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要作到平衡协调就要坚持经济民 主和经济集中的对立统一的原则; 2.经济法的立法和执法工作必须 树立以社会本位的恩想; 3.国家在对国民经济运行关糸进 行调整肘,应对国民经济运行关糸进 糸统地、综合地调整 经济法的特点 1.经济性或专业性。包括目的和内
调;要作到平衡协调就要坚持经济民 主和经济集中的对立统一的原则; 2.经济法的立法和执法工作必须 树立以社会本位的思想; 3.国家在对国民经济运行关系进 行调整时,应对国民经济运行关系进 行系统地、综合地调整。 二、经济法的特点: 1.经济性或专业性。包括目的和内
容的经济性。 2.改策性。政策性体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经济的法律调整,往往以政策先 并赋予政策以法的效力;其次,法 随政策而变,中外皆然。再次,经济法 的执法或司法力度受经济政策的影响很 大 3.政府主导性。政府主导性主要表 现为:行政机关在经济执法中居于主导地 位;政府对经济法律关糸的产生、变更 与终止起着决定性作用;
容的经济性。 2.政策性。政策性体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经济的法律调整,往往以政策先 行,并赋予政策以法的效力;其次,法 随政策而变, 中外皆然。再次,经济法 的执法或司法力度受经济政策的影响很 大。 3.政府主导性。政府主导性主要表 现为:行政机关在经济执法中居于主导地 位;政府对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 与终止起着决定性作用;
经济法中包含了命令与服从的强制性规范; 经济法还赋予了政府以法规的制定权、执 法中的自由裁量权。 4.综合性。经济法的综合性表现为:调 整对象、调整方法和法律渊源的综合性 第二节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在经济法的立法 和具体适用中应当遵循的准则,是经济法 理念和价值的反映,是经济法宗旨和本质 的具体体现
经济法中包含了命令与服从的强制性规范; 经济法还赋予了政府以法规的制定权、执 法中的自由裁量权。 4.综合性。经济法的综合性表现为:调 整对象、调整方法和法律渊源的综合性。 第二节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在经济法的立法 和具体适用中应当遵循的准则,是经济法 理念和价值的反映,是经济法宗旨和本质 的具体体现
其具体的原则主要有 平衡协调原则 1.含义:指经济法的立法和执法要从 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整体 利益出发,调整经济关糸协调经济利 益关糸,以促进、引导或者强制实现 社会整体目标与个体利益目标的统一
其具体的原则主要有: 一、平衡协调原则。 1.含义:指经济法的立法和执法要从 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整体 利益出发,调整经济关系协调经济利 益关系,以促进、引导或者强制实现 社会整体目标与个体利益目标的统一
(一)该含义的内容 1.各地区经济发展要平衡协调; 2.产北结构要平衡协调 3供需关糸要平衡协调 4城乡发展要平衡协调 5.利益分配公干合理; 6人类发畏与自然界的关糸要平 衡协调
(一)该含义的内容: 1.各地区经济发展要平衡协调; 2.产业结构要平衡协调; 3.供需关系要平衡协调; 4.城乡发展要平衡协调; 5.利益分配公平合理; 6.人类发展与自然界的关系要平 衡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