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法卖园会 私人融资基础最施项目 示范立法条文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拟订 联合国
贸易法委员会 私人融资基础设施项目 示范立法条文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拟订 联 合 国 Printed in Austria V.03-90620—July 2004—435 United Nations publication Sales No. C.04.V.11 ISBN 92-1-730002-0
贸易法委员会 私人融资基础设施项目 示范立法条文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拟订 联合国 纽约,2004年
贸易法委员会 私人融资基础设施项目 示范立法条文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拟订 联合国 纽约,2004年
说明 联合国文件用英文大写字母附加数字编号。提到这种编号,即指 联合国的某一文件 本出版物上的材料可自由引用或翻印,但请注明来源,并送寄一 册含有引用或翻印材料的出版物 联合国出版物 销售编号:C04V1l ISBN92-1-730002-0
ii 说明 联合国文件用英文大写字母附加数字编号。提到这种编号,即指 联合国的某一文件。 本出版物上的材料可自由引用或翻印,但请注明来源,并送寄一 册含有引用或翻印材料的出版物。 联合国出版物 销售编号:C.04.V.11 ISBN 92-1-730002-0
序言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贸易法委员会)拟订了本《示范立法条文》 作为《贸易法委员会私人融资基础设施项目立法指南》-一份附加文件。除 委员会各成员代表外,许多其他国家代表以及一些政府间国际组织和非政府 国际组织代表也积极参加了拟订工作 委员会审议了在2001年通过《立法指南》之后拟在私人融资基础设施项 目领域开展的额外工作,责成一个工作组根据《立法指南》所载建议拟订示 范立法条文。b作组分别于2001年9月24日至28日和2002年9月9日至13日在 维也纳举行了两次会议,专门讨论示范立法条文草案的拟订工作。委员会在 其于2003年6月30日至7月1日在维也纳举行的第三十六届会议上最后审定并 通过了《示范立法条文》并请秘书处将其分发给各国政府、有关国际政府间 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私营部门实体和学术机构。 委员会还请秘书处在适当时候将《示范立法条文》案文和《立法指南》 合并为单独一份出版物,并在合并时保留《立法指南》所载立法建议作为拟 订《示范立法条文》的基础。4 联合国出版物,销售编号:EO01V4。 b《大会正式记录,第五十六届会议,补编第l7号》(A/5617),第369段(见 《200l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年鉴》,第一部分)。 同上,《第五十八届会议,补编第l7号》(A5817),第12-177段。 同上,第171段
iii 序言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贸易法委员会)拟订了本《示范立法条文》 作为《贸易法委员会私人融资基础设施项目立法指南》a 的一份附加文件。除 委员会各成员代表外,许多其他国家代表以及一些政府间国际组织和非政府 国际组织代表也积极参加了拟订工作。 委员会审议了在2001年通过《立法指南》之后拟在私人融资基础设施项 目领域开展的额外工作,责成一个工作组根据《立法指南》所载建议拟订示 范立法条文。b 工作组分别于2001年9月24日至28日和2002年9月9日至13日在 维也纳举行了两次会议,专门讨论示范立法条文草案的拟订工作。委员会在 其于2003年6月30日至7月11日在维也纳举行的第三十六届会议上最后审定并 通过了c 《示范立法条文》并请秘书处将其分发给各国政府、有关国际政府间 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私营部门实体和学术机构。 委员会还请秘书处在适当时候将《示范立法条文》案文和《立法指南》 合并为单独一份出版物,并在合并时保留《立法指南》所载立法建议作为拟 订《示范立法条文》的基础。d a联合国出版物,销售编号:E.01.V.4。 b《大会正式记录,第五十六届会议,补编第17号》((A/56/17),第369段(见 《2001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年鉴》,第一部分)。 c同上,《第五十八届会议,补编第17号》 ((A/58/17),第12-177段。 d同上,第171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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