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营业维持原贝 (效率价值 (一)概念:所谓商事营业维持,又称企业支 持原则,指的是商事立法应当把维持商事企业 的经营和鼓励营业的发展作为宗旨。 )理论基础:晚期的重商主义。晚期重商 主义流行于16世纪下半叶至17世纪中叶,其基 本思想是无工不富、无商不活,因此又被称为 “重工主义”、“贸易差额论”,代表人物英 国的托马斯·曼和法国的柯尔培尔。马克思认为 晚期重商主义才是“真正的重商主义”,我们 也是如此用法
二、商事营业维持原则 (效率价值) ◼ (一)概念:所谓商事营业维持,又称企业支 持原则,指的是商事立法应当把维持商事企业 的经营和鼓励营业的发展作为宗旨。 ◼ (二)理论基础:晚期的重商主义。晚期重商 主义流行于16世纪下半叶至17世纪中叶,其基 本思想是无工不富、无商不活,因此又被称为 “重工主义” 、 “贸易差额论” ,代表人物英 国的托马斯·曼和法国的柯尔培尔。马克思认为 晚期重商主义才是“真正的重商主义” ,我们 也是如此用法
■(三)具体制度表现:企业设立过程中由“特 许主义”向“准则主义”的演变,商事主体责 任由“无限责任”向“有限责任”的转移,最 低资本额限制,风险分散和避免企业解体制度 (四)商事营业维持原则与“重农抑商”: “重农抑商”出自韩非,在他看来,商业与商 人对封建皇权的威胁至少有三:其一,商业 营易于使人精于计算,从而民智开启,愚民之 策难以实施;二是商业发展易于使农民脱离土 地束缚,游走之民不利于封建统治;三是商业 经营易于使人产生逐利和投机心理,韩非称其 为“猾民
◼ (三)具体制度表现:企业设立过程中由“特 许主义”向“准则主义”的演变,商事主体责 任由“无限责任”向“有限责任”的转移,最 低资本额限制,风险分散和避免企业解体制度 等。 ◼ (四)商事营业维持原则与“重农抑商” : “重农抑商”出自韩非,在他看来,商业与商 人对封建皇权的威胁至少有三:其一,商业经 营易于使人精于计算,从而民智开启,愚民之 策难以实施;二是商业发展易于使农民脱离土 地束缚,游走之民不利于封建统治;三是商业 经营易于使人产生逐利和投机心理,韩非称其 为“猾民”
、商事营业双兼顾原则 平价值) (一)概念:指的是商事主体在通过营业方式 追求自身利益时,依法必须兼顾他人利益和社 会公共利益需要的规则。 )理论基础:适法范畴的澄清。适法范畴 源于古罗马法,是与违法相对应的概念。而在 我国法理学和民商法学界,一直存在将适法 同于合法的现象,例如关于法律行为的法律定 义。在大陆法系,适法只是意味着某一特定行 为的实施不为立法所禁止;而合法则又意味着 不为立法所禁止的那些行为,其事实构成因素 全部符合成文的法律规范
三、商事营业双兼顾原则 (公平价值) ◼ (一)概念:指的是商事主体在通过营业方式 追求自身利益时,依法必须兼顾他人利益和社 会公共利益需要的规则。 ◼ (二)理论基础:适法范畴的澄清。适法范畴 源于古罗马法,是与违法相对应的概念。而在 我国法理学和民商法学界,一直存在将适法等 同于合法的现象,例如关于法律行为的法律定 义。在大陆法系,适法只是意味着某一特定行 为的实施不为立法所禁止;而合法则又意味着 不为立法所禁止的那些行为,其事实构成因素 全部符合成文的法律规范
■(三)商事营业双兼顾与“公平观念”: 道德公平与法律公平, 绝对公平与相对公平, 他主公平与自主公平
◼ (三)商事营业双兼顾与“公平观念” : 道德公平与法律公平, 绝对公平与相对公平, 他主公平与自主公平
四、商事营业国家干预原则 )概念:指的是国家从其自身的职能和目 的出发对社会经济生活以权力行使的方式所作 的控制与调节。在法的理论上,国家干预是与 私人自治相对而言的,一般又分为两种方式: 其一直接干预,是国家行使统治权对社会生活 进行控制的事实;其二是间接干预,是国家通 过立法权的行使促进私人自治系统技能提高和 完善的方式。我们就是在第二种意义上使用的, 也可称为正当干预和适当干预
四、商事营业国家干预原则 ◼ (一)概念:指的是国家从其自身的职能和目 的出发对社会经济生活以权力行使的方式所作 的控制与调节。在法的理论上,国家干预是与 私人自治相对而言的,一般又分为两种方式: 其一直接干预,是国家行使统治权对社会生活 进行控制的事实;其二是间接干预,是国家通 过立法权的行使促进私人自治系统技能提高和 完善的方式。我们就是在第二种意义上使用的, 也可称为正当干预和适当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