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年度报告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3,380,000.0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2年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民币8000 财务顾问 [保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口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口适用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口适用√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口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36/261
2019 年年度报告 36 / 261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3,380,000.0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2 年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人民币 800,000.00 元 财务顾问 保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019年年度报告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况 口适用√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口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 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口适用√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口适用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口不适用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本公司2018年10月29日发布的“临 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2018-033”号公告(w.se.com,cn);本公司 开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10月29日发布的“临2018-034”号公 《关于审议2019-2021年持续性关联交易上限告(wss.om.cn)。本公司2019年12月6 及签署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并提交发布的“临2019044”号公告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批准本公司与大连港集团签(w.sse.com.cn)。 署《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自2019 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在协议有 效期内股份公司及附属公司2019年在大连港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过40 亿元,发放贷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过50亿元,提 供保理服务余额不超过1.2亿元,其他金融服务 费用余额不超过3,000万元,融资租赁114,000 万元。本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2019年第8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新增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 及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 议》,协议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并同
2019 年年度报告 37 / 261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 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审议 2019-2021 年持续性关联交易上限 及签署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并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批准本公司与大连港集团签 署《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在协议有 效期内股份公司及附属公司 2019 年在大连港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过 40 亿元,发放贷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过 50 亿元,提 供保理服务余额不超过 1.2 亿元,其他金融服务 费用余额不超过 3,000 万元,融资租赁 114,000 万元。本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 2019 年第 8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新增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 及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 议》,协议有效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并同 本 公 司 2018 年 10 月 29 日 发 布 的 “ 临 2018-033”号公告(www.sse.com.cn);本公司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发布的“临 2018-034”号公 告(www.sse.com.cn)。本公司 2019 年 12 月 6 发 布 的 “ 临 2019-044” 号 公 告 (www.sse.com.cn)
2019年年度报告 意将该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新的《金融服务协议》将与现行有效 的《金融服务协议》在一段时期内并行,原《金 融服务协议》下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度与新《金融 服务协议》下的关联交易额度合计的上限,不会 超过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发布的《日常持 续性关联交易公告》(临2018-033)中2019年 度-2021年度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金融服务的 上限。据此,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股份及 其附属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包括存款服务、信贷 服务、结算服务、外汇服务和其他金融服务)。 股份公司及其附属公司2019年在招商局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存款余额每日不超过40亿元,发放 贷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过50亿元,其他金融服 务费用余额不超过3,000万元。截至2019年12 月31日,上述交易均未产生实际发生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股份公司及附属公司在 大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日最高余额 36.17亿元,发放贷款日最高余额7.92亿元,保 理服务余额0.33亿元,其他金融服务费用余额 11.48万元,融资租赁0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本公司2018年10月29日发布的“临 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2018-033号公告(www.sse.com.cn):本公司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10月29日发布的“临2018-034”号公 了《关于审议20192021年持续性关联交易上限告(ww.ss.com,cn)。本公司2019年12月6 及签署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并提发布的“临2019-044”号公告 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批准本公司及相关附属公(w.se.omcn 司与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各项持续性关联 交易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自2019年1 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在协议有效期 内股份公司及附属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 (除金融服务)总额221,800万元,其中建设监理 及管理服务12,000万元,租赁(承租)业务 25,000万元,租赁(出租)业务10,000万元,销 售商品和提供劳务54,700万元,购买商品和接 受劳务92,500万元,港口设施设计和施工服务 27,6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实际发生 建设监理及管理服务947.39万元,租赁(承租) 业务21,508.86万元,租赁(出租)业务1,595.63 万元,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21,327.13万元,购 买商品和接受劳务35,931.45万元,港口设施设 计和施工服务1,407.95万元 H股规则下日常持续性关连交 关连交易事项 关连人士 019年度上限2019年实际发生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1建设监理及管理服务 大连港集团 118,900 8,152 2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 大连港集团 190,000 107,416 38/261
2019 年年度报告 38 / 261 意将该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新的《金融服务协议》将与现行有效 的《金融服务协议》在一段时期内并行,原《金 融服务协议》下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度与新《金融 服务协议》下的关联交易额度合计的上限,不会 超过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发布的《日常持 续性关联交易公告》(临 2018-033)中 2019 年 度-2021 年度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金融服务的 上限。据此,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股份及 其附属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包括存款服务、信贷 服务、结算服务、外汇服务和其他金融服务)。 股份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2019 年在招商局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存款余额每日不超过 40 亿元,发放 贷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过 50 亿元,其他金融服 务费用余额不超过 3,000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上述交易均未产生实际发生额。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股份公司及附属公司在 大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日最高余额 36.17 亿元,发放贷款日最高余额 7.92 亿元,保 理服务余额 0.33 亿元,其他金融服务费用余额 11.48 万元,融资租赁 0 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审议 2019-2021 年持续性关联交易上限 及签署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并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批准本公司及相关附属公 司与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各项持续性关联 交易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在协议有效期 内股份公司及附属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 (除金融服务)总额 221,800 万元,其中建设监理 及管理服务 12,000 万元,租赁(承租)业务 25,000 万元,租赁(出租)业务 10,000 万元,销 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54,700 万元,购买商品和接 受劳务 92,500 万元,港口设施设计和施工服务 27,600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发生 建设监理及管理服务 947.39 万元,租赁(承租) 业务 21,508.86万元,租赁(出租)业务1,595.63 万元,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21,327.13 万元,购 买商品和接受劳务 35,931.45 万元,港口设施设 计和施工服务 1,407.95 万元。 本 公 司 2018 年 10 月 29 日 发 布 的 “ 临 2018-033”号公告(www.sse.com.cn);本公司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发布的“临 2018-034”号公 告(www.sse.com.cn)。本公司 2019 年 12 月 6 发 布 的 “ 临 2019-044” 号 公 告 (www.sse.com.cn)。 H 股规则下日常持续性关连交易: 关连交易事项 关连人士 2019 年度上限 (人民币千元) 2019 年实际发生 (人民币千元) 1 建设监理及管理服务 大连港集团 118,900 8,152 2 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 大连港集团 190,000 107,416
3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 大连港集团 276,000 135,532 4港口设施设计和施工服务 大连港集团 140,000 7,461 租赁业务(承租)大连港集团 130,000 110,724 5租赁业务 租赁业务(出租)大连港集团 10,000 存款 4,000,000 3,617,133 贷款 5,000,000 792,072 保理 连港集团 120,000 融资租赁 1,140,000 6金融服务 结算及其他 30,000 存款 4,000,000 信贷 招商局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 5,000,000 算及其他 1.建设监理及管理服务 于2018年1月9日,大连港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与大连港集团签订建设管理及监理服务协 议,为期三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由大连港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向大 连港集团及/或其联系人提供建设管理及监理服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建设监理及管理 服务交易上限和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18,900千元和人民币8,152千元 建设监理及管理服务协议主要条款及条件载列如下 ①将向大连港集团及/或其联系人提供服务应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定价原则,合理收费,且不得 劣于第三方就此类服务提供的条件。保证达到甲方不时要求的质量标准:乙方和甲方相互保 证,其将依据本协议的原则,按各项规定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分别应承担之义务 ②建设监理及管理服务协议服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生效,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有 效期为3年。首个交易期限期满后,如任何一方未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本协议的有效期自 动延长不超过三年,并于每次期满后按照前述方式自动延长。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在本协 议的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可以发出至少提前三个月的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③建设监理及管理服务将按下列原则定价: (a)政府定价,即由中国中央政府、省级政府或其他监管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决定、命令或 方针对该类服务确定的价格 (b)凡没有政府定价,参照市场价由双方协商制定 2.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于2018年11月9日本集团与大连港集团签订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协议,为期三年,自2019年1 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由本集团向大连港集团及/或其联系人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截至 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交易上限和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190,000千元和人民币107,416千元。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协议中关于提供货品及服务主要条款及 条件载列如下: ①本集团将向大连港集团及/或其相关联系人提供的货品及服务包括 (a)产品:网络和信息办公设备、配件,及软件 (b)服务:电和暖气供应,拖轮,安保、通讯及相关工程服务、网络系统维护、软件开发服务及 其他相关或类似的服务。 ②本集团应按照正常商业条款或更佳的条款向乙方提供产品和服务。 ③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协议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生效,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为 39/261
2019 年年度报告 39 / 261 3 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 大连港集团 276,000 135,532 4 港口设施设计和施工服务 大连港集团 140,000 7,461 5 租赁业务 租赁业务(承租) 大连港集团 130,000 110,724 租赁业务(出租) 大连港集团 10,000 781 6 金融服务 存款 大连港集团 4,000,000 3,617,133 贷款 5,000,000 792,072 保理 120,000 32,711 融资租赁 1,140,000 0 结算及其他 30,000 115 存款 招商局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 4,000,000 0 信贷 5,000,000 0 结算及其他 30,000 0 1. 建设监理及管理服务 于2018年11月9日,大连港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与大连港集团签订建设管理及监理服务协 议,为期三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由大连港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向大 连港集团及/或其联系人提供建设管理及监理服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建设监理及管理 服务交易上限和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18,900千元和人民币8,152千元。 建设监理及管理服务协议主要条款及条件载列如下: ① 将向大连港集团及/或其联系人提供服务应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定价原则,合理收费,且不得 劣于第三方就此类服务提供的条件。保证达到甲方不时要求的质量标准;乙方和甲方相互保 证,其将依据本协议的原则,按各项规定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分别应承担之义务。 ② 建设监理及管理服务协议服务期限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有 效期为 3 年。首个交易期限期满后,如任何一方未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本协议的有效期自 动延长不超过三年,并于每次期满后按照前述方式自动延长。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在本协 议的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可以发出至少提前三个月的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③ 建设监理及管理服务将按下列原则定价: (a) 政府定价,即由中国中央政府、省级政府或其他监管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决定、命令或 方针对该类服务确定的价格; (b) 凡没有政府定价,参照市场价由双方协商制定。 2.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于2018年11月9日本集团与大连港集团签订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协议,为期三年,自2019年1 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由本集团向大连港集团及/或其联系人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截至 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交易上限和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190,000千元和人民币107,416千元。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协议中关于提供货品及服务主要条款及 条件载列如下: ① 本集团将向大连港集团及/或其相关联系人提供的货品及服务包括: (a) 产品:网络和信息办公设备、配件,及软件; (b) 服务:电和暖气供应,拖轮,安保、通讯及相关工程服务、网络系统维护、软件开发服务及 其他相关或类似的服务。 ② 本集团应按照正常商业条款或更佳的条款向乙方提供产品和服务。 ③ 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协议期限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有效期为
2019年年度报告 3年。首个交易期限期满后,如任何一方未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本协议的有效期自动延长不 超过三年,并于每次期满后按照前述方式自动延长。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在本协议的有效期 内,任何一方可以发出至少提前三个月的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④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将按下列原则定价: (a)政府定价,即由中国中央政府、省级政府或其他监管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决定、命令或 方针对该类服务确定的价格 (b)凡没有政府定价,但已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制定。 3.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 于2018年11月9日本集团与大连港集团签订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协议,为期三年,自2019年1 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由本集团向大连港集团及/或其联系人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截至 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年度交易上限和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276,000千元和人民币135,532千元。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协议中关于提供货品及服务主要条款及 条件载列如下: ①大连港集团及/或其相关联系人将向本集团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包括: (a)产品:汽柴油 (b)服务:水和暖气供应,生产设施和设备维护、绿化、通勤、食堂、体检、印刷和会议及其他 相关或类似的服务。 ②大连港集团及/或其相关联系人应按照正常商业条款或对甲方更佳的条款向甲方提供产品和 服务。 ③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协议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生效,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 为3年。首个交易期限期满后,如任何一方未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本协议的有效期自动延 长不超过三年,并于每次期满后按照前述方式自动延长。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在本协议的 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可以发出至少提前三个月的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④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将按下列原则定价: (a)政府定价,即由中国中央政府、省级政府或其他监管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决定、命令或 方针对该类服务确定的价格 (b)凡没有政府定价,但已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制定 4.港口设施设计和施工服务 于2018年11月9日本集团与大连港集团签订港口设施设计和施工服务协议,为期三年,自2019 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港口设施设计和施工服务交易上 限和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40,000千元和人民币7,461千元。港口设施设计和施工服务 协议中关于提供货品及服务主要条款及条件载列如下: ①大连港集团将根据本集团的要求提供,或促使经本集团同意的第三方提供本集团所需之服务 大连港集团并非本集团唯一服务提供商。 ②大连港集团提供服务的条款及条件应达到本集团不时要求的质量标准,且须按正常商业条款 或较向独立第三方提供的对甲方更佳的条件。 ③港口设施设计和施工服务协议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生效,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有 效期为3年。首个交易期限期满后,如任何一方未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本协议的有效期自 动延长不超过三年,并于每次期满后按照前述方式自动延长。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在本协 议的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可以发出至少提前三个月的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④港口设施设计和施工服务应公平合理,并应按照下述原则制定: (a)政府定价,即由中国中央政府、省级政府或其他监管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决定、命令或 方针对该类服务确定的价格 (b)如没有政府定价,应按照市场价确定; (c)如有关项目需要进行公开招标,则以公开招标确定的定价原则定价 5租赁协议 于2018年11月9日,本集团与大连港集团签订租赁协议,为期三年,自2019年月1日起至2021 年12月31日止。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度的租赁业务(承租)上限和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分别为人 民币130,000千元和人民币10,724千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度的租赁业务(出租)上限和交 易实际发生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0,000千元和人民币781千元。 40/261
2019 年年度报告 40 / 261 3 年。首个交易期限期满后,如任何一方未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本协议的有效期自动延长不 超过三年,并于每次期满后按照前述方式自动延长。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在本协议的有效期 内,任何一方可以发出至少提前三个月的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④ 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将按下列原则定价: (a) 政府定价,即由中国中央政府、省级政府或其他监管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决定、命令或 方针对该类服务确定的价格。 (b) 凡没有政府定价,但已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制定。 3. 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 于2018年11月9日本集团与大连港集团签订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协议,为期三年,自2019年1 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由本集团向大连港集团及/或其联系人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截至 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年度交易上限和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276,000千元和人民币135,532千元。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协议中关于提供货品及服务主要条款及 条件载列如下: ① 大连港集团及/或其相关联系人将向本集团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包括: (a) 产品:汽柴油; (b) 服务:水和暖气供应,生产设施和设备维护、绿化、通勤、食堂、体检、印刷和会议及其他 相关或类似的服务。 ② 大连港集团及/或其相关联系人应按照正常商业条款或对甲方更佳的条款向甲方提供产品和 服务。 ③ 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协议期限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有效期 为 3 年。首个交易期限期满后,如任何一方未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本协议的有效期自动延 长不超过三年,并于每次期满后按照前述方式自动延长。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在本协议的 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可以发出至少提前三个月的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④ 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将按下列原则定价: (a) 政府定价,即由中国中央政府、省级政府或其他监管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决定、命令或 方针对该类服务确定的价格; (b) 凡没有政府定价,但已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制定。 4. 港口设施设计和施工服务 于2018年11月9日本集团与大连港集团签订港口设施设计和施工服务协议,为期三年,自2019 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港口设施设计和施工服务交易上 限和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40,000千元和人民币7,461千元。港口设施设计和施工服务 协议中关于提供货品及服务主要条款及条件载列如下: ① 大连港集团将根据本集团的要求提供,或促使经本集团同意的第三方提供本集团所需之服务。 大连港集团并非本集团唯一服务提供商。 ② 大连港集团提供服务的条款及条件应达到本集团不时要求的质量标准,且须按正常商业条款 或较向独立第三方提供的对甲方更佳的条件。 ③ 港口设施设计和施工服务协议期限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有 效期为 3 年。首个交易期限期满后,如任何一方未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本协议的有效期自 动延长不超过三年,并于每次期满后按照前述方式自动延长。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在本协 议的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可以发出至少提前三个月的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④ 港口设施设计和施工服务应公平合理,并应按照下述原则制定: (a)政府定价,即由中国中央政府、省级政府或其他监管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决定、命令或 方针对该类服务确定的价格; (b)如没有政府定价,应按照市场价确定; (c)如有关项目需要进行公开招标,则以公开招标确定的定价原则定价。 5.租赁协议 于2018年11月9日,本集团与大连港集团签订租赁协议,为期三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 年12月31日止。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度的租赁业务(承租)上限和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分别为人 民币130,000千元和人民币110,724千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度的租赁业务(出租)上限和交 易实际发生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0,000千元和人民币781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