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天科技股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报表附注 2008年11月57日,本公司股东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 司股份2707,962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1月23日证监许可【2009】83号文《关于核准江苏中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09年2月26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新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860元/ 股 2009年4月20日至2009年12月25日,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如东县中天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二级 市场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5%的股权160402万股;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4月15日,如东县中 天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5%的股权160402万股 2011年4月27日至2011年6月17日,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13,287275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43号文《关于核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发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1年7月22日公开发行新股7,0588235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1.00元,发行价格为2380元股 2012年3月16日,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8股,并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5月9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768号文《关于核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4年9月25日非公开发行新股15,82633万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4.28元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00号文《关于核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11月 11日向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南通中昱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计发行新股154268,176股,购买其持 有的中天宽带技术有限公司、中天合金技术有限公司、江东金具设备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458元/股;并于2015年12月7日非公开发行27,272,727股新股 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2200元/股 2016年5月18日,本公司2015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5年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44308426股为基数,每10股以未分配利润送3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12股, 并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29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号文《关于核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7年1月25日非公开发行新股455,301455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962元/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共有818,000元“中天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 股份数量为80349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26%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 2008 年 11 月 5-7 日,本公司股东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 司股份 2,707,962 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9 年 1 月 23 日证监许可【2009】83 号文《关于核准江苏中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 2009 年 2 月 26 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 万股新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8.60 元/ 股。 2009 年 4 月 20 日至 2009 年 12 月 25 日,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如东县中天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二级 市场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 5%的股权 1,604.02 万股;2010 年 3 月 1 日至 2010 年 4 月 15 日,如东县中 天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5%的股权1,604.02万股。 2011 年 4 月 27 日至 2011 年 6 月 17 日,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 13,287,275 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43 号文《关于核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发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22 日公开发行新股 7,058.8235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23.80 元/股。 2012 年 3 月 16 日,本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 10 股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8 股,并派发现金股利 2 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 2012 年 5 月 9 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768 号文《关于核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25 日非公开发行新股 15,826.33 万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4.28 元/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00 号文《关于核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1 日向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南通中昱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计发行新股 154,268,176 股,购买其持 有的中天宽带技术有限公司、中天合金技术有限公司、江东金具设备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4.58 元/股;并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非公开发行 27,272,727 股新股 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22.00 元/股。 2016 年 5 月 18 日,本公司 2015 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44,308,426 股为基数,每 10 股以未分配利润送 3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12 股, 并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6 月 29 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2 号文《关于核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25 日非公开发行新股 455,301,455 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9.62 元/股。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共有 818,000 元“中天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 股份数量为 80,349 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0.0026%。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江苏中天科技股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报表附注 股东名称 股本金额万元)持股数量(万 持股比例 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76,80079 76800.79 25048% 社会公众股东 229,81450 229.81450 74952% 合计 306,61529 100.00% 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138670947L,法定住所位于江苏省如东县河口镇中天村,法 定代表人:薛济萍。 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从事通信、电力、海洋、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及 有色金属贸易等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行业,经营范围包括:光纤预制棒、光纤、光缆、电线、电缆、 导线、铝包钢绞线、双绞合金属材料网面、合成材料网面、金属编织网、铁路用贯通地线、舰船电 缆、舰船光缆、水密电缆、消、测磁电缆、不锈钢管、金具、绝缘子、避雷器、有源器件、无源器 件及其他光电子器件、高低压成套开关电器设备、变压器、天线、通信设备、输配电及控制设备 光纤复合架空地线、光纤复合相线、光纤复合绝缘电缆、陆用光电缆、海底光电缆、海洋管道、射 频电缆、漏泄电缆、铁路信号缆、高温同轴缆、高温线缆、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光伏背板、光 伏接线盒、连接器、支架、充电设备用连接装置、储能系统、混合动力及电动汽车电池系统、锂电 池、钠硫电池、钒电池、交流不间断电源、一体化电源、应急电源、充放电设备、逆变设备、通信 设备用直流远供电源设备、电缆附件、风机发电设备及相关材料和附件、塑料制品、高纯石英玻璃、 高纯纳米颗粒、水下基础信息网络设备、海底观测接驳设备、海工装备、海缆接头盒及附件、环境 监测设备、水利水务设备、水密连接器及组件、舰载连接器及组件及其相关制品的研发、生产、销 售及相关设计、安装、技术服务;铜合金、铝合金、镁合金铸造、板、管、型材加工技术的开发; 泡沫铝及其合金材料相关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设计、安装、技术服务:光缆、电线、电 缆监测管理系统、输电线路监测管理系统、变电站监控系统、温度测量设备、网络工程的设计、安 装、施工、技术服务;光伏发电系统、分布式电源、微电网的设计、运行维护的管理服务;送变电 工程设计;电力通信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输变电、配电、通信、光伏发电、分布 式电源、海洋观测及环境监测工程总承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 通信及网络信息产品的开发;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硬件 的开发、销售;承包与企业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并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 所需的劳务人员。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超导材料销售:电容器 及其配套设备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告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3日决议批准报出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3 股东名称 股本金额(万元)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76,800.79 76,800.79 25.048% 社会公众股东 229,814.50 229,814.50 74.952% 合计 306,615.29 306,615.29 100.00% 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138670947L,法定住所位于江苏省如东县河口镇中天村,法 定代表人:薛济萍。 (二) 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从事通信、电力、海洋、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及 有色金属贸易等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行业,经营范围包括: 光纤预制棒、光纤、光缆、电线、电缆、 导线、铝包钢绞线、双绞合金属材料网面、合成材料网面、金属编织网、铁路用贯通地线、舰船电 缆、舰船光缆、水密电缆、消、测磁电缆、不锈钢管、金具、绝缘子、避雷器、有源器件、无源器 件及其他光电子器件、高低压成套开关电器设备、变压器、天线、通信设备、输配电及控制设备、 光纤复合架空地线、光纤复合相线、光纤复合绝缘电缆、陆用光电缆、海底光电缆、海洋管道、射 频电缆、漏泄电缆、铁路信号缆、高温同轴缆、高温线缆、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光伏背板、光 伏接线盒、连接器、支架、充电设备用连接装置、储能系统、混合动力及电动汽车电池系统、锂电 池、钠硫电池、钒电池、交流不间断电源、一体化电源、应急电源、充放电设备、逆变设备、通信 设备用直流远供电源设备、电缆附件、风机发电设备及相关材料和附件、塑料制品、高纯石英玻璃、 高纯纳米颗粒、水下基础信息网络设备、海底观测接驳设备、海工装备、海缆接头盒及附件、环境 监测设备、水利水务设备、水密连接器及组件、舰载连接器及组件及其相关制品的研发、生产、销 售及相关设计、安装、技术服务;铜合金、铝合金、镁合金铸造、板、管、型材加工技术的开发; 泡沫铝及其合金材料相关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设计、安装、技术服务;光缆、电线、电 缆监测管理系统、输电线路监测管理系统、变电站监控系统、温度测量设备、网络工程的设计、安 装、施工、技术服务;光伏发电系统、分布式电源、微电网的设计、运行维护的管理服务;送变电 工程设计;电力通信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输变电、配电、通信、光伏发电、分布 式电源、海洋观测及环境监测工程总承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 通信及网络信息产品的开发;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硬件 的开发、销售;承包与企业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并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 所需的劳务人员。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超导材料销售;电容器 及其配套设备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 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告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3日决议批准报出
江苏中天科技股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报表附注 (四)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2020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74户,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 本期合并范围比上期增加9户,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 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 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 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了若干项具体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12月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和2020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 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 货币确定为其记账本位币。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4 (四) 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 2020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74 户,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 本期合并范围比上期增加 9 户,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 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 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 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了若干项具体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和 2020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 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 货币确定为其记账本位币。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
江苏中天科技股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报表附注 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 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 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 购被合并方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 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 中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 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1)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 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合并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按照以下规定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的各项资产、 负债及或有负债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购买方原己确认的资 产),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 计量: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无形资产,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 益流出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 债,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 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附注三、(六)之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判断该多 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三、(十四) 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 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 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 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 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5 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 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 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 购被合并方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 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 中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 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⑴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 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合并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按照以下规定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的各项资产、 负债及或有负债。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购买方原已确认的资 产),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 计量;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无形资产,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 益流出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 债,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⑵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5 号的通知》(财会〔2012〕1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 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附注三、(六)之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判断该多 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三、(十四) “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 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 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 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 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
江苏中天科技股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报表附注 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 当期投资收益)。 (3)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 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对取得被购买方各项 可辨认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 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 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 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 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3、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 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 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发行债券或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 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 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 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 期初余额。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 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余额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 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 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 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6 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 当期投资收益)。 ⑶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 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对取得被购买方各项 可辨认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现 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 确认的,在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 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 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3、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 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 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发行债券或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 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 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 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 期初余额。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 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余额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 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 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 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