初筮 告",以刚中也;“再、三渎,渎则不告”,渎蒙也。蒙以养 正,圣功也 “蒙”者,有蔽于物而已,其中固自有正也。蔽虽甚, 终不能没其正,将战于内以求自达,因其欲达而一发之 迎其正心,彼将沛然而自得焉。苟不待其欲达而强发之, 发不达,以至于再、三,虽有得,非其正矣。故曰:“匪 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彼将内患其蔽即我而求达,我何为 求之?夫患蔽不深,则求达不力;求达不力,则正心不胜; 正心不胜,则我虽告之,彼无自入焉。故初筮告者,因其 欲达而一发之也。“再、三渎,渎则不告”者,发之不待其 欲达①,而至于再、三也。“蒙,亨,以亨行”者,言其一 通而不复塞也。夫能使之一通而不复塞者,岂非时其中之 欲达而一发之乎?故曰“时中”也。圣人之于“蒙”也, 时其可发而发之,不可则置之,所以养其正心而待其自胜
也2,此圣人之功也。 【校注】 ①达:《苏氏易传》作“进”,误 ②正:毕本、闵本、青本均作“长” 《象》曰: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果行”者,求发也。“育德”者,不发以养正也 初六:发蒙,利用刑人,用说桎梏:以往,吝。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所以“发蒙”者,用于未发,既发则无用。既发而用 者,渎蒙也。“桎梏”者,用于未刑,既刑则说。既刑而不 说者,渎刑也。发蒙者慎其初,不可使至渎。故于初云尔。 九二:包蒙,吉。纳妇,吉。子克家。 《象》曰:“子克家”,刚柔接也 童蒙,若无能为也。然而容之则足以为助,拒之则所 丧多矣。明之不可以无蒙,犹子之不可以无妇,子而无妇, 不能家矣 【校注】 ①接:《苏氏易传》同,《周易正义》作“节”。 六三:勿用取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 《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顺也 王弼曰:“童蒙之时,阴求于阳,”“上不求三而三求 上,女先求男者也。女之为体,正行以待命者也,见刚夫四 而求之,故曰‘不有躬’也。施之于女,‘行不顺’矣
六四:困蒙,吝 《象》曰:“困蒙”之吝,独远实也。 实,阳也。 六五:童蒙,吉 《象》日:“童蒙”之吉,顺以巽也 六五之位尊矣,恐其不安于童蒙之分,而自强于明 故教之曰:“童蒙,吉”。 上九:击蒙,不利为寇,利御寇。 《象》曰:利用“御寇”,上下顺也。 以刚自高,而下临弱,故至于用击也。发蒙不得其道, 而至于用击,过矣。故有以戒之。王弼曰:“为之捍御,则 物咸附之。若欲取之,则物咸叛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