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告之日为准),其本次取得的以资产认购的股份 总数的30%(扣除补偿部分,若有)可解除锁定 如果截至关于上一年度承诺业绩专项审计报告公 告之日,友搏药业当年经营业绩严重下滑,预计无 法实现当年承诺利润,则辰能风投、绵阳基金等 名补偿义务人将放弃当期可以解除锁定的份额,延 长锁定至下一业绩考核期:(3)自以资产认购的股 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且对之前年度业绩 补偿义务(若有)(若无业绩补偿义务,则以关于 承诺业绩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之日为准)履行完毕 之日,其本次取得的以资产认购的股份总数中处于 锁定期的余额(扣除补偿部分,若有)可解除锁定。 九芝堂与李振国、辰能风投、绵阳基金、杨承、 李振国黑 盛锁柱、高金岩、万玲、倪开岭、黄靖梅签署《盈 龙江辰能哈 工大高科技 利预测补偿协议(修订)》。交易对方承诺,友搏药 业2015年度、2016年度以及2017年度经审计的 风险投资有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限公司绵 润分别不低于45,67349万元、51,472.40万元以及 阳科技城产业绩承 业投资基金及补偿安/577968万元,上述承诺利润均不低于中联评估1015年12 正常履行 36个月 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第473号《资产评估报告》月30日 (有限合排 中所确定的相应年度盈利预测净利润。在承诺年度 伙);杨承, 高金岩万 内,如果友搏药业的实际利润小于承诺利润,则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作为补偿义务人按照本 玲盛锁柱 协议约定履行补偿义务。转让方用于补偿的数额最 倪开岭;黄 高不超过转让方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修 靖梅 订)》约定而获得的交易总对价。” 为避免今后与上市公司之间可能出现同业竞争 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李振国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函:除九芝堂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外 关于同业本人目前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地区没有以任何形式 竞争、关直接或间接从事和经营与九芝堂及其控制的其他 联交易、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承诺作为九2015年12九芝堂 李振国 控股股东/正常履行 资金占用芝堂控股股东期间,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月30日 期间 方面的承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 有另一家公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 接参与任何与九芝堂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构成竞 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本人承诺如果违反本承诺, 愿意向九芝堂承担赔偿及相关法律责任。” 李振国黑关于同业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 龙江辰能哈竞争、关李振国、辰能风投、绵阳基金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 015年12任九芝堂正常履行 工大高科技联交易、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 月30日股东期间|中 风险投资有资金占用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 限公司绵方面的承九芝堂的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九芝堂控股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6 公告之日为准),其本次取得的以资产认购的股份 总数的 30%(扣除补偿部分,若有)可解除锁定; 如果截至关于上一年度承诺业绩专项审计报告公 告之日,友搏药业当年经营业绩严重下滑,预计无 法实现当年承诺利润,则辰能风投、绵阳基金等 8 名补偿义务人将放弃当期可以解除锁定的份额,延 长锁定至下一业绩考核期;(3)自以资产认购的股 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届满之日且对之前年度业绩 补偿义务(若有)(若无业绩补偿义务,则以关于 承诺业绩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之日为准)履行完毕 之日,其本次取得的以资产认购的股份总数中处于 锁定期的余额(扣除补偿部分,若有)可解除锁定。 李振国;黑 龙江辰能哈 工大高科技 风险投资有 限公司;绵 阳科技城产 业投资基金 (有限合 伙);杨承; 高金岩;万 玲;盛锁柱; 倪开岭;黄 靖梅 业绩承诺 及补偿安 排 "九芝堂与李振国、辰能风投、绵阳基金、杨承、 盛锁柱、高金岩、万玲、倪开岭、黄靖梅签署《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修订)》。交易对方承诺,友搏药 业 2015 年度、2016 年度以及 2017 年度经审计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分别不低于 45,673.49 万元、51,472.40 万元以及 57,879.68 万元,上述承诺利润均不低于中联评估 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5]第 473 号《资产评估报告》 中所确定的相应年度盈利预测净利润。在承诺年度 内,如果友搏药业的实际利润小于承诺利润,则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作为补偿义务人按照本 协议约定履行补偿义务。转让方用于补偿的数额最 高不超过转让方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修 订)》约定而获得的交易总对价。" 2015 年 12 月 30 日 36 个月 正常履行 中 李振国 关于同业 竞争、关 联交易、 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 诺 "为避免今后与上市公司之间可能出现同业竞争, 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李振国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函:除九芝堂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外, 本人目前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地区没有以任何形式 直接或间接从事和经营与九芝堂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承诺作为九 芝堂控股股东期间,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 有另一家公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 接参与任何与九芝堂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构成竞 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本人承诺如果违反本承诺, 愿意向九芝堂承担赔偿及相关法律责任。" 2015 年 12 月 30 日 任九芝堂 控股股东 期间 正常履行 中 李振国;黑 龙江辰能哈 工大高科技 风险投资有 限公司;绵 关于同业 竞争、关 联交易、 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 "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 李振国、辰能风投、绵阳基金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 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 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 九芝堂的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九芝堂控股 2015 年 12 月 30 日 任九芝堂 股东期间 正常履行 中
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 阳科技城产诺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地位谋求九芝堂在业务合作 业投资基金 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 (有限合 作为九芝堂股东之地位谋求与九芝堂达成交易的 优先权利。若存在确有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 易,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与九 芝堂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 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九 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保证不 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九芝堂进行 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九芝堂及其 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李振国出具以下承诺 (一)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与行 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完全独立 于本人及其关联方。2、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 员的独立性,也不在本人控制的企业及其关联方担 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它职务。3、保证本人及关 联方提名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本人及关联方不干 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作出的人事任 免决定。(二)资产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 立完整的资产、其资产全部能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 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2、确保上 市公司与本人及其关联方之间产权关系明确,上市 公司对所属资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确保上市公司 李振国其他乘诺|资产的独立完整。3、本人及其关联方本次交易前05年12/九芝堂 控股股获/常履行 没有、交易完成后也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上市公月30日 期间 司的资金、资产。(三)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 司拥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 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 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保证上市公 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本人)及其关联 方共用一个银行账户。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 独立的财务决策。5、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 立,不在本公司(本人控制企业)及其关联方处兼 职和领取报酬。6、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四)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健全的股份 4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 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 行使职权。(五)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 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7 阳科技城产 业投资基金 (有限合 伙) 诺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地位谋求九芝堂在业务合作 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 作为九芝堂股东之地位谋求与九芝堂达成交易的 优先权利。若存在确有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 易,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与九 芝堂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 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九 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保证不 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九芝堂进行 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九芝堂及其 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李振国 其他承诺 "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李振国出具以下承诺: “(一)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与行 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完全独立 于本人及其关联方。2、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 员的独立性,也不在本人控制的企业及其关联方担 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它职务。3、保证本人及关 联方提名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本人及关联方不干 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作出的人事任 免决定。(二)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 立完整的资产、其资产全部能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 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2、确保上 市公司与本人及其关联方之间产权关系明确,上市 公司对所属资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确保上市公司 资产的独立完整。3、本人及其关联方本次交易前 没有、交易完成后也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上市公 司的资金、资产。(三)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 司拥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 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 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保证上市公 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本人)及其关联 方共用一个银行账户。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 独立的财务决策。5、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 立,不在本公司(本人控制企业)及其关联方处兼 职和领取报酬。6、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四)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健全的股份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 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 行使职权。(五)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 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 2015 年 12 月 30 日 任九芝堂 控股股东 期间 正常履行 中
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 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除通过 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 干预。” 本公司在任九芝堂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与 关于同业 他直接或间接接受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从事药品 竞争、关 首次公开发长沙九芝堂 联交易 的生产经营、以及其他与九芝堂经营业务构成实 2003年072015-121 行或再融资\(集因)有资金占用性竞争的业务和经营。2、本公司在任九芝堂控月17日 履行完毕 时所作承诺限公司 方面的承股东期间,本公司不会投资控股与九芝堂经营业务 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企业,任何此类投资、收购与兼 并事项都将通过九芝堂进行。 股权激励承 其他对公司 中小股东所 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 时履行 未履行完毕 的,应当详细 说明未完成 履行的具体/不适用 原因及下 步的工作计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口不适用 盈利预测资产 当期预测业绩当期实际业绩未达预测的原原预测披露日原预测披露索 或项目名称/预测起始时间预测终止时间 (万元) (万元)因(如适用) 牡丹江友搏药 2015年01月2015年12月 015年06月/年6月 业有限责任公 46.496.86 47,103.15不适用 日披露在巨潮 o1日 31日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在报告年度经营业绩做出的承诺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九芝堂与李振国、辰能风投、绵阳基金、杨承、盛锁柱、高金岩、万玲、倪开岭、黄靖梅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修 订)》。交易对方承诺,友搏药业2015年度、2016年度以及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分别不低于45,673.49万元、51,47240万元以及57,87968万元,上述承诺利润均不低于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5] 第473号《资产评估报告》中所确定的相应年度盈利预测净利润。 友搏药业2015年经审计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6,26385万元。股东李振国等对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置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8 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除通过 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 干预。” 首次公开发 行或再融资 时所作承诺 长沙九芝堂 (集团)有 限公司 关于同业 竞争、关 联交易、 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 诺 1、本公司在任九芝堂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与其 他直接或间接接受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从事药品 的生产经营、以及其他与九芝堂经营业务构成实质 性竞争的业务和经营。2、本公司在任九芝堂控股 股东期间,本公司不会投资控股与九芝堂经营业务 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企业,任何此类投资、收购与兼 并事项都将通过九芝堂进行。 2003 年 07 月 17 日 2015-12-1 8 履行完毕 股权激励承 诺 其他对公司 中小股东所 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 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 未履行完毕 的,应当详细 说明未完成 履行的具体 原因及下一 步的工作计 划 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盈利预测资产 或项目名称 预测起始时间 预测终止时间 当期预测业绩 (万元) 当期实际业绩 (万元) 未达预测的原 因(如适用) 原预测披露日 期 原预测披露索 引 牡丹江友搏药 业有限责任公 司 2015 年 01 月 0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46,496.86 47,103.15 不适用 2015 年 06 月 26 日 2015 年 6 月 26 日披露在巨潮 资讯网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在报告年度经营业绩做出的承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芝堂与李振国、辰能风投、绵阳基金、杨承、盛锁柱、高金岩、万玲、倪开岭、黄靖梅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修 订)》。交易对方承诺,友搏药业2015年度、2016年度以及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分别不低于45,673.49万元、51,472.40万元以及57,879.68万元,上述承诺利润均不低于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5] 第473号《资产评估报告》中所确定的相应年度盈利预测净利润。 友搏药业2015年经审计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6,263.85万元。股东李振国等对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置
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 入资产(友搏药业100%股权)的2015年度业绩承诺实际实现。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口不适用 1、报告期内,本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湖南九芝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900万元,主要在互联网从事食品、医 疗用品、化妆品及卫生用品等经营活动。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合并范围 2、报告期内,本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湖南九芝堂中药验方工程研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主要从事中药提取 物生产、科技信息咨询服务、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药品研发等业务。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纳 入本公司合并报表合并范围 3、报告期内,九芝堂商南植物药有限公司因长期无实际生产经营活动,已完成清算等手续,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 合并范围 4、本期发生的反向购买情况 (1)本期发生的反向购买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李振国、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杨承、盛锁柱、高金岩、万玲、倪开岭、黄靖梅发行458,354,938股股份购买其持有友搏药业100%股权 本次发行新增458,354,938股A股股票已于2015年2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 手续,上市日为2015年12月30日。本次交易完成后,李振国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购买日为2015年2月30 日,因报表系按月编制,为与资产负债表日相衔接,合并日具体确定为2015年12月31日 (2)反向购买并构成业务判断及依据 因本次资产重组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且购买的资产负债的组合,具有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能力,能够独立 计算其成本费用及所产生的收入,故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本次重组认定为构成业务的反向购买。 (3)本次反向购买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具体原则 ①友搏药业作为会计上的购买方,其资产和负债以其账面价值确认和计量 ②纳入合并范围的上市公司原有业务,列入期末有关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以其在2015年12月31日确定的公允价值为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9 入资产(友搏药业100%股权)的2015年度业绩承诺实际实现。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本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湖南九芝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900万元,主要在互联网从事食品、医 疗用品、化妆品及卫生用品等经营活动。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合并范围。 2、报告期内,本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湖南九芝堂中药验方工程研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主要从事中药提取 物生产、科技信息咨询服务、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药品研发等业务。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纳 入本公司合并报表合并范围。 3、报告期内,九芝堂商南植物药有限公司因长期无实际生产经营活动,已完成清算等手续,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 合并范围。 4、本期发生的反向购买情况 (1)本期发生的反向购买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李振国、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杨承、盛锁柱、高金岩、万玲、倪开岭、黄靖梅发行458,354,938股股份购买其持有友搏药业100%股权。 本次发行新增458,354,938股A股股票已于2015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 手续,上市日为2015年12月30日。本次交易完成后,李振国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购买日为2015年12月30 日,因报表系按月编制,为与资产负债表日相衔接,合并日具体确定为2015年12月31日。 (2)反向购买并构成业务判断及依据 因本次资产重组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且购买的资产负债的组合,具有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能力,能够独立 计算其成本费用及所产生的收入,故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本次重组认定为构成业务的反向购买。 (3)本次反向购买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具体原则 ①友搏药业作为会计上的购买方,其资产和负债以其账面价值确认和计量。 ②纳入合并范围的上市公司原有业务,列入期末有关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以其在2015年12月31日确定的公允价值为
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 基础进行确认和计量 ③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信息应当是法律上子公司(友搏药业)的比较信息,即友搏药业的前期合并财务报表 ④对于法律上母公司(本公司)的所有股东,虽然该项合并中其被认为被购买方,但其享有合并形成报告主体的净资 产及损益,不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列示 ⑤法律上母公司(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的规定确定取得资产的入 账价值。本公司前期比较个别报表为自身个别财务报表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肖桂莲、陈谋林、刘诚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口否 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口是否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履行审批程序 √是口否 对改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实施完毕,牡丹江友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普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为保持公司审计事项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及 时完成年报审计及年报编制、披露工作,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公司将2015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费为人民币10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25万元)。本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6年第1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1、本年度,公司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2、本年度,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0 基础进行确认和计量。 ③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信息应当是法律上子公司(友搏药业)的比较信息,即友搏药业的前期合并财务报表。 ④对于法律上母公司(本公司)的所有股东,虽然该项合并中其被认为被购买方,但其享有合并形成报告主体的净资 产及损益,不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列示。 ⑤法律上母公司(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的规定确定取得资产的入 账价值。本公司前期比较个别报表为自身个别财务报表。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10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1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肖桂莲、陈谋林、刘诚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履行审批程序 √ 是 □ 否 对改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实施完毕,牡丹江友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普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为保持公司审计事项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及 时完成年报审计及年报编制、披露工作,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公司将2015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费为人民币10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25万元)。本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6年第1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年度,公司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2、本年度,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