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焙烤食品 引言 焙烤食品从广义上讲,泛指用面粉及各种粮食及其半成品与多种辅料相调 配,或者经过发酵,或者直接用高温烘焙,或者用油炸而成的一系列香脆可口的 食品。它主要包括饼干、面包、糕点、月饼、方便面、膨化食品等,这类食品有 的历史久远,有的则是近几十年才出现的。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中,无论是主食 还是副食品,焙烤食品都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 我国焙烤食品工业的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密切相关,它的生产从 1949 年开 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 年至 1956 年是恢复生产阶段。由于当时人民生活水平较低, 许多人还吃不上饭,更谈不上购买副食品,因此,焙烤食品当时主要是糕点产品, 生产发展很慢。 第二阶段:1957 年至 1978 年是初期发展阶段。这期间人民生活有了改善, 但是仍有很多人不得温饱,人们购买粮、油、糖需凭票供应,由于生产原料粮、 油、糖等匮乏,这个时期的糕点生产受到限制,不能满足人们生活的需要。 第三阶段:1978 年至今是迅速发展的阶段。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人民生 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焙烤食品的需求也日益增长;同时,原辅材料的充足供应也 使得各类焙烤食品花样翻新,品种繁多,受到了不同群体的广泛欢迎。 第一节 前提与要求 一、 焙烤食品生产良好操作规范 (GMP) 高质量的产品是在生产过程中诞生的,从这个意义上说,食品企业对食品质 量承担着重大的责任。因此实施 GMP 的目的就是消除不规范的食品生产和质量 管理活动。 对于焙烤食品工厂的设计与设施涉及的生产环境、条件、设施等相关内容主 要参照 GMP 法规的要求制定。 (一)工厂的环境卫生 1. 布置卫生要求 (1) 焙烤食品厂必须建在无有害气体、烟尘、灰砂及其他危害食品安全卫生 的物质的地区。30m 内不得有粪坑、垃圾站(场)、污水池、露天坑式厕所等。 1500m 内不得有大粪场。 1
第十章 焙烤食品 引言 焙烤食品从广义上讲,泛指用面粉及各种粮食及其半成品与多种辅料相调 配,或者经过发酵,或者直接用高温烘焙,或者用油炸而成的一系列香脆可口的 食品。它主要包括饼干、面包、糕点、月饼、方便面、膨化食品等,这类食品有 的历史久远,有的则是近几十年才出现的。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中,无论是主食 还是副食品,焙烤食品都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 我国焙烤食品工业的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密切相关,它的生产从 1949 年开 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 年至 1956 年是恢复生产阶段。由于当时人民生活水平较低, 许多人还吃不上饭,更谈不上购买副食品,因此,焙烤食品当时主要是糕点产品, 生产发展很慢。 第二阶段:1957 年至 1978 年是初期发展阶段。这期间人民生活有了改善, 但是仍有很多人不得温饱,人们购买粮、油、糖需凭票供应,由于生产原料粮、 油、糖等匮乏,这个时期的糕点生产受到限制,不能满足人们生活的需要。 第三阶段:1978 年至今是迅速发展的阶段。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人民生 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焙烤食品的需求也日益增长;同时,原辅材料的充足供应也 使得各类焙烤食品花样翻新,品种繁多,受到了不同群体的广泛欢迎。 第一节 前提与要求 一、 焙烤食品生产良好操作规范 (GMP) 高质量的产品是在生产过程中诞生的,从这个意义上说,食品企业对食品质 量承担着重大的责任。因此实施 GMP 的目的就是消除不规范的食品生产和质量 管理活动。 对于焙烤食品工厂的设计与设施涉及的生产环境、条件、设施等相关内容主 要参照 GMP 法规的要求制定。 (一)工厂的环境卫生 1. 布置卫生要求 (1) 焙烤食品厂必须建在无有害气体、烟尘、灰砂及其他危害食品安全卫生 的物质的地区。30m 内不得有粪坑、垃圾站(场)、污水池、露天坑式厕所等。 1500m 内不得有大粪场。 1
(2) 道路、装/卸货场地、过道、专用铁路和公路月台、牲畜栏的地面应平整, 不积水,不漏水,便于清洗和消毒。 (3) 厂区内人流、物流分离,牲畜、粪便、生产废料、仪器等没有道路交叉 污染的可能。各个区段的污水不应流入其它区段。 应在远离生产加工车间处设置垃圾及废弃物临时存放设施。垃圾及废弃物需 当天清理出厂。该设施应采用便于清洗、消毒的材料制成,结构严密。能防止害 虫侵入,避免废弃物污染食品、生活用水、设备和道路。 (4) 厂区空地进行绿化,种植草或常青灌木,不允许种植含飘落絮状或纤维 种子的树和灌木丛。 (5) 厂区的生产区、生活区要分开,生产区建筑布局要合理。分别设置废料 及垃圾收集装置并及时处理,保持厂区清洁卫生。 (二)车间及设施卫生的要求 1. 车间结构设计适合焙烤食品加工与特殊要求,车间的空间与生产相适应, 加工区与加工人员的卫生设施,如更衣室、淋浴间和卫生间等在建筑上为连体结 构。 应有专用洗蛋室,备有照蛋灯和洗蛋、消毒设施。 2. 车间布局与生产相衔接,便于加工过程的卫生控制,防止交叉污染,加工 车间布局按产品与加工过程顺序布局,使产品由非清洁到清洁区过度,防止交叉 倒流。 3. 车间的清洁区与非清洁区有相应的隔离设施,半成品通过传递口进行,防 止交叉污染。 4. 车间设置隔离的工器具清洗消毒间。配有热水装置,并设工器具高温杀菌 箱。 5. 地面用防滑、坚固、不渗水、易清洗、耐腐蚀材料铺制,表面平坦,不积 水,有斜坡度,车间与屋顶及墙壁用浅色、无毒、防水、防腐蚀、易清洗、不脱 落的 PVC 板和白瓷砖建造,墙角、地角、顶角有弧度。车间的入口处有防虫、 防尘设施,材料耐腐蚀易清洗。 6. 供水与排水设施分开走向,下水道口铺有不锈钢网,防虫、防鼠,下水道 盖用高强度、无毒、易清洗、耐腐蚀塑料盖。 7. 车间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特别是在蒸汽较多的工段,车间采用机械通风, 有良好的排风,同时有良好的给风装置,使蒸汽正压排出,减少冷凝水存在,保 持环境卫生。 8. 车间的照明与生产的要求相适应,光线充足,不改变加工物的颜色,并有 防护罩。 9. 设备设施及工器具:生产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操作台、工器具均为不锈钢 2
(2) 道路、装/卸货场地、过道、专用铁路和公路月台、牲畜栏的地面应平整, 不积水,不漏水,便于清洗和消毒。 (3) 厂区内人流、物流分离,牲畜、粪便、生产废料、仪器等没有道路交叉 污染的可能。各个区段的污水不应流入其它区段。 应在远离生产加工车间处设置垃圾及废弃物临时存放设施。垃圾及废弃物需 当天清理出厂。该设施应采用便于清洗、消毒的材料制成,结构严密。能防止害 虫侵入,避免废弃物污染食品、生活用水、设备和道路。 (4) 厂区空地进行绿化,种植草或常青灌木,不允许种植含飘落絮状或纤维 种子的树和灌木丛。 (5) 厂区的生产区、生活区要分开,生产区建筑布局要合理。分别设置废料 及垃圾收集装置并及时处理,保持厂区清洁卫生。 (二)车间及设施卫生的要求 1. 车间结构设计适合焙烤食品加工与特殊要求,车间的空间与生产相适应, 加工区与加工人员的卫生设施,如更衣室、淋浴间和卫生间等在建筑上为连体结 构。 应有专用洗蛋室,备有照蛋灯和洗蛋、消毒设施。 2. 车间布局与生产相衔接,便于加工过程的卫生控制,防止交叉污染,加工 车间布局按产品与加工过程顺序布局,使产品由非清洁到清洁区过度,防止交叉 倒流。 3. 车间的清洁区与非清洁区有相应的隔离设施,半成品通过传递口进行,防 止交叉污染。 4. 车间设置隔离的工器具清洗消毒间。配有热水装置,并设工器具高温杀菌 箱。 5. 地面用防滑、坚固、不渗水、易清洗、耐腐蚀材料铺制,表面平坦,不积 水,有斜坡度,车间与屋顶及墙壁用浅色、无毒、防水、防腐蚀、易清洗、不脱 落的 PVC 板和白瓷砖建造,墙角、地角、顶角有弧度。车间的入口处有防虫、 防尘设施,材料耐腐蚀易清洗。 6. 供水与排水设施分开走向,下水道口铺有不锈钢网,防虫、防鼠,下水道 盖用高强度、无毒、易清洗、耐腐蚀塑料盖。 7. 车间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特别是在蒸汽较多的工段,车间采用机械通风, 有良好的排风,同时有良好的给风装置,使蒸汽正压排出,减少冷凝水存在,保 持环境卫生。 8. 车间的照明与生产的要求相适应,光线充足,不改变加工物的颜色,并有 防护罩。 9. 设备设施及工器具:生产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操作台、工器具均为不锈钢 2
制品,无毒、易清洗、耐腐蚀,不对产品造成污染。接触生肉、半成品、成品的 设备、工器具和容器应标志明显,分开使用。加工设备与安装符合工艺布局与要 求,便于卫生管理,日常维护与清洁。 10. 人员卫生设施 (1) 更衣室 车间更衣室面积与人员数量相适应,并与车间相连接,生区与熟区分别设有 卫生间更衣室。个人衣物、工作服、鞋靴单独存放,有专人清洗、消毒、发放, 更衣室通风采光良好,并安装有紫外线灯和臭氧发生器进行灭菌消毒。 (2) 淋浴间 淋浴间的大小与加工人员数量相适应,通风良好,地面平整,不积水,不渗 水,防滑,墙壁采用浅色、无毒、易清洗、耐腐蚀材料建造,排水顺畅,每 10 人配置一个喷头。 (3) 洗手消毒设施 洗手消毒设施与加工人员数量相匹配,水龙头为脚踏式开关,有 40℃温水, 设有皂液器、消毒液容器、酒精喷淋、烘手器,放置合理,方便使用。洗手用水 导入排水管排出,避免流淌在地面上,造成污染。 (4) 卫生间 车间设有卫生间,卫生间的墙壁、地面门窗为浅色、无毒、易清洗、耐腐蚀、 不渗水材料建造,有洗手冲水设施。卫生间入口处设有更衣、换鞋设施。 11. 仓储设施 原辅材料库清洁、干燥、卫生,有防鼠设施,辅料不得与食品原料贮存在一 起,应有单独的仓库,贮放时应注意防止各种原因引起的霉变与危害。 冷藏库温度符合工艺要求,成品保存在-18℃以下的库内,并有自动温度记 录与显示装置,库内设有温度计,有防虫防鼠设施,建筑材料符合卫生要求,无 毒、无异味,浅色易于消毒。 冷库存放货物时,不论其是否有容器包装均应放置在冷库内货架上,若堆垛 放置,应放置在有垫木垫起的格栅或托盘内,格栅或托盘底面距地板的高度不少 于 8cm,货堆离墙壁和设备距离不少于 30cm,货堆之间有工作通道,进入冷库 工作的人员其鞋上应穿鞋套。冻肉与冷却肉在冷库内须悬挂堆放。 冷库在使用中要注意检查受霉菌污染的程度,定期进行微生物检查。冷库库 房的检修、清洗和消毒应在库房腾空货物之后进行。货物进库前进行微生物等卫 生检查。 冷库应建有清洗车间(或设施),用于对用具、运输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 也应有用于对地面、墙壁清洗消毒的设施。 (三)原料、辅料卫生的要求 3
制品,无毒、易清洗、耐腐蚀,不对产品造成污染。接触生肉、半成品、成品的 设备、工器具和容器应标志明显,分开使用。加工设备与安装符合工艺布局与要 求,便于卫生管理,日常维护与清洁。 10. 人员卫生设施 (1) 更衣室 车间更衣室面积与人员数量相适应,并与车间相连接,生区与熟区分别设有 卫生间更衣室。个人衣物、工作服、鞋靴单独存放,有专人清洗、消毒、发放, 更衣室通风采光良好,并安装有紫外线灯和臭氧发生器进行灭菌消毒。 (2) 淋浴间 淋浴间的大小与加工人员数量相适应,通风良好,地面平整,不积水,不渗 水,防滑,墙壁采用浅色、无毒、易清洗、耐腐蚀材料建造,排水顺畅,每 10 人配置一个喷头。 (3) 洗手消毒设施 洗手消毒设施与加工人员数量相匹配,水龙头为脚踏式开关,有 40℃温水, 设有皂液器、消毒液容器、酒精喷淋、烘手器,放置合理,方便使用。洗手用水 导入排水管排出,避免流淌在地面上,造成污染。 (4) 卫生间 车间设有卫生间,卫生间的墙壁、地面门窗为浅色、无毒、易清洗、耐腐蚀、 不渗水材料建造,有洗手冲水设施。卫生间入口处设有更衣、换鞋设施。 11. 仓储设施 原辅材料库清洁、干燥、卫生,有防鼠设施,辅料不得与食品原料贮存在一 起,应有单独的仓库,贮放时应注意防止各种原因引起的霉变与危害。 冷藏库温度符合工艺要求,成品保存在-18℃以下的库内,并有自动温度记 录与显示装置,库内设有温度计,有防虫防鼠设施,建筑材料符合卫生要求,无 毒、无异味,浅色易于消毒。 冷库存放货物时,不论其是否有容器包装均应放置在冷库内货架上,若堆垛 放置,应放置在有垫木垫起的格栅或托盘内,格栅或托盘底面距地板的高度不少 于 8cm,货堆离墙壁和设备距离不少于 30cm,货堆之间有工作通道,进入冷库 工作的人员其鞋上应穿鞋套。冻肉与冷却肉在冷库内须悬挂堆放。 冷库在使用中要注意检查受霉菌污染的程度,定期进行微生物检查。冷库库 房的检修、清洗和消毒应在库房腾空货物之后进行。货物进库前进行微生物等卫 生检查。 冷库应建有清洗车间(或设施),用于对用具、运输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 也应有用于对地面、墙壁清洗消毒的设施。 (三)原料、辅料卫生的要求 3
1. 原辅料符合安全卫生要求,避免污染物的污染。采购的原料必须符合国 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或规定。必须采用国家允许使用的、定点厂生产的食用级食 品添加剂。 2. 原辅料在接收或正式入库前必须经过对其卫生、质量的审查,不合格的 原辅料不得投入生产。应有专用辅料粗加工车间。各种辅料必须经挑选后才能使 用,不得使用霉变或含有杂质的辅料。 3. 加工用水的水源要求安全卫生。生产用水必须符合GB5749-1996《生活饮 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对于油炸类膨化食品用水,其总硬度应在 50mg/kg以下 (以CaCO3计,铁、铜在 0.1mg/kg以下)。 4. 食品添加剂应按照 GB 2760 规定的品种使用,禁止超范围、超标准使用 添加剂。 5. 生、鲜原料,必要时应予以清洗,其用水应符合饮用水标准;若循环使 用,应予以消毒处理,必要时加以过滤,以免造成原料的二次污染。以蛋为原料 的,对丁壳蛋、裂壳蛋、黑壳蛋、散黄蛋、霉变蛋、变质腐败蛋及已孵化未成蛋 均应剔除,不得倒入生产用蛋桶。打蛋前应先消毒,再用清水洗净残留物。 6. 辅料要自行加工的,必须在专用辅料加工间进行。 7. 原料使用依先进先出的原则,冷冻原料解冻时应在能防止劣化的条件下 进行。 8. 食品不再以加热等杀菌处理即可食用者,应严格防止微生物等再污染。 (四)生产、加工的卫生要求 1. 所有的生产作业应符合安全卫生原则,并且应在尽可能的减少微生物的生 长及食品污染的条件下进行。实现此要求的途径之一是控制物理因子(如时间、 温度、水分活度、pH、压力、流速等),以确保不会因机械故障、时间延滞、温 度变化及其他因素使食品腐败或遭受污染。 2. 用于消灭或防止有害微生物繁殖的方法(如杀菌、辐照、低温消毒、冷 冻、冷藏、控制 pH 或水活度等)应适当且足以防止食品在加工及贮运过程中劣 化。 3. 应采取有效方法防止成品被原料或废弃物污染。 4. 用于输送、装载或贮藏原料、半成品、成品的设备、容器及用具,其操 作、使用与维护应使制造或贮藏中的食品不受污染。与原料或污染接触过的设备、 容器及用具未经彻底的清洗和消毒,不可用于处理食品或成品。盛放加工食品的 容器不可直接放在地上,以防止溅水污染或由容器底部外面污染所引起的间接污 染。 5. 对于加工中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冰块,其用水应符合饮用水标准,并在卫 生条件下制成。 4
1. 原辅料符合安全卫生要求,避免污染物的污染。采购的原料必须符合国 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或规定。必须采用国家允许使用的、定点厂生产的食用级食 品添加剂。 2. 原辅料在接收或正式入库前必须经过对其卫生、质量的审查,不合格的 原辅料不得投入生产。应有专用辅料粗加工车间。各种辅料必须经挑选后才能使 用,不得使用霉变或含有杂质的辅料。 3. 加工用水的水源要求安全卫生。生产用水必须符合GB5749-1996《生活饮 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对于油炸类膨化食品用水,其总硬度应在 50mg/kg以下 (以CaCO3计,铁、铜在 0.1mg/kg以下)。 4. 食品添加剂应按照 GB 2760 规定的品种使用,禁止超范围、超标准使用 添加剂。 5. 生、鲜原料,必要时应予以清洗,其用水应符合饮用水标准;若循环使 用,应予以消毒处理,必要时加以过滤,以免造成原料的二次污染。以蛋为原料 的,对丁壳蛋、裂壳蛋、黑壳蛋、散黄蛋、霉变蛋、变质腐败蛋及已孵化未成蛋 均应剔除,不得倒入生产用蛋桶。打蛋前应先消毒,再用清水洗净残留物。 6. 辅料要自行加工的,必须在专用辅料加工间进行。 7. 原料使用依先进先出的原则,冷冻原料解冻时应在能防止劣化的条件下 进行。 8. 食品不再以加热等杀菌处理即可食用者,应严格防止微生物等再污染。 (四)生产、加工的卫生要求 1. 所有的生产作业应符合安全卫生原则,并且应在尽可能的减少微生物的生 长及食品污染的条件下进行。实现此要求的途径之一是控制物理因子(如时间、 温度、水分活度、pH、压力、流速等),以确保不会因机械故障、时间延滞、温 度变化及其他因素使食品腐败或遭受污染。 2. 用于消灭或防止有害微生物繁殖的方法(如杀菌、辐照、低温消毒、冷 冻、冷藏、控制 pH 或水活度等)应适当且足以防止食品在加工及贮运过程中劣 化。 3. 应采取有效方法防止成品被原料或废弃物污染。 4. 用于输送、装载或贮藏原料、半成品、成品的设备、容器及用具,其操 作、使用与维护应使制造或贮藏中的食品不受污染。与原料或污染接触过的设备、 容器及用具未经彻底的清洗和消毒,不可用于处理食品或成品。盛放加工食品的 容器不可直接放在地上,以防止溅水污染或由容器底部外面污染所引起的间接污 染。 5. 对于加工中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冰块,其用水应符合饮用水标准,并在卫 生条件下制成。 4
6. 应采取有效措施如筛网、捕集器、磁块、电子金属检测器等防止金属或 其他杂物混入食品。 7. 盛放成品的容器回收、再使用前必须洗涤、烘干或消毒。 8. 应依据生产管理规范操作,做必要的生产作业手册:如温度、时间、质 量、湿度、相对密度、批号、记录者等。 9. 洗米、制粉等原料处理、加工过程中与食品接触的用水必须符合 GB5749-1996 的要求。 10. 在连续生产加工过程中,应在符合生产工艺及品质要求的条件下,迅速 进入下一道工序,控制食品暴露时间,以防过冷、过热、吸潮、微生物污染等因 素对食品品质造成损害。 11. 原辅料加工前,应检查有无异物,必要时进行筛选。 12. 蒸煮、揉炼处理:蒸煮、揉炼用水符合 GB5749-1996 的要求。控制温度、 时间;高压蒸煮要控制压力,并做记录。 13. 成形机切口不可粗糙、生锈;其用油、蜡应符合卫生要求。 14. 油炸处理(油炸类膨化食品适用):控制温度、时间、真空度(低温真 空干燥时);及时添加新油,及时过滤,防止油炸品质变化;油炸完后即预冷却, 最终冷却品温应在袋内结露的温度(通常 35℃)以下。 15. 烘焙类膨化食品:严格控制干燥室的温度、压力和时间,并有记录;二 次干燥应严格控制半成品的水分;烘焙过程应控制烘焙的温度、压力和时间,并 有记录。 16. 挤压类膨化食品:控制物料水分、喂料量与速度;控制挤压的压力、温 度或有关参数,并做记录。 17. 调味处理:应按工艺及卫生要求配制、添加调味料;调味操作过程中使 用的容器、用具等应彻底清洗、消毒、灭菌,防止遭受污染;应控制调味液温度, 调味液应保持新鲜、卫生;调味及调味后若需要干燥处理,应保持周围环境的相 对湿度不高于 75℃。 18. 喷糖霜处理:制糖霜所用原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喷糖霜完毕, 应将糖霜机清洗干净,工作区清理完全,剩余糖霜妥善存放。 (五)包装、储存及运输的卫生要求 1. 包装应在单独的包装车间内进行,包装车间应配有专用洗手消毒设施。 2. 包装前的产品要预先冷却至不会在包装袋内有露水形成的温度以下。 3. 应使用防透水性材料包装,且其封口严密良好,防止湿气侵入。 4. 应用金属探测器剔除有金属污染的包装成品。 5. 食品包装袋内不得装入与食品无关的物品;若装入干燥剂,则应无毒无 害,且应使用食品级包装材料包装,使之与食品有效分隔。 5
6. 应采取有效措施如筛网、捕集器、磁块、电子金属检测器等防止金属或 其他杂物混入食品。 7. 盛放成品的容器回收、再使用前必须洗涤、烘干或消毒。 8. 应依据生产管理规范操作,做必要的生产作业手册:如温度、时间、质 量、湿度、相对密度、批号、记录者等。 9. 洗米、制粉等原料处理、加工过程中与食品接触的用水必须符合 GB5749-1996 的要求。 10. 在连续生产加工过程中,应在符合生产工艺及品质要求的条件下,迅速 进入下一道工序,控制食品暴露时间,以防过冷、过热、吸潮、微生物污染等因 素对食品品质造成损害。 11. 原辅料加工前,应检查有无异物,必要时进行筛选。 12. 蒸煮、揉炼处理:蒸煮、揉炼用水符合 GB5749-1996 的要求。控制温度、 时间;高压蒸煮要控制压力,并做记录。 13. 成形机切口不可粗糙、生锈;其用油、蜡应符合卫生要求。 14. 油炸处理(油炸类膨化食品适用):控制温度、时间、真空度(低温真 空干燥时);及时添加新油,及时过滤,防止油炸品质变化;油炸完后即预冷却, 最终冷却品温应在袋内结露的温度(通常 35℃)以下。 15. 烘焙类膨化食品:严格控制干燥室的温度、压力和时间,并有记录;二 次干燥应严格控制半成品的水分;烘焙过程应控制烘焙的温度、压力和时间,并 有记录。 16. 挤压类膨化食品:控制物料水分、喂料量与速度;控制挤压的压力、温 度或有关参数,并做记录。 17. 调味处理:应按工艺及卫生要求配制、添加调味料;调味操作过程中使 用的容器、用具等应彻底清洗、消毒、灭菌,防止遭受污染;应控制调味液温度, 调味液应保持新鲜、卫生;调味及调味后若需要干燥处理,应保持周围环境的相 对湿度不高于 75℃。 18. 喷糖霜处理:制糖霜所用原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喷糖霜完毕, 应将糖霜机清洗干净,工作区清理完全,剩余糖霜妥善存放。 (五)包装、储存及运输的卫生要求 1. 包装应在单独的包装车间内进行,包装车间应配有专用洗手消毒设施。 2. 包装前的产品要预先冷却至不会在包装袋内有露水形成的温度以下。 3. 应使用防透水性材料包装,且其封口严密良好,防止湿气侵入。 4. 应用金属探测器剔除有金属污染的包装成品。 5. 食品包装袋内不得装入与食品无关的物品;若装入干燥剂,则应无毒无 害,且应使用食品级包装材料包装,使之与食品有效分隔。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