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术语2术语2.0.1公路改扩建highwayreconstruction&extension在现有公路的基础上,为提高技术等级,通行能力或改善技术指标而进行的公路建设工程,包括公路的改建、扩建等。2.0.2公路功能highwayfunction一公路在路网中为车辆出行提供畅通直达汇集疏散和出人通达的交通服务能力。主要干线公路和次要干线公路具有畅通达的功能主要集散公路和次要集散公路具有汇集疏散的功能,支线公路具有出人通达的功能。2.0.3设计速度design speed确定公路设计指标并使其相互协调的设计基准速度。2.0.4运行速度operating speed路面平整、潮湿自由流状态下,行驶速度累计分布曲线上对应于85%分位值的速度。2.0.5限制速度posled speed limit对公路上行驶车辆规定的允许行驶速度的限值2.0.6设计车辆 design vehicle公路几何设计所采用的代表车型,其外廓尺寸、载质量和动力性能是确定公路几何参数的主要依据。2.0.7设计通行能力designtrafficcapacity相应设计服务水平下,公路设施通过车辆的最大小时流率。2.0.8服务水平level of service驾驶员感受公路交通流运行状况的质量指标,通常用平均行驶速度、行驶时间、驾驶自由度和交通延误等指标表征。3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2.0.9避险车道evacuation/escape lane在行车道外侧增设的、供制动失效车辆驶离、减速停车、自救的专用车道。2.0.10硬路肩hardshoulder与行车道相连,具有一定路面强度的带状部分。主要用于:为行车提供侧向余宽,为路面结构提供横向保护,为故障车辆紧急停车提供全部或者部分宽度等。2.0.11设计使用年限designworking/servicelife在正常设计、正常施工、正常使用和正常养护条件下,路面、桥涵、隧道结构或结构构件不需进行大修或更换,即可按其预定目的使用的年限。2.0.12电子不停车收费electronictollcollection利用车辆自动识别技术实现不停车收费的全电子收费方式,简称ETC。4
基本规定C3基本规定3.1公路分级3.1.1公路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及四级公路等五个技术等级。三1高速公路为专供汽车分方向、分车道行驶,全部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高速公路的年平均日设计交通量宜在15000辆小客车以上。2一级公路为供汽车分方向、分车道行驶,可根据需要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一级公路的年平均日设计交通量宜在15000辆小客车以上。3二级公路为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二级公路的年平均日设计交通量宜为5000~15000辆小客车。4三级公路为供汽车、非汽车交通混合行驶的双车道公路。三级公路的年平均日设计交通量宜为2000~6000辆小客车。5四级公路为供汽车、非汽车交通混合行驶的双车道或单车道公路。双车道四级公路年平均日设计交通量宜在2000辆小客车以下:单车道四级公路年平均日设计交通量宜在400辆小客车以下。3.1.2公路技术等级选用应遵循下列原则:1公路技术等级选用应根据路网规划、公路功能,并结合交通量论证确定。2主要干线公路应选用高速公路。3次要干线公路应选用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4主要集散公路宜选用一、二级公路。5次要集散公路宜选用二、三级公路。6支线公路宜选用三、四级公路。3.2设计车辆3.2.1公路设计所采用的设计车辆外廓尺寸规定如表3.2.1。C5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C表3.2.1设计车辆外廓尺寸车辆类型总长(m)总宽(m)总高(m)前悬(m)轴距(m)后悬(m)小客车61,820.83.81.4大型客车13,72.5542.66.5+1.53.1铰接客车182.541.75.8 +6.73.812载重汽车2.541.56.54铰接列车18. 12.5541.53.3+112.3注:饺接列车的轴距(3.3+11)m:3.3m为第一轴至铰接点的距离,11m为铰接点至最后轴的距离。3.3交通量3.3.1新建和改扩建公路项目的设计交通量预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设计交通量顶测年限为20年,三级公路设计交通量预测年限为15年:四级公路可根据实际示情况确定设计交通量预测年限的起算年2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计划通车年。3.3.2交通量换算采用小客车为标准车型。各汽车代表车型及车辆折算系数规定如表3.3.2。拖拉机和非机动车等交通通量换算应符合下列规定:表3.3.2各汽车代表车型及车辆折算系数车辆折算系数汽车代表车型说明小客车0座位≤19座的客车和载质量≤2的货车中型车座位>19座的客车和<载质量≤71的货车大型车2.571<载质量≤20的货车汽车列车0载质量>20的货车1畜力车、人力车、自行车等止机动车按路侧扰因紫计。2公路上行驶的拖拉机每辆折算为4辆小客车3公路通行能力分析所要求的车辆折算系数应针对路段、交叉口等形式,按不同的地形条件和交通需求,采用相应的折算系数。3.3.3公路设计小时交通量宜采用年第30位小时交通量,也可根据项目特点与需求,在当地年第20~40位小时交通量之间取值。3.4服务水平3.4.1公路服务水平分为六级,见附录A。6
基本规定C3.4.2各级公路设计服务水平应不低于表3.4.2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表3.4.2各级公路设计服务水平公路等级高速公路四级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三级服务水平三级四级四级1一级公路用作集散公路时,设计服务水平可降低一级。2长隧道及特长隧道路段、非机动车及行人密集路段、互通式立体交叉的分合流区段以及交织区段,设计服务水平可降低一级。3.5速度3.5.1各级公路设计速度应符合表3.5.1的规定。设计速度的选用应根据公路的功一能与技术等级,结合地形工程经济、预期的运行速度和沿线土地利用性质等因素综合论证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表3.5.1速度设计级公路公路等级高速公路二级公路级公路四级公路设计速度12080603030201080100806040(km/h)1高速公路设计速度不宜低于100km/h,受地形、地质等条件限制时,可以选用80km/h.2作为干线的一级公路,设计速度宜采用100km/h;受地形、地质等条件限制,可采用80km/h。作为集散的一级公路,设计速度宜采用80kmh:受地形、地质等条件限制,可采用60km/h3高速公路和作为千线的级公路的特殊困难局部路段,且因新建工程可能诱发工程地质病害时,经论证该局部路段的设计速度可采用60km/h,但长度不宜大于15km,或仅限于相邻两互通式立体交叉之间的路段4作为干线的二级公路,设速度宜采用80kmh;受地形、地质等条件限制,可采用60km/h。作为集散的二级公路,设计速度宜采用60km/h;受地形、地质等条件限制,可采用40km/h。5三级公路设计速度宜采用40km/h:受地形、地质等条件限制,可采用30km/h6四级公路设计速度宜采用30km/h:受地形、地质等条件限制,可采用20km/h。3.5.2公路设计应采用运行速度进行检验。相邻路段运行速度之差应小于20km/h,同一路段运行速度与设计速度之差宜小于20km/h。3.5.3公路限制速度应根据设计速度、运行速度及路侧干扰与环境等因素综合论证确定。L