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 存在竞争的 业务,本公司 承诺维持现 有的经营结 构,不直接或 间接经营与 股份公司经 营的业务实 际构成竞争 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任何 业务,或新设 从事上述业 务的子公司 附属企业。(2 背上述承诺 股份公司有 权要求本公 即终止 同业竞争业 务,并赔偿因 此给股份公 司造成的经 济损失。本公 同司同时应向 股份公司支 付违约金人 用其在股份 公司的控股 股东地位损 害股份公司、 股份公司其 他股东及股 份公司债权 人的正当权 书自签署之 经股份公司 同意,不得撤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26 存在竞争的 业务,本公司 承诺维持现 有的经营结 构,不直接或 间接经营与 股份公司经 营的业务实 际构成竞争 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任何 业务,或新设 从事上述业 务的子公司、 附属企业。⑵ 如本公司违 背上述承诺, 股份公司有 权要求本公 司立即终止 同业竞争业 务,并赔偿因 此给股份公 司造成的经 济损失。本公 司同时应向 股份公司支 付违约金人 民币 1,000.00 万元。⑶本公 司承诺,不利 用其在股份 公司的控股 股东地位损 害股份公司、 股份公司其 他股东及股 份公司债权 人的正当权 益。⑷本承诺 书自签署之 日起生效,非 经股份公司 同意,不得撤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 销。2、减少 关联交易的 承诺:本公 严公证 《上市公司 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 减规公 少 范 司 之间的各类 关联交易行 为,保证不利 用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 人地位损害 及 司司利新份 其 他股东 刂益 不发生 的 公 同司款项情形。 发行人股票 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 转让的股 宿迁市蓝天 份不超过其 贸易有限公 股份减持承持有发行人2009年08月 司宿迁市蓝 长期 正常履行中 海贸易有限 股份总数的26日 5%,并及时 向发行人申 报所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 及其变动情 关于同业竞 贸易有限公 争、关联交 争承诺:1、2009年083月长期 正常履行中 司;宿迁市蓝 本公司现主26日 易、资金占用 海贸易有限 要从事投资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27 销。2、减少 关联交易的 承诺:本公司 将严格遵循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 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 进一步减少 并严格规范 与股份公司 之间的各类 关联交易行 为,保证不利 用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 人地位损害 股份公司及 股份公司其 他股东利益, 不发生新的 占用股份公 司款项情形。 宿迁市蓝天 贸易有限公 司;宿迁市蓝 海贸易有限 公司 股份减持承 诺 发行人股票 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 满一年后,每 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其 持有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 25%,并及时 向发行人申 报所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 及其变动情 况。 2009 年 08 月 26 日 长期 正常履行中 宿迁市蓝天 贸易有限公 司;宿迁市蓝 海贸易有限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用 避免同业竞 争承诺:1、 本公司现主 要从事投资 2009 年 08 月 26 日 长期 正常履行中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 方面的承诺管理,未经营 与发行人相 的业务。本 司将不从事 与发行人业 务相同或相 关联的业务 不损害发行 人的利益,也 不在发行人 谋取不正当 的利益:2 背上述承 发行人有权 要求其赔偿 因此给发行 人造成的经 济损失,并支 民币500万 元,同时有杉 要求以该业 务项目的市 场价格或设 立成本价格 (以二者孰 低为原则) 购该业务项 诺书自签署 之日起生效, 非经发行人 同意,不得撤 作为发行人 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 丛学年朱广 其他承诺 的宿迁市12009年08月 正常履行中 蓝天贸易有26日 限公司的股 在发行人任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28 公司 方面的承诺 管理,未经营 与发行人相 同或相关联 的业务。本公 司将不从事 与发行人业 务相同或相 关联的业务, 不损害发行 人的利益,也 不在发行人 谋取不正当 的利益;2、 如本公司违 背上述承诺, 发行人有权 要求其赔偿 因此给发行 人造成的经 济损失,并支 付违约金人 民币 500 万 元,同时有权 要求以该业 务项目的市 场价格或设 立成本价格 (以二者孰 低为原则)收 购该业务项 目;3、本承 诺书自签署 之日起生效, 非经发行人 同意,不得撤 销。 丛学年;朱广 生 其他承诺 作为发行人 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 员的宿迁市 蓝天贸易有 限公司的股 东承诺:1、 在发行人任 2009 年 08 月 26 日 长期 正常履行中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 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蓝天 贸易股权不 超过本人持 有蓝天贸易 股权总数的 2、若 人从发行人 离职,则在离 职后的六个 月内,不转让 本人持有的 蓝天贸易的 本人从发行 离职六个月 后的十二个 月内转让蓝 天贸易的股 权数量不超 过本人所持 蓝天贸易股 作为发行人 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 员的宿迁市 易有 限公司的股 在发行人任 钟玉叶冯攀 职期间,每年 200年08月 其他承诺转让的蓝海 正常履行中 26日 贸易股权不 超过本人持 有蓝海贸易 股权总数的 5%:(2)若 本人从发行 离职后的六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29 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蓝天 贸易股权不 超过本人持 有蓝天贸易 股权总数的 25%;2、若本 人从发行人 离职,则在离 职后的六个 月内,不转让 本人持有的 蓝天贸易的 股权;3、若 本人从发行 人离职,则在 离职六个月 后的十二个 月内转让蓝 天贸易的股 权数量不超 过本人所持 蓝天贸易股 权总数的 50%。 钟玉叶;冯攀 台 其他承诺 作为发行人 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 员的宿迁市 蓝海贸易有 限公司的股 东承诺:(1) 在发行人任 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蓝海 贸易股权不 超过本人持 有蓝海贸易 股权总数的 25%;(2)若 本人从发行 人离职,则在 离职后的六 个月内,不转 2009 年 08 月 26 日 长期 正常履行中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 让本人持有 的蓝海贸易 的股权:(3) 若本人从发 行人离职 在离职六个 月后的十二 个月内转让 蓝海贸易的 股权数量不 超过本人所 持蓝海贸易 股权总数的 股权激励承诺 自2016年 1月15日至 2017年1月 15日期间不 江苏洋河集 以任何方式 团有限公司 股份减持承减持所持有2016年01月2017年1月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钟玉叶;冯攀 正常履行中 的公司股票:15日 15日 台;丛学年周 新虎郑步军 股份所得全 部归公司所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不适用 步的工作计划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30 让本人持有 的蓝海贸易 的股权;(3) 若本人从发 行人离职,则 在离职六个 月后的十二 个月内转让 蓝海贸易的 股权数量不 超过本人所 持蓝海贸易 股权总数的 50%。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江苏洋河集 团有限公司; 钟玉叶;冯攀 台;丛学年;周 新虎;郑步军 股份减持承 诺 1、自 2016 年 1 月 15 日至 2017 年 1 月 15 日期间不 以任何方式 减持所持有 的公司股票; 2、若违反上 述承诺,减持 股份所得全 部归公司所 有。 2016 年 01 月 15 日 2017 年 1 月 15 日 正常履行中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一步的工作计划 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