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A,5五星级温泉必备项目检查表 序号 项目 是否达标 A51 温泉泉质 A.5.1.1 温泉的泉质分类及辅助疗效符合GB/T11615-1989、GB/T13727和附录C中 的相关要求。。 温泉浴池中的温泉应是纯温泉的水质,原井口的泉温应≥50℃或至少有 A.5.1.2 个泡池泉温应≥40摄氏度。 A.5.13 有采水许可证、用水许可证,实施勘查钻井的还应有勘查许可证。 A.5.1.4 有勘查报告或水资源利用方案,符合GB/T11615的相关要求。 A.5.1.5 通过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温泉泉质的检测与认证。 A.5.1.6 温泉水实际使用量不超过批准使用量。 A.5.1.7 新注入的温泉水应采用自然降温或热交换的方式处理,以保持温泉原有水 A.5.1.8 应设有营业场所示意图、温泉水温、泉质介绍及营业时间、价格等信息公 示设该。保证室安获取相关信息。 A5.2 温泉卫生 A.5.2.1 应符合7.1温泉水质卫生要求。 A.5.2.2 应符合7.2温泉场所空气卫生指标要求。 A.5.2.3 水质卫生参照GB/T5750-2006、GB/T8538、GB/T18204.29等有关标准的要 求。有针对性地选择指标及限值,并经卫生疾控部门检验合格。 室内外公共温泉泡池应设置企业化验室并配备相应设备,每天由企业质 h.5.2.4 部对水质卫生进行简单的观察和检测,并实行记录备案制度。每月至少进 行一次由卫生疾控部门对水质与环境卫生进行检验。 A.5.2.5 室内外公共温泉泡池如遇明显的客流高峰,应至少每天一次换水并对泡池 进行常规例行消毒,以能达到卫生疾控部门进行随机抽验合格为准 A.5.2.6 客房或SPA的独立泡池应每客换水,并对泡池进行例行常规消毒。 A.5.2.7 严禁向客人提供或出租循环使用的泳衣(裤、帽):提侣客人自带。 A.5.2.8 应在通往沐浴温泉区的必经走道中设浸翻消毒池。 A.5.2.9 室内外公共水区的员工进入工作区域应对鞋底进行消毒 A.5.2.10 客用的拖鞋、浴袍(巾)应每客更换并洗涤消毒。 A.5.2.11 在半年内没有发生被卫生疾控部门检查不达标,并向社会通报的情况。 A.5.3 温泉水风设施设各 A.5.3.1 应有独立的接待前厅,且与面积与水区规模相适应。 A.5.3.2 接待前厅的功能布局合理,且能保证为客人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 A5.3.3 应设有与水区接待规模相适应的男女更农区(室)。 A5.3.4 男女更衣风(室)有相对独立的梳妆风,并配各必需的用品。 A.5.3.5 男女更衣区(室)的室内温皮应在24℃一27℃,并配有电子显示牌或 调开关面板上能显示即时温度。 A.5.3.6 有与水区接待规模相适应的男女淋浴间,淋浴种类至少两种。 A.5.3.7 有男女卫生间,并应符合GB/T14308中的相关要求。 A.5.3.8 有室内外温泉泡池,应设置固定可更换的电子显示板显示即时温度,并配 有灯光照明
15 表 A . 5 五星级温泉必备项目检查表 序号 项目 是否达标 A.5.1 温泉泉质 A.5.1.1 温泉的泉质分类及辅助疗效符合 GB/T11615-1989、GB/T13727 和附录 C 中 的相关要求。。 A.5.1.2 温泉浴池中的温泉应是纯温泉的水质,原井口的泉温应≥50℃或至少有一 个泡池泉温应≥40 摄氏度。 A.5.1.3 有采水许可证、用水许可证,实施勘查钻井的还应有勘查许可证。 A.5.1.4 有勘查报告或水资源利用方案,符合 GB/T11615 的相关要求。 A.5.1.5 通过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温泉泉质的检测与认证。 A.5.1.6 温泉水实际使用量不超过批准使用量。 A.5.1.7 新注入的温泉水应采用自然降温或热交换的方式处理,以保持温泉原有水 质。 A.5.1.8 应设有营业场所示意图、温泉水温、泉质介绍及营业时间、价格等信息公 示设施,保证宾客获取相关信息。 A.5.2 温泉卫生 A.5.2.1 应符合 7.1 温泉水质卫生要求。 A.5.2.2 应符合 7.2 温泉场所空气卫生指标要求。 A.5.2.3 水质卫生参照 GB/T5750-2006、GB/T8538、GB/T18204.29 等有关标准的要 求。有针对性地选择指标及限值,并经卫生疾控部门检验合格。 A.5.2.4 室内外公共温泉泡池应设置企业化验室并配备相应设备,每天由企业质检 部对水质卫生进行简单的观察和检测,并实行记录备案制度。每月至少进 行一次由卫生疾控部门对水质与环境卫生进行检验。 A.5.2.5 室内外公共温泉泡池如遇明显的客流高峰,应至少每天一次换水并对泡池 进行常规例行消毒,以能达到卫生疾控部门进行随机抽验合格为准。 A.5.2.6 客房或 SPA 的独立泡池应每客换水,并对泡池进行例行常规消毒。 A.5.2.7 严禁向客人提供或出租循环使用的泳衣(裤、帽);提倡客人自带。 A.5.2.8 应在通往沐浴温泉区的必经走道中设浸脚消毒池。 A.5.2.9 室内外公共水区的员工进入工作区域应对鞋底进行消毒。 A.5.2.10 客用的拖鞋、浴袍(巾)应每客更换并洗涤消毒。 A.5.2.11 在半年内没有发生被卫生疾控部门检查不达标,并向社会通报的情况。 A.5.3 温泉水区设施设备 A.5.3.1 应有独立的接待前厅,且与面积与水区规模相适应。 A.5.3.2 接待前厅的功能布局合理,且能保证为客人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 A.5.3.3 应设有与水区接待规模相适应的男女更衣区(室)。 A.5.3.4 男女更衣区(室)有相对独立的梳妆区,并配备必需的用品。 A.5.3.5 男女更衣区(室)的室内温度应在 24℃—27℃,并配有电子显示牌或空 调开关面板上能显示即时温度。 A.5.3.6 有与水区接待规模相适应的男女淋浴间,淋浴种类至少两种。 A.5.3.7 有男女卫生间,并应符合 GB/T14308 中的相关要求。 A.5.3.8 有室内外温泉泡池,应设置固定可更换的电子显示板显示即时温度,并配 有灯光照明
A.5.3.9 有室内温泉泡池,泡池种类四种以上,如不同温度的泡池及药物池和按摩 池等。 A5.3.10 有与接待规模相话应的室内外水区休息区。 应有泳衣、泳裤、泳帽等沐浴用品出售的商场。 A.5.3.12 温泉游乐水区应提供浴袍、浴巾、毛巾各一件。 A.5.4 温泉服客 A.5.4.1 在温泉公共室内外水区能为客人提供规范性和个性化的服务。 温泉入口处应展示中外文对照的“沐浴温泉安全须知”,其内容应包括禁 A.5.4.2 忌、洁身、私人物品保管及应在宾客需要的地点设立其他注意事项,且服 务人员应能做解释和提示。 A543 应有专职的宾客服务人员。 A5.4.4 应有专职会员客服人员。 A.5.4.5 独立别墅(院)的小型温泉酒店应有专职管家,提供24h服务 A.5.4.6 至少有具备国家职业资格的保健按摩师5人。 A.5.4.7 至少有具备国家职业资格的芳香保健师(SPA水疗)2人。 A5.4.8 至少有具备国家职业资格的足部保健师10人 A.5.4.9 应提供温泉及相关理疗服务的预订服务: A.5.4.10 应有完整的客史(会员)档案。 A.5.5 趣划与环保 有符合GB/T18971和建筑节能、水土保持、生态环保的完整规划与设计成 .5.5.1 果。规划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温泉企业按规划 进行建设与运营管理。 15.5.2 中水过后的尾水处理技术及设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使用后排放的中水必 应达到市改和环保的相关提定标准。 A.5.5.3 温泉水资源循环利用于景观、绿化、热循环或种养殖业等。 A.5.5.4 对温泉周边的景观资源及其它环境资源制定了保护措施并认真实施。 符合《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建城[2006]14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或符合当 A.5.5.5 地玫府关于温泉(地热水)资源的相关管理规定。 A.5.56 新建项目或改扩建项目应做环评规划,并获批准, A.5.5.7 符合LB/T007绿色旅游饭店中的相关要求。 A.5.5.8 每位客人应提供浴拍、浴巾、毛巾各一件。 A.5.6 景视与文化 A5.6.1 场所及服务项日紧密结合所在地区的历史文化、人文特征和周边资源特 等,有较强的资源互补性、文化融合性及创新性。 A.5.6.2 场所周边有特色突出的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旅游度假区、森林公园 海洋、湖泊、江河、湿地等。 A.5.6.3 场所能从极佳的祝觉观赏周边旅游景区的高品质景观。 A.5.6.4 室内外公共温泉水区的设计、装饰风格具有特色鲜明的当地民族或典型异 域风格。 A5.6.5 室内外温泉泡池具有优美的景观视觉。 A5.7 方通与安 A.5.7.1 交通设施完善,进出便捷,可进入性极强。 A.5.7.2 全面制定应急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16 A.5.3.9 有室内温泉泡池,泡池种类四种以上,如不同温度的泡池及药物池和按摩 池等。 A.5.3.10 有与接待规模相适应的室内外水区休息区。 A.5.3.11 应有泳衣、泳裤、泳帽等沐浴用品出售的商场。 A.5.3.12 温泉游乐水区应提供浴袍、浴巾、毛巾各一件。 A.5.4 温泉服务 A.5.4.1 在温泉公共室内外水区能为客人提供规范性和个性化的服务。 A.5.4.2 温泉入口处应展示中外文对照的“沐浴温泉安全须知”。其内容应包括禁 忌、洁身、私人物品保管及应在宾客需要的地点设立其他注意事项,且服 务人员应能做解释和提示。 A.5.4.3 应有专职的宾客服务人员。 A.5.4.4 应有专职会员客服人员。 A.5.4.5 独立别墅(院)的小型温泉酒店应有专职管家,提供 24h 服务。 A.5.4.6 至少有具备国家职业资格的保健按摩师 5 人。 A.5.4.7 至少有具备国家职业资格的芳香保健师(SPA 水疗)2 人。 A.5.4.8 至少有具备国家职业资格的足部保健师 10 人。 A.5.4.9 应提供温泉及相关理疗服务的预订服务。 A.5.4.10 应有完整的客史(会员)档案。 A.5.5 规划与环保 A.5.5.1 有符合 GB/T18971 和建筑节能、水土保持、生态环保的完整规划与设计成 果。规划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温泉企业按规划 进行建设与运营管理。 A.5.5.2 中水过后的尾水处理技术及设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使用后排放的中水必 应达到市政和环保的相关规定标准。 A.5.5.3 温泉水资源循环利用于景观、绿化、热循环或种养殖业等。 A.5.5.4 对温泉周边的景观资源及其它环境资源制定了保护措施并认真实施。 A.5.5.5 符合《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建城[2006]140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或符合当 地政府关于温泉(地热水)资源的相关管理规定。 A.5.5.6 新建项目或改扩建项目应做环评规划,并获批准。 A.5.5.7 符合 LB/T007 绿色旅游饭店中的相关要求。 A.5.5.8 每位客人应提供浴袍、浴巾、毛巾各一件。 A.5.6 景观与文化 A.5.6.1 场所及服务项目紧密结合所在地区的历史文化、人文特征和周边资源特点 等,有较强的资源互补性、文化融合性及创新性。。 A.5.6.2 场所周边有特色突出的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旅游度假区、森林公园、 海洋、湖泊、江河、湿地等。 A.5.6.3 场所能从极佳的视觉观赏周边旅游景区的高品质景观。 A.5.6.4 室内外公共温泉水区的设计、装饰风格具有特色鲜明的当地民族或典型异 域风格。 A.5.6.5 室内外温泉泡池具有优美的景观视觉。 A.5.7 交通与安全 A.5.7.1 交通设施完善,进出便捷,可进入性极强。 A.5.7.2 全面制定应急安全事故处理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